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师范学院2015年一般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乐山师范学院2015年一般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乐山师范学院2015年一般维修工程项目施工单位比选文件

一、比选单位:
单位名称:乐山师范学院(以下简称“我校”)
单位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滨河路778号
邮编:614004 联系电话:(0833) **************
传真:(0833)******* 负责单位:我校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
二、比选项目:
1、招标名称:一般维修工程项目施工单位比选;
2、招标内容:乐山师范学院校内一般维修工程项目施工单位比选
3、选择家数:3家
4、维修服务期限:2015年度
5、项目管理单位:我校基建处。
三、投标人应具有条件: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被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均应具有叁级及以上资质等级。
4、对类似工程具有丰富的经验,公司业绩好、信誉度高,在我校有一般维修维护实际经历优先。
5、具备较强的施工组织能力,有相对固定的施工队伍或操作工人(技工),能及时完成维修任务。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和我校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无违法违纪记录。
四、招标形式:比选。
五、比选项目基本要求
(一)一般维修项目概况
1、工程地点:乐山师范学院校区
2、工程规模:单项造价5万(不含5万元整)以下
(二)工程内容
对公共区域基础设施日常维修,主要包括办公场所、活动场所、构建筑物防水、房屋外墙、校园道路、实验场所等日常维修。
1、校园道路、建(构)筑物修缮;
2、建筑防水、室外小型装饰;
3、体育及实验场所设施维修;
4、钢结构、建筑外墙维修;
5、其它日常维修。
(三)其它要求:
1、派工形式承担施工任务的施工单位必须在我方发出派工指令的1小时内到达施工现场。
2、参加比选择单位应保证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并出具售后服务承诺书。如果在质保期内运行出现故障,投标人应30分钟予以响应,并在2小时内提供免费上门服务。
3、比选文件一式三份(一本正本,二本副本),可参照政府采购格式文本制作。
4、比选完成后,由中标单位与我校基建处签订日常维修合同。
六、付款方式:合同约定。
七、比选程序: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购买时带单位介绍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报名起止时间:2015年4月17日至2014年4月23日12:00时止。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4月24日10:00时。
4、开标日期:2015年4月24日10:00时。
5、报名地址、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我校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梅庄底楼);
开标地址:我校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梅庄二楼会议室)。
八、评审程序
1、开标时,每个投标人均有5-10分钟时间对投标人情况、业绩、服务等作现场介绍,并回答评委的提问。
2、评标委员会进行集中评议,就各投标人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后,就投标人业绩、服务等进行综合评定。然后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投票,汇总后,排名为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的为比选结果中标候选人。经我校招标领导小组批准后确定中标人,由我校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通知中标人。
九、注意事项
1、投标人不得与我校相关工作人员有任何私下来往,一经发现,取消其投标资格。
2、投标人之间,不得私下进行不正当竞争的协议,一经发现,将取消双方的投标资格。
乐山师范学院
2015年4月1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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