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筎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净水器设备及安装采购(项目编号:RYZFCG-2022-086)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上饶市筎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净水器设备及安装采购(项目编号:RYZFCG-2022-086)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净水器设备及安装采购
品目

货物/家具用具/其他家具用具

采购单位上饶高铁经济试验区灵溪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市辖区公告时间2022年10月24日14:39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2年10月25日至2022年10月27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下午:14:3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饶市信州区凤凰中大道环球商务中心15楼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2年11月07日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上饶市信州区凤凰中大道环球商务中心15楼
预算金额¥19.******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91*****155
采购单位上饶高铁经济试验区灵溪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上饶高铁经济试验区灵溪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朱先生、139*****056
代理机构名称上饶市筎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上饶市信州区凤凰中大道环球商务中心15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胡先生、191*****155
附件:
附件1资格人要求.doc
附件2采购需求.doc

项目概况

净水器设备及安装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上饶市信州区凤凰中大道环球商务中心15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1月0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RYZFCG-2022-086

项目名称:净水器设备及安装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9.******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技术要求及商务条款

第一节:采购内容、技术参数要求

序号

设备名称

主要技术参数及要求

数量

单位

单价

总价

1

净水器

1.膜通量75加仑。

2.滤芯模式PAC+RO+C。

3.滤芯结构S1安全滤芯。

4.废水比测试值为1:1。

5.一体化水路板。

467

1600

******

2.

滤芯

净水器滤芯

105

300

*****

第二节:项目总体需求:

一、材料质量要求

1、投标人所使用的所有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全新的优质产品;

2、所有材料及设备必须经采购人确认后方可使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验收,中标人必须根据采购人要求进行返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采购人自行承担。

二、项目质量要求

1、所有设备及线路安装按采购人要求进行;

2、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进行施工,因质量或施工不符合要求,中标人必须按采购人要求进行返工,返工后仍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单方中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三、项目施工要求

1、中标人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结合采购人要求,由中标人出具项目施工方案,施工方案必须满足采购人要求,施工方案送采购人审核,采购人确定后按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因施工工程量增多或施工材料增加而导致的费用增加,由中标人自行承担。施工方案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不得施工,若中标人强行施工,采购人有权不予验收,所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2、中标人必须按采购人要求进行施工,对原有设施造成损害的,必须按采购人要求进行修复,施工规范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相关标准。

第三节:商务条款

㈠ 质保及售后服务要求

  1. 投标人所投货物必须为原厂原装、全新的、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的产品;质量保证期一年。自采购人(或其授权代表)在验收报告上签署“验收合格”之日起 计算。
  2. 保证所提供的设备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符合质 量要求和产品说明书的性能。质量保证期内中标人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 生的任何不足和故障负责任;
  3. 质保期内提供更换或维护服务,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并且两年内免费更换滤芯。
  4. 质保期内所有设备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上门保修,即由中标人派员到用户设备使用现 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5. 投标人应确保故障处理响应时间,提供 7x24 售后服务热线;在接到采购人通知 维修后服务随时响应。如超过 48 小时仍不能排除故障,投标人应在 2 个工作日无偿提供 备用机或零件供用户使用,同时应备有一定数量的成套的设备和配件,供用户应急使用, 直到原设备可以使用为止。
  6. 因使用方不当而产生的设备损坏,供货方可以收取成本费。

(二)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安装调试完毕后且上级资金到位后一次性结清。

(三)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三天内完成交货并安装完毕

(五)交货包装:

  1. 投标人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 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现场。由于包装不 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投标人负责。
  2. 投标人交货时,须提供设备的全部资料,如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等等。

3、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合同规定或采购人同意延长的时间交货,每延期五天,按合同总金额的1%交付违约金(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如果投标人在达到最高限额(合同总 额5%)后仍不能交付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因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投标人承担;因 质量问题延期交付设备时,按延期交付产品处理。

4、安装调试

⑴设备的拆箱、安装调试等项工作由中标人负责,但必须在采购人或用户指定人员的参与下进行。中标人实施前必须先经采购人或用户同意方可进行。

⑵所有设备、材料均须由中标人送货到现场并负责安装调试,中标人应派熟练的技术 专家现场进行安装,若发生任一项指标不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中标人应在 7天内免费更换其不合格设备,使之达到招标文件要求,所有费用由中标人负担。

(3)交货时间: 合同签订后于3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并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

(4)交货地点要求: 中标方按采购单位要求将货物送至指定地点,剩余的货物由中标方按采购单位要求送至指定的保管场所,并叠放整齐。

(六)安装、验收:

  1. 投标人在交货及安装截止时间(或采购方规定的时间)内交货、安装,有关运输 和保险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所有货物运抵现场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的日期为 交货日期。
  2. 货物安装调试完成以后,在7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或其授权代表)组织技术专家 或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货物依照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以及国家有关标准进行验 收;货物性能达到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确 认验收合格文件(一式四份);全部技术资料等应当在验收合格后移交用户单位(业主), 验收报告一式四份,投标人、采购单位、政府采购办、招标代理机构各持一份。验收时如发现货物的质量、性能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本项目采购人有权在货物验收时予以 拒收;因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3. 交付验收标准:依次序对照适用标准为:

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或行业标准;

②符合招标文件和投标承诺中采购人认可的合理最佳配置、参数及各项要求; 上述标准必须是有关官方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1. 投标人须为验收提供必需的设备、工具及其他便利条件;
  2. 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投标人应负责按照采购人的 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措施妥善处理,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3. 对于不合格的货物,投标人必须在7个工作日里及时完成更换并重新对更换货物进 行验收。

(七)其它要求:

中标人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中标人所提供的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人承担一切与之有关的责任。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于3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并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期内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或三证合一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或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相关人员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的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相关人员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声明);

7、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声明);

8、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违法黑名单的、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允许转包、分包。(提供书面声明)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0月25日至2022年10月27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饶市信州区凤凰中大道环球商务中心15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1月0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饶市信州区凤凰中大道环球商务中心15楼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1月0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饶市信州区凤凰中大道环球商务中心15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饶高铁经济试验区灵溪镇人民政府     

地址:上饶高铁经济试验区灵溪镇        

联系方式:朱先生、139*****0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饶市筎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上饶市信州区凤凰中大道环球商务中心15楼            

联系方式:胡先生、191*****1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先生

电 话:  191*****155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筎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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