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医科大学和平校区留学生宿舍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国医科大学和平校区留学生宿舍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中国医科大学和平校区留学生宿舍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2-10-24 至 2022-10-31
撰写单位: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撰写人: 张冬妮
(中国医科大学和平校区留学生宿舍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中国医科大学和平校区留学生宿舍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1月1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
项目名称:中国医科大学和平校区留学生宿舍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7,000,000.00
最高限价(元):6,162,443.23
采购需求:

技术部分

采购文件要求

★重要提示:以下要求不允许负偏离,否则为不响应采购文件要求,按废标处理

1

一、项目概况

中国医科大学和平校区留学生宿舍改造工程,位于中国医科大学和平校区院内,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北二马路92号,总建筑面积2284.29平方米,建筑高度17.68米,层数5层,局部6层,地下局部1层,砖混结构。依据设计施工图,对留学生宿舍室内、外进行装修改造,施工内容主要包括:原老旧设施及部分土建装饰拆除;建筑外立面、屋面、室内外门窗新建;室内重新装饰装修;给排水、暖通、电气等机电安装施工等。

2

二、 技术要求

1拆除工程

1.1拆除工程在开工前,要针对该拆除工程特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1.2拆除工程的施工,必须在施工技术员与监理员的指挥和监督下进行。负责人要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规程向参加拆除的工作人员进行详细的交底和组织学习安全操作规程。

1.3拆除工程在施工前,应将电线、给排水管道、设备管道等干线及通往该建筑的支线切断或迁移。

1.4工人从事拆除工作时,应该站在专门搭设的脚手架上或者其他稳固的结构上操作。

1.5拆除区周围应设立围栏,挂警告牌,并派专人监护,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或逗留。

1.6拆除时,应自上而下有序进行,当拆除某一部分时应防止其他部分的倒塌。

1.7拆除过程中,现场临时照明不得使用被拆除建筑物中的配电线,应另外设置临时配电线路。

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

2.1地砖地面

2.1.1技术参数:边长尺寸误差:±1mm;厚度误差:±5%;边直度:±0.2%且≤2.0mm;直角度:对边长度差≤0.5mm、对角线长度差≤1.0mm;表面平整度:最大偏差≤1.0mm;吸水率:E≤0.5%;破坏强度:≥1300N;断裂模数:≥35Mpa;光泽度:≥55;

2.1.2耐化学腐蚀性:耐低浓度酸和碱:不低于ULA 级;耐高浓度酸和碱:不低于UHA 级;耐家庭化学试剂和泳池盐类:不低于UB 级;

2.1.3地面砖铺贴前应根据实测尺寸,利用计算机进行预排砖,绘制切实可行的排砖图,根据排砖图在现场进行弹线放样;

2.1.4地面砖排砖原则:同一房间内非整砖左右、前后均匀对称;非整砖尺寸不小于整砖1/2;地漏居于单块砖的中心位置,其他座于地面的器具尽量居中布置;有坡度要求的房间,周边地砖应处于同一标高线;

2.1.5地面砖铺贴前,应认真选砖,以利于减小缝格平直度偏差,由供应商提供样品,经采购人确认后方可用于本工程;

2.1.6地面砖十字相交平直、缝格通顺,勾缝深浅、宽度应一致,表面光滑,无污染;室内外分界位置及接茬的平整、美观;允许偏差表面平整度2mm;两砖高低差0.5mm,无空鼓。

2.2装饰石材

2.2.1本工程装饰所用石材,是指地面、墙面、柱、过口、窗台板、洗漱台台面等部位的石材,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其规格尺寸必须满足施工图纸中的有关要求,具体标准如下:干燥压缩强度≥100mPa;弯曲强度≥8.0mPa;镜面光泽度≥80;允许偏差(mm)平面度≤0.65;长度、宽度+0-1;厚度±2;放射性(A类)外照射指数≤1.3,内射指数≤1.0;体积密度G/CM3 ≥2.56;吸水率 ≤0.6;

