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招标公告
城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原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己由海原县城乡规划委员会会议纪要(第2次)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海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 自治区补助及自筹 。招标代理机构为 宁夏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在海原县城总体规划14.5平方公里范围内编制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的深度和技术规范要求符合国家统一标准,制作一个真实反映海原地形地貌的县城规划模型。
2.2 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甲级城乡规划编制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根据宁检会[2010]3号文件规定,由建设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对所有报名单位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将检查结果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外地投标企业还需提供该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示的档案查询结果,投标单位无不良记录行为方可参与投标。
4.报名时间地点及所需资料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4 月 15 日至2015年 4 月21日,每日上午 8:00 时至12: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8:00 时,在宁夏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http://www.nxzb.com.cn)报名,同时上传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及注册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等资料的扫描件进行网上报名,所有提供的资料必须是真实有效的,资料不全者报名将不予通过。
4.2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的单位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单位相关资质复印件到宁夏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银川市长城东路238#)购买招标文件。如中标结果公示后在公示期内,无高利贷借贷行为的举报投诉,并经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实后,按程序办理中标手续;经核实有高利贷借贷行为的,取消中标资格。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卫市政通路005号中卫市政务服务大楼五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海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宁夏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 海原县城区 地址: 银川市长城东路238#
联系人: 马晓宁 联系人: 余建国
电 话: 134*****666电 话: ****-*******
传 真:传 真: ****-*******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nxzbzx@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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