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坪镇毕桥村数字乡村综合管理平台招标公告
沙坪镇毕桥村数字乡村综合管理平台招标公告
沙坪镇毕桥村数字乡村综合管理平台 竞争性磋商文件
政府采购
竞争性磋商
文件
项 目 名 称:沙坪镇毕桥村数字乡村综合管理平台
采 购 人: 沙坪镇毕桥村村民委员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
目 录
第四篇 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 9 -
沙坪镇人民政府接受毕桥村村民委员会的委托,对沙坪镇毕桥村数字乡村综合管理平台项目建设内容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
分包号 | 分包名称 | 采购预算 (万元) | 磋商保证金 (万元) | 成交数量 (名) |
1 | 沙坪镇毕桥村数字乡村综合管理平台 | 50 | 0 | 1 |
财政专项资金(资金已到位)。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服务或者货物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合格的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一)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在垫江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qsdj.gov.cn)上下载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补遗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磋商文件公告期限: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2022年10月24日)起四个工作日。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0元。
(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二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五)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垫江县沙坪镇政府大会场
(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8日北京时间09:30
(七)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2年10月28日北京时间10:00
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三)本项目的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垫江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qsdj.gov.cn)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五)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采购人:沙坪镇毕桥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张老师
电 话:(023)********
手 机:189*****219
传 真:(023)********
地 址: 垫江县沙坪镇毕桥村民委员会
垫江县沙坪镇毕桥村距县城9公里,村域面积1.8平方公里,户籍人口608户2385人,常住人口479户1534人,是垫江县乡村振兴县级示范村之一,是全国杂交水稻制种基地,市级现代农业科技园区的核心区,曾先后获评中国最美休闲乡村、全国文明村、中国最美乡村、重庆市首批农业物联网示范基地称号。
2020年10月,垫江县入选首批国家数字乡村试点,毕桥村抢抓试点机遇,开展数字农业试验示范项目建设,集合、整合智能无人机、智能农机、高精度遥感、土壤精准监测传感器、精准微型气象站等国际国内农业科技领先的技术和设备,用工业互联网的理念,构建园区数字农业应用平台,为政府和管理者的提供宏观决策支撑,为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农民提供快捷、便捷的技术服务,探索垫江数字乡村·智慧农业发展新模式。
(一)垫江县农业数据一张图
1. 系统概述
建设垫江农业数据一张图系统。通过连接本项目建设的毕桥村粮油管理ERP系统,并连接已建成的无人机综合管理平台、柑橘遥感系统、科技特派员系统、县级溯源系统、猪福门等智慧养殖系统等,对接农业领域行政管理数据,形成垫江农业大数据仓库。与GIS相结合,形成垫江农业数据一张图。
2. 功能描述
数据仓库模块 | 构建垫江县域农业数据仓库,构建各类数据表。 |
对接毕桥村粮油管理ERP系统 | 对接毕桥村粮油管理ERP系统,获取农事计划、物联网数据、专家数据、打卡数据等。 |
对接农机综合管理平台 | 对接垫江县已建成的农机综合管理平台,获取机耕机收、统防统治等作业数据。 |
对接科技特派员系统 | 对接垫江县已建成的科技特派员系统,获取科技特派员人数,每日、周、月访问记录等数据 |
对接柑橘遥感系统 | 对接垫江县已建成的柑橘遥感系统,获取柑橘遥感的面积、每乡镇分布等数据。 |
对接猪福门等智慧养殖系统 | 对接垫江县已建成的猪福门等智慧养殖系统,获取猪舍环境、设备控制等数据。 |
对接农业领域行政管理数据 | 对接包括种植面积、养殖规模、新型经营主体数量、农业从业人口数量、龙头企业等行政管理数据,按照乡镇分类归纳。 |
(二)毕桥村数字乡村一张图
1. 系统概述
综合录入全村农业企业、家庭农场、乡村民宿和合作社等经营主体的基本情况、分布、营收、土地流转面积、就业人数、全村村民生产总值等数据。聚焦乡村治理中的人、地、物、事件要素,构建乡村大数据中心,通过3D可视化建模数字化全面反映毕桥乡村面貌。
2. 功能描述
基地3D建模 | 基于地图(GIS),利用3D建模、数字孪生技术,对园区地形、建筑物和设施进行实景三维建模 |
数字乡村底图 | 以电子地图、遥感影像等空间数据为基底,叠加农业农村部门数据,构建数字乡村底图。 |
数字乡村数据中心 | 综合录入全村农业企业、家庭农场、乡村民宿和合作社等经营主体的基本情况、分布、营收、土地流转面积、就业人数、全村村民生产总值等数据。 |
村微数据打通 | 连接村微数据和粮油生产综合管理数据。 |
数据综合呈现 | 在数据底图上综合呈现毕桥村管理数据。 |
手机端数据呈现 | 村民能通过手机端了解毕桥乡村面貌,实时查阅相关数据 |
(三)毕桥粮油管理ERP系统
1. 系统概述
通过生产计划,形成从生产订单、生产排产、任务执行、人员作业、设施运转操控、物料使用、环境监控的全链条体生产规范化管理体系,科学配置生产要素,提高生产效率,全面实现标准化生产。生产业主通过该系统能够对每块地排定生产计划,并下发工单,监督每个工单的执行。能够实时查看每个地块的实时图片、视频、环境、土壤数据及打卡情况、农机作业情况、设施运转情况、物料投入情况等,全面掌握每块地的耕作状态;每天每块地会生成日报,对该地块的历史耕作情况进行追踪。
2. 功能描述
用户管理模块 | 支持园区管理者、企业员工等多层次用户登录,操作。 |
种植日报模块 | 每个地块每天生成种植数据日报,供企业管理人员查看 |
物联网信息管理模块 | 能够查看基地内的物联网信息,了解生产环境情况。 |
打卡数据管理模块 | 查询打卡情况,了解农业工人每天工作情况,方便进行人员管理。 |
农事计划模块 | 企业在生产之前做好生产计划,计划可关联打卡信息,计划执行过程中,管理人员可以跟踪计划执行情况,并进行执行情况评定。 |
基础数据管理模块 | 包括对地块、作物、农事操作、投入品等基础数据进行管理。 |
数据展示模块 | 将各类重要信息以图表的形式进行展示,方便企业进行管理。 |
(四)毕桥综合应用村微乡村治理平台
1.建设目标
数字乡村整体的规划建设,以乡村资源数字化、乡村数字产业化、乡村产业数字化为发展主线,以农村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为基础,大力发展农业数字经济、乡村数字治理,打造集产业发展、公共服务、政府监管于一体的信息化云平台,贯穿群众的生产、生活、生态,形成全域乡村数字化体系,缩小“数字鸿沟”差距。通过 “互联网+”治理的模式,提出通过信息化建设来不断完善加强基层自治能力,通过标准化的基层服务、治理、监管等工作手段,提供智能化、精细化、专业化水平的基层治理平台。
2.建设内容
名称 | 功能模块 | 功能描述 |
村微-数字乡村治理服务一体化平台 | 基层党建 | 1、包括党员管理、党组织管理、党员活动管理等,为基层各级党组织提供党员管理、党务督办、党建活动和基层组织等丰富的应用服务。 2、支持定制化功能扩展 |
人口管理 | 1、对所有本地居民和外出务工人员进行档案管理。包含居民信息录入、居民信息查询、居民信息统计等业务应用 | |
特殊人群管理 | 1、基层平台根据不同人群建立管理服务业务标准,包括精神病人管理、吸毒人员管理、留守儿童管理空巢老人、特困人口管理等,实现精确分类、自动统计。 2、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定期巡访各类帮扶人群;根据群众需要办理的事项进行代办; | |
阳光公开 |
2、支持通过小程序、APP、LED大屏等多种渠道进行展示; | |
事件上报 |
2、对居民上报的事件进行跟进、处理和统计 | |
社群服务 | 1、建立政务微信居民群,利用政务微信与个人微信的互通能力,实现各级政府之间,政民之间的有效互动; 2、支持对群众留言的跟进、回复和处理,包括咨询、投诉、建议等; | |
乡村治理 | 村规、人居环境、村容村貌信息展示、管理 | |
幸福积分 | 实时查看个人为单位的积分详情,制定平台积分累积制度,实时查看个人的积分详情,如:积分明细、消费明细、积分、排行等; |
(一)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40天内完成。
(二)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验收方式:
1、验收单位:由采购人负责组织验收。
