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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深圳光影艺术季宣传项目(服务类)招标文件公告

2022深圳光影艺术季宣传项目(服务类)招标文件公告

  深圳市灯光环境管理中心拟对2022深圳光影艺术季宣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有意向的潜在投标单位参加投标。

  一、招标单位:深圳市灯光环境管理中心。

  二、项目名称:2022深圳光影艺术季宣传项目。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招标方式:公开采购。

  五、服务内容:

  一是对全市光影艺术季活动进行微信朋友圈定投广告,深圳市累积定投不低于200万人次曝光量。

  二是通过自媒体公众号制作及发布宣传推文稿公众号3个。公众号资格要求粉丝数不低于10万以上或头条阅读量1万次。

  三是制作活动通稿并在新闻、艺术频道投放,要求不少于15家门户网站。如腾讯网、网易网、新浪网、搜狐网、中国城市文化网、中国文化报(文旅中国)、雅酷艺术网、艺闻网、前沿艺术网、中国文化产业网、亚洲艺术网、人民艺术网、艺术中文网、中国当代艺术网、现代艺术网等同类网站。

  四是原创采编、剪辑制作不少于4个宣传推广小视频,每个小视频时长不低于1分钟。

  五是邀请艺术领域媒体/撰稿人对深圳光影艺术季的策展、艺术家创作及策展执行等过程记录采访,形成专题性系列稿件。要求艺术领域自媒体平台具有专业影响力,创办5年以上,账号粉丝量8万以上,平台撰稿人具有10年以上媒体工作经验,曾担任出版物主编或创立自媒体平台。单篇策展深度稿件不低于2500字。

  六是采购一批宣传文创品,包含杯子300个、双肩包400个、256G手机U盘200个、台灯200个,参考图片见附件。

  六、服务要求

  (一)总体要求

  1.中标人根据招标人的委托完成工作任务。

  2.所有宣传文稿、视频等内容经招标人认可同意后,方可发布。

  3.所有定投的公众号、门户网站以及选定的品牌文创品需经招标人认可同意后,方可实施。

  4.在实施过程中,中标人须提供项目所需的配套支持。

  (二)服务期限

  根据招标人的委托,中标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光影季系列宣传工作:服务内容中第一、二、三、四项需在12月中旬前完成,第五、六项需在12月初活动开幕前完成。

  七、投标报价

  (一)最高限额: 67.6 万元人民币。投标报价超过限额作废标处理。

  (二)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企业的利润等中标方为完成所有项目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招标方不承担合同价之外的任何费用。由企业根据招标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按照服务内容逐项投标报价;一经中标,投标报价总价作为中标单位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内不做调整。

  (二)投标人应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投标;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八、支付方式:

  合同签订后,付款方式按以下方式进行:

  (一)签订本项目合同后,招标人支付中标人本服务项目合同款的30%作为预付款;

  (二)中标人完成合同部分服务内容,并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后,按经招标人确认的实际工作量支付本项目合同款的部分金额,过程中的支付比例由招标人决定;

  (三)中标人完成合同全部服务内容,并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后,支付至该项目合同金额的100%。

  以上支付款均指:招标人在收到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且手续齐全后在10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的合同款,否则招标人有权不付或延迟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评标方法:依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的规定组织评标小组进行评分评选。(详见附件:评标规则方法)

  十、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三)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及相关资质;

  (五)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一、验收方式:完成第六点要求所有服务内容,由招标人自行组织验收。

  十二、保密义务

  中标人因本项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到的一切有关招标人及本项目的相关信息及材料,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私自拷贝或泄露给第三方,如因中标人的管理不善或蓄意行为造成的数据、资料等流失或泄露,需承担赔偿责任。

  十三、双方权利义务

  (一)招标人的权利义务

  1.负责向中标人介绍、解释2022深圳光影艺术季活动的相关工作的基本情况。

  2.负责向中标人提供必须的相关材料,中标人应在收到招标单位提供的基础资料后及时复核,发现错漏及时告知招标人。

  3.负责按照约定的价款支付方式向中标人支付费用。

  4.为中标人服务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和配合。

  5.招标人有权根据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审查结果和实际情况等情形对中标人的服务内容进行调整(增减修改范围或工作量,增减的工作量不多于或少于原工作量的30%),服务内容增加的并不调整有关服务费用,服务内容减少的按实际工作量核减有关服务费用,如因疫情防控或其他客观情况取消活动宣传工作,招标人有权不予支付未开展实际工作的服务费用。各投标人必须充分考虑本风险后自行决定是否投标,定标后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招标人对服务内容的调整。

