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木萨尔县二工镇西芦芽湖村圈舍、 泉子街镇小西沟村文化室附属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吉木萨尔县二工镇西芦芽湖村圈舍、 泉子街镇小西沟村文化室附属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吉木萨尔县二工镇西芦芽湖村圈舍、 泉子街镇文化室附属设施建设项目已经吉木萨尔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吉县发改综字 [2015]100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吉木萨尔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建设资金来自少数民族发展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 吉木萨尔县二工镇西芦芽湖村圈舍、 泉子街镇小西沟村文化室附属设施建设项目
2、建设地址:吉木萨尔县二工镇西芦芽湖村圈舍;泉子街镇小西沟村
3、项目规模: 圈舍建筑面积900平方米;铁艺围墙130米,大门一扇,锅炉房80平方米;
4、工程投资额: 40万元
资金来源:少数民族发展资金
5、工期要求:计划 2015 年 5月1 日开工,2015年 6 月29 日竣工。总工期 60 天(日历日)。
6、本工程招标分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为:吉木萨尔县二工镇西芦芽湖村圈舍工程;
第二标段为:吉木萨尔县泉子街镇小西沟村文化室附属设施建设。
7、质量标准:合格。
8、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工程施工招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施工投标申请人:
第一标段(吉木萨尔县二工镇西芦芽湖村圈舍工程)的施工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员以上(含建造员)资格;
第二标段(吉木萨尔县泉子街镇小西沟村文化室附属设施建设)的施工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员以上(含建造员)资格。
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当投标申请人在三家以内(含三家)时实行资格后审,当投标申请人在三家以上的实行资格预审。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凭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获取招标文件。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4 月3日10:00时-2013年 4月7日19: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持单位介绍信、单位简介、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机构代码证、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备案册、类似工程业绩及工程验收备案表、2014年财务审计报告、由劳动监察部门出具的无拖欠民工工资的证明、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员以上资格)及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名单和证件。以上资料请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并携带原件确认),在新疆元泓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吉木萨尔县项目部报名。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已报名成功的投标人在报名日期截止后五日内到 新疆元泓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吉木萨尔县项目部获取招标文件。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木萨尔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傅晓梅181*****255,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元泓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文传秀 189*****959
监督电话:****-**************(吉木萨尔县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
(吉木萨尔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 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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