2、验收标准:按磋商文件规定、合同约定进行验收,如验收达不到规定要求,对采购人造成一定的损失,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磋商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服务费、人工费及提供服务所需的设备或货物购买(制造)费、辅材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及各种应纳的税费等。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一)质量保证期:自验收之日起,提供1年的免费服务质保期。
(二)售后服务内容
供应商在服务质保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服务:
1、质量保证期内服务要求
1.1电话咨询
成交供应商应当为用户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用户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用户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1.2现场响应
用户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成交供应商应在1小时内采取相应响应措施;无法在1小时内解决的,应在2小时内派出专业人员进行技术支持。
2、质保期外服务要求
2.1质量保证期过后,成交供应商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上门维护服务。
2.2质量保证期过后,采购人需要继续由原成交供应商提供售后服务的,成交供应商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
(一)在采购人与中标人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中标价款的30%;
(二)中标人按采购合同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成,经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出具项目验收报告;
(三)项目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5%;
(四)余下5%的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
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本项目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
(一)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
(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一)磋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供应商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并签到。竞争性磋商以抽签的形式确定磋商顺序,由本项目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磋商(注:磋商小组共7人,其中县大数据局2人、农委1人、智慧乡村教授工作站1人、沙坪政府2人、毕桥村委会1人)。
(二)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各供应商只有在完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才能参与正式磋商。
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磋商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资格性检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 检查因素 | 检查内容 | |
1 | 供应商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注);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不具有独立法人的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不能参加磋商。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提供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复印件,本年度新成立的公司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表)复印件。(新成立公司不足一个月的除外) |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见格式文件) |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 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注)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1.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见格式文件); 2.供应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内容的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查询信息为供应商名称) 2.1“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2.2“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 2.3“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结果; 2.4“政府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查询结果。 3.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以上查询时间为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2 | 特定资格条件 | 无 | |
3 | 磋商保证金 | 无 |
注:
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磋商的,共同联合协议中应确定主办方(主体),代表联合体进行磋商和澄清。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篇”)。
供应商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副本)以供应商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
2、符合性检查。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检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有效性审查 | 响应文件签署 | 响应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的签字齐全。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签字或盖章齐全。 | ||
响应方案 | 每个分包只能有一个响应方案。 | ||
报价唯一 | 只能在采购预算范围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 ||
2 | 完整性审查 | 响应文件份数 | 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含电子文档)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
响应文件内容 | 响应文件内容齐全、无遗漏。 | ||
3 |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 | 响应文件内容 | 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篇规定的磋商内容作出响应。 |
磋商有效期 | 满足磋商文件规定。 |
(三)澄清有关问题。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四)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五)在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磋商有关的技术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
(六)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七)供应商在磋商时作出的所有书面承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八)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且磋商结束后,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或重新做出相关的书面承诺,最后书面提交最后报价及有关承诺(填写《最后报价表》并密封提交)。已提交响应文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最后报价,以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准。
