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职业技术学院法律顾问及综合法律服务采购公告

防城港职业技术学院法律顾问及综合法律服务采购公告

防城港职业技术学院法律顾问及综合法律服务采购公告
为进一步提高我院综合法律意识,促进依法办事,防范各类法律风险,现就我院公开采购法律顾问及综合法律服务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基本内容
(一)采购内容:防城港职业技术学院法律顾问及综合法律服务采购。
(二)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预算肆万元整(¥*****.00)
(三)公开采购数量:选聘1家律师事务所提供法律顾问,该律师事务所至少委派2名专业人员为防城港市职业技术学院提供法律顾问及综合法律服务。
(四)采购方式:询价(符合采购需求的同等条件下最低价者中标)。
(五)服务年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为期一年。
二、法律顾问基本要求
(一)律师事务所要求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
2.近3年未受到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3.在防城港市范围内有常驻办公地点,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执业律师人数不少于3人,律师执业许可证通过核发机关每年进行的资格年检。
4.符合防城港市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委派人员要求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修养;
2.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具有3年以上律师执业经验,专业能力强;
3.近3年内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4.熟悉教育、政府采购等方面法律法规,有较强的分析和处理问题的能力;
5.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三、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法律顾问提供以下服务:
1.参与处理行政公益诉讼和尚未形成诉讼的民事纠纷、经济纠纷、行政纠纷和其他纠纷;
2.代理、协助办理诉讼或非诉讼案件,及时指出案件中不符合法律规范的行政管理行为,并提出法律意见;建立案件统计台账,从案件收到起同步记录,每季度汇报案件情况,最终形成年度统计报表,每半年、年度对办理案件进行统计分析并提交分析报告;
3.接受委托,代表学院参加有关涉法问题听证会,并对听证事项提出法律意见;
4.对经济合同、经济项目以及相关法律文书进行审查,提出法律意见;
5.作为学院的委托代理人参与诉讼、仲裁、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等;
6.对学院制定的各项制度建设,从合法性方面提出修改和补充建议。必要时,提供专项论证意见;
7.进行法律业务培训和法制宣传教育;
8.提供国家有关法律信息,就行政管理中的法律问题提出建议;
9.对学院职责范围内发生的有一定影响的事件,以非政府官员身份进行调查、协调,并提出依法处理的法律咨询意见;
10.为依法处理疑难信访案件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并做好各种法律咨询服务。
11.办理其他法律事务。
从事上述第5项活动时,无需另行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学院需出具授权委托书等委托手续并按件支付费用。
(二)法律顾问服务要求
1.认真、负责、按时完成各项法律服务,依据法律作出判断,切实维护权益。反之,出现损害甲方权益和声誉的行为,相应扣减法律顾问年费;
2.及时、迅速地办理法律顾问工作范围内的法律事务,并通报工作进程,出具法律意见原则上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紧急情况下,有特殊要求的,法律顾问应当按照学院的要求时限完成委托事项。因法律顾问疏漏、失误等自身原因,导致案件超期和败诉的,不支付本案件代理费用;因法律顾问疏漏、失误等自身原因,导致案件卷宗丢失的,承担相应责任并记录诚信档案,报行业律师协会;
3.不得从事有损于甲方合法权益的活动,在涉及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学院同意,不得担任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代理人或法律顾问,不得担任对学院产生不利影响的另一方代理人或法律顾问;
4.对其获知的工作秘密,非由法律规定或者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不得借案件办理或法律顾问名义谋取不正当利益、影响行业秩序等;
5.对学院提供的法律相关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对涉及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复议诉讼案件必须做好目录台账,装订成册,分类管理,并及时整理送档案室归档。
(三)法律顾问服务的工作流程
1.日常工作法律服务,由受委派人员代表律师事务所直接处理,出具法律意见,加盖公章;
2.专项法律服务,由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团队介入,提供专业意见,出具法律文书,执业律师签字并加盖公章;
3.复杂性强、跨度大的专项法律服务,由律师事务所按学院要求,并委派主力律师团队配合服务,该类服务的费用可按市场行情及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另行商讨。
(四)委派人员
如我院认为律师事务所委派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的,律师事务所应在5个工作日内,按要求重新委派同等或更优资质的人员。
四、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经营本次采购服务的供应商,且供应商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经年检合格。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对在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并加盖公章,打印材料作为报价附件资料保存)。
五、报价要求
报价文件袋注明采购项目名称、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且文件袋须密封并加盖公章,报价材料应包含:
1.采购报价单(样表见附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3.律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介绍及近三年开展行政事业单位法律工作业务的业绩清单(加盖单位公章)。
六、报价文件送达要求
供应商送达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7日前上午12:00,逾期提交将取消参评资格(请在工作日内提交)。
联系地址:防城港职业技术学院办公楼五楼515办公室财务处
联系人:黄老师 0770-*******
防城港市职业技术学院
2022年10月21日
防城港职业技术学院法律顾问及综合法律服务采购公告