2.2.2.石材品种:由供应商提供样品,经采购人确认后方可用于本工程;

2.2.3石材正面的外观,不能有缺棱、缺角、裂纹、色斑、砂眼、异色斑点、污点及凹陷现象存在,镜面板材的镜向光泽度应不低于80光泽单位;

2.2.4石材应确保平整度,接缝高低差应控制在0.5 ㎜以内,严禁在施工现场对石材表面进行打磨,造成石材表面出现磨痕;

2.2.5石材施工前应进行选材,颜色、花纹应一致,无明显色差、无裂纹;施工时,十字角处应对称平整;石材切割边须平直;石材铺设完成后应避免返碱现象的发生;

2.2.6预拼编号:品种、规格、颜色与纹理一致的块料,按设计尺寸在地上试拼,预拼好的石材应由下往上编号,对于有缺陷的石材必须剔除;

2.2.7石板安装应由下往上顺序进行,每层板块由中间或一端开始,柱面从正面开始,顺时针进行;

2.2.8材料包装及运输:供应商负责材料的运输,并保证包装完好,包装材料在各种条件下均不对石材产生污染;石材进场前应作好石材六面防护,防护液的涂刷不应影响正常的施工要求;边角需加工的石材必须用荒料石材加工成,不允许粘贴;

2.2.9材料进场验收:进场石材应满足技术标准所要求的各项指标;石材厚度满足最低限要求的数量不能超过石材总量的1/5。进场石材表面光洁明亮、无明显缺陷,板块边角方正,无扭曲缺角掉边。

2.3吊顶工程

2.3.1吊顶工程中吊杆距主龙骨端部距离不得大于300mm,当大于300mm时,应增加吊杆;当吊杆长度大于1.5m时,应设置反支撑;当吊杆与设备相遇时,应调整并增设吊杆;

2.3.2采用C型龙骨系列,分主龙骨次龙骨,部分需要设小龙骨,可上人天花选用C60轻钢龙骨系统;

2.3.3主龙骨吊杆直径为φ8,其间距不大于1.2mx0.8m;主龙骨间距不大于1m~1.2m;次龙骨间距不大于0.4m;

2.3.4平面天花选用轻钢龙骨系统和9.5mm+12mm纸面石膏板或防水石膏板完成;

2.3.5天花的上部空间超出1500mm时,必须安装转换层。用L50镀锌角钢1200X900间距完成,且转换层要求离装修完成面天花的距离不大于500mm;

2.3.6吊顶工程应与建筑电气、给水排水、暖通等工种紧密配合,做好室内管道施工;饰面板安装前应完成吊顶内所有管线、设备的安装及隐蔽工程验收;

2.3.7天花主龙骨壁厚要求不小于1.2mm,次龙骨壁厚要求不小于0.6mm;当吊顶跨度大于10m时,跨中部位龙骨应适当起拱,且不应小于跨度的1/200;

2.3.8自攻螺丝应陷入石膏板表面0.5mm-1mm深度,且不应切断护面纸,螺丝距板边应大于10mm,相邻两颗螺丝间距不小于200mm;

2.3.9重型灯具及其他重型设备严禁安装在吊顶工程的龙骨上;

2.3.10吊顶工程应对板材的甲醛含量进行复验(由第三方环保机构复验并出具检测报告,检测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材料进场时提供检测报告,达到环保要求方可进场施工;

2.3.11安装龙骨前,应按设计要求对房间净高、洞口标高和吊顶内管道、设备及支架的标高进行交接检验;

2.3.12吊顶工程的金属杆应符合有关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2.3.13预埋件、钢筋吊杆和型钢吊杆应进行防锈处理;

2.3.14饰面板安装前应完成吊顶内管道验收;

2.3.15吊顶内穿墙管洞必须按要求封堵密实;

2.3.16吊顶内吊杆、吊件等应竖向垂直、水平方向行列顺直;