(九)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含有效书面承诺)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供应商总得分为报价、商务、服务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
(十)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实质性响应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并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若供应商的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服务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推荐。若所推荐的成交供应商的服务部分为0分,将失去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资格。
序号 | 评分因素 及权值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明 | |
1 | 投标报价 (10%) | 10 | 满足资格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评标基准价,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每个供应商的报价得分。 报价得分=(基准价/最后报价)×价格权值×100 | 高 于 预 算 价 为无效报价 | |
2 | 服务部分 (50%) | 服务方案(50%) | 10 | A项目背景:对项目实施进行可行性分析。对项目实施背景分析到位,把握了项目的总体情况的,得10分;基本分析到了项目背景,得5分;项目背景分析有缺失,没有把握项目总体情况的,得3分。 | 提供工作服务方案 |
12 | B目标任务:对项目实施,制定有可行性的目标任务。对项目目标制定合理,具有可操作性,得12分;目标制定基本合理得7分;目标任务不合理,思路不够清晰的得3分。 | ||||
12 | C服务内容:服务内容达到指标服务量,且实施方法先进、思路明晰。服务量达标且方法合理,得12分;服务量达标且方法基本合理,得7分;服务量达标但实施方法落后,思路不清晰,得3分。 | ||||
5 | D 工作保障:对项目实施的保障措施得力,得5分;保障措施基本符合项目实施要求的,得3 分;项目实施保障措施不力的,得1分。 | ||||
6 | E实施步骤:项目实施步骤安排科学合理的,得6分;实施步骤安排基本满足项目要求的,得3分;实施步骤安排存在明显缺陷的,得1分。 | ||||
5 | F培训方案:供应商培训方案,主要从培训计划、针对性、可操作性、培训效果等方面评审,优秀得5分,良好得3分,一般得2分,差或未提供得0分。(根据供应商提供方案评分)。 | 提供培训方案 | |||
3 | 商务部分 (40%) | 售后服务能力(2%) | 2 | 1、本地化服务能力:供应商在重庆设立有稳定的售后务机构,有固定的售后服务场的得1分(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者供应商为市外企业,但在重庆设立有售后服务机构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 2、投标人售后服务方案,主要从可行性、科学性、及时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优秀得1分、良好得0.5分、一般、差或未提供得0 分;(根据供应商提供方案评分) | 1、提供办公场所营业执照、租赁合同和办公场所照片相关证明文件; 2、提供售后服务方案。 |
管理体系认证 (5%) | 5 | 投标人同时具有①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②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③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④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⑤信息化建设及数字化能力评价证书得5分。 | 提供证书复印件 | ||
企业实力(18%) | 18 | 投标人具有软件能力成熟度集成模型5级证书(CMMI5级证书)得4分,具有软件能力成熟度集成模型4级(CMMI4级证书)及以下证书得2分,没有不得分。 | 提供证书复印件 | ||
投标人同时具有信息系统服务交付能力等级证书(一级五星)和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等级证书(CS4)及以上证书得4分,没有不得分。 | 提供证书复印件 | ||||
投标人具有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符合性证书(ITSS)叁级及以上证书得3分,具有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符合性证书(ITSS)叁级以下证书得1分,没有不得分。 | |||||
投标人具有售后服务体系完成度认证证书七星级得3分,七星级以下得1分,没有不得分。 | 提供证书复印件 | ||||
投标人获得过国家级行业协会颁发的一等奖,每提供1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 | 提供证书复印件 | ||||
履约能力 (15%) | 15 | 1、近三年投标人承担过农业一张图,数字乡村,农业遥感相关项目的,每提供一类得2分,满分6分。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在有效期内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PMP证书,取得上述证书在3年以上,每个得1.5分,满分3分。 3、投标人具备与项目软件系统技术要求相关的专利技术或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每个得1分,满分6分。 | 1、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提供人员截止投标日期前6个月以上的社保证明,有效期内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提供相关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相关证书取得日期需早于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否则不能获得相应得分 |
注: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
1.关于小微企业:
按<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之规定,中小企业的标准为:
1.1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不包括提供或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1.2本规定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
1.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有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小型、微型、中型企业提供有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大型企业。
2.依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之规定,监狱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2.1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2. 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具体报价扣除比例说明:
3.1供应商为非联合体参与磋商的,对小型企业给予6%的扣除,微型企业给予8%的扣除(注册资金十五万及以下的微型企业给予10%的扣除),以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
3.2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磋商的,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与小型企业联合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报价扣除,与微型企业联合的可给予联合体3%的报价扣除。
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一)供应商不符合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或特定资格条件的;
(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参加磋商;
(三)供应商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缴纳磋商保证金;
(四)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按第六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签字、盖章;
(五)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
(六)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同一分包采购中同时参与磋商;
