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类】中国电建水电四局第二分局张泾河南岸延伸整治工程I标商品混凝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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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标 号 :POWERCHINA-0104002/011-20247中 国 水 利 水 电 第 四 工 程 局 有 限 公 司张 泾 河 南 延 伸 整 治 工 程 I 标 商 品 混 凝 土采 购 项 目竞 标 文 件
采 购 人 : 中 国 水 利 水 电 第 四 工 程 局 有 限 公 司 第 二 分 局二 二 年 七 月中 国 上 海
目 录第 一 章 竞 标 公 告 公 开 竞 标 ...................................................................................................................5一 竞 标 条 件 ...........................................................................................................................................5二 项 目 概 况 竞 标 范 围 .......................................................................................................................5三 竞 标 响 应 人 资 格 要 求 .......................................................................................................................6四 竞 标 文 件 的 获 取 ...............................................................................................................................6五 竞 标 响 应 文 件 的 递 交 .......................................................................................................................7六 评 标 办 法 ...........................................................................................................................................7七 发 布 公 告 的 媒 介 ...............................................................................................................................8八 联 系 方 式 ...........................................................................................................................................8九 监 督 机 构 ...........................................................................................................................................8
第 二 章 竞 标 响 应 人 须 知 ...............................................................................................................................9竞 标 响 应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91 .总 则 ......................................................................................................................................................1 21 .1 项 目 概 况 ..................................................................................................................................1 21 .2 项 目 的 资 金 来 源 和 落 实 情 况 ................................................................................................. 1 21 .3 竞 标 范 围 交 货 时 间 交 货 地 点 和 质 量 要 求 .....................................................................1 21 .4 竞 标 响 应 人 资 格 要 求 ..............................................................................................................1 21 .5 费 用 承 担 ..................................................................................................................................1 41 .6 保 密 ..........................................................................................................................................1 41 .7 语 言 文 字 ..................................................................................................................................1 41 .8 计 量 单 位 ..................................................................................................................................1 41 .9 踏 勘 现 场 ..................................................................................................................................1 41 .1 0 竞 标 预 备 会 ............................................................................................................................1 4
1 .1 1 响 应 和 偏 差 ............................................................................................................................1 52 .竞 标 文 件 ..............................................................................................................................................1 52 .1 竞 标 文 件 的 组 成 及 内 容 ......................................................................................................... 1 52 .2 竞 标 文 件 的 澄 清 ......................................................................................................................1 52 .3 竞 标 文 件 的 修 改 ......................................................................................................................1 62 .4 对 竞 标 文 件 的 异 议 ..................................................................................................................1 63 .竞 标 响 应 文 件 ......................................................................................................................................1 63 .1 竞 标 响 应 文 件 的 组 成 ..............................................................................................................1 63 .2 竞 标 报 价 ..................................................................................................................................1 73 .3 竞 标 有 效 期 ..............................................................................................................................1 73 .4 竞 标 保 证 金 ..............................................................................................................................1 83 .5 资 格 审 查 资 料 适 用 于 已 进 行 资 格 预 审 的 .....................................................................1 83 .5 资 格 审 查 资 料 适 用 于 未 进 行 资 格 预 审 的 .....................................................................1 8
3 .6 备 选 竞 标 方 案 ..........................................................................................................................1 93 .7 竞 标 响 应 文 件 的 编 制 ..............................................................................................................1 94 .竞 标 ......................................................................................................................................................2 0
4 .1 竞 标 响 应 文 件 的 密 封 和 标 识 ................................................................................................. 2 04 .2 竞 标 响 应 文 件 的 递 交 ..............................................................................................................2 04 .3 竞 标 响 应 文 件 的 修 改 与 撤 回 ................................................................................................. 2 05 .开 标 ......................................................................................................................................................2 15 .1 开 标 时 间 和 地 点 A ...........................................................................................................2 15 .1 开 标 时 间 和 地 点 B ........................................................................................................... 2 15 .2 开 标 程 序 ..................................................................................................................................2 15 .3 开 标 异 议 ..................................................................................................................................2 26 .评 标 ......................................................................................................................................................2 26 .1 评 标 委 员 会 ..............................................................................................................................2 26 .2 评 标 原 则 ..................................................................................................................................2 36 .3 评 标 方 法 ..................................................................................................................................2 37 .合 同 授 予 ..............................................................................................................................................2 3
7 .1 定 标 方 式 ..................................................................................................................................2 37 .2 中 标 通 知 ..................................................................................................................................2 37 .3 履 约 担 保 ..................................................................................................................................2 37 .4 签 订 合 同 ..................................................................................................................................2 38 .重 新 竞 标 和 不 再 竞 标 ..........................................................................................................................2 48 .1 重 新 竞 标 ..................................................................................................................................2 48 .2 不 再 竞 标 ..................................................................................................................................2 48 .3 转 为 竞 争 性 谈 判 ......................................................................................................................2 48 .4 转 为 单 一 来 源 谈 判 ..................................................................................................................2 49 .纪 律 和 监 督 ..........................................................................................................................................2 49 .1 对 采 购 人 的 纪 律 要 求 ..............................................................................................................2 49 .2 对 竞 标 响 应 人 的 纪 律 要 求 ..................................................................................................... 2 49 .3 对 评 标 委 员 会 成 员 的 纪 律 要 求 ............................................................................................. 2 4
9 .4 对 与 评 标 活 动 有 关 的 工 作 人 员 的 纪 律 要 求 .........................................................................2 59 .5 投 诉 ..........................................................................................................................................2 51 0 .是 否 采 用 电 子 竞 标 竞 标 ....................................................................................................................2 51 1 .需 要 补 充 的 其 他 内 容 ........................................................................................................................2 5第 三 章 评 标 办 法 综 合 评 估 法 .............................................................................................................2 6第 三 章 评 标 办 法 经 评 审 的 最 低 竞 标 价 法 ........................................................................................ 3 3第 四 章 合 同 及 附 件 .....................................................................................................................................3 7第 一 节 通 用 合 同 条 款 .........................................................................................................................3 7第 二 节 专 用 合 同 条 款 .........................................................................................................................4 6第 三 节 合 同 附 件 格 式 .........................................................................................................................5 3附 件 一 : 合 同 协 议 书 .............................................................................................................................5 4附 件 二 : 履 约 保 证 金 格 式 .....................................................................................................................5 6附 件 三 : 廉 政 责 任 书 .............................................................................................................................5 7
第 五 章 竞 标 响 应 文 件 格 式 及 内 容 .............................................................................................................5 9竞 标 响 应 人 资 格 条 件 自 查 表 .................................................................................................................6 1第 一 部 分 商 务 部 分 .............................................................................................................................6 4一 竞 标 函 .............................................................................................................................................6 4