2.3.17吊顶板与灯具周遍接合采用打胶处理且需处理平整严密、美观;

2.3.18弧形角线应圆滑平顺;

2.3.19吊顶与其他设备的位置处理:

(1)较大孔洞位置应先由设备施工人员将其画准确,吊顶时要留出孔洞位置;也可先安装设备,然后再吊顶封口;

(2)小孔洞开洞时,先拉中心线,位置确定后,再用往复锯开洞。

2.4涂料工程

2.4.1室内墙面涂料的施工要点需满足国标图集要求;

2.4.2涂料有害物质限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

2.4.3涂料施工工序及施工质量必须符合规范要求;

2.4.4本工程所用乳胶漆涂料采用防火型,必须符合设计或选定样品的要求;

2.4.5喷涂或手刷的涂料、油漆厚度应均匀,颜色一致,喷点、喷化的突出点要手感适宜,不掉粒;喷涂接茬应留在分格缝出切无明显色差,无分格缝时接茬不得有搭接痕迹,喷涂表面清洁无污染。

2.5屋面工程

2.5.1本工程屋面防水等级均为Ⅰ级,二道防水设防,采用自SBS粘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凡高低跨、女儿墙转折处及其它阴阳角处等重点防水部位应附加卷材一层,其基层抹面应做成钝角,斜面宽度不应小于100mm;

2.5.2保温层及砂浆找平层设置分隔缝,分隔缝间距≤6m;保温材料与女儿墙间留空隙,内填岩棉条;

2.5.3屋面保温和找坡:屋面保温材料厚度及其物理性能应满足节能设计要求。屋面找坡材料采用LC7.5轻集料混凝土;

2.5.4屋面排水为无组织排水,排水方向、排水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2.6门窗工程

2.6.1所有木门制作时木材均需要进行干燥处理,含水率不得大于下列数值:门扇15%;门框18%;

2.6.2门窗四周固定点间距应小于600mm;

2.6.3管道竖井门设300mm高门槛;

2.6.4门窗洞口两侧砌体采用同原墙体相同或者相近的建筑材料,宜采用非黏土烧结实心砖;

2.6.5建筑外窗气密性等级应不低于6级水平;建筑外窗保温性能等级应不低于6级水平;

2.6.6甲、乙级防火门应安装自动闭门器;双扇防火门应具有按顺序关闭功能。

2.7外墙工程

2.7.1基层处理应清洁平整、坚实、宇固、无粉化、起皮、裂纹,表面无灰尘、无浮浆、无油污等杂物。

2.7.2粘贴岩棉板前,应首先检查岩棉板是否干燥,表面是否平整、整洁:潮湿、表面不平整、有污染的岩棉板不得用于本工程;

2.7.3根据建筑立面设计和外保温技术要求,在墙面弹出外门、窗口的水平、垂直控制线以及伸缩缝线、装饰条线、装饰缝线等。应在外墙阴阳角及其他必要处挂垂直基准线,适当位置挂水平线,以控制岩棉板的垂直度和平整度;

2.7.4岩棉板应自下而上,沿水平方向铺设粘贴,竖缝应逐行错缝 1/2板长,在墙角处应交错互锁,并应保证墙角垂直度;

2.7.5岩棉板粘贴应采用条粘法,其涂胶面积不得小于 80%;岩棉板上抹完胶粘剂后,应先将保温板下湍与基层墙体墙面粘贴,然后自下而上均匀挤压、滑动就位,粘贴后板的侧边不得有胶;

2.7.6相邻岩棉板应紧密对接,不留板缝,且板间高差应不大于 1.5mmm;

2.7.7局部不规则处粘贴岩棉板可现场裁切,但必须注意切口与板面垂直;墙面边角处的岩棉板最小尺寸不应小于300mm;