为进一步提高我院综合法律意识,促进依法办事,防范各类法律风险,现就我院公开采购法律顾问及综合法律服务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基本内容
(一)采购内容:防城港职业技术学院法律顾问及综合法律服务采购。
(二)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预算肆万元整(¥*****.00)
(三)公开采购数量:选聘1家律师事务所提供法律顾问,该律师事务所至少委派2名专业人员为防城港市职业技术学院提供法律顾问及综合法律服务。
(四)采购方式:询价(符合采购需求的同等条件下最低价者中标)。
(五)服务年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为期一年。
二、法律顾问基本要求
(一)律师事务所要求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
2.近3年未受到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3.在防城港市范围内有常驻办公地点,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执业律师人数不少于3人,律师执业许可证通过核发机关每年进行的资格年检。
4.符合防城港市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委派人员要求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修养;
2.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具有3年以上律师执业经验,专业能力强;
3.近3年内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4.熟悉教育、政府采购等方面法律法规,有较强的分析和处理问题的能力;
5.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三、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法律顾问提供以下服务:
1.参与处理行政公益诉讼和尚未形成诉讼的民事纠纷、经济纠纷、行政纠纷和其他纠纷;
2.代理、协助办理诉讼或非诉讼案件,及时指出案件中不符合法律规范的行政管理行为,并提出法律意见;建立案件统计台账,从案件收到起同步记录,每季度汇报案件情况,最终形成年度统计报表,每半年、年度对办理案件进行统计分析并提交分析报告;
3.接受委托,代表学院参加有关涉法问题听证会,并对听证事项提出法律意见;
4.对经济合同、经济项目以及相关法律文书进行审查,提出法律意见;
5.作为学院的委托代理人参与诉讼、仲裁、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等;
6.对学院制定的各项制度建设,从合法性方面提出修改和补充建议。必要时,提供专项论证意见;
7.进行法律业务培训和法制宣传教育;
8.提供国家有关法律信息,就行政管理中的法律问题提出建议;
9.对学院职责范围内发生的有一定影响的事件,以非政府官员身份进行调查、协调,并提出依法处理的法律咨询意见;
10.为依法处理疑难信访案件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并做好各种法律咨询服务。
11.办理其他法律事务。
从事上述第5项活动时,无需另行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学院需出具授权委托书等委托手续并按件支付费用。
(二)法律顾问服务要求
1.认真、负责、按时完成各项法律服务,依据法律作出判断,切实维护权益。反之,出现损害甲方权益和声誉的行为,相应扣减法律顾问年费;
2.及时、迅速地办理法律顾问工作范围内的法律事务,并通报工作进程,出具法律意见原则上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紧急情况下,有特殊要求的,法律顾问应当按照学院的要求时限完成委托事项。因法律顾问疏漏、失误等自身原因,导致案件超期和败诉的,不支付本案件代理费用;因法律顾问疏漏、失误等自身原因,导致案件卷宗丢失的,承担相应责任并记录诚信档案,报行业律师协会;
3.不得从事有损于甲方合法权益的活动,在涉及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学院同意,不得担任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代理人或法律顾问,不得担任对学院产生不利影响的另一方代理人或法律顾问;
4.对其获知的工作秘密,非由法律规定或者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不得借案件办理或法律顾问名义谋取不正当利益、影响行业秩序等;
5.对学院提供的法律相关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对涉及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复议诉讼案件必须做好目录台账,装订成册,分类管理,并及时整理送档案室归档。
(三)法律顾问服务的工作流程
1.日常工作法律服务,由受委派人员代表律师事务所直接处理,出具法律意见,加盖公章;
2.专项法律服务,由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团队介入,提供专业意见,出具法律文书,执业律师签字并加盖公章;
3.复杂性强、跨度大的专项法律服务,由律师事务所按学院要求,并委派主力律师团队配合服务,该类服务的费用可按市场行情及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另行商讨。
(四)委派人员
如我院认为律师事务所委派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的,律师事务所应在5个工作日内,按要求重新委派同等或更优资质的人员。
四、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经营本次采购服务的供应商,且供应商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经年检合格。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对在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并加盖公章,打印材料作为报价附件资料保存)。
五、报价要求
报价文件袋注明采购项目名称、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且文件袋须密封并加盖公章,报价材料应包含:
1.采购报价单(样表见附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3.律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介绍及近三年开展行政事业单位法律工作业务的业绩清单(加盖单位公章)。
六、报价文件送达要求
供应商送达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7日前上午12:00,逾期提交将取消参评资格(请在工作日内提交)。
联系地址:防城港职业技术学院办公楼五楼515办公室财务处
联系人:黄老师 0770-*******
附件:报价单
防城港市职业技术学院
2022年10月21日

标签: 法律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返回首页

收藏

附件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