二 授 权 委 托 书 .....................................................................................................................................6 5三 竞 标 保 证 金 .....................................................................................................................................6 6四 资 格 审 查 资 料 .................................................................................................................................6 7五 报 价 表 .............................................................................................................................................7 5六 商 务 偏 差 表 .....................................................................................................................................7 7七 竞 标 响 应 人 认 为 应 补 充 的 其 它 商 务 资 料 .................................................................................... 7 8第 二 部 分 技 术 部 分 .............................................................................................................................7 9一 技 术 偏 差 表 .....................................................................................................................................7 9二 交 货 计 划 表 .....................................................................................................................................8 0三 竞 标 响 应 说 明 书 及 技 术 资 料 .........................................................................................................8 1四 竞 标 响 应 人 认 为 应 补 充 的 其 它 技 术 资 料 .................................................................................... 8 2第 六 章 需 求 一 览 表 .....................................................................................................................................8 3第 七 章 技 术 规 范 .........................................................................................................................................8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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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一 章 竞 标 公 告 公 开 竞 标 项 目 标 号 : POWERCHINA-0104002/011-20247一 竞 标 条 件受 中 国 水 利 水 电 第 四 工 程 局 有 限 公 司 第 二 分 局 委 托 , 中 国 水 利 水 电 第 四 工 程 局 有 限公 司 设 备 物 资 部 以 公 开 竞 标 方 式 采 购 水 电 四 局 张 泾 河 南 延 伸 整 治 工 程 I标 商 品 混 凝 土 材料 , 采 购 材 料 计 划 使 用 自 有 资 金 及 银 行 贷 款 用 于 本 次 竞 标 后 所 签 订 合 同 的 支 付 。二 项 目 概 况 竞 标 范 围
1 项 目 概 况 : 张 泾 河 南 延 伸 整 治 工 程 位 于 金 山 区 金 山 新 城 。 本 标 段 工 程 内 容 包 括一 条 新 开 挖 河 道 口 宽 40 50m, 长 约 2.15km 一 座 泵 闸 90m3/s30m , 以 及 为 配合 工 程 实 施 需 建 设 的 6 座 桥 梁 长 约 1.34km 卫 二 路 及 排 水 工 程 。河 道 全 长 2.15km, 河 口 宽 40 50m, 河 底 宽 20 30m, 河 底 高 程 -2.0 1.0m。 泵闸 由 净 宽 30m 的 水 闸 和 3 台 30m3/s 的 泵 站 组 成 , 泵 闸 主 体 由 站 身 闸 首 内 外 河进 出 水 池 内 外 河 翼 墙 与 海 漫 和 交 通 桥 组 成 。 桥 梁 工 程 包 括 临 桂 路 沪 杭 公 路 金 零 路 金 一 东 路 金 二 东 路 以 及 大 堤 路 6 座 跨 河 桥 梁 。 梁 板 采 用 预 应 力 混 凝 土 空 心 板 , 桥 基为 钻 孔 灌 注 桩 。 道 路 及 雨 污 水 管 线 : 卫 二 路 长 1.34km, 卫 二 路 及 其 他 道 路 新 建 雨 水 管路 和 污 水 管 路 。本 工 程 原 计 划 于 2018 年 12 月 20 日 开 工 ,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完 工 。
2 竞 标 范 围 : 张 泾 河 南 延 伸 整 治 工 程 I标 施 工 所 需 混 凝 土 。3 采 购 数 量序 号 名 称 规 格 型 号 单 位 数 量 备 注1 商 品 混 凝 土 C15 立 方 6002 商 品 混 凝 土 C20 立 方 54753 商 品 混 凝 土 C25 立 方 24694 商 品 混 凝 土 C30 立 方 458905 商 品 混 凝 土 C35 立 方 5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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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商 品 混 凝 土 C40 立 方 39407 商 品 混 凝 土 C45 立 方 18758 商 品 混 凝 土 C50 立 方 16859 合 计 立 方 674884 交 货 时 间 : 合 同 签 订 至 工 程 结 束 持 续 供 货 , 供 货 量 按 需 方 通 知 进 行 发 货 。5 交 货 地 点 : 张 泾 河 南 延 伸 整 治 工 程 1 标 项 目 施 工 现 场 。6 质 量 要 求 : 按 国 家 标 准 及 行 业 惯 例 标 准 执 行 或 上 海 建 设 主 管 行 政 部 门 强 制 要 求执 行 。 若 有 特 殊 要 求 的 混 凝 土 , 需 按 特 种 混 凝 土 配 合 比 进 行 严 格 配 制 , 以 满 足 工 程 技 术要 求 。三 竞 标 响 应 人 资 格 要 求
竞 标 响 应 人 必 须 满 足 以 下 全 部 资 格 要 求 :1 竞 标 响 应 人 必 须 是 在 中 国 境 内 /外 注 册 的 企 业 法 人 , 具 有 建 筑 业 企 业 预 拌 混 凝 土专 业 承 包 资 质 证 书 。2 搅 拌 站 距 本 项 目 工 地 最 大 直 线 距 离 原 则 上 不 得 超 过 20公 里 。3 竞 标 响 应 人 应 具 有 类 似 工 程 的 供 货 业 绩 或 注 明 工 程 类 别 , 在 近 3年 内 的 供 货合 同 不 少 于 3个 , 且 签 订 单 项 合 同 金 额 均 在 100万 元 以 上 附 合 同 扫 描 件 或 中 标 通 知 书 。4 竞 标 响 应 人 具 有 良 好 的 商 业 信 誉 , 没 有 处 于 被 责 令 停 业 , 财 产 被 接 管 冻 结 破 产 状 态 。5 其 它 要 求 若 有 。6 本 次 竞 标 接 受 联 合 体 竞 标 。
7 竞 标 响 应 人 不 存 在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招 标 投 标 法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招 标 投 标法 实 施 条 例 禁 止 投 标 的 情 形 。四 竞 标 文 件 的 获 取1 凡 满 足 本 公 告 规 定 的 竞 标 响 应 人 资 格 要 求 并 有 意 参 加 竞 标 者 , 请 于 2020 年 07月 27 日 17:00 前 北 京 时 间 在 中 国 电 建 设 备 物 资 集 中 采 购 平 台 https://ec3.powerchina.cn, 以 下 简 称 集 采 平 台 获 取 竞 标 文 件 , 集 采 平 台 的注 册 和 使 用 均 免 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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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有 意 参 加 竞 标 者 需 在 线 上 传 下 列 资 料 及 购 买 竞 标 文 件 缴 费 凭 证 后 方 可 下 载 标 书 :购 买 竞 标 文 件 经 办 人 身 份 证 和 法 定 代 表 人 签 发 的 针 对 本 竞 标 项 目 购 买 竞 标 文 件 授权 委 托 书 或 介 绍 信 加 盖 公 章 扫 描 件 合 并 文 件 上 传 。3 竞 标 文 件 每 套 工 本 费 为 人 民 币 大 写 : 伍 佰 元 整 500元 。 支 付 竞 标 文 件费 采 用 银 行 汇 款 方 式 , 银 行 汇 款 在 备 注 中 注 明 竞 标 项 目 名 称 。 收 款 单 位 信 息 如 下 :收 款 单 位 户 名 : 中 国 水 利 水 电 第 四 工 程 局 有 限 公 司 张 泾 河 南 延 伸 整 治 工 程 1标 项 目部 收 款 单 位 账 号 : 03003821958开 户 行 : 上 海 银 行 白 玉 支 行收 款 单 位 开 户 行 行 号 :五 竞 标 响 应 文 件 的 递 交
1 竞 标 响 应 文 件 递 交 的 截 止 时 间 竞 标 截 止 时 间 , 下 同 为 2020年 07月 30日 10时 00分 北 京 时 间 , 竞 标 响 应 文 件 递 交 地 点 为 中 国 水 利 水 电 第 四 工 程 局 有 限 公 司 张 泾河 南 延 伸 整 治 工 程 1 标 工 程 项 目 部 会 议 室 。 。 逾 期 送 达 的 或 者 未 送 达 指 定 地 点 的 竞 标响 应 文 件 , 采 购 人 不 予 受 理 。2 竞 标 截 止 时 间 及 递 交 地 点 如 有 变 动 , 采 购 人 将 及 时 以 书 面 形 式 通 知 所 有 已 购 买竞 标 文 件 的 竞 标 响 应 人 。3 递 交 竞 标 响 应 文 件 前 须 在 中 电 建 集 中 采 购 电 子 平 台 向 中 国 水 利 水 电 第 四 工 程 局或 股 份 公 司 申 报 合 格 供 应 商 资 格 无 审 查 费 用 , 成 为 合 格 供 应 商 后 方 能 进 行 竞 标 响 应文 件 递 交 和 开 标 。 因 竞 标 响 应 人 自 身 原 因 导 致 合 格 供 应 商 资 格 未 能 申 报 成 功 , 造 成 竞 标响 应 文 件 无 法 递 交 和 开 标 的 , 由 竞 标 响 应 人 承 担 其 全 部 后 果 。六 评 标 办 法
采 用 综 合 评 估 法 。遵 循 的 原 则 : 采 用 有 限 数 量 评 审 制 。1 当 竞 标 响 应 人 数 量 等 于 或 少 于 5 家 时 , 对 所 有 竞 标 响 应 人 递 交 的 竞 标 响 应 文 件进 行 评 审 。2 当 竞 标 响 应 人 数 量 多 于 5 家 时 , 首 先 按 竞 标 报 价 从 低 到 高 进 行 排 序 , 选 取 从 低到 高 的 前 5家 的 竞 标 响 应 文 件 进 行 评 审 若 有 否 决 竞 标 的 , 按 照 竞 标 报 价 从 低 到 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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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 序 依 次 递 补 , 以 保 证 进 入 评 审 的 竞 标 人 数 量 满 足 5家 。3 对 进 入 评 审 环 节 的 5 家 竞 标 人 递 交 的 竞 标 响 应 文 件 , 按 照 经 修 正 后 的 评 标 价 进行 评 审 。4 未 进 入 评 审 环 节 的 其 它 竞 标 响 应 文 件 , 不 再 进 行 推 荐 。七 发 布 公 告 的 媒 介本 次 竞 标 公 告 同 时 在 中 国 电 建 招 标 与 采 购 网 http://bid.powerchina.cn)和 集 采平 台 https://ec3.powerchina.cn 和 上 发 布 。八 联 系 方 式
招 标 人 : 中 国 水 利 水 电 第 四 工 程 局 有 限 公 司 第 二 分 局地 址 : 河 北 省 涿 州 市 华 阳 中 路 200号 水 电 四 局 大 厦邮 编 : 072750联 系 人 : 杨 发 智 张 正 伟电 话 : 0312-8400705 13897582986电 子 邮 箱 : 478780318qq.com九 监 督 机 构监 督 机 构 : 中 国 水 利 水 电 第 四 工 程 局 有 限 公 司 第 二 分 局 纪 检 监 察 部监 督 电 话 : 0312-8400805
2020年 07月 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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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章 竞 标 响 应 人 须 知竞 标 响 应 人 须 知 前 附 表条 款 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1.1.2 采 购 人 详 见 竞 标 公 告1.1.3 采 购 机 构 详 见 竞 标 公 告1.1.4 竞 标 采 购 名 称 详 见 竞 标 公 告1.1.5 项 目 地 点 详 见 竞 标 公 告1.2.1 资 金 来 源 及 比 例 详 见 竞 标 公 告1.2.2 资 金 落 实 情 况 详 见 竞 标 公 告1.3.1 竞 标 范 围 详 见 竞 标 公 告
1.3.2 交 货 时 间 详 见 竞 标 公 告1.3.3 交 货 地 点 详 见 竞 标 公 告1.3.4 质 量 要 求 详 见 竞 标 公 告1.4.1 竞 标 响 应 人 资 格 要 求 详 见 竞 标 公 告1.4.2 是 否 接 受 联 合 体 竞 标 详 见 竞 标 公 告1.9 现 场 踏 勘 不 组 织 组 织 , 踏 勘 现 场 集 合 时 间 年 月 日 时 分 , 集合 地 点 ,踏 勘 联 系 人 及 电 话 1.10 竞 标 预 备 会 不 召 开 召 开 , 竞 标 预 备 会 召 开 时 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地 点 2.2.1 竞 标 响 应 人 提 出 澄 清的 截 止 时 间 2020年 07月 25日 17时 00分 前
2.2.2 采 购 人 澄 清 答 复 的 截止 时 间 2020年 07月 26日 17时 00分 前2.3.1 对 竞 标 文 件 修 改 的 截止 时 间 2020年 07月 26日 17时 00分 前3.2.3 竞 标 报 价 要 求 1 综 合 单 价 信 息 价 1浮 动 比 例 综 合 单 价 含 税 价 包括 但 不 限 于 以 下 费 用 : 拌 混 凝 土 原 材 料 生 产 成 本 税 金 合理 利 润 保 险 费 运 输 费 过 江 过 路 过 桥 费 包 括 货 物 出 厂 前所 需 进 行 的 试 验 检 验 费 用 包 括 其 他 运 抵 至 需 方 指 定 交 货 地点 前 的 一 切 费 用 , 但 不 包 括 泵 送 费 。2 信 息 价 : 竞 标 时 竞 标 响 应 人 以 2020 年 06 月 上 海 市 建 设 市场 信 息 服 务 平 台 发 布 的 各 级 配 泵 送 混 凝 土 不 含 泵 送 费 的 价格 为 基 准 进 行 报 价 , 合 同 执 行 期 间 供 应 商 以 该 站 发 布 的 供 货 当月 价 格 为 基 准 计 算 结 算 价 格 。3 浮 动 比 例 : 指 竞 标 响 应 人 结 合 自 身 企 业 的 实 际 情 况 及 本 竞标
项 目 特 点 竞 标 时 在 信 息 价 基 础 上 增 加 或 减 少 的 一 定 比 例 。 浮动 比 例 包 含 了 运 杂 费 税 金 利 润 装 运 费 保 险 费 用 售 后服 务 以 及 市 场 价 格 涨 幅 等 的 各 类 风 险 费 用 代 理 费 代 理 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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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款 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等 一 切 相 关 费 用 , 增 加 则 为 正 值 , 减 少 则 为 负 值 。 竞 标 浮 动 比例 用 作 为 竞 标 响 应 人 报 价 的 基 础 数 据 在 合 同 执 行 期 间 作 为买 卖 双 方 确 定 合 同 结 算 单 价 的 基 础 数 据 , 出 现 市 场 价 格 波 动 实 际 数 量 增 减 供 应 时 间 调 整 等 情 况 浮 动 比 例 在 合 同 执 行 期 间均 不 予 调 整 。固 定 费 用 按 四 舍 五 入 保 留 两 位 小 数 。4 综 合 交 货 单 价 计 算 公 式 ,竞 标 期 :综 合 交 货 单 价 P0 信 息 价 D0 浮 动 比 例 Ai 则 P0 D0 1Ai供 应 期 :综 合 交 货 单 价 P, 信 息 价 D, 浮 动 比 例 Ai, 则 PD 1Ai5 提 供 的 发 票 为 增 值 税 专 用 发 票 , 采 用 一 票 制 , 税 率3%。
3.3.1 竞 标 有 效 期 90 天3.4.1 竞 标 担 保 1 形 式 : 采 用 竞 标 保 证 金 形 式 。2 金 额 : 人 民 币 5万 元 整3 接 收 竞 标 保 证 金 账 户 信 息 如 下 :开 户 名 称 : 中 国 水 利 水 电 第 四 工 程 局 有 限 公 司 张 泾 河 南 延伸 整 治 工 程 1标 项 目 部开 户 银 行 : 上 海 银 行 白 玉 支 行账 号 : 030038219584 竞 标 保 证 金 在 竞 标 截 止 时 间 前 到 达3.5 资 格 审 查 资 料 以 竞 标 公 告 中 的 三 竞 标 响 应 人 资 格 要 求 所 列 为 准3.5.2 财 务 情 况 表 提 供 近 3年 各 年 度 的 会 计 财 务 报 表 , 包 括 资 产 负 债 表 现 金流 量 表 损 益 表 审 计 报 告 等 。3.5.3 业 绩 情 况 表 详 见 竞 标 公 告
3.6 是 否 允 许 递 交 备 选 方案 不 允 许 允 许3.7.3 签 字 或 盖 章 要 求 竞 标 响 应 文 件 封 面 盖 单 位 章 , 竞 标 响 应 文 件 内 容 按 竞 标 文件 中 竞 标 响 应 文 件 格 式 要 求 签 字 并 盖 单 位 章 。竞 标 响 应 文 件 纸 质 版份 数 半 流 程 : 正 本 1 份 , 副 本 2 份装 订 要 求 1.竞 标 响 应 文 件 按 竞 标 文 件 第 五 章 竞 标 响 应 文 件 格 式及 内 容 要 求 装 订 , 竞 标 响 应 文 件 商 务 部 分 和 技 术 部 分 装订 成 一 册 或 分 册 由 竞 标 响 应 人 自 行 决 定 , 不 作 统 一 要 求 。2.若 竞 标 响 应 人 将 竞 标 响 应 文 件 分 成 商 务 部 分 和 技 术 部分 , 在 竞 标 响 应 文 件 封 面 上 增 加 商 务 部 分 或 技 术 部分 。3.竞 标 响 应 文 件 不 得 采 用 活 页 装 订 。4.竞 标 响 应 文 件 有 多 个 包 件 且 要 求 竞 标 响 应 文 件 分 包 件 装订 时 , 竞 标 响 应 文 件 封 面 增 加 相 应 包 件 号 仅 适 用 于 分 包
件 竞 标 。5.竞 标 响 应 人 同 时 投 多 个 包 件 , 资 格 审 查 资 料 可 在 某 一 包件 中 提 供 , 其 它 包 件 中 可 不 提 供 仅 适 用 于 分 包 件 竞 标 。竞 标 响 应 文 件 1 电 子 竞 标 响 应 文 件 竞 标 响 应 文 件 电 子 版 纸 质 版 需 一
1 1
条 款 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致 , 若 不 一 致 以 集 采 平 台 上 传 的 电 子 竞 标 响 应 文 件 为 准 。2 若 需 要 纸 质 版 , 则 跟 纸 质 版 一 起 提 供 U盘 1个 , 包 含 :提 供 PDF版 本 1份 , 同 时 提 供 用 WORD EXCEL编 辑 的 文 件 1份 , 图 纸 AUTOCAD格 式 。4.1.2 封 套 上 应 载 明 的 信 息 采 购 人 名 称 :采 购 人 地 址 : 项 目 名 称 材 料 采 购 竞 标 项 目 竞 标 响 应 文 件项 目 编 号 :在 年 月 日 时 前 不 得 开 启4.2.1 递 交 竞 标 响 应 文 件 的截 止 时 间 和 地 点 详 见 竞 标 公 告 五 竞 标 响 应 文 件 的 递 交4.2.2 是 否 退 还 竞 标 响 应 文件 否
5.1 开 标 时 间 和 地 点 开 标 时 间 : 同 竞 标 截 止 时 间开 标 地 点 : 同 竞 标 响 应 文 件 递 交 地 点6.3 评 标 方 法 采 用 综 合 评 估 法遵 循 的 原 则 : 采 用 有 限 数 量 评 审 制 。1 当 竞 标 响 应 人 数 量 等 于 或 少 于 5家 时 , 对 所 有 竞 标 响 应人 递 交 的 竞 标 响 应 文 件 进 行 评 审 。2 当 竞 标 响 应 人 数 量 多 于 5家 时 , 首 先 按 竞 标 报 价 从 低 到高 进 行 排 序 , 选 取 从 低 到 高 的 前 5 家 的 竞 标 响 应 文 件 进 行评 审 若 有 否 决 竞 标 的 , 按 照 竞 标 报 价 从 低 到 高 顺 序依 次 递 补 , 以 保 证 进 入 评 审 的 竞 标 人 数 量 满 足 5家 。3 对 进 入 评 审 环 节 的 5家 竞 标 人 递 交 的 竞 标 响 应 文 件 , 按照 经 修 正 后 的 评 标 价 进 行 评 审 。4 未 进 入 评 审 环 节 的 其 它 竞 标 响 应 文 件 , 不 再 进 行 推 荐 。具 体 详 见 第 三 章 。
7.4.1 履 约 担 保 履 约 担 保 的 形 式 : 保 证 金 /银 行 保 函履 约 担 保 的 金 额 : 无10 是 否 采 购 用 电 子 竞 标 全 流 程 半 流 程11 需 要 补 充 的 其 他 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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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章 以 下 内 容 不 得 修 改 , 若 需 明 确 或 增 加 内 容 在 竞 标 响 应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中 明 确 或 增 加 。1.总 则1.1 项 目 概 况1.1.1根 据 股 份 公 司 管 理 制 度 , 本 项 目 已 具 备 竞 标 条 件 , 现 对 本 标 段 进 行 竞 标 采 购 。1.1.2采 购 人 : 见 竞 标 响 应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1.1.3采 购 机 构 : 见 竞 标 响 应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1.1.4竞 标 采 购 名 称 : 见 竞 标 响 应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1.1.5项 目 地 点 : 见 竞 标 响 应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1.2 项 目 的 资 金 来 源 和 落 实 情 况