2.7.8外墙施工要求阴阳角必须方正、顺直美观、杜绝色差,禁止不同色的涂料同时涂刷。

2.7.9涂饰工程施工应按"底层漆、中层漆、面层漆"的要求进行施工,后一遍涂饰材料的施工心须在前一遍涂饰材料表面干燥后进行;每一遍涂饰材料应涂饰均匀,各层涂饰材料必须结合牢固;

2.7.10外墙涂饰,同一墙面同一颜色应用相同批号的涂饰材料,当同一颜色批号不同时,应预先混匀,以保证同一墙面不产生色差,颜色均匀一致、无泛碱、无流坠,疙瘩、无砂眼、刷纹等;

2.7.11涂层与其他材料、设备的街接应吻合,界面清晰,尤其是分隔缝内要清理干净;

2.7.12要求涂料涂刷均匀牢固、不漏涂、起皮及掉粉。

3给排水、暖通工程

3.1生活给水系统

3.1.1生活给水立管采用内衬式钢塑复合管,DN≤80丝扣连接,DN>80卡箍连接,水表后给水管采用PPR塑料管,采用1.6MPa级管材,冷水采用S4级,热水管采用S3.2级,热熔连接;

3.1.2给水系统试压:给水系统试验压力为1.0MPa。在试验压力下稳压1h,压力降不超过0.05MPa,同时检验各连接处不得渗漏;

3.1.3管道支架和膨胀节的设置节由管材供应商提供要求。阀门:De≤63mm采用截止阀,De>63mm采用蝶阀;

3.1.4生活给水管交付使用前应冲洗和消毒,需符合《生活饮用水标准》要求后方可使用;

3.1.5水龙头应采用节能产品,经采购人和监理人认可后方可安装;

3.2污水、废水系统

3.2.1排水管采用U-PVC管,埋地污水管道采用柔性接口机制排水铸铁管,柔性连接;

3.2.2隐蔽或埋地的排水管在隐蔽前必须做灌水试验,其灌水高度应不低于底层卫生同器具的上边缘或底层地面高度,系统安装完后应进行通水和通球试验;

3.2.3水池水嘴配手把式陶瓷芯片节水龙头,地漏采用深水封防反溢地漏,水封深度应大于50mm;

3.2.4构造内无存水弯的卫生器具与生活污水管道或其它可能产生有害气体的排水管连接时,必须在排水口以下设存水弯,存水弯的水封深度不得小于50mm;

3.3供暖系统

3.3.1供暖管道采用无缝钢管,管径≤DN32采用螺纹连接,管径>DN32采用焊接连接;

3.3.2阀门:DN<50采用球阀,螺纹连接;DN≥50采用对夹式蝶阀,法兰连接。放水阀采用球心阀。 阀门的公称压力1.0MPa,材质为铜制。所有阀门位置,应设置在便于操作与维修的部位;

3.3.3散热器工作压力1.2MPa,每组散热器均放手动跑风。配电间采用光面管型散热器,采用焊接连接。

3.3.4散热器底距本层地面150mm,散热器的外表面应为非金属涂料,散热器超过25片时,分两组串联,上下串联管径与散热器接口相同,长度不超过200mm;

3.3.5管网安装完毕后,应进行强度试验、冲洗和严密性试验;

3.4管道支、吊、托架的安装

3.4.1管道必须配置必要的支、吊、托架。管道支、吊、托架的制作和安装的具体形式根据国家标准图集03S402、93R402以及96S406确定;

3.4.2位置正确,埋设应平整牢固,管道支架或管卡应固定在楼板上或承重结构上;

3.4.3塑料管水平安装支架间距按规范施工;

3.4.4立管每层装一管卡,安装高度为距地面1.5m;

3.4.5无热伸长管道的吊架、吊杆应垂直安装;有热伸长管道的吊架、吊杆应向热膨胀的反方向偏移;

3.5聚氨酯涂膜防水

3.5.1涂膜防水材料性能,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规定,产品应有出厂合格证、防水材料质量认证,现场取样试验,未经认证的或复试不合格的防水材料不得使用;

