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绍兴市生态环境局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媒体宣传及大型宣传活动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的公示
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绍兴市生态环境局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媒体宣传及大型宣传活动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的公示
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绍兴市生态环境局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媒体宣传及大型宣传活动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的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本级)
项目名称:绍兴市生态环境局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媒体宣传及大型宣传活动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绍兴市生态环境局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媒体宣传及大型宣传活动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2022年-2023年,绍兴市将全力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提供“绍兴样板”。 为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需加大宣传力度,包括报刊宣传、宣传片拍摄、电视宣传等。
绍兴市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是浙江省首家报业和广电融合的地市级新闻单位(整合原绍兴日报社、原绍兴广播电视总台成立),拥有三张报纸、三个电视频道、三个广播频率和“越牛新闻”客户端等媒体平台,拥有强大实力和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的新型媒体集团。本部警示片以问题为导向,蓝天保卫战涉气问题需引起高度重视,拍摄要求较高,绍兴市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有警示片拍摄的丰富经验,能突出涉气问题重点工作,保证警示片质量。
依据浙财采监〔2021〕2号第四条(三)其他属于《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的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承接主体处采购的公共服务项目,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向绍兴市传媒集团有限公司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绍兴市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延安东路628号五楼(住所申报)
三、公示期限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凌静
联系电话:0575-********
地址:绍兴市越城区阳明北路80号滨江大厦C楼3楼309号
五、联系方式
附件信息: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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