1.2.1资 金 来 源 及 比 例 : 见 竞 标 响 应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1.2.2资 金 落 实 情 况 : 见 竞 标 响 应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1.3 竞 标 范 围 交 货 时 间 交 货 地 点 和 质 量 要 求1.3.1竞 标 范 围 : 见 竞 标 响 应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1.3.2交 货 时 间 : 见 竞 标 响 应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1.3.3交 货 地 点 : 见 竞 标 响 应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1.3.4质 量 要 求 : 见 竞 标 响 应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1.4 竞 标 响 应 人 资 格 要 求1.4.1竞 标 响 应 人 资 格 要 求
1 资 质 要 求 : 见 竞 标 响 应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 2 业 绩 要 求 : 见 竞 标 响 应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 3 财 务 要 求 : 见 竞 标 响 应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 4 信 誉 要 求 : 见 竞 标 响 应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 5 其 他 要 求 : 见 竞 标 响 应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竞 标 响 应 人 为 代 理 商 的 , 对 竞 标 响 应 人 的 资 质 要 求 包 含 对 生 产 厂 家 的 资 质 要 求 , 对竞 标 响 应 人 的 业 绩 要 求 包 含 对 竞 标 材 料 的 业 绩 要 求 。1.4.2竞 标 响 应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规 定 接 受 联 合 体 竞 标 的 , 除 应 符 合 本 章 第 1.4.1项 和竞 标 响 应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的 要 求 外 , 还 应 遵 守 以 下 规 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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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联 合 体 各 方 应 按 竞 标 文 件 提 供 的 格 式 签 订 联 合 体 协 议 书 , 明 确 联 合 体 牵 头 人和 各 方 权 利 义 务 , 并 承 诺 就 中 标 项 目 向 采 购 人 承 担 连 带 责 任 2 联 合 体 各 方 不 得 再 以 自 己 名 义 单 独 或 参 加 其 他 连 个 体 在 本 竞 标 项 目 或 标 段 中竞 标 , 否 则 各 相 关 竞 标 均 无 效 。1.4.3竞 标 响 应 人 不 得 存 在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 1 与 采 购 人 存 在 利 害 关 系 且 可 能 影 响 竞 标 公 正 性 2 与 本 竞 标 项 目 的 其 他 竞 标 响 应 人 为 同 一 个 单 位 负 责 人 3 与 本 竞 标 项 目 的 其 他 竞 标 响 应 人 存 在 控 股 管 理 关 系 4 与 本 竞 标 项 目 其 他 竞 标 响 应 人 代 理 同 一 个 制 造 商 同 一 品 牌 同 一 型 号 的 设 备 竞标
5 为 本 竞 标 项 目 提 供 过 设 计 编 制 技 术 规 范 和 其 他 文 件 的 咨 询 服 务 6 为 本 工 程 项 目 的 相 关 监 理 人 , 或 者 与 本 工 程 项 目 的 相 关 监 理 人 存 在 隶 属 关 系或 者 其 他 利 害 关 系 7 为 本 竞 标 项 目 的 代 建 人 8 为 本 竞 标 项 目 的 代 理 机 构 9 与 本 竞 标 项 目 的 监 理 人 或 代 建 人 或 代 理 机 构 同 为 一 个 法 定 代 表 人 10 与 本 竞 标 项 目 的 监 理 人 或 代 建 人 或 代 理 机 构 存 在 控 股 或 参 股 关 系 11 被 依 法 暂 停 或 者 取 消 竞 标 资 格 12 被 责 令 停 产 停 业 暂 扣 或 者 吊 销 许 可 证 暂 扣 或 者 吊 销 执 照 13 进 入 清 算 程 序 或 被 宣 告 破 产 , 或 其 他 丧 失 履 约 能 力 的 情 形
14 在 最 近 三 年 内 发 生 重 大 产 品 质 量 问 题 以 相 关 行 业 主 管 部 门 的 行 政 处 罚 决 定或 司 法 机 关 出 具 的 有 关 法 律 文 书 为 准 15 被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机 关 在 全 国 企 业 信 用 信 息 公 示 系 统 中 列 入 严 重 违 法 失 信 企 业名 单 16 被 最 高 人 民 法 院 在 信 用 中 国 网 站 www.cerditchina,gov.cn 或 各 级 信用 信 息 共 享 平 台 中 列 入 失 信 被 执 行 人 名 单 17 近 三 年 内 竞 标 响 应 人 或 其 法 定 代 表 人 拟 委 任 的 项 目 负 责 人 有 行 贿 犯 罪 行 为的 以 检 察 机 关 职 务 犯 罪 预 防 部 门 出 具 的 查 询 结 果 为 准 18 法 律 法 规 或 竞 标 响 应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规 定 的 其 他 情 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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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费 用 承 担竞 标 响 应 人 准 备 和 参 加 竞 标 活 动 发 生 的 费 用 自 理 。1.6 保 密参 与 竞 标 活 动 的 各 方 应 对 竞 标 文 件 和 竞 标 文 件 中 的 商 业 和 技 术 等 秘 密 保 密 , 违 者 应对 由 此 造 成 的 后 果 承 担 法 律 责 任 。1.7 语 言 文 字竞 标 响 应 文 件 使 用 的 语 言 文 字 为 中 文 。 专 用 术 语 使 用 外 文 的 , 应 附 有 中 文 注 释 。1.8 计 量 单 位所 有 计 量 均 采 用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法 定 计 量 单 位 。
1.9 踏 勘 现 场1.9.1采 购 人 按 竞 标 响 应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中 的 规 定 组 织 /不 组 织 踏 勘 现 场 。1.9.2组 织 踏 勘 现 场 1 采 购 人 按 竞 标 响 应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规 定 的 时 间 地 点 组 织 竞 标 响 应 人 踏 勘 现 场 。 2 竞 标 响 应 人 踏 勘 现 场 发 生 的 费 用 自 理 。 3 竞 标 响 应 人 自 行 负 责 在 踏 勘 现 场 中 所 发 生 的 人 员 伤 亡 和 财 产 损 失 等 意 外 责 任 。 4 采 购 人 在 踏 勘 现 场 中 介 绍 的 工 程 场 地 和 相 关 的 周 边 情 况 , 供 竞 标 响 应 人 在 编制 竞 标 响 应 文 件 时 参 考 , 采 购 人 不 对 竞 标 响 应 人 据 此 作 出 的 判 断 和 决 策 负 责 。1.9.3不 组 织 踏 勘 现 场竞 标 响 应 人 可 自 行 对 现 场 进 行 踏 勘 , 现 场 踏 勘 的 费 用 由 竞 标 响 应 人 自 己 承 担 , 安 全
由 竞 标 响 应 人 自 己 负 责 。1.10 竞 标 预 备 会1.10.1竞 标 响 应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规 定 召 开 竞 标 预 备 会 的 , 采 购 人 按 竞 标 响 应 人 须 知 前附 表 规 定 的 时 间 和 地 点 召 开 竞 标 预 备 会 , 澄 清 竞 标 响 应 人 提 出 的 问 题 。1.10.2 竞 标 响 应 人 应 按 竞 标 响 应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规 定 的 时 间 和 形 式 将 提 出 的 问 题 送达 采 购 人 , 以 便 采 购 人 在 会 议 期 间 澄 清 。1.10.3竞 标 预 备 会 后 , 采 购 人 将 对 竞 标 响 应 人 所 提 问 题 的 澄 清 , 以 竞 标 响 应 人 须 知前 附 表 规 定 的 形 式 通 知 所 有 购 买 竞 标 文 件 的 竞 标 响 应 人 。 该 澄 清 内 容 为 竞 标 文 件 的 组 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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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 分 。1.11 响 应 和 偏 差1.11.1 竞 标 响 应 文 件 应 当 对 竞 标 文 件 的 实 质 性 要 求 和 条 件 作 出 满 足 性 或 更 有 利 于采 购 人 的 响 应 , 否 则 , 竞 标 响 应 人 的 竞 标 将 被 否 决 。 实 质 性 要 求 和 条 件 见 竞 标 响 应 人 须知 前 附 表 。1.11.2竞 标 响 应 人 应 根 据 竞 标 文 件 的 要 求 提 供 竞 标 材 料 质 量 标 准 的 详 细 描 述 技 术支 持 资 料 及 技 术 服 务 和 质 保 期 服 务 计 划 等 内 容 以 对 竞 标 文 件 作 出 响 应 。1.11.3 竞 标 响 应 文 件 中 应 针 对 实 质 性 要 求 和 条 件 中 列 明 的 技 术 要 求 提 供 技 术 支 持资 料 。 技 术 支 持 资 料 以 制 造 商 公 开 发 布 的 印 刷 资 料 , 或 检 测 机 构 出 具 的 检 测 报 告 或 竞 标
响 应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允 许 的 其 他 形 式 为 准 , 不 符 合 前 述 要 求 的 , 视 为 无 技 术 支 持 资 料 , 其竞 标 将 被 否 决 。2.竞 标 文 件2.1 竞 标 文 件 的 组 成 及 内 容2.1.1竞 标 文 件 包 括 : 1 竞 标 公 告 或 竞 标 邀 请 书 2 竞 标 响 应 人 须 知 3 评 标 办 法 4 合 同 及 附 件
5 竞 标 响 应 文 件 格 式 及 内 容 6 需 求 一 览 表 7 技 术 规 范 根 据 本 章 第 1.10 款 第 2.2 款 和 第 2.3 款 对 竞 标 文 件 所 作 的 澄 清 修 改 , 构 成 竞标 文 件 的 组 成 部 分 。2.2 竞 标 文 件 的 澄 清2.2.1竞 标 响 应 人 应 仔 细 阅 读 和 检 查 竞 标 文 件 的 全 部 内 容 。 如 发 现 缺 页 或 者 附 件 不全 , 应 及 时 向 采 购 人 提 出 , 以 便 补 齐 。 如 有 疑 问 , 应 按 竞 标 响 应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规 定 的 时间 和 形 式 通 过 集 采 平 台 https://ec3.powerchina.cn 向 采 购 人 提 出 , 要 求 对 竞 标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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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予 以 澄 清 。2.2.2竞 标 文 件 的 澄 清 以 竞 标 响 应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规 定 的 形 式 发 给 所 有 购 买 竞 标 文 件的 竞 标 响 应 人 , 但 不 指 明 澄 清 问 题 的 来 源 。 将 在 竞 标 响 应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规 定 的 竞 标 截 止时 间 5天 前 在 集 采 平 台 https://ec3.powerchina.cn 公 布 。2.2.3除 非 采 购 人 认 为 确 有 必 要 答 复 , 否 则 , 采 购 人 有 权 拒 绝 回 复 竞 标 响 应 人 在 规定 的 时 间 后 的 任 何 澄 清 要 求 。2.3 竞 标 文 件 的 修 改2.3.1采 购 人 以 竞 标 响 应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规 定 的 形 式 修 改 竞 标 文 件 , 并 通 知 所 有 已 购买 竞 标 文 件 的 竞 标 响 应 人 。
2.3.2采 购 人 对 竞 标 文 件 修 改 距 竞 标 截 止 时 间 不 足 5天 的 , 并 且 修 改 内 容 可 能 影 响竞 标 响 应 文 件 编 制 的 , 将 相 应 延 长 竞 标 截 止 时 间 。2.4 对 竞 标 文 件 的 异 议竞 标 响 应 人 或 者 其 他 利 害 关 系 人 对 竞 标 文 件 有 异 议 的 , 应 当 在 竞 标 截 止 时 间 5天 前以 书 面 形 式 提 出 。 采 购 人 将 在 收 到 异 议 之 日 起 3日 内 做 出 答 复 作 出 答 复 前 , 将 暂 停 竞标 竞 标 活 动 。3.竞 标 响 应 文 件3.1 竞 标 响 应 文 件 的 组 成
3.1.1竞 标 响 应 文 件 包 括 下 列 内 容 :第 一 部 分 商 务 部 分 1 竞 标 响 应 函 2 法 定 代 表 人 单 位 负 责 人 身 份 证 明 或 授 权 委 托 书 3 竞 标 保 证 金 4 资 格 审 查 资 料 5 报 价 表 6 商 务 偏 差 表 7 无 行 贿 犯 罪 记 录 证 明 材 料 8 竞 标 响 应 人 认 为 应 补 充 的 其 它 商 务 资 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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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部 分 技 术 部 分 1 技 术 偏 差 表 2 交 货 计 划 表 3 竞 标 响 应 说 明 书 及 技 术 资 料 4 竞 标 响 应 人 认 为 应 补 充 的 其 它 技 术 资 料 5 技 术 参 数 对 比 表 选 择 使 用 竞 标 响 应 人 在 评 标 过 程 中 作 出 的 符 合 法 律 法 规 和 竞 标 文 件 规 定 的 澄 清 确 认 , 构 成 竞标 响 应 文 件 的 组 成 部 分 。3.2 竞 标 报 价
3.2.1竞 标 报 价 应 包 括 国 家 规 定 的 增 值 税 税 金 , 除 竞 标 响 应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另 有 规 定外 , 增 值 税 税 金 按 一 般 计 税 方 法 计 算 。3.2.2竞 标 响 应 人 应 充 分 了 解 该 项 目 的 总 体 情 况 以 及 影 响 竞 标 报 价 的 其 他 要 素 。3.2.3竞 标 报 价 为 各 分 项 报 价 金 额 之 和 , 竞 标 报 价 与 分 项 报 价 的 合 价 不 一 致 的 , 应以 各 分 项 合 价 累 计 为 准 , 修 正 竞 标 报 价 。 竞 标 响 应 人 在 竞 标 截 止 时 间 前 修 改 竞 标 函 中 的竞 标 报 价 总 额 , 应 同 时 修 改 竞 标 响 应 文 件 分 项 报 价 表 中 的 相 应 报 价 。 此 修 改 须 符 合本 章 第 4.3款 的 有 关 要 求 。3.2.4采 购 人 设 有 最 高 限 价 的 , 竞 标 响 应 人 的 竞 标 报 价 不 得 超 过 最 高 限 价 , 最 高 限价 在 竞 标 响 应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中 载 明 。3.2.5竞 标 报 价 的 其 他 要 求 见 竞 标 响 应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
3.3 竞 标 有 效 期3.3.1除 竞 标 响 应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另 有 规 定 外 , 竞 标 有 效 期 为 90天 。3.3.2在 竞 标 有 效 期 内 , 竞 标 响 应 人 撤 销 竞 标 响 应 文 件 的 , 应 承 担 竞 标 文 件 和 法 律规 定 的 责 任 。3.3.3出 现 特 殊 情 况 需 要 延 长 竞 标 有 效 期 的 , 采 购 人 以 书 面 形 式 通 知 所 有 竞 标 响 应人 延 长 竞 标 有 效 期 。 竞 标 响 应 人 应 予 以 书 面 答 复 , 同 意 延 长 的 , 应 相 应 延 长 其 竞 标 保 证金 的 有 效 期 , 但 不 得 要 求 或 被 允 许 修 改 其 竞 标 响 应 文 件 竞 标 响 应 人 拒 绝 延 长 的 , 其 竞标 失 效 , 但 竞 标 响 应 人 有 权 收 回 其 竞 标 保 证 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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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竞 标 保 证 金3.4.1竞 标 响 应 人 在 递 交 竞 标 响 应 文 件 的 同 时 , 应 按 竞 标 响 应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规 定 的金 额 担 保 形 式 递 交 竞 标 保 证 金 , 并 作 为 其 竞 标 响 应 文 件 的 组 成 部 分 。 联 合 体 竞 标 的 ,其 竞 标 保 证 金 由 牵 头 人 递 交 , 金 额 担 保 形 式 符 合 竞 标 响 应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的 规 定 。3.4.2竞 标 响 应 人 不 按 本 章 第 3.4.1项 要 求 提 交 竞 标 保 证 金 的 , 评 标 委 员 会 将 否 决其 竞 标 。3.4.3采 购 人 与 中 标 人 签 订 合 同 5个 工 作 日 内 , 向 未 中 标 的 竞 标 响 应 人 和 中 标 人 退还 竞 标 保 证 金 。3.4.4有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的 , 竞 标 保 证 金 将 不 予 退 还 : 1 竞 标 响 应 人 在 竞 标 有 效 期 内 撤 销 竞 标 响 应 文 件
2 中 标 人 在 收 到 中 标 通 知 书 后 , 无 正 当 理 由 不 与 采 购 人 订 立 合 同 , 在 签 订 合 同时 向 采 购 人 提 出 附 加 条 件 , 或 者 不 按 竞 标 文 件 规 定 提 交 履 约 保 证 金 3 发 生 竞 标 响 应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规 定 的 其 他 可 以 不 予 退 还 竞 标 保 证 金 的 情 形 。3.5 资 格 审 查 资 料 适 用 于 已 进 行 资 格 预 审 的 竞 标 响 应 人 在 递 交 竞 标 响 应 文 件 前 , 发 生 可 能 影 响 其 竞 标 资 格 的 新 情 况 的 , 应 更 新或 补 充 其 在 申 请 资 格 预 审 时 提 供 的 资 料 , 以 证 实 其 各 项 资 格 条 件 仍 能 继 续 满 足 资 格 预 审文 件 的 要 求 , 且 没 有 实 质 性 降 低 。3.5 资 格 审 查 资 料 适 用 于 未 进 行 资 格 预 审 的 除 竞 标 响 应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另 有 规 定 外 , 竞 标 响 应 人 应 按 下 列 规 定 提 供 资 格 审 查 资 料 ,
以 证 明 其 满 足 本 章 第 1.4款 规 定 的 资 质 财 务 业 绩 信 誉 等 要 求 。3.5.1 竞 标 响 应 人 基 本 情 况 表 应 附 竞 标 响 应 人 及 其 生 产 厂 家 适 用 于 代 理 商 竞标 的 情 形 资 格 或 者 资 质 证 书 副 本 和 竞 标 材 料 或 认 证 等 材 料 的 复 印 件 以 及 : 1 竞 标 响 应 人 为 企 业 的 , 应 提 交 营 业 执 照 和 组 织 机 构 代 码 证 的 复 印 件 按 照 三证 合 一 或 五 证 合 一 登 记 制 度 进 行 登 记 的 , 可 仅 提 供 营 业 执 照 复 印 件 2 竞 标 响 应 人 为 依 法 允 许 经 营 的 事 业 单 位 的 , 应 提 交 事 业 单 位 法 人 证 书 和 组 织机 构 代 码 证 的 复 印 件 。3.5.2 近 年 财 务 状 况 表 应 附 经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或 审 计 机 构 审 计 的 财 务 会 计 报 表 ,包 括 资 产 负 债 表 现 金 流 量 表 利 润 表 和 财 务 情 况 说 明 书 的 复 印 件 , 具 体 年 份 要 求 见 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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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响 应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 竞 标 响 应 人 的 成 立 时 间 少 于 竞 标 响 应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规 定 年 份 的 ,应 提 供 成 立 以 来 的 财 务 状 况 表 。3.5.3 近 年 完 成 的 类 似 项 目 情 况 表 应 附 中 标 通 知 书 和 或 合 同 协 议 书 材 料进 场 验 收 证 书 等 的 复 印 件 , 具 体 时 间 要 求 见 竞 标 响 应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 每 张 表 格 只 填 写 一个 项 目 , 并 标 明 序 号 。3.5.4 产 品 取 得 证 书 或 检 验 报 告 应 提 供 国 家 授 权 许 可 产 品 检 验 检 测 机 构出 具 的 试 验 鉴 定 报 告 复 印 件 。 国 家 规 定 需 要 生 产 许 可 产 品 的 , 须 提 供 生 产 许 可 证 复 印件 。 3.5.5竞 标 响 应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规 定 接 受 联 合 体 竞 标 的 , 本 章 第 3.5.1项 至 3.5.5项规 定 的 表 格 和 资 料 应 包 括 联 合 体 各 方 相 关 情 况 。
3.6 备 选 竞 标 方 案3.6.1除 竞 标 响 应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允 许 递 交 备 选 方 案 外 , 竞 标 响 应 人 不 得 递 交 备 选 竞标 方 案 , 否 则 其 竞 标 将 被 否 决 。3.6.2允 许 竞 标 响 应 人 递 交 备 选 竞 标 方 案 的 , 只 有 中 标 人 所 递 交 的 备 选 方 案 方 可 予以 考 虑 。 评 标 委 员 会 认 为 中 标 人 的 备 选 竞 标 方 案 优 于 其 按 照 竞 标 文 件 要 求 编 制 的 竞 标 方案 的 , 采 购 人 可 以 接 受 该 备 选 竞 标 方 案 。3.6.3竞 标 响 应 人 提 供 两 个 或 两 个 以 上 竞 标 报 价 , 或 者 在 竞 标 响 应 文 件 中 提 供 一 个报 价 , 但 同 时 提 供 两 个 或 两 个 以 上 供 货 方 案 的 , 视 为 提 供 备 选 方 案 。3.7 竞 标 响 应 文 件 的 编 制