3.5.2聚氨酯涂膜防水层及其细部等做法,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并不得有渗漏水现象;

3.5.3聚氨酯涂膜防水层基层应牢固、表面洁净、平整;

3.5.4聚氨酯涂膜附加层,其涂刷方法、搭接、收头应符合规定,并应粘结牢固、紧密,接缝封严,无损伤、空鼓等缺陷;

3.5.5聚氨酯涂膜防水层,应涂刷均匀,保护层和防水层粘结牢固,不得有损伤,厚度不匀等缺陷;

3.5.6聚氨酯涂膜防水层施工过程中,未固化前不得上人走动,以免破坏防水层,造成渗漏的隐患;

3.5.7突出地面管根,地漏,排水口,卫生洁具等处的周边防水层不得碰损,部件不得变位;

3.5.8已涂刷好的聚氨酯涂膜防水层,应及时采取保护措施,在未做好保护层以前,不得穿带钉鞋出入室内,以免破坏防水层。

4电气工程

4.1开关、插座安装要求

4.1.1开关、插座的面板应平整,与建筑物表面之间应严密无缝隙,应紧贴建筑物表面;

4.1.2固定面板的螺丝应选用统一的螺丝,保证美观;

4.1.3开关、插座的安装高度必须一致;

4.2照明灯具安装要求

4.2.1安装前,灯具及其配件应齐全,并应无机械损伤、变形、油漆剥落和灯罩破裂等缺陷;

4.2.2根据灯具的安装场所及用途,引向每个灯具的导线线芯最小截面应符合有关规程规范的规定;

4.2.3同一室内或场所安装的灯具,其中心线偏差不应大于5mm;

4.2.4灯具固定应牢固可靠,每个灯具固定的螺钉或螺栓不应少于2个;

4.2.5嵌入顶棚内的装饰灯具应固定在专设的框架上,导线不应贴紧灯具外壳,且在灯盒内留有余量,灯具的边框应紧贴在顶棚面上;日光灯管组合的开启式灯具,灯管排列应整齐,其金属或塑料的间隔片不应有扭曲等缺陷;

4.2.6固定在移动结构上的灯具,在移动构架活动时,导线不用受拉力和磨损;当吊灯灯具重量大于3千克时,应采用预埋吊勾或螺栓固定;当软线吊灯灯具重量大于1千克时,应增设吊链;

4.2.7灯具接线前,导线的绝缘电阻测试应合格;

4.2.8安装高空灯具前,应先在地面进行通断电试验合格。

4.3电线、电缆及电气设备安装要求

4.3.1进场材料、成品和半成品应有合格证、CCC认证标志,电缆端头密封良好,抽检的绝缘导线或电缆绝缘层应完整无损,厚度均匀;电缆无压扁、扭曲,铠装不应松卷;绝缘导线、电缆外护层应有明显的标识和制造厂标;材料进场时需核验复试;

4.3.2检测绝缘性能:电线、电缆的绝缘性能应满足国标要求;

4.3.3镀锌导管、可弯曲金属导管和金属柔性导管不得热熔焊连接;

4.3.4导管穿越外墙时应设置防水套管,且应做好防水处理;导管与热水管、蒸汽管平行敷设时,应在热水管下面;

4.3.5电缆敷设不得存在绞拧、铠装压扁、护层断裂和表面严重划伤等缺陷;

4.3.6配电箱、柜制造工艺,必须符合国家、地方有关部门和行业最新颁布分相应标准及规范,以及施工现场安装的技术标准和相关规范;

4.3.7配电箱内装设的各电气设备必须通过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的CCC认证,其电气设备上应带有CCC标志;配电箱出厂前必须通过各项检测和试验,包括各种绝缘耐压试验和通电传动试验等,随箱带检测、试验证明书。

4.3.8各层照明配电箱、动力箱等均暗装,安装高度需满足设计要求;