  (二)中标人的权利义务

  1.中标人根据招标人的委托,完成指定任务并将工作成果相关资料全部提交给招标人。同时中标人应承担上报招标人主管部门审查而出现的反复修改有关成果的工作责任(费用已包含在本次招标内容内,不再另行增加),直至通过审查为止。

  2.如指定工作不符合相关要求或招标人要求,中标人应无偿返工,如因返工而逾期,应承担逾期的违约责任。返工三次仍不能满足招标人要求,招标人有权收回项目,中标人需返还已收取的全部费用,招标人另行委托第三方承担工作。

  3.委派专业人员进行拍摄作业时,工作时间应按照招标人的时间安排,并负责监督、约束派出人员的行为,遵守招标人的管理制度。中标人应保证人员及第三方的安全,在合同履行期间全权负责人员及第三方的人身及财产安全,如发生安全事故或意外将由中标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4.负责对工作人员进行保密教育和安全教育,对本项目一切相关内容泄密、文件材料丢失等承担相应后果。

  5.中标人应确保向招标人提供的相关工作成果系其独立拥有知识产权或是经知识产权所有人正式授权的智力成果,亦应确保其提交的成果所采用的任何资料、素材取得合法、合规。如因中标人提交的任何项目成果或提供的任何项目服务内容导致侵犯第三人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由此造成的全部法律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6.中标人对服务内容出现的错、漏负责无条件修改或补充,对因中标人过错致使招标人遭受的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十四、响应承诺

  投标人收到本招标文件后,应认真阅读每一款项,自收到本招标文件,同意参与本项目起,视为同意本文件所有条款。

  十五、投标文件的组成

  (一)投标人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法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投标人的报价文件。

  (四)投标单位认为需要的其他相关文件。

  投标人应保证其投标文件内容的独立性和合法性及完整性,任何含有出于限制竞争目的而与其他潜在的投标人商议、串通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十六、投标文件份数:3份。

  十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应派专人将投标文件于截止投标时间之前密封送达投标联系人,迟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投标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支路1004号城管大厦西座906

  十八、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所产生的全部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操作流程及最终结果,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上述费用。

  十九、投标报名事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2022年10月24日到2022年10月28日18时截止

  投标人如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则其可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

  2.报名需提供资料:

  (1)营业执照(若是分支机构还须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原件查验);

  (2)法人代表需提供法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原件1份),非法人代表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及身份证复印件(1份,原件查验)。

  3.招标文件索取:

  无需缴纳投标文件制作费,招标文件可自行通过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官方网站下载。

  二十、本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

  二十一、签订合同

  (一)中标人在收到招标人中标通知和合同文件后7个工作日内,安排项目负责人与招标人联系办理合同签订事宜。

  (二)投标人中标后,违反招标文件或投标文件的内容、或未经招标人允许超期不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的中标资格,重新确定中标人或重新招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有权要求投标人赔偿造成的损失。

  (三)投标人一旦中标,签订合同后,未经招标单位书面同意,不得私自转包或违法分包,否则将视为违约并自动终止合同。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可重新确定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四)投标人若有不良记录行为,招标人将取消投标人的中标资格或终止合同,并追索由此造成的损失。

  二十二、违规处罚内容及规定

  各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采购公告的要求诚信投标,并对投标行为和投标结果承担法律责任。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其投标作废标处理;情节严重的,将情况汇报至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有关处罚情况一并在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网站自行招标平台上公布:

  (一)投标时提供虚假资料进行投标的;

  (二)与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事先商定投标价格或者合谋使特定投标人中标的;

  (三)因无法履行投标承诺而未能在中标通知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采购合同的;

  (四)中标后又放弃中标资格的;

  (五)投标人在质疑投诉中提供虚假材料或情况的;

  (六)其他违反有关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

  二十三、废标后续处理

  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或被废标后,按照报价由招标人确认新中标人或组织重新招标。

  二十四、其他有关要求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除按有关规定取消中标资格外,将视情节严重,暂停或取消其参加投标资格。

  二十五、投标联系人

  联系人:卫工联系电话:********

  二十六、附件:宣传文创品参考照片、评标信息及投标文件模板

  深圳市灯光环境管理中心

  2022年10月2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服务类 宣传 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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