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民政局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征求意见公告

长沙县民政局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征求意见公告

受长沙县民政局(采购人名称)的委托,本代理机构对长沙县民政局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采购项目公开征求意见,现将征求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长沙县民政局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

委托代理编号:湘智采字[2015]第0078号

二、采购项目用途:为长沙县星沙街道星城社区和泉塘街道长桥社区提供“长者1 3”综合服务,为期三年。

三、征求意见的事项:采购需求

征求意见的内容:(详见附件一)

征求意见的反馈期限:2015年4月7日至2015年4月11日

采购人:长沙县民政局

地 址:长沙县板仓北路178号

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高新区(岳麓区)文轩路27号麓谷企业广场B5栋5楼

联系人:蒋先生

电 话:****-******** 186*****626

2015年4月7日

附件一: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述

1. 服务内容

星城社区和长桥社区“长者1 3”综合服务。

按照社会工作的理念,以个案工作、小组工作和社区工作等社会工作专业方法为依托,进行服务队伍整合,为辖区内个人和家庭提供全面、优质的社会服务,以满足个人及家庭的服务需求。具体服务内容包括:

1.1 长者服务。从关爱长者健康生活入手,从长者精神生活的实际需求出发,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文体康乐和义工服务活动,使长者得以在社区内实现“老有所医、老有所乐、老有所为、老有所学”晚年生活理想。

1.2 青少年服务。建立青少年成长孵化器,培育、造就未来领袖,推动青少年的全面发展,凝聚未来社区骨干,为社区内的青少年(特别是边缘青少年、问题青少年)提供包括个案跟进、行为治疗、学业辅导、能力提升、兴趣小组、专题培训等多项服务。

1.3 义工培训及服务。培育义工领袖,以社工带动义工,凝聚社区骨干,推广义工服务模式,通过开展义工动员、招募、培训、管理、组织等一系列服务活动,建立一支由社区居民组成的高素质义工队伍,推动义工队伍建设的体系化、规模化,培育公益文化,塑造公共精神。

1.4 “社区社会组织”培育服务。整合社区资源,发掘并培育社区中的社会组织,引导、支持、鼓励社区实行最大程度的自治。

2. 服务范围

长沙县星沙街道星城社区和泉塘街道长桥社区管辖范围。

2.1 星沙街道星城社区地处城乡结合部,位于开元路以北,望仙路以南,西起东四线,东至东八线,辖区面积约1800亩(约1.2平方公里)。当前辖区主体住宅区为城东安置小区(方略城市广场、华润置地广场、县文体中心、县政务中心等均在建中),现有住户约840户,共5200余人(常住人口约为3200余人,流动人口约为2000余人),分为A、B、C、D四个小区、6个城市管理三级网格、14个村民小组,87栋安置房,党员人数122人,志愿者285人,共有单位6家(新奥燃气储备有限公司、湖南螺丝建筑有限公司、农贸市场、城东建材市场、六建兴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门店263家,是一个集拆迁安置、新农村为一体的综合性社区。

2.2 长桥社区成立于2011年1月,由原来泉塘村改社区而成,占地约6平方公里,社区位于泉塘街道南部,与市郊芙蓉区、县区榔梨街道、泉塘社区相邻,远大路贯穿其中。社区共辖12个居民小组,常住人口700多户,2700余人,驻社区单位流动人口约3万人,社区党支部现有10个党小组,党员百余名;驻社区企事业单位有中联重科、远大空调、司法警官学校、长沙县一中、物流学院、看守所等,商贾云集,经济繁荣,政通人和。

3. 服务期限

以三年为一周期,周期内一年一签,每年均进行末期评估,末期评估合格后续签;评估不合格的不予续签,按照政府采购工作程序重新确定运营机构。

4. 服务方式

个案工作、小组工作、社区工作等。

5. 工作场地

社区居委会已预留了“长者1 3”综合服务中心的工作场地,并由采购人提供电脑、办公桌椅等主要办公设备。

6. 项目评估

项目实施过程中,由长沙县民政局委托第三方社工评估机构对项目进行综合评估。

二、基本要求

7. 岗位要求

每个“长者1 3”综合服务中心(星城社区“长者1 3”综合服务中心及长桥社区“长者1 3”综合服务中心)配备以社工为主的工作人员8名,其中:中心主任1名,具有高校社会工作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社会工作师资格证。其他6名具有全国社会工作师、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证或社工专业(或者心理学、社会学等相近专业)毕业的专业社工。另聘专业督导1名,督导具备比较丰富的社会工作专业理论与实务经验。

8. 具体服务内容要求

8.1 长者服务:辖区内60岁以上老人及其家庭接受专业服务覆盖率达到30%以上,60岁以上老人“三无”、独居老人服务全覆盖,开展相应的帮老助老社区活动,社区老人老有所乐、老有所为。

8.2 青少年服务:辖区内8―18岁青少年及其家庭接受专业服务覆盖率达到30%以上,开展相应的预防、发展、教育性及治疗性小组,青少年成长危机得到适时干预,成长环境不断优化。

8.3 义工培训与服务:发展社区义工队伍,50%以上的义工为本辖区居民,10%的义工由服务对象成长而来,义工积极参与服务活动,义务服务精神在社区得到传播和认可,义务服务不断拓展。

8.4 “社区社会组织”培育服务:建立特色服务,提升社区居民参与社区事务的积极性,使社区社会组织成为社区居民实现由“单位人”向“社区人”转变的重要载体。

9. 最低服务工时量要求

每一社区每年工时15872小时(248天 / 8小时 / 8人),三年共计工时47616小时。

序号

服务内容

工时(小时)

1

“康乐长者”长者服务

14880

2

“阳光少年”青少年服务

14880

3

“快乐义工”义工服务

6944

4

特色服务:社区社会组织培育

6944

5

社工培训与督导

1984

6

不可预计工时

1984

7

总计

47616

三、其他要求

(1) 服务机构为具有合法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从事非营利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公益组织,机构机制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机制完善;

(2) 具有规范健全的规章制度,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 在参与社会购买服务竞争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年检或年度考核合格,社会信誉良好;

(5) 应标机构有一支实力雄厚的社会工作专业专职队伍,具有高素质的社会工作人才库,以及拥有丰富的社会工作实务经验和广阔的视野。应有承接青少年、长者、家庭等专项社会工作经验;

(6) 应标机构能遵从《关于印发长沙县星沙街道星城“长者1 3”综合服务中心试点建设期间三个工作规范的通知》([2015]号)的规范约束,有效利用资金,为社区居民最大程度提供综合性社会服务。

(7) 应标机构能在遵守《长沙市》的基础上,根据街道实际需要,设计特色项目,树立社区服务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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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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