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坪县城市管理运营有限责任公司零星测绘服务项目

华坪县城市管理运营有限责任公司零星测绘服务项目

华坪县城市管理运营有限责任公司零星测绘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泰宇采招2022-10-113号)

1、竞争性磋商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受华坪县城市管理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华坪县城市管理运营有限责任公司零星测绘服务项目进行采购,欢迎具有相应完成项目能力的磋商申请人参加报价。

2、项目概况

2.1项目编号:泰宇采招2022-10-113号

2.2项目名称:华坪县城市管理运营有限责任公司零星测绘服务项目

2.3项目规模:华坪县城市管理运营有限责任公司零星测绘技术服务,实际服务项目和工作量以采购人实际委托为准。

2.4服务地点:华坪县境内(采购方指定地点)。

2.5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测量、不动产测绘、航空摄影、地理信息等测绘专业范围以及城乡规划、不动产评估等专业范围,具体以采购人指定的工作内容为准。

2.6服务期限:1年。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

3、参加竞争性磋商资格要求: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本项目测绘工作的相应能力;

3.2具备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的独立法人企业;

3.3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专业为测绘或测量)证书或注册测绘师资格证书,且为本单位人员,需提供2021年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3.4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团队资格要求:拟派本项目的项目专职专业人员累计不得少于3人,且为本单位人员,需提供2021年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3.5业绩要求:2019年至今至少提供1个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地形测量、不动产测绘、正射影像测绘制作、勘测定界等测绘服务;

3.6信誉要求: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磋商申请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活动开始以前进行查询核实,存在不良记录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3.7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提供2019年~2021年任意一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注:新成立企业不满三年的须提供成立至今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3.8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申请磋商;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3.10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服务享受10%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对磋商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条件。

5、磋商文件的获取

5.1时间:2022年10月24日至2022年10月28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8: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5.2地点: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华坪分公司(华坪县狮山路河东村委会小蜜蜜芒果干三楼)购买磋商文件;

5.3获取谈判文件时,响应人应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如下:

5.3.1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加盖鲜章);

5.3.2企业资质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加盖鲜章);

5.3.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5.3.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未授权无需提供);

5.3.5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企业鲜章;

5.4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6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申请人对上述资料有异议的,应当在公告报名时间截止前及时致电咨询,未按上述要求提交资料查验的,将不予受理报名登记。

5.5 磋商申请人对上述资料有异议的,应当在公告报名时间截止前及时致电咨询,咨询电话:187*****996钱工。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时间:2022年11月08日下午14:30—15:00时(北京时间);

6.2地点:华坪县城市管理运营有限责任公司三楼会议室;

6.3递交符合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各项要求的响应文件;

6.4参加磋商的企业代表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按时参加磋商会议(迟到视为自动放弃)。

6.5参加磋商的企业代表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交存报价保证金,否则视为放弃磋商。

6.6 2022年11月08日下午15:00时(北京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7、磋商时间及地点

7.1时间:2022年11月 08日下午15:00时(北京时间)

7.2地点:华坪县城市管理运营有限责任公司三楼会议室;

7.3磋商申请人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按时参加磋商会议(迟到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的磋商权利)。

8、报价保证金的缴纳

8.1磋商保证金形式:转账支票或电汇(含网上银行汇款)。

8.2磋商保证金截止时间:2022年11月07日16:00时前。

8.3磋商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

8.4电汇汇入以下账户:

开户行名: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华坪分公司

开户银行:华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610*****950*****

(注:报价保证金必须从报价单位的基本账户一次性进入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华坪分公司账户,不得以现金进账方式交存。报价保证金缴存后磋商申请人执报价保证金缴存回执单到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华坪分公司更换报价保证金收据)

9、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上发布。参与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申请人如对本公告内容有异议,应及时来电、来函咨询。

采购方:华坪县城市管理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冷晓波

电话:139*****741

招标代理机构: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钱鹏

联系电话:187*****996

2022年11月2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零星测绘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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