3.7.1竞 标 响 应 文 件 应 按 第 五 章 竞 标 响 应 文 件 格 式 及 内 容 要 求 进 行 编 写 。3.7.2竞 标 响 应 文 件 应 当 对 竞 标 文 件 有 关 交 货 期 竞 标 有 效 期 质 量 要 求 技 术 要求 竞 标 范 围 等 实 质 性 内 容 作 出 响 应 。3.7.3 A 1 竞 标 响 应 文 件 应 用 不 褪 色 的 材 料 书 写 或 打 印 , 并 由 竞 标 响 应 人 的 法定 代 表 人 或 其 委 托 代 理 人 签 字 或 盖 单 位 章 。 签 字 或 盖 章 的 具 体 要 求 见 竞 标 响 应 人 须 知 前附 表 。 竞 标 响 应 文 件 应 尽 量 避 免 涂 改 行 间 插 字 或 删 除 。 如 果 出 现 上 述 情 况 , 改 动 之 处应 加 盖 单 位 章 或 由 竞 标 响 应 人 的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其 授 权 的 代 理 人 签 字 确 认 。 2 竞 标 响 应 文 件 正 本 一 份 , 副 本 数 量 见 竞 标 响 应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 正 本 和 副 本 的封 面 上 应 清 楚 地 标 记 正 本 或 副 本 的 字 样 并 加 盖 单 位 章 。 当 副 本 和 正 本 不 一 致 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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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 正 本 为 准 。 3 竞 标 响 应 文 件 的 正 本 与 副 本 应 分 别 装 订 成 册 , 并 编 制 目 录 , 具 体 装 订 要 求 见竞 标 响 应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规 定 。3.7.3 B 竞 标 响 应 文 件 全 部 采 用 电 子 文 档 , 除 竞 标 响 应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另 有 规 定 外 ,竞 标 响 应 文 件 所 附 证 书 证 件 均 为 原 件 扫 描 件 , 并 采 用 单 位 和 个 人 数 字 证 书 , 按 竞 标 文 件要 求 在 相 应 位 置 上 加 盖 电 子 印 章 。 由 竞 标 响 应 人 的 法 定 代 表 人 单 位 负 责 人 签 字 或 加盖 电 子 印 章 的 , 应 附 法 定 代 表 人 单 位 负 责 人 身 份 证 明 , 由 代 理 人 签 字 或 加 盖 电 子 印章 的 , 应 附 由 法 定 代 表 人 单 位 负 责 人 签 署 的 授 权 委 托 书 。 签 字 或 盖 章 的 具 体 要 求 见竞 标 响 应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4.竞 标
4.1 竞 标 响 应 文 件 的 密 封 和 标 识4.1.1 A 竞 标 响 应 文 件 应 密 封 包 装 , 并 在 封 套 的 封 口 处 加 盖 竞 标 响 应 人 单 位 章 或由 竞 标 响 应 人 的 法 定 代 表 人 单 位 负 责 人 或 其 授 权 的 代 理 人 签 字 。4.1.1 B 竞 标 响 应 人 应 当 按 照 竞 标 文 件 和 电 子 交 易 平 台 的 要 求 加 密 竞 标 响 应 文 件 ,具 体 要 求 见 竞 标 响 应 人 须 知 有 附 表 。4.1.2竞 标 响 应 文 件 封 套 上 应 写 的 内 容 见 竞 标 响 应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4.1.3未 按 本 章 第 4.1.1项 要 求 密 封 的 竞 标 响 应 文 件 , 采 购 人 将 予 以 拒 收 。4.2 竞 标 响 应 文 件 的 递 交4.2.1竞 标 响 应 人 应 在 竞 标 响 应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规 定 的 竞 标 截 止 时 间 前 递 交 竞 标 响 应
文 件 。4.2.2 A 竞 标 响 应 人 递 交 竞 标 响 应 文 件 的 地 点 : 见 竞 标 响 应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4.2.2 B 竞 标 响 应 人 通 过 下 载 竞 标 文 件 的 电 子 交 易 平 台 递 交 电 子 竞 标 响 应 文 件 。4.2.3除 竞 标 响 应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另 有 规 定 外 , 竞 标 响 应 人 所 递 交 的 竞 标 响 应 文 件 不予 退 还 。4.2.4逾 期 送 达 的 或 者 未 送 达 指 定 地 点 的 竞 标 响 应 文 件 , 采 购 人 不 予 受 理 。4.3 竞 标 响 应 文 件 的 修 改 与 撤 回4.3.1在 竞 标 截 止 时 间 前 , 竞 标 响 应 人 可 以 修 改 或 撤 回 已 递 交 的 竞 标 响 应 文 件 , 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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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 以 书 面 形 式 通 知 采 购 人 。4.3.2竞 标 响 应 人 修 改 或 撤 回 已 递 交 竞 标 响 应 文 件 的 书 面 通 知 应 按 照 本 章 第 3.7节的 要 求 签 字 或 盖 章 。4.3.3修 改 的 内 容 为 竞 标 响 应 文 件 的 组 成 部 分 。 修 改 的 竞 标 响 应 文 件 应 按 照 本 章 第3条 第 4条 规 定 进 行 编 制 密 封 标 识 和 递 交 , 并 标 明 修 改 字 样 。5.开 标5.1 开 标 时 间 和 地 点 A采 购 人 在 规 定 的 竞 标 截 止 时 间 和 地 点 公 开 开 标 , 并 邀 请 所 有 竞 标 响 应 人 的 法 定 代 表人 或 其 委 托 代 理 人 准 时 参 加 。
5.1 开 标 时 间 和 地 点 B采 购 人 在 规 定 的 竞 标 截 止 时 间 , 通 过 电 子 交 易 平 台 公 开 开 标 , 所 有 竞 标 响 应 人 的 法定 代 表 人 单 位 负 责 人 或 其 委 托 代 理 人 应 当 准 时 参 加 。5.2 开 标 程 序 A 主 持 人 按 下 列 程 序 进 行 开 标 : 1 宣 布 竞 标 响 应 文 件 递 交 截 止 时 间 已 到 , 开 标 会 开 始 , 参 加 会 议 的 代 表 将 手 机设 置 为 静 音 。 2 介 绍 到 会 领 导 和 采 购 人 代 表 介 绍 本 次 监 督 部 门 及 监 督 人 员 职 务 姓 名 3 介 绍 分 标 情 况 和 参 加 竞 标 的 单 位 情 况
4 采 购 人 代 表 讲 话 5 监 督 人 员 或 主 持 人 宣 读 工 作 纪 律 6 主 持 开 标 :A 请 参 加 竞 标 的 派 代 表 至 少 2 名 检 查 所 有 竞 标 响 应 文 件 的 密 封 情 况 , 若有 异 议 请 竞 标 响 应 人 授 权 代 表 现 场 提 出 。B 开 标 原 则 : 根 据 竞 标 文 件 规 定 按 竞 标 响 应 文 件 递 交 的 先 后 逆 序 进 行 开 标 ,即 按 先 到 后 开 , 后 到 先 开 的 原 则 C 介 绍 开 标 工 作 人 员 及 监 督 人 员 : 开 标 人 唱 标 人 记 录 人 监 督 人 姓 名 D 进 行 开 标 : 唱 标 人 宣 读 竞 标 响 应 人 名 称 竞 标 响 应 文 件 纸 质 版 正 副 本 份 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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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 标 保 证 金 情 况 交 货 地 点 竞 标 报 价 等 内 容 。E 唱 标 完 毕 , 请 竞 标 响 应 人 授 权 代 表 确 认 唱 标 记 录 , 有 异 议 现 场 举 手 提 出 无 异 议 则 打 印 开 标 记 录 表 , 由 竞 标 响 应 人 授 权 委 托 人 签 字 确 认 , 同 时 请 采 购 人 代 表 唱标 人 及 记 录 人 签 字 确 认 。 7 主 持 人 介 绍 后 续 评 标 安 排 和 发 出 澄 清 问 题 的 计 划 时 间 和 方 式 , 提 醒 竞 标 响 应人 代 表 保 持 通 讯 畅 通 。 8 主 持 人 宣 布 开 标 会 议 结 束 。 B 主 持 人 按 下 列 程 序 进 行 开 标 : 1 竞 标 响 应 人 通 过 电 子 交 易 平 台 对 已 递 交 的 电 子 竞 标 响 应 文 件 进 行 解 密 , 公 布竞 标 项 目 名 称 竞 标 响 应 人 名 称 竞 标 保 证 金 的 递 交 情 况 竞 标 报 价 交 货 期 交 货 地
点 及 其 他 内 容 , 并 记 录 在 案 2 竞 标 响 应 人 代 表 采 购 人 代 表 监 标 人 记 录 人 等 有 关 人 员 使 用 本 人 的 电 子印 章 在 开 标 记 录 上 签 字 确 认 。 3 开 标 结 束 。5.3 开 标 异 议竞 标 响 应 人 对 开 标 有 异 议 的 , 应 当 在 开 标 现 场 提 出 来 , 采 购 人 当 场 作 出 答 复 , 并 记录 在 案 。6.评 标6.1 评 标 委 员 会
6.1.1评 标 由 采 购 人 依 法 组 建 的 评 标 委 员 会 负 责 。 评 标 委 员 会 由 采 购 人 熟 悉 相 关 业务 的 代 表 , 以 及 有 关 技 术 经 济 等 方 面 的 专 家 组 成 , 评 标 委 员 会 成 员 人 数 为 5人 及 以 上单 数 。6.1.2评 标 委 员 会 成 员 有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的 , 应 当 回 避 : 1 竞 标 响 应 人 或 竞 标 响 应 人 主 要 负 责 人 的 近 亲 属 2 工 程 项 目 主 管 部 门 或 者 行 政 监 督 部 门 的 人 员 3 与 竞 标 响 应 人 有 经 济 利 益 关 系 , 可 能 影 响 对 竞 标 公 正 评 审 的 4 曾 因 在 竞 标 评 标 以 及 其 他 与 竞 标 竞 标 有 关 活 动 中 从 事 违 法 行 为 而 受 过 行 政处 罚 或 刑 事 处 罚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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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与 竞 标 响 应 人 有 其 他 利 害 关 系 。6.2 评 标 原 则评 标 活 动 遵 循 公 平 公 正 科 学 和 择 优 的 原 则 。6.3 评 标 方 法6.3.1评 标 委 员 会 按 照 第 三 章 评 标 办 法 规 定 的 方 法 评 审 因 素 标 准 和 程 序 对竞 标 响 应 文 件 进 行 评 审 。 第 三 章 评 标 办 法 没 有 规 定 的 方 法 评 审 因 素 和 标 准 , 不 作为 评 标 依 据 。6.3.2评 标 完 成 后 , 评 标 委 员 会 应 当 向 采 购 人 提 交 书 面 评 标 报 告 和 中 标 候 选 人 名 单 。评 标 委 员 会 推 荐 中 标 候 选 人 的 人 数 见 竞 标 响 应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7.合 同 授 予
7.1 定 标 方 式采 购 人 根 据 评 标 报 告 中 推 荐 的 中 标 人 候 选 人 按 管 理 制 度 确 定 中 标 人 。7.2 中 标 通 知根 据 定 标 结 果 , 在 中 国 电 力 建 设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集 中 采 购 电 子 平 台 网 址 :https://ec3.powerchina.cn 上 公 示 三 天 。 公 示 期 结 束 后 , 采 购 人 以 书 面 形 式 向 中 标人 发 出 中 标 通 知 书 。7.3 履 约 担 保7.3.1在 签 订 合 同 前 , 中 标 人 应 按 竞 标 响 应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规 定 的 金 额 担 保 形 式 向采 购 人 提 交 履 约 担 保 。 联 合 体 中 标 的 , 其 履 约 担 保 由 牵 头 人 递 交 。
7.3.2中 标 人 不 能 按 本 章 第 7.3.1项 要 求 提 交 履 约 担 保 的 , 视 为 放 弃 中 标 , 其 竞 标保 证 金 不 予 退 还 , 给 采 购 人 造 成 的 损 失 超 过 竞 标 保 证 金 数 额 的 , 中 标 人 还 应 当 对 超 过 部分 予 以 赔 偿 。7.4 签 订 合 同7.4.1采 购 人 和 中 标 人 应 当 自 中 标 通 知 书 发 出 之 日 起 30天 内 , 根 据 竞 标 文 件 和 中 标人 的 竞 标 响 应 文 件 订 立 书 面 合 同 。 中 标 人 无 正 当 理 由 拒 签 合 同 的 , 采 购 人 取 消 其 中 标 资格 , 其 竞 标 保 证 金 不 予 退 还 给 采 购 人 造 成 的 损 失 超 过 竞 标 保 证 金 数 额 的 , 中 标 人 还 应当 对 超 过 部 分 予 以 赔 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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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2发 出 中 标 通 知 书 后 , 采 购 人 无 正 当 理 由 拒 签 合 同 的 , 采 购 人 向 中 标 人 退 还 竞标 保 证 金 给 中 标 人 造 成 损 失 的 , 还 应 当 赔 偿 损 失 。8.重 新 竞 标 和 不 再 竞 标8.1 重 新 竞 标有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的 , 采 购 人 可 重 新 竞 标 : 1 竞 标 响 应 截 止 时 间 止 , 竞 标 响 应 人 少 于 3家 的 2 经 评 标 委 员 会 评 审 否 决 所 有 竞 标 响 应 文 件 的 。8.2 不 再 竞 标
重 新 竞 标 后 , 竞 标 响 应 人 仍 少 于 3家 或 者 经 评 标 委 员 会 评 审 后 所 有 竞 标 被 否 决 的 。8.3 转 为 竞 争 性 谈 判竞 标 截 止 时 间 止 , 竞 标 响 应 人 为 2家 时 , 经 采 购 机 构 批 准 可 以 转 为 竞 争 性 谈 判 。8.4 转 为 单 一 来 源 谈 判竞 标 截 止 时 间 止 , 竞 标 响 应 人 只 有 1家 时 , 经 采 购 机 构 批 准 可 以 转 为 竞 争 性 谈 判 。9.纪 律 和 监 督9.1 对 采 购 人 的 纪 律 要 求采 购 人 不 得 泄 露 竞 标 活 动 中 相 关 的 情 况 和 资 料 , 不 得 与 竞 标 响 应 人 串 通 损 害 国 家 利
益 社 会 公 共 利 益 或 者 他 人 合 法 权 益 。9.2 对 竞 标 响 应 人 的 纪 律 要 求竞 标 响 应 人 不 得 相 互 串 通 或 者 与 采 购 人 串 通 竞 标 , 不 得 向 采 购 人 或 者 评 标 委 员 会 成员 行 贿 谋 取 中 标 , 不 得 以 他 人 名 义 或 者 以 其 它 弄 虚 作 假 的 方 式 竞 标 或 骗 取 中 标 竞 标 响应 人 不 得 以 任 何 方 式 干 扰 影 响 评 标 工 作 。9.3 对 评 标 委 员 会 成 员 的 纪 律 要 求评 标 委 员 会 成 员 不 得 收 受 他 人 的 财 务 或 者 其 它 好 处 , 不 得 向 他 人 透 漏 对 竞 标 响 应 文件 的 评 审 和 比 较 中 标 候 选 人 的 推 荐 情 况 以 及 评 标 有 关 的 其 它 情 况 。 在 评 标 活 动 中 , 评标 委 员 会 成 员 不 得 擅 离 职 守 , 影 响 评 标 程 序 正 常 进 行 , 不 得 使 用 第 三 章 评 标 办 法 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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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规 定 的 评 审 因 素 和 标 准 进 行 评 标 。9.4 对 与 评 标 活 动 有 关 的 工 作 人 员 的 纪 律 要 求与 评 标 活 动 有 关 的 工 作 人 员 不 得 收 受 他 人 的 财 务 或 者 其 它 好 处 , 不 得 向 他 人 透 漏 对竞 标 响 应 文 件 的 评 审 和 比 较 中 标 候 选 人 的 推 荐 情 况 以 及 评 标 有 关 的 其 它 情 况 。 在 评 标活 动 中 , 与 评 标 活 动 有 关 的 工 作 人 员 不 得 擅 离 职 守 , 影 响 评 标 程 序 正 常 进 行 。9.5 投 诉竞 标 响 应 人 或 者 其 他 利 害 关 系 人 认 为 本 次 竞 标 竞 标 活 动 不 符 合 法 律 法 规 的 , 可 以在 知 道 或 应 当 知 道 之 日 起 5日 内 向 中 国 电 力 建 设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监 察 部 提 出 投 诉 。 投 诉 采用 书 面 形 式 , 投 诉 内 容 包 括 投 诉 人 名 称 地 址 及 有 效 联 系 方 式 , 被 投 诉 人 名 称 地 址 及
有 效 联 系 方 式 , 投 诉 事 项 的 基 本 事 实 , 有 关 线 索 和 相 关 证 明 材 料 , 相 关 请 求 及 主 张 。 投诉 人 是 法 人 的 由 法 定 代 表 人 签 字 盖 章 并 提 供 身 份 证 复 印 件 , 投 诉 人 是 自 然 人 的 由 其 本人 签 字 并 提 供 身 份 证 复 印 件 。 中 国 电 力 建 设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监 察 部 监 督 电 话 :010-58368530。竞 标 响 应 人 或 者 其 他 利 害 关 系 人 捏 造 事 实 伪 造 材 料 或 者 以 非 法 手 段 取 得 证 明 材 料进 行 投 诉 , 给 他 人 造 成 损 失 的 , 依 法 承 担 赔 偿 责 任 。10.是 否 采 用 电 子 竞 标 竞 标本 竞 标 项 目 是 否 采 用 电 子 竞 标 竞 标 方 式 , 见 竞 标 响 应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 A 半 流 程 : 竞 标 响 应 人 按 照 本 章 节 3.7 的 要 求 编 制 纸 质 版 竞 标 响 应 文 件 , 并 按
照 本 章 节 4的 要 求 进 行 密 封 标 识 递 交 修 改 与 撤 回 。 竞 标 响 应 人 的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其委 托 代 理 人 需 携 带 身 份 证 原 件 纸 质 竞 标 响 应 文 件 准 时 参 加 开 标 会 议 , 现 场 开 标 并 签 字确 认 开 标 结 果 。 B 全 流 程 : 竞 标 响 应 人 通 过 集 采 平 台 https://ec3.powerchina.cn 办 理 电 子钥 匙 下 载 安 装 投 标 管 家 CA证 书 插 件 等 投 标 工 具 , 远 程 在 线 编 制 加 密 上 传 竞 标 响应 文 件 , 开 标 后 在 采 购 人 规 定 的 时 间 内 完 成 竞 标 响 应 文 件 解 密 。11.需 要 补 充 的 其 他 内 容需 要 补 充 的 其 他 内 容 : 见 竞 标 响 应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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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三 章 评 标 办 法 列 有 综 合 评 估 法 和 经 评 审 的 最 低 竞 标 价 法 二 种 方 法 , 由 采 购 人 选 择使 用 。 第 三 章 评 标 办 法 综 合 评 估 法 为 规 范 股 份 公 司 采 购 工 作 , 根 据 股 份 公 司 有 关 采 购 管 理 规 定 , 制 定 本 办 法 。一 评 审 方 法本 次 评 标 采 用 综 合 评 估 法 。遵 循 的 原 则 : 采 用 有 限 数 量 评 审 制 。 (当 预 计 竞 标 响 应 人 数 量 多 , 清 标 工 作 量 大 且竞 标 报 价 除 低 价 及 较 低 价 外 无 中 标 可 能 , 可 以 按 竞 标 报 价 从 低 到 高 排 序 前 对 有 限 数 量 进
行 审 查 。 )1 当 竞 标 响 应 人 数 量 等 于 或 少 于 5 家 时 , 对 所 有 竞 标 响 应 人 递 交 的 竞 标 响 应 文 件进 行 评 审 。2 当 竞 标 响 应 人 数 量 多 于 5 家 时 , 首 先 按 竞 标 报 价 从 低 到 高 进 行 排 序 , 选 取 从 低到 高 的 前 5家 的 竞 标 响 应 文 件 进 行 评 审 若 有 否 决 竞 标 的 , 按 照 竞 标 报 价 从 低 到 高顺 序 依 次 递 补 , 以 保 证 进 入 评 审 的 竞 标 人 数 量 满 足 5家 。3 对 进 入 评 审 环 节 的 5 家 竞 标 人 递 交 的 竞 标 响 应 文 件 , 按 照 经 修 正 后 的 评 标 价 进行 评 审 。4 未 进 入 评 审 环 节 的 其 它 竞 标 响 应 文 件 , 不 再 进 行 推 荐 。二 评 标 原 则
评 标 遵 循 公 平 公 正 科 学 择 优 的 原 则 。三 评 标 组 织 及 服 务1 为 做 好 评 标 工 作 , 成 立 评 标 委 员 会 和 工 作 小 组 。2 评 标 委 员 会2.1评 标 委 员 会 由 采 购 人 依 法 组 建 , 评 标 委 员 会 成 员 由 采 购 人 代 表 及 熟 悉 相 关 业 务的 有 关 技 术 经 济 等 方 面 的 专 家 组 成 。2.2评 标 委 员 会 成 员 为 5人 及 以 上 单 数 。2.3评 标 委 员 会 组 建 后 报 股 份 公 司 竞 标 管 理 机 构 备 案 。2.4评 标 工 作 由 评 标 委 员 会 负 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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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工 作 小 组3.1由 采 购 人 代 表 组 成 工 作 小 组 , 在 评 标 期 间 为 评 标 委 员 会 服 务 。3.2接 受 评 标 委 员 会 指 派 进 行 基 础 数 据 摘 录 汇 总 对 比 等 工 作 。四 评 标 程 序 及 内 容1 竞 标 响 应 文 件 初 步 评 审1.1竞 标 资 格 审 查 ---竞 标 响 应 人 的 财 务 技 术 生 产 业 绩 等 方 面 是 否 满 足 竞 标 资格 的 全 部 要 求 。1.2算 术 错 误 修 正1.2.1报 价 清 单 中 有 计 算 或 汇 总 中 的 算 术 错 误 时 , 按 以 下 原 则 修 正 : 1 报 价 清 单 中 的 单 价 乘 数 量 的 乘 积 与 该 项 目 的 合 价 不 符 时 , 应 以 单 价 为 准 , 改
正 合 价 。 2 若 竞 标 报 价 汇 总 表 中 的 金 额 与 相 应 的 各 分 项 报 价 清 单 中 的 合 计 金 额 不 符 时 ,应 以 修 正 算 术 错 误 后 的 各 分 项 报 价 清 单 中 的 合 计 金 额 为 准 , 改 正 竞 标 报 价 汇 总 表 中 相 应部 分 的 金 额 和 竞 标 总 报 价 。1.2.2评 标 委 员 会 按 以 上 原 则 对 竞 标 报 价 进 行 修 正 , 修 正 的 价 格 经 竞 标 响 应 人 书 面确 认 后 具 有 约 束 力 。1.3竞 标 响 应 文 件 符 合 性 审 查 ---对 竞 标 响 应 文 件 进 行 审 查 , 有 以 下 情 形 之 一 的 , 为重 大 偏 差 , 竞 标 响 应 文 件 以 符 合 性 审 查 不 通 过 作 否 决 其 竞 标 处 理 , 不 再 进 行 详 细 评审 : 1 竞 标 响 应 人 提 供 的 资 格 审 查 资 料 不 满 足 竞 标 响 应 文 件 要 求 的
