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妇幼保健院新城院区后勤病人陪护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佛山市妇幼保健院新城院区后勤病人陪护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新城院区后勤病人陪护服务

2.项目清单:

具体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预算(元)

服务期

新城院区后勤病人陪护服务

CGB-ZW-N-********

******

两年

3.项目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二、供应商准入资格: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且具备从事本项目经营范围和能力;

3.供应商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供应商(含其授权的下属单位、分支机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经营范围包含以下内容(其中一项或以上):病人陪护服务;家政服务;母婴生活护理(不含医疗服务);护理机构服务(不含医疗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等。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三、网上公告时间及要求:

1.公告时间:2022年10月24日起至2022年10月30日,(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要求5个工作日)。

2.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项目公告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东平居委会华阳南路乐从段20号佛山市妇幼保健院新城院区7号楼6楼采购管理科3室(620)进行报名登记。

报名登记时,请供应商提交以下资料:

(1)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2)加盖公章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在右上角“信息打印栏”打印《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

(4)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如注明“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的,须打印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页。

(5)报名人如为法人代表,须提交供你应商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核)。报名人如为授权代理人,须提交供应商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理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核)。未能通过核实的将会被取消参与资格。

(6)所投产品生产厂家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产品注册证及相关资料/所投项目特定资格资料

以上复印件资料均需要加盖供应商公章,核实后不退还。以上报名资料的扫描件请同步发送至采购管理科政务邮箱fsfycgb@163.com。

、纪律要求:

供应商应遵循诚信原则,对所提供的文件真实性负责。对资料造假、采购响应文件中报价及保质期等超出先期正式报价单等不良行为,列入不诚信名单,交监督小组处罚。

以下情况视为无效报名:

1.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与同一采购项目;

2.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3.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采购事宜;

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6.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淆。

、联系事项

1.采购要求中如有不详之处,请咨询采购管理科叶小姐,电话:0757-********。(如有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2.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附件:

1.报名登记表D09项目供应商报名登记表.doc,2.采购文件(现场报名审核通过后领取),3.其他。

医院采购管理科

2022年10月24日

标签: 区后勤病人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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