(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
(八)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九)供应商的服务期、质量保证期及磋商有效期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
(十)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以及财政部财库[2015]124号文件规定的情形除外。
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因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均自行承担,采购人不承担。
(一)竞争性磋商文件由采购邀请书、供应商须知、采购服务需求、采购商务需求、合同草案条款、响应文件编制要求六部分组成。
(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进行磋商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四、五篇全部内容。
(四)评审的依据为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含有效的书面承诺)。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一)响应文件
1、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
2、响应文件组成
响应文件由第六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六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供应商自定格式。
(二)联合体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
(三)磋商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
(四)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五)修正错误
1、若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或最后报价中的价格出现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错误,以大写金额修正为准。
2、磋商小组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修正供应商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修正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将失去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
(六)提交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响应文件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文件正本一致,如不一致以纸质文件正本为准。推荐采用光盘或U盘为电子文档载体);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应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
2、在响应文件正本中,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中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的密封
1.1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均应密封送达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若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字样。
1.2封套的封口处应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2.本项目不接受邮寄方式。
3.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采购代理机构对响应文件误投、丢失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
(八)供应商参与人员
各个供应商应当派1-2名代表参与磋商,至少1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或具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代表。
(一)成交供应商的确认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二)成交供应商的变更
1、若为下列情况之一的,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其后一位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
1.1拟成交金额在100万以下的,报价不超过前一名报价5%的成交候选人;
1.2拟成交金额在100~200万的,报价不超过前一名报价4%的成交候选人;
1.3拟成交金额在200万以上的,报价不超过前一名报价3%的成交候选人;
1.4采购人须按以上程序确认成交供应商,否则应重新组织采购。
2、成交供应商无充分理由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将会同采购代理机构把相关情况报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将根据财政部十八号令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对违规供应商进行处罚。
(一)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垫江县人民政府(http://www.cqsdj.gov.cn)上发布中标公告。
(二)中标公告发出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四)如有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在质疑处理完毕后发出成交通知书。
六、关于质疑和投诉
(一)质疑内容、时限
1、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2、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主要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其他问题可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二)质疑答复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
(三)不予受理或暂缓受理
1、质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1质疑供应商参与了磋商活动后,再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提出质疑的;
1.2质疑超过有效期的;
1.3对同一事项重复质疑的。
2、质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暂不受理并告知供应商补充材料。供应商及时补充材料的,应予受理;逾期未补充的,不予受理:
2.1质疑书格式和内容不符合国家或重庆市相关规定的;
2.2质疑书提供的依据或证明材料不全的;
2.3质疑书副本数量不足的。
(四)投诉
1、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2、在提出投诉时,应附送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书及证明材料为外文的,应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中文与外文意思不一致的,以中文为准。
3、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取证或者组织质证时间除外)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并将投诉处理决定书送达投诉人、被投诉人和其他与投诉处理决定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相关当事人,同时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公告投诉处理决定书。
本次磋商不设置代理服务费。
本次磋商不设置交易服务费。
(一)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约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二)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
(四)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
(五)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
(六)采购人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予以约定。成交供应商履约完毕后,采购人应按磋商文件及合同的约定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
