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轨道交通线网场段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可行性研究项目
南宁轨道交通线网场段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可行性研究项目
南宁轨道交通线网场段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可行性研究项目 【信息时间:2022/10/24阅读次数:】【我要打印】【关闭】 | |||
本招标项目南宁轨道交通线网场段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可行性研究项目“招标人”为南宁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现邀请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南宁轨道交通线网场段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可行性研究项目 1.2项目地点: 南宁市 1.3项目规模:南宁轨道交通1至5号线设置6个地面场段,其屋顶建筑面积约为32.8万m^2(见表1-1)。各场段内综合办公楼、培训楼、司机公寓等建筑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和混凝土板屋面,设计为可上人屋面活荷载按2.0kN/㎡设计,停车列检棚、联合检修库、物资总库等建筑为钢结构屋架和铝镁锰板屋面,设计为不上人屋面活荷载按0.5kN/㎡设计,建筑物设计使用年限均为50年,预计可建成装机容量约为25.5MW的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 1.4招标范围:开展光伏发电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完成线网各场段建筑结构承载力检测鉴定,包含构件混凝土抗压强度检测、构件钢筋配置检测、构件截面尺寸检测、结构外观质量检查、钢材抗拉强度检测、结构体系核查、结构安全性鉴定、结构抗震鉴定,并出具建筑结构检测鉴定报告。 (2)完成线网场段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包含项目区域地质、建筑结构屋面荷载能力、光伏系统总体技术方案、项目概算、财务评价与社会效益分析等满足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深度要求的所有事宜)。 (3)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招标人及有关部门组织的专家论证及评审,根据论证审查意见对报告进行修改补充完善,并完成相关技术服务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4)根据招标人工作进度情况,配合后续项目立项备案审批流程的相关咨询服务。 以上内容在实施过程中有可能调整,调整的原则是从综合效益和技术可行的角度看更有利于本工程实施,无论是增加还是减少项目内容,投标人应当无条件接受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1.5招标控制价:本项目不含增值税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172.4万元。其中,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部分不含增值税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17.7万元;建筑结构承载力检测鉴定部分不含税分项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154.7万元。 1.6服务期:合同签订45天内完成建筑结构承载力检测鉴定工作,60天内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并协助招标人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审,直至项目获得正式审定批复。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1.7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现行规范、标准、招标文件要求和项目实际需要。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 2.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资质要求: (1)光伏发电可行性研究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及以上乙级资质或具备工程咨询乙级及以上资信(工程咨询业务专业须包含电力(新能源),服务范围须包括项目咨询,且已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 (2)建筑结构承载力检测鉴定资质:具备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或包含CMA认证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检测范围包含本项目服务内容) 2.3业绩要求:投标人在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须同时具有以下业绩: (1)具有2MWp及以上光伏发电项目可行性研究项目业绩或光伏发电设计项目业绩或光伏发电EPC项目业绩不少于1项(含项目服务内容包含本项目要求业绩的相关项目)。 (2)具有2万平方米及以上建筑面积的建筑工程结构检测鉴定评估相关业绩不低于1项。 2.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住建部、应急管理部(原国家安监总局)、广西区或南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投标截止前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重大安全质量事故。 2.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6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2.6.1联合体的总体要求 (1)联合体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 (2)联合体须具有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资质及业绩。 (3)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4)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5)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2.6.2联合体需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 2.7投标人未列入招标人不良信用名单的。 3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 投标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报名 本项目不需报名。 4.2 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可登陆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公告”栏内查找相关项目的招标公告,并点击该公告的附件,即可免费浏览或下载项目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以附件形式附于招标公告下,请自行下载)。潜在投标人如需获取项目有关技术文件(如有),请登陆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 注:投标人如未按要求或未完整下载相关文件,或由于未及时关注招标文件补充通知(补遗)、答疑等相关项目信息而影响投标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2022年11月1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根据《南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恢复非全流程电子招标采购项目现场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模式的通知》南机事函〔2021〕71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场递交或邮寄快递等方式送达投标文件: 5.2.1投标文件现场递交 (1)递交地点: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青少年活动中心旁)南宁市民中心9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具体安排详见电子大屏幕场地安排表)。 (2)投标人进入交易现场须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配合进行体温检测、身份登记等。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方可参加现场交易活动。 5.2.2投标文件通过邮寄快递方式递交 (1)接收邮寄快递包裹的时间为工作日9:30~17:00。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采购代理机构签收邮寄包裹的时间即为投标人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无效,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应充分预留投标文件邮寄、送达所需要的时间。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邮寄包裹能及时送达,应选择邮寄运送时间有保障的快递公司寄送投标文件。邮寄包裹外包封面应仅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3)投标人在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装订、密封好投标文件后,应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再次包裹已密封好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对自己的投标文件的快递包封和密封负责,如送达的快递包裹出现破损导致投标文件包封破损的,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密封要求,不予受理。 (3)投标文件邮寄地址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38号升禾绿城世界2栋2单元1105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收件人: 刘仕瀚 ;联系方式:177*****680 5.3开标地点为: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九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安排见九楼电子显示屏当日开标公告)。 5.4投标人可自行决定是否参加现场开标活动。但参加现场开标活动的委托代理人(与签署投标文件的委托代理人必须为同一人)须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以证明委托代理人的身份和被授权范围。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ggzy.nanning.gov.cn/gxnnzbw/)、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和e车网(http://www.ecrrc.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宁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83号 地 址:上海市长寿路285号恒达大厦16楼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林工、王工 联 系 人:刘仕瀚 电 话:0771-*******、0771-******* 电 话:177*****680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2022年10月24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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