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华南分公司公务用车(深圳)租赁采购公告
中国铁路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华南分公司公务用车(深圳)租赁采购公告
一、采购条件(自行采购)
华南分公司现就中国铁路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华南分公司公务用车(深圳)租赁进行公开询价。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采购内容
公司广东省范围内生产、经营、会议用车。
1.租赁需求
(1)轿车型公务用车:排量1.8升(含)以下,购置价格18万元以内(不含车辆购置税)。
(2)商务型公务用车:排量3.0升(含)以下,购置价格38万元以内(不含车辆购置税)。
2.车辆要求
(1)成交人应承诺提供的车辆为全新、次新车辆(车龄不高于四年),车辆行驶里程不超过******公里,满四年租赁费用不超过车辆价格(总价)。成交人提供车辆行驶证、车辆登记证、保险单据等一切手续的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2)车辆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和环保要求,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保证车内设施(如空调、音响、座椅、窗玻璃及贴膜等)完好,提供全新租赁车辆及附属设施(灭火器、三角警示牌、寒区配置防滑链、行驶记录仪)、有效证件、标志等。
(3)车辆必须按要求5000或*****公里内保养一次,*****公里或5年对轮胎进行更换。
(4)成交人应及时缴纳车辆正常行驶所需的各种费用。成交人必须为提供的车辆投全保,其中车上人员责任险每人不低于1万元(乘员保险金额10万元/人*车辆行驶证核定的乘员人数),第三者责任险不得低于100万元。
(5)成交人24小时内响应并保证所提供车辆能满足采购人的用车需求。
(6)遇不可抗力因素,如年检、维护、维修、机械故障等原因,需要临时更换其他车辆时,成交人应第一时间提供同车型车辆进行替换(市内1小时到达指定地点),不得影响采购人的用车需求。
3.其他要求
(1)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成交人需服从采购人对车辆及驾驶员的相关管理规定。成交人承担全部由车辆安全或其他因成交人原因引起的各种经济与法律责任(含交通安全及事故处理费用),并赔偿采购人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2)因成交人原因不能按合同满足采购人用车需求,影响采购人工作的,第一次罚款1000元,第二次罚款2000元,第三次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必须是国家工商局注册的、具有车辆租赁业务范围的合法经营企业。
2.自有车辆规模应在20辆以上,其中符合条件的车不少于10辆,车辆所有权归企业完全拥有,在深圳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登记为准。
四、采购文件获取
请有意参加的供方与中国铁路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华南分公司联系,于2022年10月27日17时00分前送达或邮寄至联系人处。已经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注册的供方登录下载附件,尚未注册的供方如有意向参与,请与联系人索要询价函。
五、报价文件递交
5.1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7日17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5.2递交报价文件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田厦金牛广场A座36楼。
5.3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谈判时间和地点
定于2022年10月27日17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开启报价文件,地点为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田厦金牛广场A座36楼。届时请报价人授权代表和有关人员出席,凡在规定时间未能参加视为弃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 中国铁路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华南分公司
详细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田厦金牛广场A座36楼
邮政编码:
电 话: 135*****260
传 真:
采购代理机构:
详细地址:
邮政编码:
项目联系人: 董立刚
电 话: 135*****260
传 真:
邮 箱: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开户:
银行行号: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上发布。
华南分公司
日期:2022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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