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2025年度智能家居集中采购
2023-2025年度智能家居集中采购
招标采购单位:中能建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编号:CGGCFDC-HW-ZBJC-JCZX-2022-022
公告发布时间:2022-10-21 18:43:00
采购项目名称:2023-2025年度智能家居集中采购
签收登记截止:2022-10-26 18:45:14
2023-2025年度智能家居集中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GGCFDC-HW-ZBJC-JCZX-2022-022 )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全国范围内
一、招标条件
本2023-2025年度智能家居集中采购招标(招标项目编号: CGGCFDC-HW-ZBJC-JCZX-2022-022),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自筹资金 ,招标人为中能建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2023-2025年度智能家居材料设备的供应、指导安装、指导及配合调试验收、检测及质保期内维修、保养等。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一标段为有线系统档智能家居集中采购、二标段为无线系统档智能家居集中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请将资审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guowei@gzbfdc.com)
(一)投标人基本要求
1.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并在有效期内,注册资金1000万人民币及以上;
2.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并在有效期内;
3. 同一标段有股权关联关系的投标人将同时被拒绝。
4.投标单位不得为中国能建电子采购平台内黑名单供应商;
5.投标人必须不属于被列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重点监控对象的企业;
6.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需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单位成立年限不晚于2017年6月30日。
9.投标单位所投标产品智能主机、智能网关、控制模块、智能面板、智能终端控制屏、APP软件等必须为投标人自主设计且为投标人品牌产品,需出具承诺函。
10.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投标人信用要求
1.投标单位不得为中能建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021年信用评级为D级供应商,具体信用评级查询地址详见:
2.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http://jzsc.mohurd.gov.cn,近三年存在重大违约失信记录、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记录、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严重违反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规定的处罚记录、重大履约诉讼记录(包括与下游分包之间)。
3.被列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重点监控对象的企业。
投标人上述情形之一的,不得通过资格审查的评审。以上由招标人自行核实,无需投标单位提供资料。
(三)投标人专业资质、品牌及业绩要求
1 投标人须为智能家居产品的生产厂家,且具有投标产品品牌的所有权或合法使用授权。
2.生产厂家定义:具有投标品牌销售权的生产厂家、生产厂家控股的公司、控股生产厂家的法人股东、与生产厂家受同一法人股东控股的公司。
3.品牌档次要求:无特殊要求。
4. 截止2022.6.30前仍在有效期内,与中国房地产企业top20房企或其直接控股的材料公司签约\中标(按克尔瑞2021年1-12月最新销售榜排名、操盘金额或操盘面积均可)关于智能家居产品应用于全国范围的战略合作或集中采购协议不少于2家(同一投标品牌有多个框架协议签约主体的),2019后投标品牌与招标人操盘项目有智能家居产品大货采购合同可等同1个TOP20战略合作或集中采购协议业绩。其他签约主体也符合第2条之生产厂家定义的,可认定有效。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关键页(合同内容(显示签约类别)、合同期限、签约时间、盖章页等全部关键页)等有效业绩证明材料。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有可能通过资格审查,招标人有权依据投标人的诉讼及仲裁情况、不良行为记录、履约情况等决定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后审的非能建采购平台注册的投标单位,如在办理正式注册时发现资质、材料等造假的,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2年10月28日16:00开始至2022年11月5日16:00(拟定时间)
获取方法:注册并登陆中国能建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ec.ceec.net.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7日16:00(拟定时间)
递交方法:电子版上传至中国能建电子采购平台
递交地址:电子版上传至中国能建电子采购平台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年11月17日16:00(拟定时间)
开标方式:招标人通过中国能建电子采购平台组织开标,投标人通过线上方式参与
其他公告内容
无
七、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能建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纪委 。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能建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英皇集团中心20层
