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深燃公司关于宜春市经开区天然气次高压燃气管道工程监理服务采购项目直接发包邀请函
宜春深燃公司关于宜春市经开区天然气次高压燃气管道工程监理服务采购项目直接发包邀请函
项目信息 | |
项目名称: | 宜春深燃公司关于宜春市经开区天然气次高压燃气管道工程监理服务采购项目直接发包 |
项目编号: | 221IK******* |
项目地址: | 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明月南路109号宜春深燃天然气有限公司 |
项目行业分类: |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项目概况: | 新建次高压燃气管道工程聘请监理服务 |
名称: | 宜春深燃公司关于宜春市经开区天然气次高压燃气管道工程监理服务采购项目直接发包邀请函 |
公告发布媒体: | 宜春深燃公司关于宜春市经开区天然气次高压燃气管道工程监理服务采购项目直接发包 |
招标段/包 | |
标段/包名称: | 宜春深燃公司关于宜春市经开区天然气次高压燃气管道工程监理服务采购项目直接发包 |
标段/包编号: | 221IK*******/01 |
服务期(天): | 120 |
服务期说明: | 工程施工开始计算,120天内完成。 |
招标/采购范围: | 无 |
资格条件: | 3.1投标人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3.3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应有国家颁发的监理注册执业证书(市政工程专业,须提供相应证书)。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段招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招标;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时必须提供《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没有提供该表或未体现股东/投资人信息或不同投标人“控股股东/投资人”为相同自然人的,其投标文件一律无效。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2)财产被接管或冻结影响企业正常经营的;(3)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4)近3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5)近1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主管部门、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或司法部门行政或刑事处罚的;(6)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7)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8)依法应当拒绝投标的其他情形。 |
文件获取地点: | 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明月南路109号宜春深燃天然气有限公司 |
开标地点: | 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明月南路109号宜春深燃天然气有限公司 |
招标人信息 | |
采购单位名称: | 深圳市燃气投资有限公司 |
采购单位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上梅林梅坳八路268号燃气大厦15楼 |
联系人: | 方玲敏 |
联系电话: | 133*****388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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