4.3.9电缆、电线过墙管敷设时,干燥房间至潮湿房间倾斜5度,潮湿房间至潮湿房间,往湿度较大房间倾斜5度,干燥房间可保持水平。

3

三、一般要求

1.本工程为包工包料工程。

2.成交供应商应提供主要设备功能指标或技术性能、产品质量等保证内容,供应商必须保证其所提供设备的各项性能指标合格。

3.工程所需材料均须经采购人认可后方可集中采购,所采购的材料要达到国内外优质材料的质量、安全标准,优先选用节能、环保产品、并经现场监理工程师和采购人代表审核同意后方可使用。采购人对入场材料,根据需要进行抽样检查。凡不合格的材料和设备一律退回,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4.本项目所有材料样板,必须经过采购人书面确认方可订购和进场;对于不合格产品成交供应商必须无条件退场,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违约责任。

5.材料的封样与报验

主要材料实行开工前的材料定样制度和开工后的材料进场报验制度。

6.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设计图纸的要求进行施工。工程质量满足国家行业等规范要求。

7.所选择的施工材料应易于采购,缩短施工周期,选材的性能资料应详实,认证齐全,材料要符合国家关于防火与环保的要求。

8.工程完成后成交供应商负责清扫卫生,并达到业主直接使用的标准。

9.本项目所采用的材料必须符合消防要求,因材料不合格等原因引起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商务部分

序号

采购文件的商务条款

(★重要提示:以下要求不允许负偏离,否则为不响应采购文件要求,按废标处理)

1

工期:签订合同后6个月内完成全部施工内容,并交付采购人使用。具体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2

工程地点:中国医科大学和平校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3

付款方式及条件:1)付款:①合同签订后,供应商进场完成施工准备,经采购人及采购人委托的监理人确认符合开工条件,由监理人出具开工审批,供应商提交预付款支付申请及有效发票后15天内,采购人支付预付款90万元,预付款在前两次进度款支付时平均扣除;②采购人每月支付一次进度款,供应商完成一个月施工,经采购人和监理人验收合格后,上报实际完成工程量进度款材料,经采购人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公司审核确定供应商本阶段实际完成产值。供应商提供有效发票后15天内,采购人支付本阶段实际完成产值的80%(前两次进度款支付时分别减去45万元);③项目竣工,经采购人及采购人委托的监理人验收合格后,供应商上报结算材料,经采购人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公司进行结算审核,28天内完成审批确定合同价格(工程价款结算总额)。供应商提供有效发票后15天内,采购人支付至合同价格(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97%,剩余合同价格(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留作质量保证金。

2)质量保证金支付:采购人确认成交供应商在缺陷责任期内已经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在接到成交供应商返还保证金申请后15天内一次性全额无息返还质量保证金。

3)如遇特殊原因导致付款延迟,最长延期不超过15天。

4)付款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汇、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

4

合同方式:本项目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合同方式。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如因工程量增加、变更或签证导致实际工程价款结算总额超过签约合同价,采购人须与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补充合同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补充合同金额不超过原合同签约合同价的百分之十。

(2)采购人实际支付总金额不得超过本项目预算金额(7,000,000.00元)

5

质量标准:按照国家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6

验收标准:按照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2018;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2010;

《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GB*****-2005;

《建筑涂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JGJ/T29-2015;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2002;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2015;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GB*****-2020;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2014;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201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2013;

《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施工规范》GB*****-2011;

《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2011;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规范》GB*****-2010;

《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147-2016

《天然花岗石建筑板材》GB/T*****-2009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6566-2010

《建筑饰面材料镜向光泽度测定方法》GB/T *****-2008

《天然饰面石材试验方法》GB/T 9966.8-2008

《建筑装饰用天然石材防护剂》GB/T973-2005

《建筑室内吊顶工程技术规程》CECS255-2009

《建筑用轻钢龙骨》GB/T*****-2008

《纸面石膏板》GB/T 9775-2008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 *****-2008

