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城镇燃气管道安全评估工作项目招标公告

开展城镇燃气管道安全评估工作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开展城镇燃气管道安全评估工作项目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2-10-24 至 2022-10-31
撰写单位: 营口鸿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撰写人: 高宏俊
(开展城镇燃气管道安全评估工作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开展城镇燃气管道安全评估工作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1月1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
项目名称:开展城镇燃气管道安全评估工作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500,000.00
最高限价(元):500,000
采购需求:

1. 前期准备工作

在正式开展城镇燃气管道安全评估工作前,首先进行前期准备工作,具体工作如下:

1) 评价单位需具备陆上油气管道安全评价资质

2) 根据燃气管道评估的性质选定专业符合的安全评价工程师(油气储运、化工工艺、安全等)、注册安全工程师(其他安全)成立安全评估工作组。

收集资料,根据评估管道情况,收集现行法律、法规、标准及相关规范、了解同类设备、设施或工艺的事故情况,掌握评估对象的地理、气象条件及社会环境状况等。

3) 评估项目资料收集,包括评估项目管道路由情况、管道定期检测情况、管道所有权单位基本信息、管道运行数据等。

2. 现场勘察

由安全评估工作组成员对评估管道项目进行实地勘察勘验,对涉及管道、阀室等进行实地勘验。

3. 辨识与分析危险、有害因素

根据评估对象的具体情况,辨识和分析危险、有害因素,确定其存在的部位、方式,以及发生作用的途径和变化规律。

4. 选择安全现状评价方法

根据被评价对象的特点,选择科学、合理、适用的定性、定量评价方法。

5. 定性定量评价

根据被评价对象的特点,对危险、有害因素导致事故发 生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进行定性、定量评价,以确定事故可 能发生的部位、频次、严重程度的等级及相关结果,为制定安全对策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6. 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

根据危险有害因素的评价结果,提出消除或减弱危险、 有害因素的技术和管理措施及建议。

7. 做出安全评估结论

列出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评价结果,指出被评估项目应 重点防范的重大危险、有害因素,明确应重视的重要安全对 策措施,从安全角度给出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结论。

8. 编制安全风险评估报告

9. 其他指导性工作

根据管道风险评估结果,对管道所属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管理意识。

指导企业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指导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演练脚本的编制和指导企业进行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演练。

指导管道所属企业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指导企业能够独自完成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现闭环管理。

帮助管道所属企业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对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等进行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对管道所属企业进行指导。

对管道所属企业的从业人员资质、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持证情况进行检查复核。

对企业每年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三次。

每月定期委派省级专家至少三人;配合燃气办进行检查。

       
合同履行期限:2022年11月底前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评价机构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0月24日 16时00分至2022年10月31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11月1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石桥市分中心二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需在网上进行投标报名,报名成功后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同时开标现场提供一份与电子文件一致的一份电子版响应文件(以U盘形式递交储存的备份响应文件)(密封递交)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或仅提交电子文件,都为投标无效。
3、供应商开标现场自行进行解密。如未进行解密将视为投标无效。
4、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成功递交线上电子投标文件或开标现场无法成功解密线上电子投标文件的按照投标无效。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大石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地址: 大石桥市哈大南路26号
联系方式: 04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营口鸿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营口大石桥市青花山庄S-4
联系方式: 133*****083
邮箱地址: *********@qq.com
开户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大石桥支行
账户名称: 营口鸿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283*****92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高宏俊
电话: 131*****568
评分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燃气管道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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