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医疗废物处置中转站项目高压配电工程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湘潭医疗废物处置中转站项目高压配电工程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湘潭产投医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湘潭医疗废物处置中转站项目高压配电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湘潭医疗废物处置中转站项目高压配电工程
2、采购代理编号:HXXMZ-********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采购预算(元) |
整包 | 湘潭医疗废物处置中转站项目高压配电工程 | 1项 | ******.14 |
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磋商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品目号 | 标的物名称 | 标的主要需求 | ||
技术 | 服务 | 合同条款 | ||
1 | 湘潭医疗废物处置中转站项目高压配电工程 | 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 1、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或行业相关质量标准。 2、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和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要求执行。设备按保修期限进行保修(有特殊要求的,以技术参数质保要求为准)。 3、验收:符合电力部门的相关验收标准,并且一次性验收合格。 | 1、工期:15日历天。将设备交付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完成全部设备安装调试直至可达到运行条件。 2、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主要材料设备到项目现场后付至合同价款的30%,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80%,结算后支付至结算金额的97%,留3%作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付清。 |
竞争性磋商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是(√) 否() | 是(√) 否() |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2“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
1.3法定代表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1.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或者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书面承诺;
1.5供应商提供无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书面承诺。
1.6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拒绝参与采购活动。提供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2.1 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2 供应商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3 拟任项目负责人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4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参照湘建建[2020]208号文件执行,配备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关键岗位人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中安全员须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
2.5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在本单位缴纳的自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均须无在建工程,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不接受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作为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参与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供应商。
三、磋商保证金
3.1 磋商保证金的金额:玖仟元整(¥:9000元);
3.2 磋商保证金提交方式:银行转账。
3.3保证金应采取银行转账方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入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采购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保证金无效。
3.4户名: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湘潭分公司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岚园支行
账 号:4305 0163 5408 0000 0068
3.5交纳磋商保证金时,必须在支付凭证的用途或备注栏中注明“湘潭医疗废物处置中转站项目高压配电工程”的保证金,如果没注明是“湘潭医疗废物处置中转站项目高压配电工程”的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账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4.1请从2022年 10 月 21 日~ 2022年 10 月 28 日 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各供应商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供应商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在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湘潭市建设中路3号美高梅大酒店7楼708室)购买磋商文件。
4.2磋商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在获取文件时交纳。
4.3供应商应及时关注网上磋商文件的澄清答疑和补充通知(如有)等相关资料,采购人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采购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响应失败或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5.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 11 月 2 日 09时 00分(北京时间),地点: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开标室(地址:湘潭市建设中路3号美高梅大酒店7楼708室)。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5.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5.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准时到会,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手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的手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进行身份验证,否则,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磋商公告在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湘潭产投医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浩
电话:186*****699
地址:湘潭县易俗河镇荷花路以西宏信一期C6栋203办公室
采购代理机构: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敏张相悟吴玉婷
电话:0731-********
地址:湘潭市建设中路3号美高梅大酒店7楼70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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