2 没 有 按 照 竞 标 响 应 文 件 要 求 提 供 竞 标 担 保 或 者 所 提 供 的 竞 标 担 保 有 瑕 疵 不 被采 购 人 所 接 受 的 3 竞 标 响 应 文 件 未 按 竞 标 响 应 文 件 要 求 盖 章 和 签 署 的 4 经 澄 清 , 对 竞 标 报 价 的 算 术 错 误 不 接 受 修 正 的 5 竞 标 报 价 低 于 成 本 或 高 于 竞 标 响 应 文 件 设 定 的 最 高 限 价 的 6 对 竞 标 范 围 和 工 作 内 容 有 实 质 性 偏 差 的 7 对 合 同 中 规 定 的 双 方 权 利 和 义 务 作 实 质 性 修 改 的 8 竞 标 响 应 文 件 载 明 的 货 物 包 装 方 式 检 验 标 准 和 方 法 等 不 符 合 竞 标 响 应 文 件要 求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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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主 要 性 能 指 标 仅 限 于 打 的 达 不 到 竞 标 响 应 文 件 要 求 的 10 纠 正 竞 标 响 应 文 件 偏 差 或 保 留 将 会 对 竞 标 竞 争 产 生 不 公 正 影 响 的 11 竞 标 总 价 经 修 正 后 累 计 偏 差 超 过 20%的 12 有 违 反 法 律 法 规 弄 虚 作 假 的 。1.4竞 标 响 应 人 不 能 修 正 或 撤 销 竞 标 响 应 文 件 重 大 偏 差 。 采 购 人 允 许 竞 标 响 应 文 件有 微 小 的 不 正 规 不 一 致 或 不 规 则 , 而 该 微 小 之 处 不 构 成 重 大 偏 差 。2 竞 标 响 应 文 件 澄 清2.1竞 标 响 应 文 件 中 有 含 义 不 明 确 的 内 容 明 显 文 字 或 者 计 算 错 误 及 竞 标 报 价 水 平等 , 评 标 委 员 会 认 为 需 要 竞 标 响 应 人 做 出 必 要 的 澄 清 说 明 成 本 价 佐 证 或 者 对 细 微偏 差 进 行 补 正 的 , 提 出 澄 清 问 题 。
2.2评 标 委 员 会 的 澄 清 问 题 不 得 要 求 或 提 出 对 竞 标 响 应 文 件 实 质 性 内 容 进 行 修 改 ,澄 清 问 题 由 评 标 委 员 会 负 责 人 确 认 后 发 出 。2.3竞 标 响 应 人 的 答 复 由 其 授 权 代 表 签 字 加 盖 公 章 签 署 日 期 后 按 要 求 发 送 , 不得 对 原 竞 标 响 应 文 件 实 质 性 内 容 进 行 修 改 , 竞 标 响 应 人 的 书 面 澄 清 说 明 和 补 正 属 于 竞标 响 应 文 件 的 组 成 部 分 。2.4评 标 委 员 会 不 接 受 竞 标 响 应 人 主 动 提 出 的 澄 清 说 明 。2.5评 标 委 员 会 的 澄 清 问 题 和 竞 标 响 应 人 的 答 复 均 以 书 面 方 式 进 行 。3 竞 标 响 应 文 件 详 细 评 审3.1评 标 委 员 会 成 员 对 通 过 初 步 评 审 的 竞 标 响 应 文 件 进 行 详 细 评 审 并 对 商 务 部 分 技 术 部 分 独 立 打 分 , 竞 标 响 应 人 商 务 部 分 技 术 部 分 得 分 为 评 标 委 员 会 成 员 评 分 的 算 术
平 均 值 。 专 家 打 分 保 留 一 位 小 数 , 专 家 打 分 的 算 术 平 均 值 保 留 二 位 小 数 。3.2评 标 价3.2.1评 标 价 仅 作 为 计 算 竞 标 报 价 得 分 依 据 。3.2.2评 标 价 计 算 公 式评 标 价 竞 标 报 价 算 术 错 误 修 正 遗 漏 重 复 修 正3.2.3遗 漏 重 复 修 正审 核 竞 标 报 价 组 成 内 容 是 否 有 遗 漏 或 重 复 计 算 。 若 有 遗 漏 , 遗 漏 部 分 按 照 其 他 竞 标报 价 组 成 中 此 部 份 价 格 的 最 高 金 额 进 行 加 价 。 若 有 重 复 计 算 , 重 复 计 算 部 分 金 额 予 以 核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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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评 审 评 分 及 排 序3.3.1评 审 内 容 及 分 值根 据 报 价 商 务 技 术 三 部 分 内 容 进 行 评 审 打 分 , 满 分 为 100分 。 其 中 报 价 部 分 满分 为 60分 , 商 务 部 分 满 分 为 20分 , 技 术 部 分 满 分 为 20分 。竞 标 响 应 文 件 得 分 报 价 部 分 得 分 商 务 部 分 得 分 技 术 部 分 得 分3.3.2报 价 部 分 评 审 细 则 详 见 表 1按 评 标 价 计 算 报 价 得 分 , 偏 差 及 报 价 计 算 得 分 保 留 二 位 小 数 。3.3.3商 务 部 分 评 审 细 则 详 见 表 2按 商 务 部 分 评 分 细 则 进 行 评 审 。3.3.4技 术 部 分 评 审 细 则 详 见 表 3
按 技 术 部 分 评 分 细 则 进 行 评 审 。五 评 标 报 告1 评 标 委 员 会 根 据 评 标 情 况 和 结 果 , 向 采 购 人 提 交 评 标 报 告 。 评 标 报 告 由 评 标 委员 会 起 草 , 评 标 委 员 会 全 体 成 员 应 在 评 标 报 告 上 签 字 确 认 , 评 标 专 家 如 有 保 留 意 见 可 以在 评 标 报 告 中 阐 明 。2 评 标 委 员 会 在 评 标 报 告 中 根 据 得 分 排 序 推 荐 前 一 至 三 名 中 标 候 选 人 。 得 分 相 同时 , 报 价 低 者 优 先 。 得 分 相 同 报 价 相 同 时 , 以 技 术 得 分 高 者 优 者 。3 评 标 报 告 应 包 括 以 下 内 容 : 1 开 标 记 录 表 2 初 步 评 审 过 程 和 结 果
包 括 资 格 审 查 算 术 错 误 检 查 符 合 性 审 查 澄 清 问 题 及 答 复 , 若 有 否 决竞 标 应 对 其 情 况 和 依 据 进 行 说 明 3 详 细 评 审 过 程 和 结 果包 括 评 标 价 计 算 报 价 部 分 评 分 计 算 , 商 务 部 分 技 术 部 分 评 审 打 分 , 汇 总排 序 4 推 荐 中 标 候 选 人 5 中 标 候 选 人 的 优 劣 对 比 和 存 在 问 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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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 则 根 据 具 体 项 目 制 定 , 以 下 表 1-3供 参 考 。 基 准 价 计 算 方 法 二 选 一 。表 1: 报 价 部 分 评 审 细 则 满 分 60 分 序 号 评 审 项 目 分 值 评 分 细 则一 评 标 价 60 一 评 标 基 准 价 确 定 :以 满 足 竞 标 响 应 文 件 要 求 的 最 低 评 标 价 为 评 标 基 准 价 。二 得 分 :1 评 标 价 等 于 评 标 基 准 价 的 , 得 满 分 。2 高 于 评 标 基 准 价 的 , 每 高 于 评 标 基 准 价 1%扣 1 分 3 本 项 最 低 得 分 40分 。
合 计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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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2: 商 务 部 分 评 审 细 则 满 分 20 分 序 号 评 审 项 目 分 值 评 分 细 则一 竞 标 响 应 文 件完 整 性 响 应 性 2 对 竞 标 响 应 文 件 的 完 整 性 和 响 应 性 进 行 评 价 , 最 优 得满 分 , 最 低 得 1 分 。二 生 产 能 力 及 类似 工 程 供 货 经验 与 业 绩 4 对 生 产 厂 家 的 生 产 能 力 及 竞 标 响 应 人 2017-2019 年 类似 工 程 供 货 经 验 与 业 绩 进 行 评 价 , 最 优 得 满 分 , 最 低得 1 分 。三 财 务 状 况 3 对 竞 标 响 应 人 的 财 务 状 况 主 要 对 资 产 负 债 营 业收 入 利 润 总 额 净 利 润 等 进 行 评 价 , 最 优 得 满 分 ,
最 低 得 1 分 。四 对 付 款 条 件 的响 应 4 优 于 竞 标 文 件 要 求 得 满 分 , 满 足 竞 标 文 件 要 求 得 3分 ,不 响 应 得 0分 。五 对 交 货 期 的 响应 5 交 货 时 间 优 于 竞 标 文 件 要 求 得 满 分 , 满 足 竞 标 文 件 要求 得 4分 , 不 响 应 得 0分 。六 公 司 资 质 2 营 业 执 照 税 务 登 记 证 商 业 信 誉 包 括 供 货 质 量 服 务 以 及 用 户 的 证 明 材 料 等 等 文 件 的 完 整 性 有 效性 进 行 综 合 评 审 。 满 足 竞 标 文 件 要 求 得 3 分 , 以 1 分为 级 差 , 最 低 得 1分 。合 计 20 最 低 得 分 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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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3: 技 术 部 分 评 审 细 则 满 分 20 分 序 号 评 审 项 目 分 值 评 分 细 则一 履 约 能 力 及 交 货进 度 保 证 措 施 7 根 据 竞 标 响 应 人 的 组 织 供 应 方 案 协 调 配 合 满 足月 度 最 大 供 应 量 的 仓 储 能 力 进 度 保 证 措 施 等 横 向比 较 综 合 评 审 , 最 优 得 满 分 , 最 低 得 2 分 。二 质 量 保 证 体 系 质量 保 证 承 诺 及 检验 报 告 7 竞 标 响 应 人 具 有 有 效 的 质 量 保 证 体 系 证 书 质 量 保证 承 诺 , 并 提 供 国 家 行 业 有 关 的 生 产 质 检 标 准 检 验 报 告 , 最 优 得 满 分 , 最 低 得 2 分 。三 售 后 服 务 承 诺 6 根 据 竞 标 响 应 人 的 售 后 服 务 承 诺 进 行 评 价 , 最 优 得满 分 , 最 低 得 1 分 。
合 计 20 最 低 得 分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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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三 章 评 标 办 法 经 评 审 的 最 低 竞 标 价 法 为 规 范 股 份 公 司 采 购 工 作 , 根 据 股 份 公 司 有 关 采 购 管 理 规 定 , 制 定 本 办 法 。一 评 审 方 法本 次 评 审 采 用 经 评 审 的 最 低 竞 标 价 法 。遵 循 的 原 则 : 采 用 有 限 数 量 评 审 制 。 (当 预 计 竞 标 响 应 人 数 量 多 , 清 标 工 作 量 大 且竞 标 报 价 除 低 价 及 较 低 价 外 无 中 标 可 能 , 可 以 按 竞 标 报 价 从 低 到 高 排 序 前 对 有 限 数 量 进行 审 查 。 )1 当 竞 标 响 应 人 数 量 等 于 或 少 于 5 家 时 , 对 所 有 竞 标 响 应 人 递 交 的 竞 标 响 应 文 件进 行 评 审 。
2 当 竞 标 响 应 人 数 量 多 于 5 家 时 , 首 先 按 竞 标 报 价 从 低 到 高 进 行 排 序 , 选 取 从 低到 高 的 前 5家 的 竞 标 响 应 文 件 进 行 评 审 若 有 否 决 竞 标 的 , 按 照 竞 标 报 价 从 低 到 高顺 序 依 次 递 补 , 以 保 证 进 入 评 审 的 竞 标 人 数 量 满 足 5家 。3 对 进 入 评 审 环 节 的 5 家 竞 标 人 递 交 的 竞 标 响 应 文 件 , 按 照 经 修 正 后 的 评 标 价 进行 评 审 。4 未 进 入 评 审 环 节 的 其 它 竞 标 响 应 文 件 , 不 再 进 行 推 荐 。二 评 标 原 则评 标 遵 循 公 平 公 正 科 学 择 优 的 原 则 。三 评 标 组 织 及 服 务1 为 做 好 评 标 工 作 , 成 立 评 标 委 员 会 和 工 作 小 组 。
2 评 标 委 员 会2.1评 标 委 员 会 由 采 购 人 依 法 组 建 , 评 标 委 员 会 成 员 由 采 购 人 代 表 及 熟 悉 相 关 业 务的 有 关 技 术 经 济 等 方 面 的 专 家 组 成 。2.2评 标 委 员 会 成 员 为 5人 及 以 上 单 数 。2.3评 标 委 员 会 组 建 后 报 股 份 公 司 竞 标 管 理 机 构 备 案 。2.4评 标 工 作 由 评 标 委 员 会 负 责 。3 工 作 小 组3.1由 采 购 人 代 表 组 成 工 作 小 组 , 在 评 标 期 间 为 评 标 委 员 会 服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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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接 受 评 标 委 员 会 指 派 进 行 基 础 数 据 摘 录 汇 总 对 比 等 工 作 。四 评 标 程 序 及 内 容1 竞 标 响 应 文 件 初 步 评 审1.1竞 标 资 格 审 查 ---竞 标 响 应 人 的 财 务 技 术 生 产 业 绩 等 方 面 是 否 满 足 竞 标 资格 的 全 部 要 求 。1.2算 术 错 误 修 正1.2.1报 价 清 单 中 有 计 算 或 汇 总 中 的 算 术 错 误 时 , 按 以 下 原 则 修 正 : 1 报 价 清 单 中 的 单 价 乘 数 量 的 乘 积 与 该 项 目 的 合 价 不 符 时 , 应 以 单 价 为 准 , 改正 合 价 。 2 若 竞 标 报 价 汇 总 表 中 的 金 额 与 相 应 的 各 分 项 报 价 清 单 中 的 合 计 金 额 不 符 时 ,
应 以 修 正 算 术 错 误 后 的 各 分 项 报 价 清 单 中 的 合 计 金 额 为 准 , 改 正 竞 标 报 价 汇 总 表 中 相 应部 分 的 金 额 和 竞 标 总 报 价 。1.2.2评 标 委 员 会 按 以 上 原 则 对 竞 标 报 价 进 行 修 正 , 修 正 的 价 格 经 竞 标 响 应 人 书 面确 认 后 具 有 约 束 力 。1.3竞 标 响 应 文 件 符 合 性 审 查 ---对 竞 标 响 应 文 件 进 行 审 查 , 有 以 下 情 形 之 一 的 , 为重 大 偏 差 , 其 竞 标 响 应 文 件 符 合 性 审 查 不 通 过 作 否 决 竞 标 处 理 , 不 再 进 行 详 细 评 审 : 1 竞 标 响 应 人 提 供 的 资 格 审 查 资 料 不 满 足 竞 标 响 应 文 件 要 求 的 2 没 有 按 照 竞 标 响 应 文 件 要 求 提 供 竞 标 担 保 或 者 所 提 供 的 竞 标 担 保 有 瑕 疵 不 被采 购 人 所 接 受 的 3 竞 标 响 应 文 件 未 按 竞 标 响 应 文 件 要 求 盖 章 和 签 署 的
4 经 澄 清 , 对 竞 标 报 价 的 算 术 错 误 不 接 受 修 正 的 5 竞 标 报 价 低 于 成 本 或 高 于 竞 标 响 应 文 件 设 定 的 最 高 限 价 的 6 对 竞 标 范 围 和 工 作 内 容 有 实 质 性 偏 差 的 7 对 合 同 中 规 定 的 双 方 权 利 和 义 务 作 实 质 性 修 改 的 8 竞 标 响 应 文 件 载 明 的 货 物 包 装 方 式 检 验 标 准 和 方 法 等 不 符 合 竞 标 响 应 文 件要 求 的 9 主 要 性 能 指 标 仅 限 于 打 的 达 不 到 竞 标 响 应 文 件 要 求 的 10 纠 正 竞 标 响 应 文 件 偏 差 或 保 留 将 会 对 竞 标 竞 争 产 生 不 公 正 影 响 的 11 竞 标 总 价 经 修 正 后 累 计 偏 差 超 过 20%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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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有 违 反 法 律 法 规 弄 虚 作 假 的 。1.4竞 标 响 应 人 不 能 修 正 或 撤 销 竞 标 响 应 文 件 重 大 偏 差 。 采 购 人 允 许 竞 标 响 应 文 件有 微 小 的 不 正 规 不 一 致 或 不 规 则 , 而 该 微 小 之 处 不 构 成 重 大 偏 差 。2 竞 标 响 应 文 件 澄 清2.1竞 标 响 应 文 件 中 有 含 义 不 明 确 的 内 容 明 显 文 字 或 者 计 算 错 误 及 报 价 水 平 等 ,评 标 委 员 会 认 为 需 要 竞 标 响 应 人 做 出 必 要 的 澄 清 说 明 成 本 价 佐 证 或 者 对 细 微 偏 差进 行 补 正 的 , 提 出 澄 清 问 题 。2.2评 标 委 员 会 的 澄 清 问 题 不 得 要 求 或 提 出 对 竞 标 响 应 文 件 实 质 性 内 容 进 行 修 改 ,澄 清 问 题 由 评 标 委 员 会 主 任 确 认 后 发 出 。2.3竞 标 响 应 人 的 答 复 由 其 授 权 代 表 签 字 加 盖 公 章 签 署 日 期 后 按 要 求 发 送 , 不
得 对 原 竞 标 响 应 文 件 实 质 性 内 容 进 行 修 改 , 竞 标 响 应 人 的 书 面 澄 清 说 明 和 补 正 属 于 竞标 响 应 文 件 的 组 成 部 分 。2.4评 标 委 员 会 不 接 受 竞 标 响 应 人 主 动 提 出 的 澄 清 说 明 。2.5评 标 委 员 会 的 澄 清 问 题 和 竞 标 响 应 人 的 答 复 均 以 书 面 方 式 进 行 。3 竞 标 响 应 文 件 详 细 评 审3.1评 标 委 员 会 成 员 对 通 过 初 步 评 审 的 竞 标 响 应 文 件 进 行 详 细 评 审 。3.2经 评 审 的 竞 标 价3.2.1经 评 审 的 竞 标 价 计 算 公 式经 评 审 的 竞 标 价 竞 标 报 价 算 术 错 误 修 正 遗 漏 修 正3.2.2遗 漏 修 正
审 核 竞 标 报 价 组 成 内 容 是 否 有 遗 漏 计 算 。 若 有 遗 漏 , 遗 漏 部 分 按 照 其 他 竞 标 报 价 组成 中 此 部 份 价 格 的 最 高 金 额 进 行 加 价 。3.3评 审 及 排 序根 据 经 评 审 的 竞 标 价 从 低 到 高 进 行 排 序 推 荐 。 经 评 审 的 竞 标 价 相 等 时 , 按 竞 标 报 价低 的 优 先 竞 标 报 价 也 相 等 的 , 按 并 列 推 荐 。五 评 标 报 告1 评 标 委 员 会 根 据 评 标 情 况 和 结 果 , 向 采 购 人 提 交 评 标 报 告 。 评 标 报 告 由 评 标 委员 会 起 草 , 评 标 委 员 会 全 体 成 员 应 在 评 标 报 告 上 签 字 确 认 , 评 标 专 家 如 有 保 留 意 见 可 以在 评 标 报 告 中 阐 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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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评 标 委 员 会 在 评 标 报 告 中 根 据 经 评 审 的 竞 标 价 从 低 到 高 进 行 排 序 , 推 荐 经 评 审的 竞 标 价 从 低 到 高 的 前 一 至 三 名 中 标 候 选 人 。3 评 标 报 告 应 包 括 以 下 内 容 : 1 开 标 记 录 表 2 初 步 评 审 过 程 和 结 果包 括 资 格 审 查 算 术 错 误 检 查 符 合 性 审 查 澄 清 问 题 及 答 复 , 若 有 否 决竞 标 应 对 其 情 况 和 依 据 进 行 说 明 3 详 细 评 审 过 程 和 结 果包 括 经 评 审 的 竞 标 价 计 算 , 汇 总 排 序 4 推 荐 中 标 候 选 人
5 中 标 候 选 人 的 优 劣 对 比 和 存 在 问 题 若 中 标 候 选 人 的 竞 标 报 价 中 有 重 复 计 算时 , 重 复 计 算 情 况 作 叙 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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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四 章 合 同 及 附 件第 一 节 通 用 合 同 条 款1.一 般 约 定1.1词 语 定 义除 专 用 合 同 条 款 另 有 约 定 外 , 合 同 中 的 下 列 词 语 应 具 有 本 款 所 赋 予 的 含 义 。1.1.1 合 同1.1.1.1 合 同 文 件 或 称 合 同 : 指 合 同 协 议 书 中 标 通 知 书 竞 标 函 商 务 和 技术 偏 差 表 专 用 合 同 条 款 通 用 合 同 条 款 供 货 要 求 分 项 报 价 表 中 标 材 料 质 量 标 准的 详 细 描 述 相 关 服 务 计 划 , 以 及 其 他 构 成 合 同 组 成 部 分 的 文 件 。
1.1.1.2 合 同 协 议 书 : 指 买 方 和 卖 方 共 同 签 署 的 合 同 协 议 书 。1.1.1.3 中 标 通 知 书 : 指 买 方 通 知 卖 方 中 标 的 函 件 。1.1.1.4 竞 标 函 : 指 由 卖 方 填 写 并 签 署 的 , 名 为 竞 标 函 的 函 件 。1.1.1.5 商 务 和 技 术 偏 差 表 : 指 卖 方 竞 标 响 应 文 件 中 的 商 务 和 技 术 偏 差 表 。1.1.1.6 供 货 要 求 : 指 合 同 文 件 中 名 为 供 货 要 求 的 文 件 。1.1.1.7 中 标 材 料 质 量 标 准 的 详 细 描 述 : 指 卖 方 竞 标 响 应 文 件 中 的 竞 标 材 料 质 量 标准 的 详 细 描 述 。1.1.1.8 相 关 服 务 计 划 : 指 卖 方 竞 标 响 应 文 件 中 的 相 关 服 务 计 划 。1.1.1.9 分 项 报 价 表 : 指 卖 方 竞 标 响 应 文 件 中 的 分 项 报 价 表 。1.1.1.10 其 他 合 同 文 件 : 指 经 合 同 双 方 当 事 人 确 认 构 成 合 同 文 件 的 其 他 文 件 。
1.1.2 合 同 当 事 人 和 人 员1.1.2.1 合 同 当 事 人 :指 买 方 和 或 卖 方 。1.1.2.2 买 方 : 指 与 卖 方 签 订 合 同 协 议 书 , 购 买 合 同 材 料 和 相 关 服 务 的 当 事 人 , 及其 合 法 继 承 人 。1.1.2.3 卖 方 : 指 与 买 方 签 订 合 同 协 议 书 , 提 供 合 同 材 料 和 相 关 服 务 的 当 事 人 , 及其 合 法 继 承 人 。1.1.3 合 同 价 格1.1.3.1 签 约 合 同 价 : 是 签 订 合 同 时 合 同 协 议 书 写 明 的 合 同 总 金 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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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2 合 同 价 格 : 指 卖 方 按 合 同 约 定 履 行 了 全 部 合 同 义 务 后 , 买 方 应 付 给 卖 方 的金 额 。1.1.4 合 同 材 料 : 指 卖 方 按 合 同 约 定 应 向 买 方 提 供 的 材 料 及 技 术 资 料 , 或 其 中 任 何一 部 分 。1.1.5 技 术 资 料 : 指 各 种 纸 质 及 电 子 载 体 的 与 合 同 材 料 检 验 使 用 修 补 等 有 关 的技 术 指 标 规 格 图 纸 和 说 明 文 件 。1.1.6 验 收 : 指 合 同 材 料 经 检 验 合 格 后 , 买 方 作 出 接 受 合 同 材 料 的 确 认 。1.1.7 相 关 服 务 : 是 指 在 质 量 保 证 期 届 满 前 卖 方 提 供 的 与 合 同 材 料 有 关 的 辅 助 服 务 ,包 括 简 单 加 工 解 决 合 同 材 料 存 在 的 质 量 问 题 , 以 及 为 买 方 检 验 使 用 和 修 补 合 同 材 料进 行 的 技 术 指 导 培 训 协 助 等 。
1.1.8 质 量 保 证 期 : 指 合 同 材 料 验 收 后 , 卖 方 按 合 同 约 定 保 证 合 同 材 料 正 常 使 用 ,并 负 责 解 决 合 同 材 料 存 在 的 任 何 质 量 问 题 的 期 限 。1.1.9 工 程1.1.9.1 工 程 : 指 在 专 用 合 同 条 款 中 指 明 的 , 使 用 合 同 材 料 的 工 程 。1.1.9.2 施 工 场 地 或 称 工 地 施 工 现 场 : 指 专 用 合 同 条 款 中 指 明 的 工 程 所 在 场所 。 1.1.10 天 或 称 日 : 除 特 别 指 明 外 , 指 日 历 天 。 合 同 中 按 天 计 算 时 间 的 , 开 始当 天 不 计 入 , 从 次 日 开 始 计 算 。 合 同 约 定 的 期 间 的 最 后 一 次 是 星 期 日 或 者 其 他 法 定 休 假日 的 , 以 休 假 日 的 次 日 为 期 间 的 最 后 一 天 。1.1.11 月 : 按 照 公 历 月 计 算 。 合 同 按 月 计 算 时 间 的 , 开 始 当 天 不 计 入 , 从 次 日 开
