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柱县“龙泉尚城”7号楼1层商业门面公开招租的公告

关于天柱县“龙泉尚城”7号楼1层商业门面公开招租的公告


一、招租目的

为了使商业门面产生经济效益,通过商铺招租,引进相关的经营服务项目,为天柱县县城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龙泉尚城”7号楼1楼居民提供便利、完善的生活服务。

二、招租形式

采取公开竞价的出租方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及诚实信用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挂网招租。

三、招租对象

意向竞租人可为天柱县境内外企业、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但都应具备以下条件:

1.诚实守信、依法经营,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2.遵守本项目的限制性规定(即竞租人同意招标内容表格中规定的经营性质);

3.若为自然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租人出具的现场踏勘证明材料。

四、招租门面基本情况

天柱县龙泉尚城位于环城北路与中山路交叉口右侧(天柱县凤城街道平安小区南侧),交通便利,地理位置优越。有意参与竞租人到现场查看租赁房屋,自行了解相关政策及招租文件规定,自行承担因政策变化、经营不善带来的一切变化和后果,相关质疑须在门面出租公告截止(2022年11月1日)前提出。凡参加竞租者都视同已经实地查看,确认了租赁房屋范围、面积并认可租赁门面现状及租赁要求,出租方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

五、商铺面积

天柱县“龙泉尚城”7号楼1层商业门面9个:拟出租门面情况如下:

项目编号

门面编号

面积(㎡)

门面用途

7号楼1层门面

7-1-3号

66.58

商铺

7-1-4号

85.77

商铺

7-1-5号

49.18

商铺

7-1-6号

52.9

商铺

7-1-7号

80.85

商铺

7-1-8号

67.77

商铺

7-1-12号

102 .22

商铺

7-1-13号

55.67

商铺

7-1-18号

52.12

商铺

备注:以上九个门面为九个产权人共有,产权人为:天柱县红卫祥泰种养殖专业合作社、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天柱县高酿镇高酿村村民委员会、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天柱县远口镇大样村村民委员会、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天柱县江东镇马鞍村村民委员会、天柱县瓮洞镇黔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天柱县汶溪正源种养殖专业合作社、天柱县坪地镇八阳村曙光种养殖专业合作社、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天柱县石洞镇槐寨村村民委员会、天柱县坌处镇侗洲村村民委员会。

六、租赁方案

方案1:单个门面租赁,租赁价格参照市场价,具体租赁价格及出租年限由竞租人与产权人面议,竞租保证金为1200元/个门面;

方案2:整体租赁,租赁价格参照市场价给与一定优惠,具体租赁价格及出租年限由竞租人与产权人面议,竞租保证金为*****元/个竞租人;

注:优先考虑整体租赁方案

七、报名时间、地点和方法

1.报名时间:2022年10月20日至2022年11月1日止,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2.报名地点:天柱县工业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滨河南路水岸星城2D24号)

联 系 人:刘坤 156*****567

3.报名方法:拟参加竞租者应按照公告规定的日期及地点向公告方报名,并向出租方提交以下资料和保证金:

(1)自然人须提供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2)报名时交足竞租保证金。

八、现场竞价

1.竞价时间:初拟于2022年11月3日下午14点30分,如因疫情等情况另行通知。

2.竞价地点:天柱县工业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滨河南路水岸星城2D24号)

3.竞价注意事项:参加现场竞价,竞租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保证金收据。委托他人代理的,还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代理人和被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一份。

4.现场竞价活动,依据竞价报告单,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拍成功人。

5.各竞租人自觉遵守天柱县疫情防控政策,现场竞价入场需提供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健康码及场所码均为绿码、佩戴口罩。

九、退还竞租保证金

确定竞得人后,竞得人须现场与产权人签订租赁意向协议,所有竞租人的竞租保证金由天柱县工业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在7个工作日内原路退还。

十、意向协议

竞价活动结束后,依据竞价报告单,按照“价高者得,先交后用”的原则,竞得人与产权人签订《门面租赁意向协议》并支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数额为一个季度房租,签订正式房屋租赁合同后履约保证金可退还或转为房租,双方可自行协商。

十一、缔约过失责任

1.竞租人未按照招租文件要求履行职责的,发生国家法律、法规所禁止行为的,或者未能履约的,其竞租保证金不予返还,并取消其承租资格。

2.竞得人须在规定时间内付清租金。若未按时足额支付,其竞租保证金不予返还,并取消其承租资格。

3.竞得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与出租方签订《门面租赁合同》,取消其承租资格,并不予返还其竞租保证金。

十二、其他

1.本次对外公开招租的门面,如在租赁期内,由于国家政府建设需要,出租方需收回门面的情况下租赁方应无条件退还,出租方将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租方。

2.本招租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招租文件的相关条款。

3.有意向的竞租人,现场竞价需携带相关附件。

4.竞租人在参与现场竞价时,竞租人须对以上条款进行逐项解读,竞租人在挂网招租期间内可电话咨询天柱县工业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否则视为竞租人已经知晓和理解上述公告条款,并愿意遵守。

十三、特别说明

本次公开挂网招租天柱县工业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不收取任何费用,仅受委托履行挂网招租工作事宜,若因租赁合同或在租赁合同存续期间发生经济矛盾纠纷,由合同签订双方各负其责,县工投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天柱县工业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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