联 系 人:郭维
电话: 130*****658
电子邮件: guowei@gzbfdc.com(资格预审文件上传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联 系 人:/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2023-2025年度智能家居
集中采购
资格预审文件
中能建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
能建城市发展公司违规违纪问题统一信访举报渠道:
联系电话:010-********,
电子邮箱:jiwei@gzbfdc.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丁12号英皇集团中心20层能
建城市发展公司纪委,
邮政编码:******
目录
目录ii
第一章投标人须知1
前附表1
第二章投标人资格要求5
第三章 申请人须知10
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11
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12
4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审查12
5 通知和确认13
6 申请人的资格改变13
7 纪律与监督13
8 需要补充的其它内容14
第四章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23
一、资格预审申请函26
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27
三、授权委托书28
四、申请人基本情况表29
七、投标人近三年类似项目31
八、2020年或2021年财务状况32
第一章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项号内容说明与要求
1工程名称2023-2025年度智能家居集中采购
2建设地点全国
3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具体以工程量清单、最终施工图为准)
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内容为:2023-2025年度智能家居材料设备的供应、指导安装、指导及配合调试验收、检测及质保期内维修、保养等。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一标段为有线系统档智能家居集中采购、二标段为无线系统档智能家居集中采购。
5承包方式供货及指导安装、指导及配合验收调试
6质量标准系统所有设计、产品、施工、验收应符合且不限于下列标准的最新版本:
1.《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GB *****-2019
2.《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 *****-2015
3.《全国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示范工程建设要点与技术导则》
4.《联网型智能家居设计内容及要求》GA/T*****-2020
5.《家居布线标准》TIA/EIA 570-A
6.《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2013
7.《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GA/T 75-1994
8.《防盗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GB*****-2001
9.《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GB/T 4208-2017
10.《入侵和紧急报警系统技术要求》GB/T*****-2016
11.《安全防范系统通用图形符号》GA/T74—2017
12.《安全防范工程技术标准》GB*****-2018
13.《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2012
14.《信息技术设备安全通用要求》GB 4943.1-2011
15.《商用建筑线缆标准》EIA/TIA-569
16.《六类布线标准》ANSI/TIA/EIA568B
上述技术标准和规范如有不足之处或未能达到国际最新标准时,中标单位应使系统的设计、施工及选用的设备和材料符合最新版本的国际和国家标准、规范以及所采用版本的有关技术资料。
7工期要求本次招标共分为2标段:
计划服务开始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实际服务开始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集采协议有效期:两年
8资金来源自筹
9申请截止时间及要求2022年 10 月 26 日 16 时 00 分
投标人应在上述时间之前,完成 中国能建电子采购平台 的投标报名及资格审查文件提交。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在上述时间之前将电子版(word可编辑文件、盖章扫描件)发送到招标人指定电子邮箱(招标人收到时间为准)
邮件名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XX项目XX工程-平台报名账号
投标人无需提供纸质版申请文件。
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数量有限制,本次招标通过资格预审单位为13家,通过资格审查条件的单位不足3家,重新招标;满足3家但不满足上述约定数量的,不进行资格审查打分;超过上述数量的按计分办法进行打分,按得分从高到低排序,选取上述数量单位通过本次资格预审,约定数量最后一名得分相同的则均通过。
11参考付款条件(1)本合同无预付款;
(2)每批材料到货并通过甲方、监理方验收合格后,并且乙方已提供齐全的付款资料,甲方在30个日历天内支付该批材料对应合同价款的70%,付款额低于5万元不予支付。
(3)乙方按照本合同安装、调试完毕,通过甲方、总包及监理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该批次材料总价款的85%,
(4)甲方和乙方竣工结算并确认最终结算款,且乙方提供包含质保金在内的全额增值税发票后30日内支付工程结算总价的95%;
(5)结算总价的5%,作为乙方质量保证金,质保2年。
以上为参考付款方式,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
12补充说明
13其他 电子签章与签章具有同等效力,任何需要加盖签章的地方两种签章均可。
?
