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对宁夏勤昌滚动轴承制造有限公司、宁夏金轴承制造有限公司2户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对宁夏勤昌滚动轴承制造有限公司、宁夏金轴承制造有限公司2户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债务企业名称:宁夏勤昌滚动轴承制造有限公司、宁夏金环轴承制造有限公司
所在地:青铜峡市
债权总额:46,787,952.60元
一、宁夏勤昌滚动轴承制造有限公司债权资产
(一)债权资产基本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拟对持有的宁夏勤昌滚动轴承制造有限公司债权资产进行处置,该债权资产有2笔,债权总额21,261,261.58元。其中:本金10,420,000.00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共计10,722,847.58元,其他垫付费用118,414.00元,以上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计算至2022年9月30日,之后产生的利息、罚息、复利以及与不良债权相关的从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司法追偿诉讼费、司法评估费、拍卖费、司法公告费)亦在本次处置范围之内。担保方式为抵押和保证,宁夏中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其名下的位于灵武市复兴北侧灵州华府B区20#楼8-12号551.93平方米房产提供抵押。宁夏勤昌滚动轴承制造有限公司以其所有的79台机械设备提供抵押。保证人为宁夏金环轴承制造有限公司、陈玲芳、曹文敏、郑玉莲。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
宁夏勤昌滚动轴承制造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2月22日,注册地址为:青铜峡市嘉宝工业园区1号。经营范围:轴承、滚子等通用零部件研发、制造、销售;自营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股东:陈玲芳、徐新志。该企业目前登记状态为存续。
(三)担保人基本情况
1.抵押人宁夏中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9月24日,注册地址为:银川市玉皇阁北街37号,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以资质证书为准)、建筑材料、钢材、木材、装饰及装潢材料、五金交电、日用百货、房屋租赁、柜台出租,新能源技术利用及研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注册资本:4000万元人民币,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股东:王志乾、赵胜军。该企业目前登记状态为存续。
2.保证人宁夏金环轴承制造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3月10日,注册地址为:青铜峡市嘉宝工业园区1号,经营范围:轴承套圈、研发、制造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股东:郑玉莲。该企业目前登记状态为吊销(吊销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
3.保证人陈玲芳,女,住青铜峡市;
4.保证人曹文敏,男,住青铜峡市。
5.保证人郑玉莲,女,住浙江温岭市。
(四)诉讼执行情况
1.990万元债权
我公司受让上述债权后,于2020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于2021年4月30日作出(2020)宁03民初5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
“一、被告宁夏勤昌滚动轴承制造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偿还原告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990万元,利息*******.49元(利息暂计算至债权转让之日即2018年
12月18日),之后利息(包含复利和罚息)按《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约定的利率计算至本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二、被告宁夏勤昌滚动轴承制造有限公司如未按本判决第一项确定的期限履行还款义务,原告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有权对被告宁夏勤昌滚动轴承制造有限公司提供的79台机械设备(详见动产抵押登记书)、对被告宁夏中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的位于灵武市复兴街北侧灵州华府B区20#楼8-12号房【房屋产权证号:灵武市房权证市区字第********号,土地证号:灵国用(2013)第1244号】的商业房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三、被告宁夏金环轴承制造有限公司、陈玲芳、曹文敏对本判决第一项确定的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被告宁夏中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宁夏金环轴承制造有限公司、陈玲芳、曹文敏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宁夏勤昌滚动轴承制造有限公司追偿;五、驳回原告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的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判决书生效后,被告未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我公司已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52万元债权
我公司受让上述债权后,于2020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青铜峡市人民法院审理于2021年2月24日作出(2020)宁0381民初298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
“一、被告宁夏勤昌滚动轴承制造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给付原告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让债权本金******元及利息(截止2018年12月18日利息为*****元,自2018年12月19日起之后的利息,按借款合同约定利率算至借款付清之日止);二、被告宁夏金环轴承制造有限公司、陈玲芳、郑玉莲对第一项判决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宁夏金环轴承制造有限公司、陈玲芳、郑玉莲承担保证主任后,有权向被告宁夏勤昌滚动轴承制造有限公司追偿。如果未按本判决的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判决书生效后,被告未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我公司已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五)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债务企业位于吴忠市青铜峡市嘉宝工业园区,园区配套设施完善,适宜投资。
(六)重大瑕疵披露
抵押物中大部分机器设备类押品已不在原址,存在灭失的可能。
二、宁夏金环轴承制造有限公司债权资产
(一)债权资产基本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拟对持有的宁夏金环轴承制造有限公司债权资产进行处置,该债权资产总额25,526,691.02元。其中:本金15,500,000.00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共计25,526,691.02元,其他垫付费用0元,以上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计算至2022年9月30日,之后产生的利息、罚息、复利以及与不良债权相关的从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司法追偿诉讼费、司法评估费、拍卖费、司法公告费)亦在本次处置范围之内。担保方式为抵押和保证,宁夏勤昌滚动轴承制造有限公司以其名下的位于青铜峡小坝镇古峡东街*****.30平方米土地提供抵押。宁夏金环轴承制造有限公司以其所有的44台机械设备提供抵押。保证人为曹文敏、陈玲芳、徐新志、郑玉莲。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
宁夏金环轴承制造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3月10日,注册地址为青铜峡市嘉宝工业园区1号。经营范围:轴承套圈、研发、制造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股东:郑玉莲。该企业目前登记状态为吊销(吊销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
(三)担保人基本情况
1.保证人宁夏勤昌滚动轴承制造有限公司,该企业成立于2005年2月22日,位于青铜峡市嘉宝工业园区1号,经营范围:轴承、滚子等通用零部件研发、制造、销售;自营出口业务,注册资金3000万,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股东:陈玲芳、徐新志。该企业目前已无经营;
2.保证人陈玲芳,女,住青铜峡市;
3.保证人曹文敏,男,住青铜峡市;
4.保证人徐新志,男,住上海市黄浦区。
(四)诉讼执行情况
该笔债权转让前,原债权人已向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并作出(2018)宁03民15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
“一、被告金环轴承制造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偿还原告青铜峡农信社借款本金15,500,000元及利息1,302,352.1元(利息暂计算至2018年5月8日,之后利息按照双方合同约定的利率计算至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二、如被告宁夏金环轴承制造有限公司到期不能履行判决第一项确定的还款义务,原告青铜峡农信社有权对被告宁夏金环轴承制造有限公司提供的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三、被告宁夏勤昌滚动轴承制造有限公司、陈玲芳、徐新志、曹文敏、郑玉莲对判决第一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宁夏金环轴承制造有限公司追偿;”。
2018年12月25日我公司受让该笔债权后,已向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现该案正在执行过程中。
(五)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债务企业位于吴忠市青铜峡市嘉宝工业园区,园区配套设施完善,适宜投资。
(六)重大瑕疵披露
抵押物中大部分机器设备类押品已不在原址,存在灭失的可能。
三、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或资产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除外)。
四、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2022年10月25日至2022年11月7日。
五、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或者分期付款。
六、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七、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蔡先生、张先生
联系电话:0951-*******
传真:0951-*******
通讯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修业路239号9-12层
邮政编码:******
纪检审计部联系人:姜女士 联系电话:0951-*******
主管部门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951-*******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
2022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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