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水增效农业示范园综合楼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节水增效农业示范园综合楼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随州市节水增效农业示范园综合楼工程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随州正兴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受随州市节水增效农业示范园委托,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曾都区南郊和平村五组
2.2 工程规模及招标范围:该项目为框架结构,地上四层,地下一层,建筑面积约6439㎡,计划投资约750万元。招标范围为设计施工图纸、变更通知、预算交底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施工
2.3计划工期:345天
2.4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应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须为建筑专业一级或二级建造师(含临时)且没有押证管理或在建工程情况,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没有处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时间内
3.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且具有实施本合同工程的流动资金(须提供2012、201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单位须按应有年份提供财务审计报告)
3.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2年3月至2015年3月,以竣工验收证明或竣工备案证为准)至少完成过一项合同金额700万元以上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3.5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两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2015年3月30日至2015年4月3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到随州市曾都区招投标管理中心(曾都区城乡规划建设局办公楼五楼)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另须提供下列证件原件:①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须为拟派本项目建造师);②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④《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⑤2012、201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⑥拟派建造师资格证书、职称;⑦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工程类职称证书、身份证及“五大员”岗位证书、身份证;⑧申请人交纳的2014年度社会养老保险发票、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申请人为拟派项目部人员缴纳的2014年社会养老保险明细证明;9外省企业入鄂备案证明。其复印件标注“与原件无误”字样加盖公章后一并提交,上述资料不完整的,招标代理单位不接收投标报名申请。以上资料虚假的,不能成为本项目合格投标申请人
5.2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拟派建造师须到报名现场签订工程项目相关承诺书,申请人未按要求现场签订承诺书的,招标单位不接受其投标报名申请
5.3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4 投标保证金10万元, 从各投标申请人基本账户转入随州市曾都区招投标管理中心,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随州分行会计柜,行号:********0191,帐号: ****************3137,到银行账户截止时间:2015年4月20日17:00时,未按要求打入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无效。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 年4月22日15时00分,地点为随州市曾都区招投标管理中心(曾都区城乡规划建设局办公楼)三楼,递交人须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拟派本项目建造师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随州市节水增效农业示范园
联系人:罗泽林
电 话:153*****899
招标代理机构:随州正兴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随州市青年路208号
联系人:吕波
邮政编码:441300
传真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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