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主寺至汶川段高速公路初步设计阶段安全性评价比选公告

川主寺至汶川段高速公路初步设计阶段安全性评价比选公告

川主寺至汶川段高速公路初步设计阶段安全性评价

比选公告

为贯彻落实《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公路项目安全性评价规范》(JTG B05—2015)、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在高速公路勘察设计工作中贯彻落实品质工程建设有关要求的通知》(川交函〔2018〕434号)等相关规定,按照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和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要求和川主寺至汶川段高速公路初步设计单位云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相关建议,结合项目初步设计推进情况,经研究决定,四川藏区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比选人(以下简称“比选人”),对川主寺至汶川段高速公路初步设计阶段安全性评价服务(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比选,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单位(以下简称“比选申请人”)均可参加本次比选。

1.项目概况

G0611线川主寺至汶川段高速公路位于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境内,本项目是《国家高速公路网规划(2013-2030)》中第6条首都放射线北京-拉萨(G6)联络线(张掖-汶川)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四川省高速公路网布局规划(2022-2035)》中第19条成都放射线(成都经若尔盖至甘肃高速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大九寨旅游环线重要的组成路段,是成都市通往阿坝州藏、羌民族地区及九寨、黄龙风景区的高速公路通道之一。

项目路线起于松潘县黄胜关,经川主寺、松潘、安宏、镇江关、叠溪、两河口、茂县、南新、雁门,止于汶川县,主要控制点为:川主寺、松潘、叠溪、茂县、汶川。项目路线穿越摩天岭东西向构造体系、较场山字型构造、石大关弧形构造和龙门山北东向构造南延部分九顶山北东向构造,构造形态复杂,断裂、褶皱十分发育,其中断裂构造对线路影响巨大,区域的主要断裂带主要有9条,岷江断裂和茂汶断裂为2条区域性活动断裂,其余为非活动性断裂。

技术标准:全线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度25.5米,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

G0611线川主寺至汶川段高速公路初步设计路线总长约197.60Km,桥梁长度68.02km,隧道长度118.07km,全线桥隧比94.18%,设置互通14处,含1处枢纽互通式立体交叉。

2.服务内容及服务周期

2.1 服务内容

本次比选为川主寺至汶川段高速公路初步设计阶段安全性评价服务,主要服务内容以《公路项目安全性评价规范》(JIG B05- 2015)和《公路项目安全性评价规范》释义手册的要求为准,包括但不限于总体评价、比选方案评价、设计要素评价(含路线、路基、路面及排水、桥梁、隧道、路线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重点路段安全设施(含隧道群、隧道视距等)、公路安全状况评价,做出评价结论及建议。提供初步设计阶段《安全性评价报告》,组织并通过专家评审,满足行业主管部门关于初步设计审批要求,提供必要的后期服务。

2.2 服务周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初步设计取得交通运输部批复止。成果提交时间为设计单位提供初步设计文件后30日历天内。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具有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公路专业)或具有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3.2 业绩要求

2019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个国内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项目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或两阶段设计安全性评价。

3.3 项目负责人要求

(1)具备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2019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1个国内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项目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或两阶段设计安全性评价项目负责人。

(3)连续6个月参加比选申请人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如果比选申请人属事业法人单位而未参加社保的,则由比选申请人的上级主管部门出具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是比选申请人本单位在职人员的书面证明材料。

3.4 信誉要求

(1)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不得参加申请。若为事业单位,则仅须作出无失信行为的承诺。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不得参加申请。若为事业单位,则仅须作出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承诺。

(3)比选申请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在2019年1月1日至本次比选公告发布日之间无行贿犯罪记录(比选申请人须提交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

3.5 本次比选接受联合体申请。比选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的应符合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即1家牵头人和1家成员单位),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满足比选公告资质、业绩、信誉的所有要求;联合体成员单位须满足信誉要求;

(2)需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签订的联信誉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其他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在职人员;

(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比选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参与比选申请;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比选文件的要求填写比选申请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比选人;联合体牵头人提交的文件中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方的意愿和真实情况;

(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比选申请、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6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比选申请人,不得同时参加比选。与本项目设计、施工、监理有直接利益关系的单位不得参加比选。否则,相关比选申请均无效。

4.评审办法

本次比选采用综合评分法,资格后审,单信封形式。

5.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比选的比选申请人,请于2022年10月24日起在四川藏区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网站(网站地址https://www.sczqgs.com/)免费匿名下载电子版比选文件、答疑、澄清(如有)等比选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比选申请人下载与否,比选人都视为比选申请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相关事宜。

6.比选申请文件递交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时间为 2022 年 10 月 31 日 10 时 00 分至 10 时 15 分(北京时间),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2 年 10 月 31 日 10 时 15 分(北京时间)。比选申请人必须将按要求密封完好的比选申请文件以面交方式送达:成都市二环路西一段90号四川高速大厦6楼B601会议室。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送达的比选申请文件。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将不予受理。

7.开标

比选人定于比选申请文件送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比选申请人应派代表出席并签认开标结果。

8.公告发布

本次比选公告、公示的发布媒体为四川藏区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网站(网站地址https://www.sczqgs.com/)。

9.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四川藏区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成都市二环路西一段90号四川高速大厦

联 系 人:赵先生

川主寺至汶川高速公路初步设计安全性评价比选文件.doc

电话:028-855*****183********

比选人:四川藏区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 10 月 24 日








标签: 安全性评价 初步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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