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莱芜区城市排水“两个清零、一个提标”一期工程法律顾问咨询竞争性磋商公告
济南市莱芜区城市排水“两个清零、一个提标”一期工程法律顾问咨询竞争性磋商公告
济南市莱芜区城市排水“两个清零、一个提标”一期工程法律顾问咨询竞争性磋商公告 1、采购条件 济南市莱芜区城市排水“两个清零、一个提标”一期工程已经济南市莱芜区发展和改革局以莱芜发改审批[2022]69号、莱芜发改审批[2022]70号批准建设。项目法人单位和采购人为济南市莱芜区城乡水务局。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委托山东华标招标有限公司对该工程法律顾问咨询已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采购。 2、项目概况 2.1济南市莱芜区城市排水“两个清零、一个提标”一期工程包含两个项目,采用特许经营模式运作,建设期约27个月。 2.1.2济南市莱芜区黄河流域大汶河水系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及保护工程一期工程位于济南市莱芜区,主要实施大汶河、青草河及红土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总治理河道长度约9.2公里。 2.2服务期:特许经营项目前期准备期+特许经营项目建设期27个月+运营期7年(具体以甲方通知为准)。 2.3合同估算限价:约人民币70万元。 2.4质量标准:合格。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具有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书,并在技术力量、人员配备、设备配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法律顾问服务能力。 3.3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19年10月24 日至2022年10 月24日(近3年)承担过建设工程法律服务类似业绩(以合同签订间为准); 3.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2019、2020、2021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供应商,可提供成立至今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 3.5信誉要求:供应商需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本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采购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3.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或说明 4.1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潜在供应商可根据具体情况自行查勘。 4.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5、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领取 5.1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期限:2022年10月25日9:00至2022年10月31日17:00(北京时间)。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2)营业执照、执业资格证书; (3)项目负责人执业证书; (4)类似业绩合同; (5)财务报表; (6)“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本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网页截图; 注:提交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采购人组织的资格审查为准。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1月4日14时 30分(北京时间)。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山东华标招标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8、其他要求或说明 开评标活动执行开标当地防疫防控期间相关文件的规定。 9、采购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济南市莱芜区城乡水务局 10、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山东华标招标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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