始 计 算 。 合 同 约 定 的 期 间 的 最 后 一 天 是 星 期 天 或 者 其 他 法 定 休 假 日 的 , 以 休 假 的 次 日 为期 间 的 最 后 一 天 。1.1.12 书 面 形 式 : 指 合 同 文 件 信 件 和 数 据 电 文 包 括 电 报 电 传 传 真 电 子数 据 交 换 和 电 子 邮 件 等 可 以 有 形 地 表 现 所 载 内 容 的 形 式 。1.113 不 可 抗 力 : 是 指 任 何 一 方 当 事 人 不 能 预 见 不 能 避 免 并 不 能 克 服 的 自 然 灾 害和 社 会 性 突 发 事 件 , 如 地 震 海 啸 瘟 疫 水 灾 骚 乱 暴 动 战 争 和 专 用 合 同 条 款 约定 的 其 他 情 形 。1.2语 言 文 字合 同 使 用 的 语 言 文 字 为 中 文 。 专 用 术 语 使 用 外 文 的 , 应 附 有 中 文 注 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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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合 同 文 件 的 优 先 顺 序组 成 合 同 的 各 项 文 件 应 互 相 解 释 , 互 为 说 明 。 除 专 用 合 同 条 款 另 有 约 定 外 , 解 释 合同 文 件 的 优 先 顺 序 如 下 : 1 合 同 协 议 书 2 中 标 通 知 书 3 竞 标 函 4 商 务 和 技 术 偏 差 表 5 专 用 合 同 条 款 6 通 用 合 同 条 款 7 供 货 要 求
8 分 项 报 价 表 9 中 标 材 料 质 量 标 准 的 详 细 描 述 10 相 关 服 务 计 划 11 其 他 合 同 文 件 。1.4合 同 的 生 效 及 变 更1.4.1 除 专 用 合 同 条 款 另 有 约 定 外 , 买 方 和 卖 方 的 法 定 代 理 人 单 位 负 责 人 或 其授 权 代 表 在 合 同 协 议 书 上 签 字 并 加 盖 单 位 章 后 , 合 同 生 效 。1.4.2 除 专 用 合 同 条 款 另 有 约 定 外 , 在 合 同 履 行 过 程 中 , 如 需 对 合 同 变 更 , 双 方 应签 订 书 面 协 议 , 并 经 双 方 法 定 代 表 人 单 位 负 责 人 或 其 授 权 代 表 签 字 并 加 盖 单 位 章 后生 效 。
1.5联 络1.5.1 买 卖 双 方 应 就 合 同 履 行 中 有 关 的 事 项 及 时 进 行 联 络 , 重 要 事 项 应 通 过 书 面 形式 进 行 联 络 。1.5.2 买 方 可 以 安 排 监 理 等 相 关 人 员 作 为 买 方 人 员 , 与 卖 方 进 行 联 络 或 参 加 合 同 材料 的 检 验 和 验 收 等 。1.6联 合 体1.6.1 卖 方 为 联 系 体 的 , 联 合 体 各 方 应 当 共 同 与 买 方 签 订 合 同 , 并 向 买 方 为 履 行 合同 承 担 连 带 责 任 。1.6.2 在 合 同 履 行 过 程 中 , 未 经 买 方 同 意 , 不 得 修 改 联 合 体 协 议 。 联 合 体 协 议 中 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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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 联 合 体 成 员 间 权 利 义 务 的 划 分 , 并 不 影 响 或 减 损 联 合 体 各 方 应 就 履 行 合 同 向 买 方 承 担的 连 带 责 任 。1.6.3 联 合 体 牵 头 人 代 表 联 合 体 与 买 方 联 系 , 并 接 受 指 示 , 负 责 组 织 联 合 体 各 成 员全 面 履 行 合 同 。 除 非 专 用 合 同 条 款 另 有 约 定 , 牵 头 人 在 履 行 合 同 中 的 所 有 行 为 均 视 为 已获 得 联 合 体 各 方 的 授 权 。 买 方 可 将 合 同 价 款 全 部 支 付 给 牵 头 人 并 视 为 其 已 适 当 履 行 了 付款 义 务 。 如 牵 头 人 的 行 为 将 构 成 对 合 同 内 容 的 变 更 , 则 牵 头 人 须 事 先 获 得 联 合 体 各 方 的特 别 授 权 。1.7转 让未 经 对 方 当 事 人 书 面 同 意 , 合 同 任 何 一 方 均 不 得 转 让 其 在 合 同 项 下 的 权 利 和 或 义 务 。
1.8知 识 产 权1.8.1 合 同 材 料 或 其 中 的 技 术 资 料 涉 及 知 识 产 权 的 , 卖 方 保 证 买 方 免 于 受 到 任 何 知识 产 权 侵 权 的 主 张 索 赔 或 诉 讼 的 伤 害 。1.8.2 如 果 买 方 收 到 任 何 第 三 方 有 关 知 识 产 权 的 主 张 索 赔 或 诉 讼 , 卖 方 在 收 到 买方 通 知 后 , 应 以 买 方 名 义 处 理 在 第 三 方 的 索 赔 或 诉 讼 , 并 承 担 因 此 产 生 的 费 用 以 及 给 买方 造 成 的 损 失 。1.9保 密合 同 双 方 应 对 因 履 行 合 同 而 取 得 的 另 一 方 当 事 人 的 信 息 资 料 等 予 以 保 密 。 未 经 另一 方 当 事 人 书 面 同 意 , 任 何 一 方 均 不 得 为 与 履 行 合 同 无 关 的 目 的 使 用 或 向 第 三 方 披 露 另一 当 事 人 提 供 的 信 息 资 料 。
2.合 同 范 围卖 方 应 根 据 供 货 要 求 中 标 材 料 质 量 标 准 的 详 细 描 述 相 关 服 务 计 划 等 合 同 文 件 的约 定 向 买 方 提 供 合 同 材 料 和 相 关 服 务 。3.合 同 价 格 与 支 付3.1合 同 价 格3.1.1 合 同 协 议 书 中 载 明 的 签 约 合 同 价 包 括 卖 方 为 完 成 合 同 全 部 义 务 应 承 担 的 一切 成 本 费 用 和 支 出 以 及 卖 方 的 合 理 利 润 。3.1.2 除 专 用 合 同 条 款 另 有 约 定 外 , 供 货 周 期 不 超 过 12 个 月 的 签 约 合 同 价 为 固 定价 格 。 供 货 周 期 超 过 12 个 月 且 合 同 材 料 交 付 时 材 料 价 格 变 化 超 过 专 用 合 同 条 款 约 定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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幅 度 的 , 双 方 应 按 照 专 用 合 同 条 款 中 约 定 的 调 整 方 法 对 合 同 价 格 进 行 调 整 。3.2合 同 价 款 的 支 付除 专 用 合 同 条 款 另 有 约 定 外 , 买 方 应 通 过 以 下 方 式 和 比 例 向 卖 方 支 付 合 同 价 款 。3.2.1 预 付 款合 同 生 效 后 , 买 方 在 收 到 卖 方 开 具 的 注 明 应 付 预 付 款 金 额 的 财 务 收 据 正 本 一 份 并 经审 核 无 误 后 28日 内 , 向 卖 方 支 付 签 约 合 同 价 的 10%作 为 预 付 款 。买 方 支 付 预 付 款 后 , 如 卖 方 未 履 行 合 同 义 务 , 则 买 方 有 权 收 回 预 付 款 如 卖 方 依 约履 行 了 合 同 义 务 , 则 预 付 款 抵 作 进 度 款 。3.2.2 进 度 款卖 方 按 照 合 同 约 定 的 进 度 交 付 合 同 材 料 并 提 供 相 关 服 务 后 , 买 方 在 收 到 卖 方 提 交 的
下 列 单 据 并 经 审 核 无 误 后 28日 内 , 应 向 卖 方 支 付 进 度 款 , 进 度 款 支 付 至 该 批 次 合 同 材料 的 价 格 的 95% 1 卖 方 出 具 的 交 货 清 单 正 本 一 份 2 买 方 签 署 的 收 货 清 单 正 本 一 份 3 制 造 商 出 具 的 出 厂 质 量 合 格 证 正 本 一 份 4 合 同 材 料 验 收 证 书 或 进 度 款 支 付 函 正 本 一 份 5 合 同 价 格 100%金 额 的 增 值 税 发 票 正 本 一 份 。3.2.3 结 清 款全 部 合 同 材 料 质 量 保 证 期 届 满 后 , 买 方 在 收 到 卖 方 提 交 的 由 买 方 签 署 的 质 量 保 证 期届 满 证 书 并 经 审 核 无 误 后 28日 内 , 向 卖 方 支 付 合 同 价 格 5%的 结 清 款 。
3.3买 方 扣 款 的 权 利当 卖 方 应 向 买 方 支 付 合 同 项 下 的 违 约 金 或 赔 偿 金 时 , 买 方 有 权 从 上 述 任 何 一 笔 应 付款 中 予 以 直 接 扣 除 和 或 兑 付 履 约 保 证 金 。4.包 装 标 记 运 输 和 交 付4.1包 装4.1.1 卖 方 应 对 合 同 材 料 进 行 妥 善 包 装 , 以 满 足 合 同 材 料 运 至 施 工 场 地 及 在 施 工 场地 保 管 的 需 要 。 包 装 应 采 取 防 潮 防 晒 防 锈 防 腐 蚀 防 震 动 及 防 止 其 它 损 坏 的 必 要保 护 措 施 , 从 而 保 护 合 同 材 料 能 够 经 受 多 次 搬 运 装 卸 长 途 运 输 并 适 宜 保 管 。4.1.2 除 专 用 合 同 条 款 另 有 约 定 外 , 买 方 无 需 将 包 装 物 退 还 卖 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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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标 记4.2.1 除 专 用 合 同 条 款 另 有 约 定 外 , 卖 方 应 按 合 同 约 定 在 材 料 包 装 上 以 不 可 擦 除 的 明 显 的 方 式 标 记 必 要 的 标 记 。4.2.2 根 据 合 同 材 料 的 特 点 和 运 输 保 管 的 不 同 要 求 , 卖 方 应 在 包 装 箱 上 清 楚 地 标注 小 心 轻 放 此 端 朝 上 请 勿 倒 置 保 持 干 燥 等 字 样 和 其 他 适 当 标 记 。如 果 合 同 材 料 中 含 有 易 燃 易 爆 物 品 腐 蚀 物 品 放 射 性 物 质 等 危 险 品 , 卖 方 应 标 明 危 险品 标 志 。4.3运 输4.3.1 卖 方 应 自 行 选 择 适 宜 的 运 输 工 具 及 线 路 安 排 合 同 材 料 运 输 。4.3.2 除 专 用 合 同 条 款 另 有 约 定 外 , 卖 方 应 在 合 同 材 料 预 计 启 运 7日 前 , 将 合 同 材
料 名 称 装 运 材 料 数 量 重 量 体 积 用 m3 表 示 合 同 材 料 单 价 总 金 额 运 输 方式 预 计 交 付 日 期 和 合 同 材 料 在 装 卸 保 管 中 的 注 意 事 项 等 预 通 知 买 方 , 并 在 合 同 材 料启 动 后 24小 时 之 内 正 式 通 知 买 方 。4.3.3 卖 方 在 根 据 第 4.3.2项 进 行 通 知 时 , 如 果 合 同 材 料 中 包 括 单 个 包 装 超 大 或 或 超 重 的 , 卖 方 应 将 超 大 和 或 超 重 的 每 个 包 装 的 重 量 和 尺 寸 通 知 买 方 如 果 合 同 材 料中 包 括 易 燃 易 爆 物 品 腐 蚀 物 品 放 射 性 物 质 等 危 险 品 , 则 危 险 品 的 品 名 性 质 在 装卸 保 管 方 面 的 特 殊 要 求 注 意 事 项 和 处 理 意 外 情 况 的 方 法 等 , 也 应 一 并 通 知 买 方 。4.4交 付4.4.1 除 专 用 合 同 条 款 另 有 约 定 外 , 卖 方 应 根 据 合 同 约 定 的 交 付 时 间 和 批 次 在 施 工现 场 卸 货 后 将 合 同 材 料 交 付 给 买 方 。 买 方 对 卖 方 交 付 的 合 同 材 料 的 外 观 及 件 数 进 行 清 点
核 验 后 应 签 发 收 货 清 单 。 买 方 签 发 收 货 清 单 不 代 表 对 合 同 材 料 的 接 受 , 双 方 还 应 按 合 同约 定 进 行 后 续 的 检 验 和 验 收 。4.4.2 合 同 材 料 的 所 有 权 和 风 险 自 交 付 时 起 由 卖 方 转 移 至 买 方 , 合 同 材 料 交 付 给 买方 之 前 包 括 运 输 在 内 的 所 有 风 险 均 由 卖 方 承 担 。4.4.3 除 专 用 合 同 条 款 另 有 约 定 外 , 买 方 如 果 发 现 技 术 资 料 存 在 短 缺 和 或 损 坏 ,卖 方 应 在 收 到 买 方 的 通 知 后 7日 内 免 费 补 齐 短 缺 和 或 损 坏 的 部 分 。 如 果 买 方 发 现 卖方 提 供 的 技 术 资 料 有 误 , 卖 方 应 在 收 到 买 方 通 知 7日 内 免 费 替 换 。 如 由 于 买 方 原 因 导 致技 术 资 料 丢 失 和 或 损 坏 , 卖 方 应 在 收 到 买 方 的 通 知 后 7日 内 补 齐 丢 失 和 或 损 坏的 部 分 , 但 买 方 应 向 卖 方 支 付 合 理 的 复 制 邮 寄 费 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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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检 验 和 验 收5.1 合 同 材 料 交 付 前 , 卖 方 应 对 其 进 行 全 面 检 验 , 并 在 交 付 合 同 材 料 时 向 买 方 提 交合 同 材 料 的 质 量 合 格 。5.2 合 同 材 料 交 付 后 , 买 方 应 在 专 用 合 同 条 款 约 定 的 期 限 内 安 排 对 合 同 材 料 的 规 格 质 量 等 进 行 检 验 , 检 验 按 照 专 用 合 同 条 款 约 定 的 下 列 一 种 方 式 进 行 : 1 由 买 方 对 合 同 材 料 进 行 检 验 2 由 专 用 合 同 条 款 约 定 的 拥 有 资 质 的 第 三 方 检 验 机 构 对 合 同 材 料 进 行 检 验 3 专 用 合 同 条 款 约 定 的 其 他 方 式 。5.3 买 方 应 在 检 验 日 期 3日 前 将 检 验 的 时 间 和 地 点 通 知 卖 方 , 卖 方 应 自 负 费 用 派 遣代 表 参 加 检 验 。 若 卖 方 未 按 买 方 通 知 到 场 参 加 检 验 , 则 检 验 可 正 常 进 行 , 卖 方 应 接 受 合
同 材 料 的 检 验 结 果 。5.4 合 同 材 料 经 检 验 合 格 , 买 卖 双 方 应 签 署 合 同 材 料 验 收 证 书 一 式 二 份 , 双 方 各 持一 份 。5.5 若 合 同 约 定 了 合 同 材 料 的 最 低 质 量 标 准 。 且 合 同 材 料 经 检 验 达 到 了 合 同 约 定 的最 低 质 量 标 准 的 , 视 为 合 同 材 料 符 合 质 量 标 准 , 买 方 应 验 收 合 同 材 料 , 但 卖 方 应 按 专 用合 同 条 款 的 约 定 进 行 减 价 或 向 买 方 支 付 补 偿 金 。5.6 合 同 材 料 由 第 三 方 检 验 机 构 进 行 检 验 的 , 第 三 方 检 验 机 构 的 检 验 结 果 对 双 方 均具 有 约 束 力 。5.7 除 专 用 合 同 条 款 另 有 约 定 外 , 买 方 在 全 部 合 同 材 料 交 付 后 3个 月 内 未 安 排 检 验和 验 收 的 , 卖 方 可 签 署 进 度 款 支 付 函 提 交 买 方 , 如 买 方 在 收 到 后 7日 内 未 提 出 书 面 异 议 ,
则 进 度 款 支 付 函 自 签 署 之 日 起 生 效 。 进 度 款 支 付 函 的 生 效 不 免 除 卖 方 继 续 配 合 买 方 进 行检 验 和 验 收 的 义 务 , 合 同 材 料 验 收 后 双 方 应 签 署 合 同 材 料 验 收 证 书 。5.8 合 同 材 料 验 收 证 书 的 签 署 不 能 免 除 卖 方 在 质 量 保 证 期 内 对 合 同 材 料 应 承 担 的保 证 责 任 。6.相 关 服 务6.1 卖 方 应 配 备 充 足 的 技 术 人 员 , 并 根 据 买 方 要 求 , 通 过 进 行 电 话 联 系 或 派 遣 技 术熟 练 称 职 的 技 术 人 员 到 施 工 场 地 为 买 方 提 供 服 务 。 如 果 卖 方 技 术 人 员 不 合 格 , 买 方 有权 要 求 卖 方 撤 换 , 因 撤 换 而 产 生 的 费 用 应 由 卖 方 承 担 。6.2 买 方 应 免 费 为 卖 方 技 术 人 员 提 供 工 作 条 件 及 便 利 ,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必 要 的 办 公 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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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 技 术 资 料 及 出 入 许 可 等 。 除 专 用 合 同 条 款 另 有 约 定 外 , 卖 方 技 术 人 员 的 交 通 住 宿费 用 由 卖 方 承 担 。7.质 量 保 证 期7.1 除 专 用 合 同 条 款 和 或 供 货 要 求 等 合 同 文 件 另 有 约 定 外 , 合 同 材 料 的 质 量 保证 期 自 合 同 材 料 验 收 之 日 起 算 , 至 合 同 材 料 验 收 证 书 或 进 度 款 支 付 函 签 署 之 日 起 12 个月 止 以 先 到 的 为 准 。7.2 除 非 因 买 方 使 用 不 当 , 合 同 材 料 在 质 量 保 证 期 内 如 破 损 变 质 或 被 发 现 存 在 任何 质 量 问 题 , 卖 方 应 负 责 对 合 同 材 料 进 行 修 补 和 退 换 。 更 换 的 合 同 材 料 的 质 量 保 证 期 应重 新 计 算 。7.3 质 量 保 证 期 届 满 且 卖 方 按 照 合 同 约 定 履 行 完 毕 质 量 保 证 期 内 义 务 后 , 买 方 应 在
7日 内 向 卖 方 出 合 同 材 料 的 质 量 保 证 期 届 满 证 书 。8.履 约 保 证 金除 专 用 合 同 条 款 另 有 约 定 外 , 履 约 保 证 金 自 合 同 生 效 之 日 起 生 效 , 在 合 同 材 料 验 收证 书 或 进 度 款 支 付 函 签 署 之 日 起 28 日 后 失 效 。 如 果 卖 方 不 履 行 合 同 约 定 的 义 务 或 其 履行 不 符 合 合 同 的 约 定 , 买 方 有 权 扣 划 相 应 金 额 的 履 约 保 证 金 。9.保 证9.1 卖 方 保 证 其 具 有 完 全 的 能 力 履 行 本 合 同 项 下 的 全 部 义 务 。9.2 卖 方 保 证 其 所 提 供 的 合 同 材 料 及 对 合 同 的 履 行 符 合 所 有 应 适 用 的 法 律 行 政 法规 地 方 性 法 规 自 治 条 例 和 单 行 条 例 规 章 及 其 他 规 范 性 文 件 的 强 制 性 规 定 。9.3 卖 方 保 证 其 对 合 同 材 料 的 销 售 不 损 害 任 何 第 三 方 的 合 法 权 益 和 社 会 公 众 利 益 。
任 何 第 三 方 不 会 因 卖 方 原 因 而 基 于 所 有 权 抵 押 权 留 置 权 或 其 他 任 何 权 利 或 事 由 对 合同 材 料 主 张 权 利 。9.4 卖 方 保 证 合 同 材 料 符 合 合 同 约 定 的 规 格 质 量 标 准 , 并 且 全 新 完 整 未 能够 安 全 使 用 , 除 非 专 用 合 同 条 款 和 或 供 货 要 求 等 合 同 文 件 另 有 约 定 。9.5 卖 方 保 证 , 卖 方 所 提 供 的 技 术 资 料 完 整 清 晰 准 确 , 符 合 合 同 约 定 并 且 能 够满 足 买 方 使 用 合 同 材 料 的 需 要 。9.6 卖 方 保 证 , 在 合 同 材 料 使 用 寿 命 内 , 如 果 卖 方 发 现 合 同 材 料 存 在 足 以 危 及 人 身 财 产 安 全 的 缺 陷 , 卖 方 将 及 时 通 知 买 方 并 及 时 采 取 修 补 更 换 等 措 施 消 除 缺 陷 。10.违 约 责 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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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合 同 一 方 不 履 行 合 同 义 务 履 行 合 同 义 务 不 符 合 约 定 或 者 违 反 合 同 项 下 所 作保 证 的 , 应 向 对 方 承 担 继 续 履 行 采 取 补 救 措 施 或 者 赔 偿 损 失 等 违 约 责 任 。10.2 卖 方 未 能 按 时 交 付 合 同 材 料 的 , 应 向 买 方 支 付 迟 延 交 付 违 约 金 。 卖 方 支 付 迟延 交 货 违 约 金 , 不 能 免 除 其 继 续 交 付 合 同 材 料 的 义 务 。 除 专 用 合 同 条 款 另 有 约 定 外 , 迟延 交 付 违 约 金 的 计 算 方 法 如 下 :延 迟 交 付 违 约 金 延 迟 交 付 材 料 金 额 0.08% 延 迟 交 货 天 数 。迟 延 交 付 违 约 金 的 最 高 限 价 为 合 同 价 格 的 10%。10.3 买 方 未 能 按 合 同 约 定 支 付 合 同 价 款 的 , 应 向 卖 方 支 付 延 迟 付 款 违 约 金 。 除 专用 合 同 条 款 另 有 约 定 外 , 迟 延 付 款 违 约 金 的 计 算 方 法 如 下 :延 迟 付 款 违 约 金 延 迟 付 款 金 额 0.08% 延 迟 付 款 天 数 。
迟 延 付 款 违 约 金 的 总 额 不 得 超 过 合 同 价 格 的 10%。11.合 同 的 解 除除 专 用 合 同 条 款 另 有 约 定 外 , 有 下 述 情 形 之 一 , 当 事 人 可 发 出 书 面 通 知 全 部 或 部 分地 解 除 合 同 , 合 同 自 通 知 到 达 对 方 时 全 部 或 部 分 地 解 除 : 1 合 同 一 方 当 事 人 无 法 继 续 履 行 或 明 确 表 示 不 履 行 或 实 质 上 已 停 止 履 行 合 同 2 合 同 一 方 当 事 人 需 支 付 的 违 约 金 已 达 合 同 约 定 的 最 高 限 额 3 合 同 材 料 未 能 达 到 质 量 标 准 , 或 在 合 同 约 定 了 最 低 质 量 标 准 时 , 不 能 达 到 最低 质 量 标 准 4 合 同 一 方 当 事 人 出 现 破 产 清 算 资 不 抵 债 成 为 失 信 被 执 行 人 等 可 能 丧 失履 约 能 力 的 情 形 , 且 未 能 提 供 令 对 方 满 意 的 履 约 保 证 金
5 因 不 可 抗 力 不 能 实 现 合 同 目 的 。12.争 议 的 解 决因 本 合 同 引 起 的 或 与 本 合 同 有 关 的 任 何 争 议 , 双 方 可 通 过 友 好 协 商 解 决 。 友 好 协 商解 决 不 成 的 , 可 在 专 用 合 同 条 款 中 约 定 下 列 一 种 方 式 解 决 : 1 向 约 定 的 仲 裁 委 员 会 申 请 仲 裁 2 向 有 管 辖 权 的 人 民 法 院 提 起 诉 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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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节 专 用 合 同 条 款甲 方 购 货 方 : 中 国 水 利 水 电 第 四 工 程 局 有 限 公 司 张 泾 河 南 延 伸 整 治 工 程 1 标 项目 部 住 所 : 上 海 市 金 山 区 北 随 塘 河 路 398号法 定 代 表 人 或 授 权 委 托 人 :乙 方 供 货 方 :住 所 :法 定 代 表 人 :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合 同 法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建 筑 法 和 建 设 工 程 质 量 管 理条 例 等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规 定 , 甲 乙 双 方 在 自 愿 平 等 公 平 诚 信 的 基 础 上 , 就 商品 混 凝 土 采 购 供 应 事 宜 经 平 等 协 商 , 签 订 本 合 同 。1 定 义1.1商 品 混 凝 土 : 水 泥 集 料 水 及 根 据 需 要 掺 入 的 外 加 剂 矿 物 掺 合 料 等 组 分 按一 定 比 例 在 搅 拌 站 经 计 量 拌 制 后 出 售 的 并 采 用 运 输 车 在 规 定 时 间 内 运 至 使 用 地 点 的混 凝 土 拌 合 物 。1.2本 合 同 : 指 合 同 中 甲 方 使 用 乙 方 商 品 混 凝 土 的 所 有 工 程 部 位 。1.3本 合 同 : 指 甲 乙 双 方 签 署 的 本 供 应 合 同 , 包 括 合 同 的 附 件 或 补 充 合 同 。1.4货 物 : 指 本 合 同 中 乙 方 向 甲 方 供 应 的 商 品 混 凝 土 。
