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2022年10月24日拟审批项目(报告书)公示
通辽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2022年10月24日拟审批项目(报告书)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10月24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作出批复。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0月24日-2022年10月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0475-******* 传 真:0475-*******
通讯地址: 通辽市新城区阿古拉大街创业大厦邮 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通辽市海联牧业有限公司生猪建设项目 | 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辽河镇于家村 | 通辽市海联牧业有限公司 | 内蒙古佳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占地面积******㎡,扩建4栋育肥舍(其中新建2栋、改建2栋),1栋原有库房改建为医疗废物暂存间,新建污水处理系统及其他相关配套设施等工程,年出栏商品猪*****头。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 | 1.水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本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将雨水径流排至厂外。场区产生的养殖废水、车辆冲洗废水和生活污水均进入场区污水处理系统,经固液分离后液体进入黑膜沼气池厌氧发酵处理后产生的沼液排入场区沼液暂存池,在耕作施肥期间用于配套消纳地进行综合利用,在非施肥期间在场内沼液暂存池中暂存,不外排。沼气脱水废水产生量较小,直接用于场区绿化及洒水降尘。 2.大气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①有组织排放大气污染物 项目运营期有组织排放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生物质锅炉、饲料混合车间。 生物质锅炉安装1台布袋除尘器进行除尘,除尘效率为99%,SO2、NOx、烟尘排放浓度均可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14)表2新建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锅炉房装机总容量为2t/h时,烟囱高度不能低于30m,评价要求本项目锅炉房烟囱高度建设为30m,满足标准要求。 饲料混合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996)中有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②无组织排放大气污染物 本项目运营期无组织排放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猪舍恶臭、污水处理系统恶臭、固粪堆置区恶臭及食堂油烟。 为控制猪舍恶臭采取合理配比饲料及添加EM菌和丝兰提取物,猪舍内控制饲养密度,及时清理粪污、加强猪舍通风、粪污日产日清、定期消毒、猪舍内每天喷洒环境友好型除臭剂,设置绿化隔离带等措施,采取以上控制措施,恶臭去除率可达到98%,显著减少猪舍恶臭气体的影响。 污水处理系统黑膜沼气池位于半地下,池子上口再加盖HDPE防渗膜密封,四周锚固沟固定,形成一个密闭的厌氧发酵空间,沼气经管道引至沼气净化系统,并经火炬焚烧,无恶臭溢出;沼液暂存池位于半地下并采用无水式覆膜工艺进行封闭,可抑制无组织废气的扩散的同时提供沼液暂存池厌氧发酵环境,沼液暂存池内混合气体(沼气+臭气)通过管道与黑膜沼气池尾气共同引入沼气利用环节中,经管道引至3m高火炬燃烧,沼气净化后属清洁能源,燃烧产物主要为CO2和水,污染物产生量较小。 在固粪堆放区经固液分离出的粪渣及沼渣直接外售有机肥厂,固粪堆置区恶臭气体中NH3排放速率为0.003kg/h,H2S排放速率为0.0002kg/h,排放量较小,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93)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机处理后,净化效率可达60%以上,烟气经净化后由排风机引至屋顶高空排放,排放浓度为1.20mg/m3。满足《饮食行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2001)中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为2.0mg/m3的要求,食堂油烟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很小。 3.噪声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项目营运期间噪声主要为猪叫声、猪舍降温配套风机、各类泵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及沼液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项目选择先进可靠的低噪声设备,从根本上减少噪声污染,同时风机采用隔声室进行密闭、减振材料支撑,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猪粪、沼渣、病死猪、医疗废物、废树脂、锅炉灰渣、废脱硫剂、除尘灰、生活垃圾。 ①猪粪、沼渣经固液分离后在固粪堆置区进行堆肥发酵,作为有机肥基质全部外售有机肥厂,对周边的环境影响不大。 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有关意见的复函》(环办函[2014]789号),病死猪属于一般固废。按照《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497-2009)、《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及《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农医发[2017]25号)要求,企业拟将运营过程中产生的病死猪运至场区病死猪暂存间内暂存后委托位于通辽市百益畜禽无害化处理厂处理,同时在死尸处理房内设冷柜对不能及时运走的病死猪进行暂存。采取以上措施后,对周边的环境影响不大。 ③猪只在医疗过程中产生的废弃医疗器具、药物包装袋及玻璃器皿等,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属于HW01医疗废物841-005-01。经高温灭活消毒,密封装袋后,暂存于办公区内置的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危险废物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2001)要求设置,防渗系数不大于1.0×10-10cm/s。 ④软水制备系统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 定期更换的树脂直接由厂家运走,不在场区内暂存。 ⑤锅炉灰渣暂存于燃料储存间内,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做农肥;废脱硫剂(包含单质硫)由脱硫剂厂家回收进行再生处理;除尘灰与锅炉灰渣仪器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做农肥。 ⑥生活垃圾主要为废塑料、报纸、食物残渣等,在场区进行收集后,按照当地环卫部门要求统一处理。 5.地下水及土壤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类比同类生猪养殖项目,全场严格按照设计规范要求采取防渗措施。 黑膜沼气池采用混凝土防渗,抗渗等级不小于P6级,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7cm/s;黑膜沼气池及沼液暂存池体均采用土方夯实后+1.5mmHDPE膜防渗,防渗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2020)Ⅱ类场中推荐的防渗等级进行建设,渗透系数小于1.0×10-7cm/s。另外,要求建设单位对污水管道连接处加强密封,并进行防腐处置,防止废水渗入地下。对猪舍采用水泥硬化地面;病死猪暂存间、固粪堆置区及燃料储存间均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2020)的要求进行防渗,渗透系数小于1.0×10-7cm/s;医疗废物间地面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2001)及其2013修改单做好地面防渗处理,渗透系数小于1.0×10-10cm/s;固粪堆置区为半封闭结构,防治雨水进入防止产生淋溶水渗入地下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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