第二章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的监理人;
(3)与本项目的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4)与本项目的监理人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5)与本项目的监理人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6)被责令停业的;
(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9)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农民工群体事件的。
(10)被中国能建电子采购平台列为黑名单供应商;
(11)中能建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021年信用评级为D级供应商。
(12)在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近三年存在重大违约失信记录、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记录、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严重违反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规定的处罚记录、重大履约诉讼记录(包括与下游分包之间)。
(13)被列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重点监控对象的企业。
(14)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可增加。
以上要求无需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由招标人组织审查。
二 、资格审查标准
(一)基本要求:
1.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并在有效期内,注册资金1000万人民币及以上;
2.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并在有效期内;
3. 同一标段有股权关联关系的投标人将同时被拒绝。
4.投标单位不得为中国能建电子采购平台内黑名单供应商;
5.投标人必须不属于被列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重点监控对象的企业;
6.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需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单位成立年限不晚于于2017年6月30日。
9.投标单位所投标产品智能主机、智能网关、控制模块、智能面板、智能终端控制屏、APP软件等必须为投标人自主设计且为投标人品牌产品,需出具承诺函。
10.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投标人企业业绩要求
1 投标人须为智能家居产品的生产厂家,且具有投标产品品牌的所有权或合法使用授权。
2.生产厂家定义:具有投标品牌销售权的生产厂家、生产厂家控股的公司、控股生产厂家的法人股东、与生产厂家受同一法人股东控股的公司。
3.品牌档次要求:无特殊要求。
4. 截止2022.6.30前仍在有效期内,与中国房地产企业top20房企或其直接控股的材料公司签约\中标(按克尔瑞2021年1-12月最新销售榜排名、操盘金额或操盘面积均可)关于智能家居产品应用于全国范围的战略合作或集中采购协议不少于2家(同一投标品牌有多个框架协议签约主体的),2019年后投标品牌与招标人操盘项目有智能家居产品大货采购合同可等同1个TOP20战略合作或集中采购协议业绩。其他签约主体也符合第2条之生产厂家定义的,可认定有效。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关键页(合同内容(显示签约类别)、合同期限、签约时间、盖章页等全部关键页)等有效业绩证明材料。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有可能通过资格审查,招标人有权依据投标人的诉讼及仲裁情况、不良行为记录、履约情况等决定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后审的非能建采购平台注册的投标单位,如在办理正式注册时发现资质、材料等造假的,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资格审查计分
通过第二条资格审查标准的
序号条款评分标准得分
1资格审查情况通过资格审查的,基础分60分
2财务状况1.资信等级为AAA的得5分。
2.申请人需提供2020年或2021年的财务报表:
(1)若2020年或2021年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亏损,得5分,出现过亏损不得分;
(2)2020年或2021年主营业收入:
超过亿元,得10分; 5000万元(不含)~1亿元(含),得5分;2000万元(不含)~5000万元元(含),得3分;2000万元及以下不得分。
3集采业绩1.近三年(2019.1.1后签约\中标需满足2022.6.30前仍在有效期内或2019.1.1前签约但2022.6.30前仍在有效期内)中国房地产企业top20房企或其直接控股的材料公司(按克尔瑞2021年1-12月最新销售榜排名、操盘金额或操盘面积均可)关于智能家居产品全国范围的战略合作或集中采购协议不少于2家(同一投标品牌有多个框架协议签约主体的,其他签约主体也符合第2条之生产厂家定义的,可认定有效。2019后投标品牌与招标人操盘项目有智能家居产品大货采购合同可等同1个TOP20战略合作或集中采购协议业绩),每项可得5分,最高得25分。
4招标人合作情况投标人为招标人合格供方库有效名单得5分; 非合格供方库有效名单不得分、不扣分。
5招标人履约情况招标人2019、2020、2021年度履约评价为A/年度得10分,B/年度得5分,C/年度扣10分,无履约评价不得分、不扣分。
第三章 申请人须知
1.资格预审文件
1 资格预审文件
1.1 资格预审文件的组成
(1) 本次资格预审文件包括招标公告、申请人须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以及根据本章第1.2款对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和第1.3款对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
(2)当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1.2 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
(1) 申请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资格预审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申请截止时间5日前以书面形式(根据能建平台功能设置和调整情况填写)提出澄清申请,要求招标人对资格预审文件予以澄清。
(2)招标人应在申请截止时间3日前,以书面形式将澄清通知发给所有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申请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通知发出的时间距申请截止时间不足3日,申请截止时间应相应延长。
(3)资格预审文件澄清要求将在电子采购平台上发布,无论投标方是否确认,均视为已收到。
1.3 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
(1) 在申请截止时间3日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修改资格预审文件。修改资格预审文件距申请截止时间不足3日的,申请截止时间应相应延长。
(2)资格审查文件修改要求将在电子采购平台上发布,无论投标方是否确认,均视为已收到。
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
2.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
2.1.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资格预审申请函
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三、授权委托书
四、申请人基本情况表
五、营业执照(含注册资本证明)
六、一般纳税人证明
七、近3年业绩(含证明文件)
八、2020年或2021年财务状况及资信等级证明
九、其它材料
2.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要求
2.2.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按第3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并作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
2.2.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署。
2.2.3 “申请人基本情况表”应附申请人营业执照副本、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等资料等材料的复印件。
2.2.4 “2020年或2021年财务状况”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的复印件。
2.2.5 “近3年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集采合同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2.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装订、签字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在中国能建电子采购平台提供电子版,盖章彩色扫描件。
