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森林带(牡丹江市)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工程设计、工程勘测及前期咨询)项目-招标/资审公告

东北森林带(牡丹江市)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工程设计、工程勘测及前期咨询)项目-招标/资审公告

东北森林带(牡丹江市)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工程设计、工程勘测及前期咨询)项目

发布时间:2022-10-24 09:0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东北森林带(牡丹江市)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工程设计、工程勘测及前期咨询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QT0300G221*****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牡丹江市财政局-财政阅字【2022】246号《关于市自然资源局申请中央财政自然资源领域转移支付项目申报入库前期费用的建议 批复,项目业主为牡丹江市自然资源局,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 。招标人为牡丹江市自然资源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建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东北森林带(牡丹江市)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工程设计、工程勘测及前期咨询)项目

2.2服务地点:牡丹江市区域

2.3建设规模:项目面积1353.52公顷;牡丹江市全域历史遗留矿山(以中国地质调查局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历史遗留矿山核查系统】中已做出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公告的矿山)

2.4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至本项目所有服务工作完成;(以招标人具体要求时间为准)

2.5服务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7最高投标限价:970万元(其中设计费:406.4万元、勘测费:507.6万元、前期咨询费:56万元),

2.8招标范围:

2.8.1工程设计:针对建设规模内的所有矿山进行实施设计编制、预算编制及项目评审等工作。

2.8.2工程勘测:针对建设规模内的所有矿山进行地质调查,针对典型矿山实施详细工程勘察、编制工程地质勘察报告;针对建设规模内的所有矿山进行实地测量,编制测量报告。

2.8.3前期咨询:针对建设规模内的所有矿山进行调查、咨询、论证,一矿一策,以国土空间规划为依据,满足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符合生态修复规划,按照国家实施“碳达峰、碳中和”行动要求,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实施方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3.1.1工程设计: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地质灾害防治设计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工程勘测: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同时具备地质灾害防治勘查甲级、测绘(含工程测量)乙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3工程项目前期咨询: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的咨询类单位(项目咨询),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备水工环类高级职称;联合体投标的,项目总负责人以联合体各成员共同授权一人为准,项目总负责人必需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项目总负责人与各专业负责人不可兼任;

3.2.2工程设计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水工环类或岩土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3.2.3工程勘察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水工环类或岩土工程等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3.2.4 工程测绘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地质测绘或工程测量等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或注册测绘师证书;

3.2.5工程项目前期咨询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咨询工程师证书,主专业或辅专业为工程类专业。

以上拟派人员必须为企业合法在职员工,需提供其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至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连续3个月(20227月~20229月)的社保证明(社保局出具),(企业成立日期不足的,自成立之日算起)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符合下列规定:

3.3.1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不超过二家,联合体可由具备工程设计、工程勘察及测绘、工程项目前期咨询其中一项或多项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

3.3.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3.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3.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3.5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4投标人信用良好,独立或联合体双方的企业、独立或联合体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拟投本项目的工程设计负责人、拟投本项目的工程勘测负责人、拟投本项目的工程项目前期咨询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以及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6业绩要求:

3.6.1投标人(独立或联合体工程设计单位)投标人近5年(201710月~投标截止时间)承揽过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相关的工程设计业绩。以上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服务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6.2投标人(独立或联合体工程勘测单位)投标人近5年(201710月~投标截止时间)承揽过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相关的工程勘察及测绘业绩。以上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服务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6.3投标人(独立或联合体工程项目前期咨询单位)投标人近5年(201710月~投标截止时间)承揽过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相关的项目前期咨询的业绩。以上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服务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7财务要求:

投标人(独立或联合体各方)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 2021年12月31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财务报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财务报表

3.8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 2022年10月24日11时00分至 2022年10月31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2年11月21日09时00分,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 电子投标工具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

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均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开标方式: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7.2开标时间: 2022年11月21日09时00分

7.3开标地点:牡丹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牡丹江市东长安街70号)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牡丹江市自然资源局;监督电话:0453-*******

招标人:牡丹江市自然资源局

地址:牡丹江市西安区太平路300号

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130*****839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建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牡丹江市西安区西三条路451号

联系人:高先生

电话:0453-*******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矿山生态修复 工程设计 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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