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秋季膜下滴灌工程电力配套建设(二次)招标公告

2012年秋季膜下滴灌工程电力配套建设(二次)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C-JLZB-2015-353
扶余市2012年秋季膜下滴灌工程电力配套建设项目(二次)已经扶水字【2015】1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扶余市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扶余市地方政府财政资金。目前已具备工程建设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招标工程概况
本项目位于扶余市蔡家沟镇、新万发镇、永平乡、肖家乡、更新乡、陶赖昭镇、长春岭镇、五家站镇、三井子镇、三骏乡、大林子镇。
招标内容:扶余市2012年秋季膜下滴灌工程电力配套建设。
施工期限: 2015.5.22-2015.6.22;
二、招标内容:长春岭镇11KW柴油机68台;大林子镇11KW柴油机31台;三骏乡11KW柴油机46台,更新乡30KW柴油发电机组8台;三井子镇30KW柴油机发电机组14台;五家站镇30KW柴油机发电机组6台;陶赖昭镇30KW柴油机发电机组14台;三骏乡30KW柴油机发电机组35台;永平乡30KW柴油机发电机组25台;新万发镇30KW柴油机发电机组64台;蔡家沟镇40KW柴油机发电机组13台;肖家乡杏树沟村50KW柴油发电机组70台,上述柴油机及发电机组安装调试。
三、资格审查条件
3.1、投标人必须是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应是制造厂商或经制造厂商授权的代理商、经销商;代理商、经销商应出具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供应商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调试及售后服务;
3.3、所投产品应具有质量检验报告;
3.4、制造厂商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和OHSAS18001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5、投标人应处于正常的经营状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投标人近三年(2011年12月至今)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
3.7、投标人近三年(2011年12月至今)具有类似供货业绩3项(含3项)以上,需提供类似供货业绩表及供货合同。
3.8、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制度。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
1、购买招标文件,需企业法人持有效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近三年业绩(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及资格审查条件中相应的证明材料报名【以上资料均为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招标文件在吉林省政务大厅4楼开标室(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窗口,招标文件每套1500元整,售后不退。
3、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5年4月24日至2015年4月30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时,下午13:00至16:00时(节假日除外),过期不予受理。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定于2015年5月14日上午11:00时在吉林省政务大厅4楼开标室(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届时请投标人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招 标 人:扶余市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 系 人:郑先生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 赵经理
电 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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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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