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大学金华研究院转化药学创制中心仪器设备(第五批)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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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大学金华研究院转化药学创制中心仪器设备(第五批)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非政府采购) 转化药学创制中心仪器设备(第五批)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微信(关注“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企业公众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1月04日下午13:3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SZB-F(H)-H*****(CS)
项目名称:转化药学创制中心仪器设备(第五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需求:
标项 | 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 |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 预算金额 (万元) | 最高限价 (万元) |
一 | 制备液相色谱等 | 1批 | 科研配套设备 详见第二章 采购需求 | 是 | 162 | 162 |
二 | 高速冷冻离心机等 | 1批 | 是 | 41 | 41 | |
三 | 二氧化碳培养箱、生物安全柜等 | 1批 | 是 | 104 | 104 | |
四 | 酶标仪、Flash自动过柱仪、高压均质机、水分仪等 | 1批 | 是 | 70 | 70 | |
五 | 微流控制备仪 | 1台 | 否 | 36 | 36 | |
六 | 全自动核酸蛋白分析系统 | 1台 | 是 | 25 | 25 | |
七 | 倒置荧光显微镜 | 1台 | 是 | 35 | 35 | |
八 | 喷雾干燥机、冷冻干燥机等 | 1批 | 是 | 95 | 95 |
合同履约期限:详见第二章 采购需求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0月24日至2022年10月31日(北京时间,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备注:获取磋商文件截止时间之后潜在供应商依然可以获取磋商文件,对磋商文件有质疑的应在规定的质疑期限内提出。
地点:微信
方式:关注“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企业公众号,文件获取申请函详见采购公告附件,获取文件联系人:於路莹 联系方式:0571-******** 电子邮箱:bm@qszb.net。
售价:¥500.0元(人民币)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浙大支行
银行账号:120*****099********
财务联系方式:0571-********
开票信息请发送邮件至caiwu@qszb.net(提供项目名称或编号、开票资料、收件信息并注明专普票)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1月04日下午13:30:00(北京时间)
地点:杭州市西湖区玉古路173号中田大厦16楼求是招标会议室5
备注:逾期送达或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11月04日下午13:30:00(北京时间)
地点:杭州市西湖区玉古路173号中田大厦16楼求是招标会议室5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为贯彻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按照“不见面、少接触”的原则,供应商不必到现场提交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可通过邮寄快递的方式递交。所有供应商须考虑物流等相关因素,合理计划邮寄时间,尽量在响应文件开启前一个工作日内送达指定地点,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将被视为“逾期送达”。具体要求:
1)邮寄快递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玉古路173号中田大厦21楼H室,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八部收,电话:0571-********,寄出后将快递单号、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发送至zb08@qszb.net以便查收(特别说明: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收件,供应商自行承担邮寄风险);
2)确保响应文件在邮寄快递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因邮寄快递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启要求的,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建议密封包装后邮寄快递时再进行外包装,供应商对邮寄快递响应文件的完整性、密封性负责);
3)疫情防控期间取消供应商在开启现场的书面签字确认等有关操作要求,评审现场如需供应商开启前确认、磋商记录及最后报价等均通过指定的电子邮箱(zb08@qszb.net)向供应商发送并要求在收到通知后半小时内以邮件形式作出确认、磋商及最后报价等。
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3.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采购进口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浙江大学金华研究院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金义新区金华科技城浙大网新孵化园A座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毛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玉古路173号中田大厦21楼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吴瑕、王蓉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
质疑联系人:蒋敏芝
质疑联系方式:0571-********
质疑邮箱:jdkh@qszb.net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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