2022年度数据运维

2022年度数据运维

2022年度数据运维
项目编号:[******]RWZB[GK]*******-1作者: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时间:2022-10-21 15:45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乙方:新东网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RWZB[GK]*******-1的2022年度数据运维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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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
品目号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
(单位)
服务标准金额
(元)
1-1 C****** 软件运维服务 软件运维服务依据《福州市政务数据资源管理办法》《福州市公共数据开放管理暂行办法》《福州市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开放考核暂行办法》等政策要求,需要对政务数据目录进行调整、更新、删除等工作,长期保持目录维护更新;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每周至少提供1个工作日驻点服务,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随时派驻专业技术人员,驻点总时长不低于100个工作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1(年)根据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业务需求,从省?级平台回流福州市市场主体相关的基础数据,所涉及的数据表不超过300个;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拾贰万捌仟元整(¥******.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360)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8号楼8楼;

4.3交付条件: 验收合格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一)服务范围 5.1数据汇聚共享 (1)根据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业务需求,从省级平台回流福州市市场主体相关的基础数据,所涉及的数据表不超过300个。 (2)依据《福州市政务数据资源管理办法》《福州市公共数据开放管理暂行办法》《福州市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开放考核暂行办法》等政策要求,需要对政务数据目录进行调整、更新、删除等工作,长期保持目录维护更新。 (3)根据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政务数据资源目录,将数据按照规范进行梳理共享至福州市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平台,确保共享数据的安全性、准确性和时效性。 (4)针对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享的数据被其他单位使用的情况,开发相关接口并将接口挂接登记在福州市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平台上。接口数量按需开发,数量不超过30个。 (5)根据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要求,跟踪指导局内新建业务系统的数据汇聚到福州市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平台。 5.2数据开放 (1)按照安全、隐私和使用要求等进行数据分类分级; (2)梳理和确定相应的开放目录; (3)编制政务数据共享开放明细表并及时更新; (4)依托省、市统一的政务数据开放平台开放政务数据; (5)提供政务数据共享开放明细表样表设计; (6)根据福州市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开放考核要求,整理与编写相关材料。 5.3数据质量监控程序 (1)提供数据质量监控,对数据进行全方面检测,实现数据格式校验、数据记录是否重复、字段缺失或不完整的检查。 (2)提供问题数据展示、出具数据质量报告。 (3)使用现有的数据质量监测工具,并提供其他辅助工具,对数据质量开展监控。 5.4数据脱敏 (1)针对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业务系统数据库中需要脱敏脱密的数据项,如个人身份证号、电话、住址等进行脱敏处理。 (2)通过对敏感字段的数据进行脱敏操作,确保数据安全,有效保障数据在开放过程中不会出现敏感数据泄露的情况。 5.5数据采集 针对省局或其他部门未开放回流功能的数据,开发基于业务web界面的采集软件,所涉及的采集不多于20个。 5.6专项数据交付 (1)根据需要,对甲方现有数据进行重新梳理和整合; (2)根据需求,编写数据提取脚本并导出相应的数据格式交付给甲方; (3)根据要求,保持与网络餐饮e治理系统、企业虚假注册预警系统、守合同重信用系统和药店购药信息系统等局内业务系统对接数据的持续更新; (4)根据要求,按照特定的数据格式交付给需求部门。如区县市监局、信用福州、e福州、市公安局、市大数据委、市信用办、市人社局、市科技局、营商办、纪检监察部门等。 (5)根据要求,配合开展年度政务数据开放共享考核工作,协助督促信息系统承建方及时、准确提供汇交数据。 5.7数据安全 开展数据备份巡检,定期督促、查验、归集各个业务系统的备份数据。 5.8绩效条款 最终报价包含2万元绩效金,若在市大数据委通报的2022年度政务数据考核名次中达到的优秀档次,绩效金全额支付;若未达到优秀档次,绩效金不予支付。 5.9驻点服务 每周至少提供1个工作日驻点服务,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随时派驻专业技术人员,驻点总时长不低于100个工作日。 (二)服务要求 1、人员管理要求 为了保障服务团队的创新性、稳定性、持续性,应通过建立合理的人员管理制度,约束人员的工作态度、行为规范,提高人员的工作热情、工作效率和执行力,激发人员正面影响,使团队一直保有活力来共同努力达成服务等级协议的要求,服务团队应该建立成员的各项管理制度。这些管理制度应该主要包含(但不限于):《日常活动管理制度》、《人员安全操作制度》、《运维人员基本素质养成管理制度》。 2、服务安全要求 (1)承担此次工作的所有服务人员均要与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签订承诺函,公司为所有参与人员提供在职证明。 (2)为了确保项目运维服务质量达到优良标准,满足运营的日常工作,配置现场驻点人员一名(3)所有参与该项工作的驻点服务人员不可使用手机、相机、U盘等电子设备对数据进行录制、拍摄。 (4)驻点人员到岗、离岗时应重点做好帐号创建及回收环节的管理工作等管理规范。 (5)驻点人员入场前就上述安全要求进行培训,并在整个工作期间每半年重复一次。 (6)所有数据的制作、运维,应在甲方提供指定的电脑上操作,不得将数据携带、存储到采购人办公场所以外的地方。 (7)驻点人员在数据工作中,不得将数据进行随意修改、删除和添加。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合同期满后,甲方根据标书和合同验收标准签订工作量确认表格,确认乙方服务成果。。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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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 50 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支付合同款金额的50%;
2 50 采购人按照采购文件及合同要求完成数据运维的内容,服务期限届满后,一次性付清50%余款。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签订日起满壹年。。

10、违约责任

10.1乙方违反合同约定,超出响应时间影响维护进度和质量,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每逾期一日,应当按照合同总金额的[0.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逾期超过七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要求乙方退还已付款项,并支付合同总价[5%]。 10.2甲方自合同签订后、收到乙方开具发票30日内需支付合同金额的50%,服务期满、通过验收后收到乙方开具发票30日内需支付合同金额的50%,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0.05%]的违约金,最高违约金不高于合同总价的[5%];逾期[三十]日仍未付款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要求甲方支付所约定的违约金外,乙方还可要求甲方支付合同尚未支付部分。 10.3守约方因主张权利产生的诉讼费、仲裁申请费、律师费、查询费、差旅费、通迅费、财产保全费等费用均应由违约方承担。。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乙方所完成的数据开放共享及运行维护的服务的所有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14.2在合同履行期内,任何一方获得的与本项目有关的对方所有不宜披露给第三方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系统数据和工作资料、乙方商业秘密),均属于保密信息。 14.3乙方派驻在甲方的员工需遵守甲方计算机系统安全管理制度,提供个人履历、家庭成员情况等向甲方备案,签署运维人员的保密承诺书。不得私自获取甲方任何工作资料,非信息技术部门批准不得将甲方的设备、软件系统、数据资料带出甲方工作单位,不拍照、传播甲方单位任何工作信息。 14.4 甲、乙双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以促使其员工遵守本条的保密义务,如其中一方员工泄露本合同的保密信息,相应一方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倘若本合同因任何原因而未生效或失去效力的,甲、乙双方及其相关人员仍应当遵守本条的保密义务。 14.5本合同保密信息的保密期限为5年。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陆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无。

甲方: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乙方: 新东网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 福州市东部办公区8号楼8,9层住所: 福建省福州市铜盘路软件大道89号软件园A区26号楼
单位负责人: 陈宗胜单位负责人: 曾忠诚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
联系方法: 189*****630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鼓楼支行
账号: 账号: 100*****136*******

签订地点: 福建福州

签订日期:2022年10月2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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