《建筑涂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JGJ/T 29-2015

辽宁省地方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DB21/900.11-2005

国标图集《内装修》03J502-1 A01~A13

《电线电缆检测标准的规定》GB/T *****.2-2020

《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2015

其它现行国家规范

验收程序: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及中国医科大学职能管理部门相关要求执行。

验收报告:由验收小组出具。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监理人和成交供应商参加,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7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防水相关工程为5年,其他工程为2年。

8

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

9

合同格式及条款:鉴于采购人的合同签订流程,具体合同条款将以采购人在合同签订前提供的内容为准。

10

采购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一、采购范围

供应商依据本采购文件要求,结合现场情况,提供采购范围内所需全部技术实施方案、施工组织计划方案、设备、材料等,并运抵采购人施工现场,完成施工,直至交付采购人并满足使用要求。

二、总体要求

1.本技术标准及要求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所有内容及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供应商应提供符合相关标准和本技术要求的技术及优质产品;

2.本技术标准及要求所使用标准和投标供应商所执行标准不一致时,按最新较高标准执行;

3.本技术标准及要求规定了供应商所提供技术、设备、材料等的一般技术规定。采购人有权拒绝不符合本采购文件规定的任何一种技术、设备或材料;

4.供应商应对采购文件技术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论述,并提供相应证明资料。如所供技术、设备、材料与采购文件技术要求内容存在偏离,应在响应文件中加以注明,假如有负偏差而不注明,一经查实,将视为无效响应。

5.成交供应商需无条件免费清理所承包工程所产生的垃圾,保证现场清洁卫生,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单独列项。

6.成交供应商在施工过程中应注意安全生产,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及安全教育,相关工作人员持证上岗。如由成交供应商原因导致成交供应商人员、采购人或第三方人员伤亡的,一切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并进行经济赔偿;由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采购人财产损坏或损失的,一切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并进行经济赔偿。

7.成交供应商需自行解决材料堆放场地、仓库、临时设施(成交供应商自用)及采购人未承诺提供的一切施工所需的设施及条件,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采购人不提供住宿设施,成交供应商须自行解决,且不允许在施工建筑内住宿。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标准执行;成交供应商应文明施工无安全事故发生,施工期间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对施工现场及周围环境采取有效措施。同时成交供应商应执行采购人单位的相关规定。因中标供应商施工而造成人身或财产伤害的,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9.施工期间须保证不影响师生正常工作休息,保证道路正常通行。不得随意扩大施工占地面积,严禁堵塞交通及楼宇安全疏散通道,各种施工材料,设备不得乱堆乱放。

10.施工期间做好防护,由施工造成的校区内环境及设施破坏施工完成后由承包方负责无偿恢复。施工作业应设置遮覆隔离工作区域,在施工范围内不得有非施工作业人员进入。对于隐蔽工程,回填或恢复时需经采购人或监理进行分阶段查验合格,合格后再进行回填或恢复。

1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承包资格,作违约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

11

新冠疫情期间,因政府防疫要求导致的工程暂停及延期视为不可抗力,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6个月内完成全部施工内容,并交付采购人使用。具体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等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供应商拟委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0月24日 08时00分至2022年10月31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2年11月1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栋8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递交备份响应文件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时限为30分钟、二次报价提交的时限为30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如供应商现场解密须自行准备笔记本电脑并下载好对应的CA认证证书带至开标现场进行电子解密(开标现场不提供网络支持)。同时供应商须自行准备好备份响应文件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代理机构处,如未递交备份文件的按照响应无效处理,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而没有进行网上递交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关于具体的备份文件的格式、存储、密封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中国医科大学
地址: 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河路77号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座8楼
联系方式: 024-********-315
邮箱地址: ********@qq.com
开户行: 中国光大银行沈阳黄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冬妮、齐俭
电话: 024-********-315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改造工程 学生宿舍 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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