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国土资交易告字〔2022〕19号
郑国土资交易告字〔2022〕19号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郑国土资交易告字〔2022〕19号
经郑州市人民政府批准,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郑东新区分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国土规划住建局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郑政东出〔2022〕11、20号(网)地块,郑政高出〔2022〕6号、7号(网)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与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合发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 位置 | 使用权 面积 (㎡)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起始价 (万元) | 熔断价 (万元) | 竞买保 证金 (万元) | 出让 年限(年) | 开发 程度 | ||||
容积 率 | 建筑 密度(%) | 建筑高度(米) | 绿地率(%) | 投资 总额 (万元) | |||||||||
郑政东出〔2022〕11号(网) | 永平路北、黄河南路西 | ******.74 | 地上:城镇住宅用地、零售商业、餐饮、旅馆用地兼容商务金融用地;地下:零售商业、餐饮用地、交通服务场站用地 | >1.0, <3.58 | <31.31% | 二类居住用地<80、商业用地兼容商务用地<120 | >31.77% | 地上70、40(地下40、50) | 五通现状 | ||||
郑政东出 〔2022〕20号(网) | 龙湖区域龙湖中环北路北、龙源西二街东 | ******.63 | 地上:城镇住宅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兼容零售商业、餐饮、旅馆用地;地下:零售商业、餐饮用地、交通服务场站用地 | >1.0, <2.433 | <27.579% | 二类居住用地<54、其它商务用地<45 | >27.503% | 地上70、40(地下50、40) | 五通一平 | ||||
郑政高出〔2022〕6号(网) | 梧桐街北、红杉路东 | *****.44 | 城镇住宅(地下交通服务场站用地) | >1.0,<2.9 | <20 | <80 | >35 | ≥*****.08 | 7546 | 70(50) | 七通一平 | ||
郑政高出〔2022〕7号(网) | 枣园路东、明达路南 | *****.63 | 城镇住宅(地下交通服务场站用地) | >1.1,<3.6 | <20 | <100 | >35 | ≥*****.15 | 70(50) | 五通一平 |
此次出让郑政东出〔2022〕11、20号(网)地块、郑政高出〔2022〕6号(网)地块为政府储备用地,郑政高出〔2022〕7号(网)地块为合村并城改造项目用地,建设相关指标详见《土地出让前置条件的复函》,拟建项目要严格按照城乡规划和相关规定执行,并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可申请参加本次网上挂牌活动,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同一企业及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宗地的竞买。
三、参与竞买的企业股东不得违规对其提供借款、转贷、担保或其他相关融资便利等。购地资金不得直接或间接使用金融机构的各类融资资金,购地资金不得使用房地产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借款或预付款,购地资金不得使用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借款,购地资金不得使用参与竞买企业控股的非房地产企业融资等(以下简称“五不得”)。竞买人提交竞买申请时需按网上交易系统要求填写《竞买承诺书》,《竞买承诺书》、购地资金审查相关资料详见挂牌文件。
四、此次出让地块采用网上挂牌方式出让,熔断后转为摇号方式确定竞得人。具体政策按照《郑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住宅)使用权网上挂牌交易限价竞买暂行办法》(郑政办文〔2016〕87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土地出让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郑政办〔2021〕9号)规定执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文件)。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公告时间为:2022年10月22日至2022年11月10日。申请人需办理数字证书认证手续(流程详见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http://zzggzy.zhengzhou.gov.cn“办事指南”窗口),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点击“交易主体登录”),浏览公告并下载挂牌文件。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时间为:2022年11月11日至2022年11月25日。缴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23日17时。网上交易活动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竞得人持《网上竞得证明》和其它相关资料(详见挂牌文件)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021房间进行查验,通过后签订《竞得结果》。竞得人取得《竞得结果》后需携带相关审核资料于2个工作日内进行后置审核,郑政东出〔2022〕11、20号(网)地块需到郑东新区管委会(金融智谷)2号楼703室进行后置审核。郑高政出〔2022〕6、7号(网)地块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国土规划住建局土地利用科办公室进行后置审核。审核通过后签订《成交确认书》。《成交确认书》签订后,竞得人将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来未受过行政处罚或行业自律惩戒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竞买保证金符合“五不得”要求的审计报告及相关资料提交出让人。出让人将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竞得人提供的审计报告及相关资料开展审查,同时审查是否存在同一企业及控股公司参与同一宗地竞买的违规行为。经审查不符合要求的,该竞得结果无效,出让人有权扣除成交价款的20%作为违约金,竞得人及参与同一宗地竞买的控股公司两年内不得参加我市土地出让活动。出让合同签订后,受让人缴纳剩余出让金时,向出让人提供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来未受过行政处罚或行业自律惩戒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剩余出让金符合“五不得”要求的审计报告及相关资料,经审查不符合要求的,受让人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以上内容详见挂牌文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出让地块竞买方式和出让金缴款期限等事项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郑政办〔2016〕60号)、《郑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住宅)使用权网上挂牌交易限价竞买暂行办法》(郑政办文〔2016〕87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土地出让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郑政办〔2021〕9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通知》(郑政办〔2022〕13号)执行。具体地块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二)竞买人应全面了解发改部门的相关政策。
(三)竞买人应全面了解《河南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管理办法》(豫政办〔2015〕135号)、《郑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交易管理办法》(郑政办〔2015〕8号)和《挂牌出让须知》。
(四)郑政东出〔2022〕11号(网)地块需使用A类复垦券185.546亩,郑政东出〔2022〕20号(网)地块需使用A类复垦券99.723亩,郑政高出〔2022〕6号(网)地块需使用A类复垦券50.280亩,郑政高出〔2022〕7号(网)地块需使用A类复垦券62.558亩。土地出让成交后,竞得人及时到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挂钩办办理相关手续,具体要求详见挂牌文件。
(五)郑政东出〔2022〕11、20号(网),郑政高出〔2022〕6号、7号(网)地块应采用装配式技术建设,具体要求详见挂牌文件。
(六)郑政东出〔2022〕11、20号(网)、郑政高出〔2022〕6号(网)地块商品住宅综合销售价格相关要求详见挂牌文件。
(七)郑政东出〔2022〕11号(网)为产业用地,产业实施方案以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出具的《郑东新区管委会关于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产业的实施方案》(郑东产业用地文〔2022〕10号)为准,摘牌单位竞得该宗地后,四日内和郑东新区管委会签订《投资建设合同》《产业发展承诺书》,并由郑东新区管委会出具产业准入审核意见,作为成交确认书的审核要件,如未签订,按违约处理。联系人:刘老师,电话:0371-********。
(八)郑政东出〔2022〕20号(网)为产业用地,产业实施方案以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出具的《郑东新区管委会关于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产业的实施方案》(郑东产业用地文〔2021〕7号)为准,摘牌单位竞得该宗地后,四日内和郑东新区管委会签订《投资建设合同》《产业发展承诺书》,并由郑东新区管委会出具产业准入审核意见,作为成交确认书的审核要件,如未签订,按违约处理。联系人:吕老师,电话:0371-********。
八、联系方式
1.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郑东新区分局
联系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管委会(金融智谷)2号楼703室
联系电话:0371-********
联 系 人:王先生
2.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国土规划住建局
联系地址:郑州市高新区国槐街8号火炬大厦B座4楼东土地利用科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1-********
联 系 人:张先生
3.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西路郑发大厦7021室
联系电话:0371-********
联 系 人:赵先生
4.数字证书绑定交易系统咨询
联系电话:0371-********
联系人:赵先生
5.交易系统技术问题咨询
联系电话:0371-********
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郑东新区分局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国土规划住建局
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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