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3.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密封和标识
无。
3.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3.2.1 申请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2日 。
3.2.2 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等需为盖章彩色扫描件,逾期提交、无法查看或模糊不清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审查
4.1 审查委员会
4.1.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由招标人负责审查。
4.2 资格审查
招标人根据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法和标准,对所有已受理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查。
5 通知和确认
5.1 通知
招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中国能建电子采购平台信息、短信形式将资格预审结果通知申请人。
5.2 解释
招标人有权对资格预审结果不作解释。
6 申请人的资格改变
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组织机构、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发生变化,使其不再实质上满足规定标准的,其投标不被接受。
7 纪律与监督
7.1 严禁贿赂
严禁申请人向招标人、审查委员会成员和与审查活动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行贿。在资格预审期间,不得邀请招标人、审查委员会成员以及与审查活动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到申请人单位参观考察,或出席申请人主办、赞助的任何活动。
7.2 不得干扰资格审查工作
申请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资格预审的审查工作,否则将导致其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7.3 保密
招标人、审查委员会成员,以及与审查活动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应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审查、比较进行保密,不得在资格预审结果公布前透露资格预审结果,不得向他人透露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情况。
7.4 投诉
申请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资格预审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或能建城发公司纪委投诉。
8 需要补充的其它内容
8.1类似项目业绩
类似项目业绩定义见 。
8.2 资格变化
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资质条件、组织机构、财务能力、信誉等资格条件发生变化时,申请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新情况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文件中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附件一:
资格预审文件澄清申请函
编号:
(招标人名称):
经过仔细阅读 (项目名称)资格预审文件后,我方申请对以下问题予以澄清:
1.……
2.……
……
申请人: (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注:申请人要求招标人澄清资格预审文件有关问题时,适用于本格式。
附件二:
资格预审文件澄清通知
编号:
(申请人名称):
经研究,对 (项目名称)资格预审文件,作如下澄清:
1.……
2.……
……
请收到本通知后以书面形式按资格预审文件第2章附件四格式在 年 月 日前回复确认,同时采用传真方式发至 。
招标人: (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注:招标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关问题澄清时,适用本格式。招标人可根据需要将附件二与附件三内容合并发出。
附件三:
资格预审文件修改通知
编号:
(申请人名称):
经研究,对 (项目名称)资格预审文件,作如下修改:
1.……
2.……
……
请收到本通知后以书面形式按资格预审文件第2章附件四格式在 年 月 日前回复确认,同时采用传真方式发至 。
招标人: (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注:招标人对资格预审文件修改时,适用于本格式。
附件四:
资格预审文件澄清通知、修改通知确认函
编号:
(招标人名称):
你方 年 月 日发送的 (项目名称)资格预审文件 (澄清通知/修改通知),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收到,通知的主要内容如下:
年 月 日, (文件名称及招标编号),共 (页码总数) (条款总数);
……
特此确认。
申请人: (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注:收到资格预审文件澄清通知或修改通知后,申请人向招标人发出确认函时,适用本格式。
?
第四章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
?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申请人:(盖单位公章)
年月日
?
目录
一、资格预审申请函
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三、授权委托书
四、申请人基本情况表
五、营业执照(含注册资本证明)
六、一般纳税人证明
七、近3年业绩(含证明文件)
八、2020年或2021年财务状况及资信等级证明
九、其它材料
一、资格预审申请函
(招标人名称):
1、按照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我方(申请人)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用于你方(招标人)审查我方参加 (项目名称)招标的投标资格。
2、我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包含资格预审文件第2章申请人须知第3.1.1款规定的全部内容。
3、我方接受你方的授权代表进行调查,以审核我方提交的文件和资料,并通过我方的客户,澄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有关财务、技术等方面的情况。
4、你方授权代表可通过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得到进一步的资料。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资格预审文件第2章申请人须知第1.4.3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申请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
传真:
申 请 人地址:
邮 政 编码: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申请人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系 (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申请人: (盖单位公章)
年月日
三、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招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申请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四、申请人基本情况表
申请人名称
注册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
传真网址
组织机构
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
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
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高级职称
人员
注册资金中级职称
人员
开户银行初级职称
人员
账号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注:相关材料复印件在本章“九、原件的复印件”中提供。
七、投标人近三年类似项目
建设单位协议名称签约日期有效期协议类型
备注:业绩由近及远填写,须附合同文件、中标通知书等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否则不认定为类似项目业绩。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日
?
八、2020年或2021年财务状况
财务状况表
名称单位 年 年
一、注册资金
二、净资产
三、总资产
四、固定资产
五、流动资产
六、流动负债
七、负债合计
八、营业收入
九、净利润
十、资产负债率
……
注:相关材料复印件在本章“九、原件的复印件”中提供。
标签: 智能家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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