曙岭1874线改造110KV电缆线路工程电缆招标公告

曙岭1874线改造110KV电缆线路工程电缆招标公告

浙江建通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台州市电力工程交易中心委托,对曙岭1874线改造110KV电缆线路工程电缆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招标编号:TZWZ(GK)********-2号

二.招标人:台州电力集体资产经营管理中心宏正物资经营部

三.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通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四.招标范围:详见下表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交货期

交货地点

备注

1

110kV交联聚乙烯电力电缆

YJLW03 110/1X630 GB11017-89

9953

2015年5月31日前

地点:浙江省温岭市

联系人:程立森

联系电话:********71(691171)

18盘,具体分段待招标后确定

说明:报价厂家按照技术标准和要求进行报价;

五.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经营范围覆盖本次招标产品。并要求投标人是国网合格供应商,需提供一纸证明或多纸证明。资质、业绩要求见下表。

资质业绩要求

物资名称

业绩要求

资质要求

供货业绩

运行业绩

注册资本金

生产设备

认证证书

产品型式试验报告或检测报告或鉴定报告

110kV交联聚乙烯电力电缆

近三年内(以投标截止日计算)在同等电压等级或以上线路累计的销售业绩不少于10000米

以投标截止日计算,至少有5000米在与规范条件相同或较规范条件更为严格的条件下成功运行三年及以上

200万元及以上人民币(注册资本金如为外币,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中国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买入价折算)

具有完整的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设备;具有同等电压等级及以上电力电缆研发、设计、制造和出厂试验的能力。

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及年检记录

供应商应提供国家认可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的有效的检测试验报告。

备注:销售业绩以销售合同为准,运行业绩以用户生产运行使用部门出具证明材料为准。

2、具有本次招标产品的生产许可证、相关试验、鉴定报告或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等。

3、投标人不应为国内货物的代理商,实行经销商(代理商)制的货物除外,但应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需得到拟投品牌制造商的充分授权;

(2)投标人有能力按合同规定提供货物维修、备品备件供应等售后服务。

4、具有ISO9000系列或等同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及年检记录且在有效期内。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包(或子包)的投标。

6、投标人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7、自投标之日止三年内在浙江省内所提供的同类货物未因该货物原因出现过事故(或虽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验证)。

8、自投标之日止三年内在国内货物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指同一合同中10%及以上)或严重影响施工(或虽出现过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验证)。

9、自投标之日止三年内在国内货物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货物或投标人图纸交付拖延等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

10、自投标之日止三年内在国内货物招投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或浙江省电力公司公开通报批评。

11、在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系统内无《浙江省电力公司关于对行贿行为登记查询的管理办法》规定的不良行为记录。

本次招标必须按照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浙电监[2007]934号《浙江省电力公司招投标廉洁信用等级评价暂行办法》”文件规定,对投标人进行招投标廉洁信用方面评价的查询;扣分值以《投标人廉洁信用等级评价情况查询结果反馈表》中载明的等级,A级扣0分、B级扣8分、C级扣12分、D级扣16分、E级扣20分。按查询结果在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中作一次性最终扣除;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_2015_年 4月 15日至2014年 2 月 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_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_16:30_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国网合格供应商的一纸证明或多纸证明(复印件),若为授权代理商或授权制造商,还需提供原品牌(拟投品牌)厂家授权书复印件到台州市黄岩区桔乡大道281号601室浙江建通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同时提供招标文件的电子文档,如果电子文档与纸质招标文件有差异,以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6.2招标文件(电子文件)售价_500_元,售后不退。

收款单位开户名:浙江建通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台州银行黄岩工业园区支行

开户银行帐号: 5100 1315 5100 010

投标人付款后,将汇款底单传真至浙江建通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传真中注明招标编号、联系方式。收到该传真后,浙江建通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将向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电子版,或者直接发售招标文件给现场购买人。

6.3 关于标书费支付的说明及要求:

(1)投标人以电汇、网银等形式支付“标书费”的,应在汇款用途栏写明“标书费”及招标编号。支付完成后,请及时将银行受理回单和所需购买的招标编号信息等传真至****-********(传真中除应注明招标编号外,还应注明投标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便及时进行财务确认。

(2)投标保证金支付账号:

收款单位开户名:浙江建通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台州银行黄岩工业园区支行

开户银行帐号: 5100 1315 5100 010

汇款摘要: TZWZ(GK)********-2号 投标保证金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7.1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5年5月6日上午9:30前(北京时间),将投标文件递交到台州市电力工程交易中心会议室(台州市椒江区开发大道132号)。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2本次投标以纸质投标文件为主。本次投标的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必须完全一致。

7.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逾期提交或者未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八、开标时间:2015年5月6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九、开标地点:台州市电力工程交易中心会议室(台州市椒江区开发大道132号)

招标人:台州电力集体资产经营管理中心宏正物资经营部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通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台州市黄岩区桔乡大道281号601室

邮 编:318020

联系人:蔡先生

电 话:****-********

传 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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