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阳工业园有色金属冶炼加工项目区污废水集中处理厂入河排污口拟审批公示

桂阳工业园有色金属冶炼加工项目区污废水集中处理厂入河排污口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桂阳工业园有色金属冶炼加工项目区污废水集中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现就论证报告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郴州市青年大道316号 邮编:******

联系电话:073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入河排污口设置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桂阳工业园有色金属冶炼加工项目区污废水集中处理厂入河排污口

设置地点

桂阳工业园有色金属冶炼加工项目区崔江(车溪河)左岸

建设单位

桂阳县工业园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论证单位

湖南润志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入河排污口概况

1、排污口坐标:E112°27′31.491″,N25°53′51.808″

2、排污口设置类型:新建;

3、排污口分类:混合排污口;

4、排放方式:连续排放;

5、排入的水功能区:车溪河桂阳保留区

6、入河方式:管道排入崔江(车溪河);

7、规模:*****m3/d;

8、污水排放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染物排放标准》(GB*****-2002)一级A及表2、表3标准,铊执行《湖南省工业废水铊污染物排放标准》(DB43/968-2021)特别排放限值。

主要影响分析及水环境保护措施

一、主要影响分析

1、入河排污口设置对水功能区水质的影响

本论证河段为崔江(车溪河)桂阳保留区,该功能区连接的水功能区,水质目标均为Ⅱ类。

根据设计要求,项目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情况下将污水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染物排放标准》(GB*****-2002)一级A及表2、表3标准后排放至崔江(车溪河)。本污水处理厂正常排放情况下,化学需氧量、氨氮、砷、铊、铜、锌、铅、镉、汞基本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本排污口的设置不改变排污口所处水功能区及下游水功能的使用功能,也基本不会影响相邻水功能区的使用。对下一个水功能区影响较小。

污水处理厂在事故排污时,化学需氧量、氨氮、砷、铊、铜、锌、铅、镉、汞对水质可能会造成一定影响,污水处理工程运营单位应加强日常管理,对各污水处理设备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营,确保排污水质稳定达标;同时制定事故排放的预防和应急措施,杜绝事故废水排放的发生。因此,工程项目必须制定严密安全措施,确保工程项目正常运行,坚决杜绝事故排放的发生,同时要设立事故排放的应急设施,以免对崔江(车溪河)的水质造成严重污染。

2、入河排污口对水域纳污能力的影响

根据论证报告,论证范围内崔江(车溪河)剩余纳污能力为化学需氧量:4715.25t/a、氨氮:330.07t/a、砷8.07t/a、铊0.01t/a、铜161.34t/a、锌161.34t/a、铅8.0707t/a、镉0.7981t/a、汞0.0129t/a。根据《城镇污水处理厂染物排放标准》(GB*****-2002)一级A及表2、表3标准、《湖南省工业废水铊污染物排放标准》(DB43/968-2021)排放限值核算;计算出污染物排放量分别为化学需氧量:383.25t/a、氨氮:27.375t/a、砷0.219t/a、铊0.01t/a、铜1.095t/a、锌2.19t/a、铅0.219t/a、镉0.0219t/a、汞0.*****t/a;。占所在水功能区剩余纳污能力比例分别为化学需氧量8.13%、氨氮8.29%、砷2.71%、铊100%、铜0.68%、锌1.36%、铅2.71%、镉2.74%、汞16.98%,满足水域纳污能力要求。

3、入河排污口设置对水生生态的影响

根据论证报告,入河排污口未设置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重要湿地以及鱼类“三场”和洄游通道,评价区域内无需特殊保护的水生珍稀动、植物,也无需特殊保护的自然保护区等水生态敏感点。因此,入河排污口设置对水生生态环境影响不大。

4、入河排污口设置对地下水的影响

根据论证报告,排污口入河方式为管道,管道和厂区均做好防渗防腐措施,对地下水影响不大。

5、入河排污口设置对第三者权益的影响

根据论证报告,论证范围内无集中饮用水取水口,无其他工业取水口。因此,本排污口设置,不会对第三者权益产生不良影响。

6、事故及应急措施分析

论证报告对建设项目事故风险源、事故情景进行了识别,提出了初步的事故应急预案及保障措施,在执行相关风险防控措施后,可有效防范事故废水排放舍市河。

8、入河排污口设置合理性分析

桂阳工业园有色金属冶炼加工项目区污废水集中处理厂入河排污口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入河排污口设置方案总体符合水功能区管理要求,对其他取用水对象影响较小。

二、保护措施

1、完善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

入河排污口设置单位应设立标识牌,并在接入废污水口和排污口处设置监测井或明渠段取样点;安装监测入河排污口所排放的废污水量、主要污染物质量的自动监测设备,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将排污口基本情况和排放的主要污染物质量、入河排污口位置图以及定期报表资料进行归档,建立入河排污口档案。

2、水质、水生态等保护措施

(1)加强出水水质管控:对总排口PH值、化学需氧量、氨氮进行在线监测,并做好与相关部门的联网工作。砷、铊、铜、锌、铅、镉、汞等污染物每月开展一次自行监测,并将监测结果存档备查。

(2)加强运营管理:认真做好日常管理工作,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工作责任心;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避免因操作失误而造成事故排放。

(3)定期检修机械设备:加强对各类设备的定期检查、维护和管理,以减少事故隐患;定期对排污管道进行检修和清理,避免污水渗漏和通道堵塞; 定期对排污口处河道进行清淤处理,保持排污断面河道通畅,避免污水局部停留时间过长

(4)设置警示牌:规范建设排水管道及排污口,管道相应位置及排污口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确保管道及排污口的安全运行。

建立长效的监测跟踪评价机制: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持续提高污水处理厂工艺以减缓对保护区的影响。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入河排污口 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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