供应商参与重庆市政府采购活动,成为成交供应商,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可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办法的规定,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申请贷款。具体内容详见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信用融资”信息专栏。
第六篇 合同草案条款1、定义
1.1甲方(需方)即采购人,是指通过竞争性磋商采购,接受合同货物及服务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1.2乙方(供方)即成交供应商,是指成交后提供合同货物和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
1.3合同是指由甲乙双方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通过协商一致达成的书面协议。
1.4合同价格指以成交价格为依据,在供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或财政部门)应支付给供方的金额。
1.5技术资料是指合同货物及其相关的设计、制造、监造、检验、验收等文件(包括图纸、各种文字说明、标准)。
2、货物内容(合同内容)
合同包括以下内容:货物名称、型号规格、技术参数、数量(单位)等内容。
3、合同价格
3.1合同价格即合同总价。
3.2合同价格包括合同货物、技术资料、合同货物的税费、运杂费、保险费、包装费、装卸费及与货物有关的供方应纳的税费,所有税费由乙方负担。
3.3合同货物单价为不变价。
4、转包或分包
4.1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
4.2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
4.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5、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5.1乙方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
5.2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5.2.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5.2.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5.2.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5.3 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同本项目“第三篇 采购商务需求”对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内容的约定。
5.4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6、付款
6.1本合同使用货币币制如未作特别说明均为人民币。
6.2付款方式:银行转账、现金支票。
6.3付款方法:同本项目“第三篇 采购商务需求”中关于付款方式的约定。
7、检查验收
7.1供方应随货物提供合格证和质量证明文件,如是国外进口的货物还须提供入关证明。
7.2货物验收
供方所交货物的各种质量指标不得低于供方提供样品的质量指标(无样品时按供方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技术文件”执行),售后服务质量要求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的内容执行。供方交货时,需方可根据需要随机抽取一部分货物送有关权威检测部门检测,如检测不合格,供方负责赔偿需方一切损失。
7.3货物验收报告应由需方、供方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以此作为支付凭据。
8、索赔
供方对货物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并且需方已于规定交货内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索赔,供方应按需方同意的下述一种或多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
8.1供方同意需方拒收货物并把拒收货物的金额以合同规定的同类货币付给需方,供方负担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被拒绝货物所需要的其它必要费用。
8.2根据货物的疵劣和受损程度以及需方遭受损失的金额,经双方同意降低货物价格。
9、知识产权
9.1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9.2若涉及软件开发等服务类项目知识产权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
10、合同争议的解决
10.1当事人友好协商达成一致
10.2在60天内当事人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可提请采购人当地仲裁机构仲裁。
11、违约责任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款,或由供需双方约定。
12、合同生效及其它
12.1合同生效及其效力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
12.2合同应经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或公章。
12.3合同所包括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法律效力。
12.4合同需提供担保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执行。
12.5本合同条件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由供需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附页:1、合同格式
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
(项目号: )
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计价单位: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计量单位:_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
磋商项目名称 | 数量 | 综合单价 | 总价 | 服务时间 | 服务地点 | |
合计人民币(小写): | ||||||
合计人民币(大写): | ||||||
一、服务要求 | ||||||
二、考核方式 | ||||||
三、付款方式: | ||||||
X、履约保证金: | ||||||
四、违约责任: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 | ||||||
五、其他约定事项: 1.采购文件及其澄清文件、响应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3.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4.其他: | ||||||
需方: 地址: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 供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授权代表: (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 | |||||
备注: |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第七篇 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一、经济部分
(一)竞争性磋商报价函
(二)明细报价表
二、服务部分
(一)服务方案
(二)服务响应偏离表
(三)所提供各产品进入当期国家节能、环保清单目录的证明文件(如果有)
三、商务部分
(一)商务响应偏离表
(二)其它优惠服务承诺
四、资格条件及其他
(一)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五)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复印件,本年度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表)复印件
(六)书面声明(格式)
(七)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八)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查询时间为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1.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1“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1.2“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
1.3“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结果;
1.4“政府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查询结果。
2.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