1.5货 款 : 根 据 本 合 同 约 定 单 价 和 数 量 , 付 款 方 式 , 甲 方 应 向 乙 方 支 付 的 货 物 款 项 ,由 甲 方 单 位 依 据 水 泥 招 投 标 中 标 单 位 作 为 乙 方 单 位 水 泥 供 应 方 以 书 面 通 知 供 应 水 泥 中标 单 位 为 准 , 甲 方 将 根 据 水 泥 中 标 单 位 向 乙 方 供 应 水 泥 的 验 收 单 据 扣 留 水 泥 款 并 直 接支 付 给 水 泥 中 标 单 位 。2 工 程 概 况2.1工 程 名 称 : 张 泾 河 南 延 伸 整 治 工 程 1标 工 程 。2.2工 程 地 点 : 张 泾 河 南 延 伸 整 治 工 程 1标 施 工 区 。3.供 应 范 围商 品 混 凝 土 用 于 甲 方 中 标 施 工 区 域 的 张 泾 河 南 延 伸 整 治 工 程 1标 工 程 项 目 , 乙 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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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 此 充 分 了 解 。4 供 货 范 围 : 物 资 名 称 规 格 型 号 数 量 价 格 及 商 品 混 凝 土 原 材 料 等4.1物 资 名 称 规 格 型 号 数 量详 见 附 表 1:4.2商 品 混 凝 土 基 本 情 况 : 商 品 混 凝 土 综 合 级 配 数 量 暂 定 为 方 , 根 据 主 合同 初 步 估 算 合 同 金 额 约 为 : 元 。 上 述 数 量 为 暂 估 数 量 ,结 算 以 实 际 收 到 的 合 格 数量 为 准 。 合 同 单 价 清 单 附 后 , 包 含 混 凝 土 被 送 达 到 交 货 地 点 乙 方 已 承 担 的 装 卸 费 运 费及 保 险 费 用 税 金 混 凝 土 税 率 为 3% 如 国 家 政 策 增 值 税 税 率 调 整 , 此 合 同 增 值 税 税 率也 作 相 应 调 整 等 , 乙 方 供 应 商 品 混 凝 土 的 水 泥 必 须 由 上 海 琮 黎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提 供 , 其水 泥 用 量 依 据 水 泥 供 货 验 收 单 据 确 定 。
4.3特 殊 混 凝 土 要 求 结 算 单 价 构 成 :4.3.1抗 渗 P6 , P8 , PI0 , 细 石 混 凝 土 , 掺 HEA或 UEA膨 胀剂 , 早 强 剂 , 防 冻 剂 , 不 掺 灰 混 凝 土 。4.3.2购 货 方 添 加 纤 维 材 料 并 提 供 添 加 料 的 , 供 货 方 不 增 加 费 用 , 购 货 方 自 行 派 人监 督 添 加 。4.3.3本 合 同 未 列 品 种 如 有 需 要 , 结 算 价 格 由 供 需 双 方 协 商 确 定 。以 上 合 同 清 单 单 价 详 见 附 表 已 包 含 运 输 车 运 输 费 用 , 不 单 独 计 算 公 里 数 , 不 另外 支 付 混 凝 土 运 输 费 用 。 采 购 数 量 均 为 暂 定 量 , 实 际 量 根 据 工 程 实 际 施 工 需 求 量 为 准 ,如 发 生 需 方 实 际 需 求 量 与 采 购 数 量 有 偏 差 , 供 方 承 诺 自 行 承 担 全 部 风 险 与 损 失 , 不 得 向需 方 主 张 任 何 形 式 的 补 偿 或 者 赔 偿 。
4.4合 同 单 价 包 含 生 产 检 验 包 装 运 输 运 输 保 险 增 值 税 等 全 部 费 用 。4.4.1本 合 同 计 价 货 币 结 算 货 币 和 支 付 货 币 均 为 人 民 币 , 发 票 类 型 : 增 值 税 专 用发 票 。4.4.2合 同 总 金 额 是 依 据 需 方 在 上 表 中 明 确 的 暂 估 数 量 计 算 得 出 的 暂 估 总 价 。 合 同最 终 结 算 总 价 以 需 方 供 方 依 据 本 合 同 约 定 的 质 量 技 术 标 准 等 条 件 共 同 验 收 的 实 际 合格 供 应 量 乘 以 本 合 同 单 价 为 准 。5.质 量 要 求5.1混 凝 土 质 量 标 准 或 技 术 要 求 , 按 如 下 约 定 执 行 :按 国 家 标 准 及 行 业 惯 例 标 准 执 行 或 上 海 建 设 主 管 行 政 部 门 强 制 要 求 执 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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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本 合 同 项 下 的 所 有 货 物 均 应 符 合 设 计 规 范 以 及 图 纸 的 要 求 。5.3若 有 特 殊 要 求 的 混 凝 土 , 需 按 特 种 混 凝 土 配 合 比 进 行 严 格 配 制 , 以 满 足 工 程 技术 要 求 。6 甲 乙 双 方 的 联 系 方 式甲 方 负 责 人 : 电 话 :乙 方 负 责 人 : 电 话 :7 交 货 单 位 交 货 方 法 运 输 方 式 交 货 地 点7.1交 货 单 位 : 方 , 据 实 结 算 , 由 乙 方 供 货 。7.2交 货 方 法 : 乙 方 安 排 运 输 砼 罐 车 驾 驶 员 到 达 工 地 后 , 甲 方 进 行 对 混 凝 土 进 行 称重 , 卸 货 进 行 空 载 称 重 计 算 商 品 砼 净 重 。
7.3运 输 方 式 : 陆 运 商 品 砼 罐 车 , 由 乙 方 商 品 砼 罐 车 实 施 运 输 。7.4交 货 地 点 : 乙 方 按 照 甲 方 指 定 位 置 卸 货 或 泵 送 。7.5接 货 人 : 宋 世 界 或 甲 方 指 定 的 其 他 人 员 。7.6交 货 时 间 : 甲 方 提 前 3天 书 面 通 知 乙 方 所 需 规 格 及 数 量 , 确 保 通 知 后 第 三 天 内及 时 送 货 到 达 甲 方 指 定 位 置 。8 验 收供 货 方 的 罐 车 司 机 到 达 购 货 方 工 地 后 , 由 司 机 和 收 货 人 共 同 对 送 货 单 的 称 重 重 量 进行 签 字 确 认 , 确 认 的 供 货 单 作 为 结 算 计 价 依 据 。 购 货 方 每 月 做 一 次 称 重 与 密 度 转 换 的 系数 实 验 , 随 机 实 验 通 知 供 货 方 人 员 参 与 并 确 认 , 如 每 方 误 差 大 于 46 公 斤 , 则 当 月 的 重量 与 体 积 的 转 换 系 数 按 照 实 验 系 数 计 量 。 以 C30为 基 础 , 其 吨 方 转 换 系 数 为 2.35。 前 期
供 货 方 与 购 货 方 共 同 做 一 次 容 重 实 验 , 确 定 配 合 比 吨 方 转 换 系 数 。 甲 方 对 乙 方 提 供 的 商品 砼 按 照 规 范 要 求 进 行 取 样 养 护 送 检 , 试 件 检 验 检 测 合 格 后 视 为 验 收 合 格 。9 货 款 的 结 算 与 支 付9.1每 月 15日 进 行 结 算 对 账 , 对 账 时 间 段 为 上 月 15日 至 当 月 15日 , 结 算 价 格 依 据为 当 月 15日 参 照 上 月 20日 上 海 建 设 工 程 造 价 信 息 网 对 应 的 非 泵 送 的 商 品 砼 信 息 价 下 浮/上 浮 进 行 计 价 , 以 此 类 推 。 按 照 甲 方 要 求 , 乙 方 依 据 甲 方 确 认 的 当 月 供 货 金 额 在7日 内 开 具 税 率 为 3% 的 增 值 税 专 用 发 票 开 给 甲 方 如 国 家 政 策 增 值 税 税 率 调 整 , 此 合同 增 值 税 税 率 也 作 相 应 调 整 。 甲 方 在 次 月 结 算 的 款 到 账 后 通 过 银 行 汇 款 方 式 支 付 上 月应 付 材 料 款 的 80%, 余 款 于 混 凝 土 供 应 结 束 后 10个 月 内 付 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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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开 票 信 息单 位 公 司 全 称 纳 税 人 识 别号 地 址 电 话 开 户 行 银 行 账 号甲 方 中 国 水 利 水 电第 四 工 程 局 有限 公 司 9163000022658124XK 西 宁 市 东 川 工 业园 区 金 桥 路 38号 0971-8088078 中 国 建 设 银行 西 宁 西 宁铁 路 支 行 63001453637050009862乙 方发 票 备 注 栏 内 容 : 按 照 先 开 票 后 付 款 原 则 , 乙 方 丙 方 必 须 在 结 算 确 认 后 的 一 定 时 期 内按 照 国 家 法 律 规 定 向 甲 方 提 供 符 合 税 法 规 定 和 本 合 同 约 定 且 严 格 按 照 下 列 信 息 开 具 的 增 值 税 专用 发 票 .发 票 备 注 栏 内 容 : 按 照 先 开 票 后 付 款 原 则 , 乙 方 必 须 在 结 算 确 认 后 的 一 定
时 期 内 按 照 国 家 法 律 规 定 向 甲 方 提 供 符 合 税 法 规 定 和 本 合 同 约 定 且 严 格 按 照 以 上 信 息开 具 的 增 值 税 专 用 发 票 。10 合 同 的 权 利 与 义 务10.1甲 方 的 权 利 与 义 务10.1.1在 合 同 履 行 期 限 内 , 甲 方 可 以 变 更 商 品 砼 的 品 种 型 号 和 规 格 数 量 卸 货方 式 , 乙 方 必 要 的 准 备 时 间 3天 , 并 提 前 向 乙 方 发 出 书 面 通 知 。10.2乙 方 的 权 利 与 义 务10.2.1乙 方 须 保 证 商 品 砼 来 源 合 法 , 对 商 品 砼 享 有 完 全 的 所 有 权 或 充 分 的 处 分 权 ,也 不 得 侵 犯 他 人 的 知 识 产 权 10.2.2乙 方 应 积 极 协 助 甲 方 和 工 程 建 设 单 位 组 织 的 质 量 检 查 试 验 活 动 等 , 并 负 责
无 偿 提 供 相 关 的 技 术 资 料 10.2.3乙 方 负 责 事 先 通 知 和 提 示 甲 方 相 关 的 质 量 合 格 证 检 测 报 告 技 术 资 料 和使 用 说 明 等 资 料 也 应 在 交 货 时 一 并 交 付 给 甲 方 出 场 检 测 费 由 乙 方 承 担 。10.2.4乙 方 应 向 甲 方 出 具 符 合 国 家 税 务 机 关 约 定 的 相 关 税 务 发 票 , 否 则 甲 方 有 权 拒绝 支 付 相 应 的 货 款 。10.2.5收 货 单 须 经 称 重 并 由 甲 方 指 定 的 负 责 人 签 字 为 准 ,其 他 人 员 签 字 甲 方 不 予 认可 。 10.2.6乙 方 实 施 商 品 砼 的 运 输 工 作 , 乙 方 的 商 品 砼 报 价 已 经 包 含 了 运 费 。10.2.7乙 方 对 货 物 运 输 全 过 程 中 和 装 卸 的 安 全 负 责 ,与 甲 方 无 关 。10.2.8乙 方 在 商 品 砼 的 运 输 卸 料 泵 送 过 程 中 需 要 按 照 甲 方 要 求 实 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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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9 乙 方 应 办 理 货 物 运 抵 项 目 施 工 现 场 途 中 及 卸 货 至 指 定 地 点 过 程 中 的 运 输 等保 险 , 以 确 保 货 物 能 及 时 完 好 地 交 付 。11 违 约 责 任11.1甲 方 的 违 约 责 任11.1.1甲 方 及 时 提 供 采 购 计 划 以 便 乙 方 准 备 货 物 .11.1.2甲 方 未 按 期 向 乙 方 支 付 货 款 超 过 30天 , 乙 方 按 照 同 期 银 行 利 息 收 取 滞 纳 金 。11.2乙 方 的 违 约 责 任11.2.1 商 品 砼 不 满 足 合 同 约 定 用 途 或 者 经 过 检 验 检 测 被 认 为 不 符 合 合 同 约 定 的 标准 或 技 术 要 求 的 , 乙 方 应 承 担 甲 方 额 外 支 付 的 合 理 费 用 , 还 须 赔 偿 给 甲 方 造 成 的 全 部 经济 损 失
11.2.2乙 方 逾 期 交 货 的 , 应 在 发 货 前 与 甲 方 协 商 , 甲 方 仍 需 要 的 , 乙 方 应 照 数 补 交 ,并 按 照 每 逾 期 一 天 逾 期 交 货 部 分 的 货 款 5%计 算 承 担 违 约 金 不 可 抗 力 因 素 除 外 。11.2.3乙 方 在 供 应 过 程 中 , 未 能 满 足 甲 方 的 进 度 要 求 , 甲 方 认 为 影 响 到 整 个 工 程 的施 工 进 度 时 , 可 以 单 方 面 解 除 合 同 , 另 委 托 其 他 单 位 供 应 , 由 此 而 来 给 甲 方 造 成 的 所 有损 失 及 费 用 由 乙 方 承 担 ,甲 方 有 权 从 乙 方 未 完 全 结 算 中 扣 除 。 乙 方 超 过 合 同 约 定 的 数 量交 货 的 , 甲 方 如 果 需 要 , 按 合 同 约 定 结 算 价 款 如 果 不 需 要 , 由 乙 方 自 行 负 责 运 回 乙方 不 能 交 货 , 应 承 担 不 能 交 货 部 分 的 货 款 5%违 约 金 不 可 抗 力 影 响 除 外 。11.2.4乙 方 提 前 交 货 的 , 经 甲 方 同 意 并 验 收 后 , 仍 按 合 同 约 定 的 交 货 时 间 付 款 。11.2.5因 乙 方 的 原 因 致 使 甲 方 遭 受 处 罚 含 行 政 处 罚 的 , 该 罚 款 应 全 部 由 乙 方 赔偿 给 甲 方 , 造 成 甲 方 其 他 损 失 的 , 乙 方 还 应 予 以 赔 偿 。
12 合 同 解 除12.1有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的 , 甲 方 可 以 提 出 解 除 合 同 :12.1.1工 程 建 设 项 目 停 建 , 或 者 施 工 承 包 合 同 被 解 除 , 或 者 工 程 建 设 项 目 的 设 计 发生 重 大 变 更 的 12.1.2商 品 砼 不 能 满 足 工 程 建 设 项 目 用 途 的 , 或 者 经 过 检 验 检 测 不 符 合 国 家 标 准 及行 业 惯 例 标 准 的 12.1.3乙 方 逾 期 交 货 超 过 10日 以 上 的 12.1.4乙 方 逾 期 交 货 或 有 其 他 违 约 行 为 累 计 三 次 以 上 含 三 次 的 。12.2甲 方 提 出 解 除 合 同 应 向 乙 方 发 出 书 面 通 知 , 该 通 知 到 达 乙 方 时 生 效 。 甲 方 解 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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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同 不 免 除 乙 方 应 依 法 承 担 的 违 约 责 任 。12.3合 同 解 除 不 影 响 双 方 继 续 履 行 未 完 成 的 合 同 义 务 。 对 于 已 经 履 行 的 部 分 , 合 同解 除 不 影 响 合 同 中 关 于 价 款 的 结 算 和 支 付 的 内 容 。13 不 可 抗 力13.1甲 乙 双 方 的 任 何 一 方 由 于 不 可 抗 力 的 原 因 不 能 履 行 合 同 时 , 应 及 时 向 对 方 当 事人 通 报 不 能 履 行 或 不 能 完 全 履 行 的 理 由 , 在 取 得 有 关 主 管 机 关 证 明 并 提 供 给 对 方 当 事 人以 后 , 允 许 延 期 履 行 部 分 履 行 或 者 不 履 行 合 同 , 并 根 据 实 际 情 况 可 部 分 或 全 部 免 予 承担 违 约 责 任 。13.2任 何 一 方 在 违 约 含 预 期 违 约 后 发 生 不 可 抗 力 的 , 不 免 除 其 应 承 担 的 违 约 责任 。
14 争 议 纠 纷 解 决 方 法凡 因 履 行 本 合 同 引 起 的 或 与 本 合 同 有 关 的 一 切 争 议 或 纠 纷 , 双 方 首 先 应 友 好 协 商 解决 如 果 协 商 不 成 时 , 任 何 一 方 可 向 本 工 程 项 目 所 在 地 有 管 辖 权 的 人 民 法 院 提 起 诉 讼 。15 合 同 附 则15.1合 同 自 双 方 单 位 法 人 代 表 或 授 权 代 表 签 字 并 加 盖 单 位 公 章 之 日 生 效 15.2本 合 同 共 一 式 肆 份 由 甲 乙 双 方 各 执 贰 份 。16 特 别 约 定如 果 购 货 方 需 要 用 砼 泵 车 卸 货 , 购 货 方 需 提 前 1天 通 知 供 货 方 小 方 量 用 量 提 前 1天 大 方 量 用 量 提 前 3天 , 在 运 输 商 品 砼 罐 车 到 达 卸 货 点 前 , 砼 泵 车 必 须 到 达 指 定 地点 , 如 因 供 货 方 砼 泵 车 没 到 达 而 影 响 购 货 卸 货 , 则 供 货 方 承 担 购 货 方 的 相 应 损 失 。
附 件 :1 报 价 明 细 表2 营 业 执 照 税 务 登 记 证 组 织 机 构 代 码 证 或 者 居 民 身 份 证 复 印 件 3 授 权 代 表 包 括 经 办 人 的 授 权 委 托 书 4 商 品 砼 质 量 合 格 证 /生 产 许 可 证 /质 量 证 明 书 /认 证 证 书 如 有 5 商 品 砼 质 量 标 准 或 技 术 指 标 如 有 6 采 购 方 要 求 供 货 方 提 供 的 其 他 相 关 证 件 /证 书 等 资 料 7 甲 方 的 询 价 文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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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保 廉 合 同甲 方 : 乙 方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授 权 代 表 :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授 权 代 表 :签 字 时 间 : 签 字 时 间 :签 订 地 点 : 上 海 市 金 山 区 北 随 塘 河 路 3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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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三 节 合 同 附 件 格 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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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 一 : 合 同 协 议 书 合 同 协 议 书 买 方 名 称 , 以 下 简 称 买 方 为 获 得 项 目 名 称 合 同 材 料 和 相 关 服 务 , 已 接 受 卖 方 名 称 ,以 下 简 称 卖 方 为 提 供 上 述 合 同 材 料 和 相 关 服 务 所 作 的 竞 标 响 应 , 买 方 和 卖 方 共 同达 成 如 下 协 议 :1.本 协 议 与 下 列 文 件 一 起 构 成 合 同 文 件 : 1 中 标 通 知 书 2 竞 标 函
3 商 务 和 技 术 偏 差 表 4 专 用 合 同 条 款 5 通 用 合 同 条 款 6 供 货 要 求 7 分 项 报 价 表 8 中 标 材 料 质 量 标 准 的 详 细 描 述 9 相 关 服 务 计 划 10 其 他 合 同 文 件 。2.上 述 合 同 文 件 互 相 补 充 和 解 释 。 如 果 合 同 文 件 之 间 存 在 矛 盾 或 不 一 致 之 处 , 以 上述 文 件 的 排 列 顺 序 在 先 者 为 准 。
3.签 约 合 同 价 : 人 民 价 大 写 。4.卖 方 承 诺 保 证 完 全 按 照 合 同 约 定 提 供 合 同 材 料 和 相 关 服 务 并 修 补 缺 陷 。5.买 方 承 诺 保 证 按 照 合 同 约 定 的 条 件 时 间 和 方 式 向 卖 方 支 付 合 同 价 款 。6.本 合 同 协 议 书 一 式 份 , 合 同 双 方 各 执 份 。7.合 同 未 尽 事 宜 , 双 方 另 行 签 订 补 充 协 议 , 补 充 协 议 是 合 同 的 组 成 部 分 。买 方 : 盖 单 位 章 法 定 代 表 人 单 位 负 责 人 或 其 委 托 代 理 人 : 签 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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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 方 : 盖 单 位 章 法 定 代 表 人 单 位 负 责 人 或 其 委 托 代 理 人 : 签 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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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 二 : 履 约 保 证 金 格 式如 采 用 银 行 保 函 , 格 式 如 下 。 履 约 保 证 金 买 方 名 称 :鉴 于 买 方 名 称 , 以 下 简 称 买 方 接 受 卖 方 名 称 , 以 下 称 卖 方 于 年 月 日 参 加 项 目 名 称 材 料 采 购 竞 标 项 目 的 竞 标 响 应 文 件 。我 方 愿 意 无 条 件 地 不 可 撤 销 就 卖 方 履 行 与 你 方 订 立 的 合 同 , 向 你 方 提 供 担 保 。1.担 保 金 额 人 民 币 大 写 。
2.担 保 有 效 期 自 买 方 与 卖 方 签 订 的 合 同 生 效 之 日 起 至 合 同 材 料 验 收 证 书 或 验 收 款 支 付 函 签 署 之日 起 28日 后 失 效 。3.在 本 担 保 有 效 期 内 , 如 果 卖 方 不 履 行 合 同 约 定 的 义 务 或 其 履 行 不 符 合 合 同 的 约 定 , 我 方 在 收到 你 方 以 书 面 形 式 提 出 的 在 担 保 金 额 内 的 赔 偿 要 求 后 , 在 7日 内 无 条 件 支 付 。4.买 方 和 卖 方 变 更 合 同 时 , 无 论 我 方 是 否 收 到 该 变 更 , 我 方 承 担 本 担 保 规 定 的 义 务 不 变 。担 保 人 名 称 : 盖 单 位 章 法 定 代 表 人 单 位 负 责 人 或 其 委 托 代 理 人 : 签 字 地 址 :
邮 政 编 码 :电 话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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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 三 : 廉 政 责 任 书根 据 工 程 建 设 物 资 采 购 廉 政 建 设 的 有 关 规 定 , 为 做 好 招 标 采 购 中 的 廉 政 建 设 ,保 证 工 程 建 设 物 资 采 购 高 效 优 质 , 保 证 国 有 资 金 的 安 全 有 效 及 效 益 , 以 下 简 称 买方 与 承 包 人 以 下 简 称 卖 方 , 特 订 立 如 下 合 同 :第 一 条 买 卖 双 方 的 权 利 和 义 务 一 严 格 遵 守 国 家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及 国 资 委 对 资 金 使 用 的 有 关 规 定 。 二 严 格 执 行 合 同 文 件 , 自 觉 按 合 同 办 事 。 三 双 方 的 业 务 活 动 坚 持 公 开 公 正 诚 信 透 明 的 原 则 除 法 律 认 定 的 商 业 秘密 和 合 同 文 件 另 有 规 定 之 外 , 不 得 损 害 国 家 和 集 体 利 益 , 违 反 工 程 建 设 管 理 规 章 制 度 。
四 建 立 健 全 廉 政 制 度 , 开 展 廉 政 教 育 , 设 立 廉 政 告 示 牌 , 公 布 举 报 电 话 , 监 督并 认 真 查 处 违 法 违 纪 行 为 。 五 发 现 对 方 在 业 务 活 动 中 有 违 反 廉 政 规 定 的 行 为 , 有 及 时 提 醒 对 方 纠 正 的 权 利和 义 务 六 发 现 对 方 严 重 违 反 本 合 同 义 务 条 款 的 行 为 , 有 向 其 上 级 有 关 部 门 举 报 建 议给 予 处 理 并 要 求 告 知 处 理 结 果 的 权 利 。第 二 条 买 方 的 义 务 一 买 方 及 其 工 作 人 员 不 得 索 要 或 接 受 卖 方 的 礼 金 有 价 证 券 和 贵 重 物 品 , 不 得在 卖 方 报 销 任 何 应 由 买 方 或 个 人 支 付 的 费 用 等 。 二 买 方 工 作 人 员 不 得 参 加 卖 方 安 排 的 超 标 准 宴 请 和 娱 乐 活 动 , 不 得 接 受 卖 方 提
供 的 通 讯 工 具 交 通 工 具 和 高 档 办 公 用 品 等 。 三 买 方 及 其 工 作 人 员 不 得 要 求 或 者 接 受 卖 方 为 其 住 房 装 修 婚 丧 嫁 娶 活 动 配偶 子 女 的 工 作 安 排 以 及 出 国 出 境 旅 游 等 提 供 方 便 等 。 四 买 方 工 作 人 员 的 配 偶 子 女 不 得 从 事 与 买 方 工 程 有 关 的 材 料 设 备 供 应 工 程分 包 劳 务 等 经 济 活 动 等 。 五 买 方 及 其 工 作 人 员 不 得 以 任 何 理 由 向 卖 方 推 荐 分 包 单 位 , 不 得 要 求 卖 方 购 买合 同 外 的 材 料 和 设 备 。第 三 条 卖 方 义 务 一 卖 方 不 得 以 任 何 理 由 向 买 方 及 其 工 作 人 员 行 贿 或 馈 赠 礼 金 , 有 价 证 券 贵 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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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 品 。 二 卖 方 不 得 以 任 何 名 义 为 买 方 及 其 工 作 人 员 报 销 应 由 买 方 单 位 或 个 人 支 付 的 任何 费 用 。 三 卖 方 不 得 以 任 何 理 由 安 排 买 方 工 作 人 员 参 加 超 标 准 宴 请 及 娱 乐 活 动 。 四 卖 方 不 得 为 买 方 单 位 和 个 人 购 置 或 提 供 通 讯 工 具 交 通 工 具 和 高 档 办 公 用 品等 。第 四 条 违 约 责 任 一 买 方 及 其 工 作 人 员 违 反 本 合 同 第 一 二 条 , 按 管 理 权 限 , 依 据 有 关 规 定 给 予党 纪 政 纪 或 组 织 处 理 涉 嫌 犯 罪 的 , 移 交 司 法 机 关 追 究 刑 事 责 任 给 卖 方 单 位 造 成 经济 损 失 的 , 应 予 以 赔 偿 。
