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关于拟审批《昆明市五华区博源爱家木制品加工厂年产1.2万平方米木制品家具项目》的公示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关于拟审批《昆明市五华区博源爱家木制品加工厂年产1.2万平方米木制品家具项目》的公示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关于拟审批《昆明市五华区博源爱家木制品加工厂年产1.2万平方米木制品家具项目》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昆明市五华区博源爱家木制品加工厂年产1.2万平方米木制品家具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昆明市五华区博源爱家木制品加工厂年产1.2万平方米木制品家具项目
建设地点:西翥街道办事处桃园社区昆鹏耐火材料厂旁
建设单位:昆明市五华区博源爱家木制品加工厂
建设性质:新建
环评单位:云南绿盟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为租赁昆鹏耐火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厂房进行生产加工,厂房面积3684m2,经营范围为木质家具生产及加工销售,年产*****m2木质家具。项目总投资为100万元,项目所需资金全部由企业自筹。
二、项目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
(一)施工期环保对策措施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施工废气、施工固废和施工噪声,本项目已建成投入生产,施工期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已随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现场无施工遗留问题,施工期间也无环保投诉事件发生。本次环评主要是对环保设施进行整改,项目施工时间较短,施工过程在厂房内部进行,施工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施工废气环境保护措施
①施工扬尘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夜间不施工。
②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根据《建设工程现场管理规定》的规定设置现场平面布置图、工程概况牌、安全生产牌、消防保卫牌、文明施工牌、环境保护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等标志牌。
③施工场地和汽车行驶的路面适时洒水,减少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施工废水环境保护措施
目前本项目已装修结束,投入生产,后续施工以环保设备安装为主,不产生施工废水。
3、施工噪声环境保护措施
①合理布置施工机械设备,尽量远离靠近保护目标一侧。
②降低设备声级,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从根本上降低源强。整体设备应安放稳固,并与地面保持良好接触,使用减振机座,降低噪声。施工期加强检查、维护和保养机械设备,保持润滑,紧固各部件,减少运行震动噪声。
③高噪声设备尽量于屋内使用,并合理布置施工作业面和安排施工时间。
④提倡文明施工,建立健全控制人为噪声的管理制度,增强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提高防止噪声扰民的自觉性,减少人为噪声污染。
⑤在本项目周边张贴公告,告知周边单位和住户本项目的建设情况,项目施工带来的不便敬请原谅。
4、施工期振动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施工期主要采用小型施工机械,施工期振动对周边敏感目标影响较小,且目前本项目已装修结束并投入生产,后续施工以环保设备安装为主,不会对周边敏感目标造成影响。
5、施工期固废环境保护措施
①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负责运输处理。
②施工过程中建筑垃圾由具有资质的单位清运。
③项目施工期间,建设方应加强对施工人员和施工过程的管理,规范固体废弃物的堆放与处置,进行文明施工。
(二)运行期阶段环保对策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对策措施
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木材加工(下料、开料、雕刻、铣型、开榫、砂光)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打磨过程中产生的粉尘;调漆、喷漆、烘干(晾干)工序产生的油漆废气;拼接产生的拼接废气。
木材加工(主要包括下料、开料、雕刻、铣型、开榫、砂光等工序)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木材加工各产尘设备上方设置集气罩对产生的废气进行收集,收集后的废气由1#布袋除尘器进行除尘,处理达标后由15m排气筒外排DA001。
打磨工序颗粒物:经单独的集气罩+2#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废气经管道并入DA001排气筒外排。
喷漆、烘干工序产生的喷漆废气主要为颗粒物(漆雾)、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面漆、底漆、色漆、烘干房密闭设置,面漆、底漆、色漆房各设置一个水帘装置,面漆、底漆、色漆、烘干房废气经负压抽风后进入底漆房设置的一套1#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2)。
拼接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在拼接区域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后的废气由2#活性炭吸附系统处理,处理达标后由15m排气筒外排(DA003)。
2、水污染防治对策措施
项目营运过程中产生的水帘更换废水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员工均不在项目内食宿,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洗手废水,洗手废水经1个容积为2m3的收集沉淀池收集后用于厂区洒水降尘,项目无废水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对策措施
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精裁机、雕刻机、立铣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噪声值在75~100dB(A)之间,各设备均安装于室内,经减震垫降噪后噪声值为75~85dB(A)之间。
云南环普检测科技有限公司于2022年6月12日至13日对项目区厂界噪声进行了监测,监测期间项目正常生产,设备正常运行。根据检测数据,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均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中要求限值。不会对周围声环境产生影响。
4、固体废物防治对策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废边角料、木材加工粉尘(木屑)、打磨粉尘、废油漆桶、废活性炭、废漆渣、废机油等。
厂房西南侧设置有废料摆放区,占地面积30m2,主要用于木材加工粉尘(木屑)、废边角料的存放。
厂房东南侧设置一个危废暂存间,占地面积约20m2。用于废油漆桶、废机油、废活性炭、废漆渣、打磨粉尘暂存,各类危废经收集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5、环境风险
项目设有危废暂存间用于废机油、废漆渣、废油漆桶、废活性炭暂存,危废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2001)进行建设。建设单位应制订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
三、公众参与情况
2022年4月13日,建设单位于在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平台进行了项目环评第一次网上信息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的反对意见。
四、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纸质文本)。
五、公示时间
自公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2022年10月24日至2022年10月28日止(不含节假日)。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验收工作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昆明市五华区博源爱家木制品加工厂年产1.2万平方米木制品家具项目》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八、反馈方式
Email:whsthj@163.com
电话/传真:0871-********
通信地址:昆明市五华区人民中路66号南楼三楼305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行政审批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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