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财政支出无纸化前置系统中新增非税缴库功能模块的单一来源公示
关于财政支出无纸化前置系统中新增非税缴库功能模块的单一来源公示
关于财政支出无纸化前置系统中新增非税缴库功能模块的单一来源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
项目名称:财政支出无纸化前置系统中新增非税缴库功能模块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为支持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工作,持续提供优质高效的国库服务,确保我省国库非税收入电子化缴库业务平稳有序开展,实现国库与财政、商业银行三方之间的信息交互,拟在现有财政支出无纸化前置系统中新增非税缴库功能模块。目前财政和商业银行端已经成功部署了非税缴库电子凭证库,国库端需要打通非税业务电子凭证传输“最后一公里”。2022年4月,国库处、科技处会同省财政厅相关部门召开项目建设讨论会,对项目的建设需求、可行性、实现功能、技术框架及安全要求等进行研究、预审,并提出完善要求,本项目拟在原由金电信息科技(北京)有限责任公司承担开发的财政支出无纸化前置系统中新增非税缴库功能模块。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1.目前正在使用的财政支出无纸化前置系统由金电信息科技(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开发,本项目拟在前期基础上新增非税缴库功能模块,打通国库、财政、商业银行间非税业务电子凭证传输通道。金电公司目前已有成熟的非税缴库产品并在多个省份上线使用,本项目无需另外开发新系统,拟提供现成产品加以改造便能投入使用,开发周期短,无需增加硬件设备添置开支,且供应商在熟悉原系统的基础上便于提供后续运维服务。
2.如果此次拟实施的非税缴库功能模块由其他供应商承接则需另行开发新系统,开发周期较长,在时间上会延缓服务进度,不能及时满足业务需求;且新增系统需增加硬件设备添置开支,增加运维成本,亦不便于业务操作。
3.按照《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的通知》第四条“公共服务项目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一)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更换承接主体将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且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度增加或者原有投资损失;(二)省级以上(含省级)购买主体最近1年通过公开竞争方式产生的同类项目的政府采购结果,本系统下级购买主体缺失需要直接采用;(三)其他属于《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的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主体处采购的公共服务项目。”本项目情况属于第四条中的“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更换承接主体将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且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度增加或者原有投资损失”所述情形。
基于上述原因,专家组经讨论评议一致建议,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财政支出无纸化前置系统中新增非税缴库功能模块采购工作,继续采购金电信息科技(北京)有限责任公司的服务对财政支出无纸化前置系统中新增非税缴库功能模块进行开发。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金电信息科技(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西红门镇中国人民银行软件开发中心
三、公示期限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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