二 卖 方 及 其 工 作 人 员 违 反 本 合 同 第 一 三 条 , 按 管 理 权 限 , 依 据 有 关 规 定 给予 党 纪 政 纪 或 组 织 处 理 给 买 方 单 位 造 成 经 济 损 失 的 , 应 予 以 赔 偿 情 节 严 重 的 , 买方 建 议 上 级 给 予 卖 方 若 干 年 内 禁 止 参 加 中 国 电 力 建 设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和 其 成 员 企 业 及 三级 子 公 司 组 织 的 招 标 投 标 活 动 。第 五 条 双 方 约 定本 责 任 书 由 双 方 或 双 方 上 级 单 位 的 纪 检 监 察 机 关 负 责 监 督 。 由 买 方 或 买 方 上 级 单 位的 纪 检 监 察 机 关 约 请 卖 方 或 卖 方 上 级 单 位 纪 检 监 察 机 关 对 本 合 同 履 行 情 况 进 行 检 查 。第 六 条 本 责 任 书 有 效 期 与 合 同 有 效 期 一 致 。第 七 条 本 责 任 书 经 双 方 盖 章 签 署 后 生 效 。
买 方 : 卖 方 : 盖 章 盖 章 法 定 代 表 人 法 定 代 表 人或 委 托 代 理 人 : 或 委 托 代 理 人 :201 年 月 日 201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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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五 章 竞 标 响 应 文 件 格 式 及 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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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标 号 :POWERCHINA-0104002/011-20247中 国 水 利 水 电 第 四 工 程 局 有 限 公 司张 泾 河 南 延 伸 整 治 工 程 I 标 商 品 混 凝 土采 购 项 目竞 标 响 应 文 件
竞 标 响 应 人 : 盖 单 位 章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其 委 托 代 理 人 : 签 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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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 标 响 应 人 资 格 条 件 自 查 表 必 须 填 写 , 并 以 竞 标 公 告 中 竞 标 响 应 人 资 格 要 求 为 准 项 目 资 格 要 求 竞 标 响 应 人 须 填写 简 单 的 内 容 证 明 文 件所 在 页 码生 产厂 家资 格信 息 依 照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法 律 设 立 并 在 中 华 人 民 共 和国 境 内 登 记 注 册 的 独 立 法 人具 有 建 筑 业 企 业 预 拌 混 凝 土 专 业 承 包 资 质 证 书搅 拌 站 距 本 项 目 工 地 最 大 直 线 距 离 原 则 上 不 得 超过 20公 里
竞 标 响 应 人 应 具 有 类 似 工 程 建 议 注 明 工 程 类 别 供 货业 绩 , 在 近 3年 内 供 货 合 同 不 少 于 3个 , 且 签 订 单 项 合同 金 额 均 在 100万 元 以 上 附 合 同 扫 描 件 或 中 标 通 知 书 注 : 竞 标 响 应 人 为 生 产 厂 家 的 , 只 需 填 写 生 产 厂 家 资 格 信 息 竞 标 响 应 人 为 代 理 商 的 ,需 填 写 代 理 商 资 格 信 息 和 所 代 理 的 生 产 厂 家 资 格 信 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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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 审 因 素 简 述 及 索 引 表项 目 评 审 因 素 按 评 分 细 则 得 分 项 进 行归 纳 简 述 详 细 内 容 在 竞 标响 应 文 件 中 页 码范 围商 务 部 分生 产 能 力 及 类 似 工 程 供 货 经 验 与 业 绩财 务 状 况商 务 部 分 偏 差
竞 标 响 应 人 银 行 信 誉 技 术 部 分履 约 能 力 及 交 货 进 度 保 证 措 施质 量 保 证 体 系 质 量 保 证 承 诺 及 检 验 报 告售 后 服 务 承 诺注 : 1 索 引 表 中 的 项 目 评 审 因 素 按 竞 标 响 应 文 件 评 标 细 则 中 项 目 评 分 范 围 内 容 填
写 , 根 据 竞 标 响 应 文 件 相 关 内 容 简 要 叙 述 并 填 写 页 码 范 围 。2 本 表 电 子 版 采 用 EXCEL 格 式 单 独 提 供 , 附 在 U盘 中 。
6 3
目 录第 一 部 分 : 商 务 部 分一 竞 标 函二 授 权 委 托 书三 竞 标 保 证 金四 资 格 审 查 资 料五 报 价 表六 商 务 偏 差 表
七 竞 标 响 应 人 认 为 应 补 充 的 其 它 商 务 资 料第 二 部 分 : 技 术 部 分一 技 术 偏 差 表二 交 货 计 划 表三 竞 标 响 应 说 明 书 及 技 术 资 料四 竞 标 响 应 人 认 为 应 补 充 的 其 它 技 术 资 料
6 4
第 一 部 分 商 务 部 分一 竞 标 函致 : 采 购 人 名 称 1 我 方 已 仔 细 研 究 了 竞 标 响 应 文 件 的 全 部 内 容 , 愿 意 以 人民 币 大 写 元 元 的 竞 标 总 报 价 , 税 率 %。 竞 标 材 料 品 牌为 不 适 用 于 商 品 混 凝 土 及 地 方 材 料 , 材 料 交 货 地 点 为 , 按 合同 约 定 履 行 所 有 义 务 。2 我 方 承 诺 除 商 务 和 技 术 偏 差 表 列 出 的 偏 差 外 , 我 方 响 应 竞 标 响 应 文 件 的 全 部 要
求 。 3 我 方 承 诺 在 竞 标 响 应 文 件 规 定 的 竞 标 有 效 期 内 不 修 改 撤 销 竞 标 响 应 文 件 。4 随 同 本 竞 标 函 提 交 竞 标 保 证 金 一 份 , 金 额 为 人 民 币 大 写 元 元 。5 如 我 方 中 标 : 1 我 方 承 诺 在 收 到 中 标 通 知 书 后 , 在 中 标 通 知 书 规 定 的 期 限 内 与 你 方 签 订 合同 。 2 我 方 承 诺 按 照 竞 标 响 应 文 件 规 定 向 你 方 递 交 履 约 担 保 。6 我 方 在 此 声 明 , 所 递 交 的 竞 标 响 应 文 件 及 有 关 资 料 内 容 完 整 真 实 和 准 确 。7 我 方 承 诺 准 备 和 参 加 竞 标 活 动 所 发 生 的 费 用 全 部 自 理 , 不 因 项 目 终 止 而 向 采 购
人 索 赔 。 投 标 人 : 盖 单 位 章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其 委 托 代 理 人 : 签 字 年 月 日
6 5
二 授 权 委 托 书本 人 姓 名 系 竞 标 响 应 人 名 称 , 以 下 简 称 我 方 的 法 定 代 表 人 , 现 委 托 姓 名 为 我 方 代 理 人 。 以 我 方 名 义 签 署 澄 清 说 明 补 正 递 交 撤 回 修 改 竞 标 响 应 文 件 签 订 合 同 和 处 理 有关 事 宜 , 其 法 律 后 果 由 我 方 承 担 。委 托 期 限 : 自 委 托 之 日 起 至 竞 标 响 应 文 件 有 效 期 结 束 止 。代 理 人 无 转 委 托 权 。附 : 1 法 定 代 表 人 身 份 证 复 印 件 。
2 委 托 代 理 人 身 份 证 复 印 件 。 投 标 人 : 盖 单 位 章 法 定 代 表 人 : 签 字 身 份 证 号 码 :委 托 代 理 人 : 签 字 身 份 证 号 码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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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竞 标 保 证 金采 用 竞 标 保 函 形 式 的 提 供 原 件 , 竞 标 保 函 原 件 装 订 在 竞 标 响 应 文 件 正 本 中 , 竞 标 响应 文 件 副 本 中 采 用 复 印 件 。 采 用 保 证 金 形 式 附 银 行 电 汇 或 转 账 凭 证 复 印 件 。采 用 竞 标 保 函 , 格 式 如 下 :致 : 采 购 人 名 称 鉴 于 竞 标 响 应 人 名 称 以 下 称 竞 标 响 应 人 于 年 月日 参 加 采 购 项 目 的 竞 标 , 担 保 人 名 称 , 以 下 简 称 我 方 无 条 件 地 不 可 撤 销 地 保 证 : 竞 标 响 应 人 在 规 定 的 竞 标 响 应 文 件 有 效 期 内 撤
销 或 修 改 其 竞 标 响 应 文 件 的 , 或 者 竞 标 响 应 人 在 收 到 中 标 通 知 书 后 无 正 当 理 由 拒 签 合 同或 拒 交 规 定 履 约 担 保 的 , 我 方 承 担 保 证 责 任 。 收 到 你 方 书 面 通 知 后 , 在 7日 内 无 条 件 向你 方 支 付 人 民 币 大 写 元 。本 保 函 在 竞 标 有 效 期 内 保 持 有 效 。 要 求 我 方 承 担 保 证 责 任 的 通 知 应 在 竞 标 有 效 期 内送 达 我 方 。 担 保 人 名 称 : 盖 单 位 章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其 委 托 代 理 人 : 签 字
地 址 :邮 政 编 码 :电 话 :传 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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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资 格 审 查 资 料1 竞 标 响 应 人 基 本 情 况 及 证 书 复 印 件 基 本 情 况竞 标 响 应 人 名称生 产 厂 家 /代 理 商 所 属 集 团注 册 地 址 邮 政 编 码成 立 或注 册 时 间 注 册 资 金
主 要 负 责 人 电 话联 系 方 式 联 系 人 电 话传 真 电 子 邮 箱
生 产 厂 家基 本 情 况 代 理 商 参 加竞 标 的 无 须 填写 名 称 地 址年 生 产 能 力 职 工 人 数近 3年 资 产 年 份 金 额年 份 金 额年 份 金 额近 3年 负 债 年 份 金 额年 份 金 额年 份 金 额近 3 年营 业 收 入 年 份 金 额年 份 金 额年 份 金 额
近 3年 利 润 年 份 金 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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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份 金 额年 份 金 额近 3 年净 利 润 年 份 金 额年 份 金 额年 份 金 额经 营 范 围 :
代 理 商基 本 情 况 生 产 厂 家 参加 竞 标 的 无 须填 写 年 销 售 能 力 职 工 人 数月 度 最 大供 应 能 力 仓 储 能 力近 3年 资 产 年 份 金 额年 份 金 额年 份 金 额近 3年 负 债 年 份 金 额年 份 金 额年 份 金 额近 3 年营 业 收 入 年 份 金 额年 份 金 额年 份 金 额近 3年 利 润 年 份 金 额年 份 金 额
年 份 金 额近 3 年 年 份 金 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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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 利 润 年 份 金 额年 份 金 额近 3 年资 产 负 债 率 年 份 金 额年 份 金 额年 份 金 额经 营 范 围 :注 : 本 表 可 增 加 并 扩 展 。
7 0
附 : 1 竞 标 响 应 人 营 业 执 照 复 印 件2 竞 标 响 应 人 体 系 认 证 证 书 复 印 件3 产 品 检 验 证 书 复 印 件4 代 理 商 竞 标 的 还 须 提 供 的 以 下 资 料 :4.1生 产 厂 家 的 营 业 执 照 复 印 件4.2生 产 厂 家 的 体 系 认 证 书 复 印 件4.3生 产 厂 家 的 授 权 书 格 式 后 附 5 竞 标 响 应 人 银 行 信 誉 证 明 文 件6 竞 标 响 应 人 增 值 税 一 般 纳 税 人 证 明 文 件 或 样 票7 允 许 联 合 体 竞 标 的 还 须 提 供 联 合 体 协 议 格 式 后 附
7 1
生 产 厂 家 授 权 书 格 式 致 : 发 包 人我 单 位 生 产 厂 家 名 称 是 按 国 家 或 地 区 法 律成 立 的 一 家 生 产 厂 家 , 主 要 营 业 地 点 设 在 生 产 厂 家 地 址 。 兹授 权 按 国 家 或 地 区 的 法 律 正 式 成 立 的 , 主 要 营 业 地 点 设 在 竞标 响 应 人 地 址 的 竞 标 响 应 人 名 称 作 为 我 方 的 授 权 代 理 人参 加 下 列 活 动 : 1 代 表 我 方 参 加 竞 标 项 目 竞 标 项 目 名 称 的竞 标 , 按 要 求 提 供 的 由 我 方 生 产 的 产 品 名 称 的 有 关 事 宜 , 并 对 我
方 具 有 约 束 力 。 2 作 为 生 产 厂 家 , 我 方 保 证 以 竞 标 合 作 者 来 约 束 自 己 , 并 对 该 竞 标 共 同 和 分 别承 担 竞 标 响 应 文 件 中 所 规 定 的 义 务 。 3 我 方 兹 授 予 竞 标 响 应 人 名 称 全 权 办 理 和 履 行 上 述 我方 为 完 成 上 述 各 点 所 必 须 的 事 宜 , 具 有 替 换 或 撤 消 的 全 权 。 兹 确 认 竞标 响 应 人 名 称 或 其 正 式 授 权 代 表 依 此 合 法 地 办 理 一 切 事 宜 。我 方 于 年 月 日 签 署 本 文 件 , 竞 标响 应 人 名 称 于 年 月 日 接 受 此 件 , 以 此 为 证 。
出 具 授 权 书 的 生 产 厂 家 名 称 (加 盖 公 章 ):正 式 授 权 签 字 的 代 表 姓 名 职 务 :
7 2
联 合 体 协 议 格 式 所 有 成 员 单 位 名 称 自 愿 组 成 以 牵 头人 名 称 的 联 合 体 , 共 同 参 加 竞 标 。 现 就 联 合 体 竞 标 事 宜 订 立 如 下协 议 。1 某 成 员 单 位 名 称 为 联 合 体 牵 头 人 。2 联 合 体 牵 头 人 合 法 代 表 联 合 体 各 成 员 负 责 本 竞 标 项 目 竞 标 响 应 文 件 编 制 和 合 同谈 判 活 动 , 并 代 表 联 合 体 提 交 和 接 收 相 关 的 资 料 信 息 及 指 示 , 并 处 理 与 之 有 关 的 一 切事 务 , 负 责 合 同 实 施 的 主 办 组 织 和 协 调 工 作 。3 联 合 体 将 严 格 按 照 竞 标 响 应 文 件 的 各 项 要 求 , 递 交 竞 标 响 应 文 件 , 履 行 合 同 ,并 对 外 承 担 连 带 责 任 。
4 联 合 体 各 成 员 单 位 内 容 的 职 责 分 工 如 下 :5 本 协 议 书 自 签 署 之 日 起 生 效 , 项 目 公 司 成 立 后 自 动 失 效 。注 : 本 协 议 书 由 委 托 代 理 人 签 字 的 , 应 附 法 定 代 表 人 签 字 的 授 权 委 托 书 。牵 头 人 名 称 : 盖 单 位 章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其 委 托 代 理 人 : 签 字
成 员 一 名 称 : 盖 单 位 章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其 委 托 代 理 人 : 签 字 成 员 名 称 : 盖 单 位 章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其 委 托 代 理 人 : 签 字 年 月 日
7 3
2 近 年 财 务 状 况 表具 体 年 份 要 求 按 竞 标 响 应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 提 交 经 审 计 的 财 务 报 告 正 文 及 资 产 负 债 表 利 润 表 现 金 流 量 表 。
7 4
3 符 合 资 格 条 件 的 业 绩 汇 总 表3.1 生 产 厂 家 生 产 厂 家 竞 标 时 填 写 序 号 名 称 项 目 业 主 规 格 型 号 合 同 数 量 合 同 金 额 执 行 年 份 及 情 况123
3.2 代 理 商 代 理 商 竞 标 时 填 写 序 号 名 称 项 目 业 主 规 格 型 号 合 同 数 量 合 同 金 额 执 行 年 份 及 情 况123
注 : 1 表 格 可 扩 展 修 改 并 增 加 内 容 。2 附 业 绩 合 同 证 明 文 件 。 投 标 人 : 盖 单 位 章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其 委 托 代 理 人 : 签 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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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报 价 表1 竞 标 报 价 汇 总 表 单 位 :序 号 材 料 名 称 规 格 型 号 数 量 综 合 单 价P 合 计 备 注123456
总 计 金 额 填 入 竞标 函 中税 率 %注 : 1 到 站 含 税 总 计 不 含 税 金 额 总 计 不 含 税 金 额 总 计 增 值 税 率 2 税 款 总 计 不 含 税 金 额 总 计 增 值 税 率 。投 标 人 : 盖 单 位 章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其 委 托 代 理 人 : 签 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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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竞 标 单 价 计 算 表 单 位 :序 号 材 料 名 称 规 格 型 号 数 量 2020年 6月 信 息 价 浮 动 比 例 综 合 单 价 备 注D Ai PD(1Ai)1 预 拌 混凝 土 C15 600m3 6082 预 拌 混凝 土 C20 5475m
3 6183 预 拌 混凝 土 C25 2469m3 6284 预 拌 混凝 土 C30 45890m3 6385 预 拌 混凝 土 C35 5554m3 6586 预 拌 混凝 土 C40 3940m
3 6787 预 拌 混凝 土 C45 1875m3 7038 预 拌 混凝 土 C50 1685m3 728说 明 : 1 固 定 费 用 在 合 同 执 行 过 程 中 必 须 保 持 固 定 不 变 , 采 购 人 不 考 虑 任 何 调 整 因 素 。2 固 定 费 用 为 竞 标 响 应 人 根 据 信 息 价 基 础 上 浮 动 的 金 额 , 下 浮 为 负 数 , 上 浮 为 正数 。 报 价 说 明 由 竞 标 响 应 人 自 行 编 写 :12
投 标 人 : 盖 单 位 章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其 委 托 代 理 人 : 签 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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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商 务 偏 差 表商 务偏 差 条 目 页 码 竞 标 文 件 规 定 偏 差 备 注竞 标 响 应 人 声 明 : 除 本 表 已 列 明 的 竞 标 偏 差 外 , 我 们 接 受 竞 标 文 件 规 定 的 其 余 全 部 商 务
条 件 。 投 标 人 : 盖 单 位 章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其 委 托 代 理 人 : 签 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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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竞 标 响 应 人 认 为 应 补 充 的 其 它 商 务 资 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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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部 分 技 术 部 分一 技 术 偏 差 表技 术偏 差 条 目 页 码 竞 标 文 件 规 定 偏 差 备 注
竞 标 响 应 人 声 明 : 除 本 表 已 列 明 的 偏 差 外 , 我 们 接 受 竞 标 文 件 规 定 的 其 余 全 部 技 术 要 求 。投 标 人 : 盖 单 位 章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其 委 托 代 理 人 : 签 字 年 月 日
8 0
二 交 货 计 划 表序 号 名 称 规 格 型 号 数 量 生 产 厂 家 产 地 交 货 日 期 交 货 地 点 备 注注 : 1.表 格 可 扩 展 修 改 并 增 加 内 容 。
投 标 人 : 盖 单 位 章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其 委 托 代 理 人 : 签 字 年 月 日
8 1
三 竞 标 响 应 说 明 书 及 技 术 资 料描 述 内 容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1 竞 标 响 应 人 月 度 最 大 供 应 能 力 仓 储 能 力 , 交 货 进 度 保 障 措 施 2 产 品 质 量 承 诺 , 出 现 质 量 问 题 的 处 理 措 施 承 诺 3 售 后 服 务 措 施 。4 其 他 竞 标 说 明 及 技 术 资 料 。
8 2
四 竞 标 响 应 人 认 为 应 补 充 的 其 它 技 术 资 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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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六 章 需 求 一 览 表序 号 名 称 规 格 型 号 单 位 数 量 交 货 日 期 交 货 地 点 备 注1 商 品 混 凝 土 C15 立 方 600 2020年 8月至 工 程 结 束 施 工 现 场2 商 品 混 凝 土 C20 立 方 54753 商 品 混 凝 土 C25 立 方 24694 商 品 混 凝 土 C30 立 方 458905 商 品 混 凝 土 C35 立 方 55546 商 品 混 凝 土 C40 立 方 3940
7 商 品 混 凝 土 C45 立 方 18758 商 品 混 凝 土 C50 立 方 1685上 述 数 量 为 暂 估 数 量 , 结 算 以 实 际 收 到 的 混 凝 土 规 格 型 号 和 合 格 数 量 为 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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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七 章 技 术 规 范添 加 技 术 规 范 。
中 国 水 利 水 电 第 四 工 程 局 有 限 公 司 电 子 签 章 2020 年 07 月 16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商品混凝土 整治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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