(九)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
说明:供应商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以供应商所提供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
五、其他应提供的资料
(一)供应商小微企业证明文件(非小微企业不提供)
(二)联合体共同联合协议(如果有)
(三)其他资料
1、保证金缴纳情况证明文件
2、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
(一)竞争性磋商报价函
竞争性磋商报价函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收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及_____________(项目号)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项目的磋商。
1、愿意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技术服务,初始报价为人民币大写:元整;人民币小写:元。以我公司最后报价为准。
2、我方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响应文件正本份,副本份,电子文档份。
3、我方承诺:本次磋商的有效期为90天。
4、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评审办法。
5、在整个竞争性磋商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给予惩罚。
6、我方若成为成交供应商,将按照最终磋商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7、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条件。
8、我方同意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交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磋商保证金。如果我方成为成交供应商,保证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向采购代理机构和交易中心交纳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采购代理服务费和交易服务费。
9、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二)明细报价表
明细报价表
项目编号:
项目号:
序号 | 名称 | 相关信息 | 数量 | 单价 | 合计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人工费 | / | |||
9 | 运输费 | / | |||
10 | 其他费用 | / | |||
11 | …… | / | |||
12 | 总计 |
注:1、请供应商完整填写本表。
2、该表可扩展,并逐页签字或盖章。
3、该表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调整。
供应商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一)服务方案(格式自定)
(二)服务响应偏离表
项目名称:
序号 | 采购需求 | 响应情况 | 差异说明 |
供应商: 法人授权代表:
(供应商公章)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
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 采购服务需求”中所列技术要求进行比较和响应;
2、该表必须按照竞争性磋商要求逐条如实填写,根据响应情况在“差异说明”项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及原因,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差异”;
3、该表可扩展,并逐页签字或盖章;
4、可附相关技术支撑材料。(格式自定)
5、若“响应情况”栏中仅填写“无偏离”或“有偏离”等内容而未作实质性参数描述,该供应商将失去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仅保留其合格供应商的身份。
(三)所提供各产品进入当期国家节能、环保清单目录的证明文件(如果有)
说明:节能、环保以国家财政部等部门发布的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为准(供应商须提供所提供产品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相应页面的打印或复印材料,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一)商务响应偏离表
商务响应偏离表(本表可自行设计格式)
对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商务要求,如有任何偏离请如实填写下表:
序号 | 磋商项目需求 | 响应情况 | 偏离说明 |
供应商: 法人授权代表:
(供应商公章)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
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 采购商务需求”中所列服务要求进行比较和响应;
2、该表必须按照竞争性磋商要求逐条如实填写,根据响应情况在“差异说明”项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及原因,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差异”;
3、该表可扩展,并逐页签字或盖章;
(二)其它优惠承诺(格式自定)
(一)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项目名称:
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在(供应商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项目名称:
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名称)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磋商、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字负全部责任。
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
被授权人: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注:
若为联合体参与磋商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主办方(主体)出具。
(五)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复印件,本年度新成立的公司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表)复印件(新成立公司不足一个月的除外)
(六)书面声明
项目名称:
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合同签订前后随时愿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公司还同时声明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七)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八)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查询时间为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1.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1“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1.2“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
1.3“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结果;
1.4“政府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查询结果。
2.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
(九)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
说明:供应商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以供应商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
(一)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
(二)联合体共同联合协议(如果有)
(三)其他资料
1、磋商保证金缴纳情况证明文件
2、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供应商总体情况介绍、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等。
(结束)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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