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关于高水平建设老年友好城市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及建议的公告

关于公开征求关于高水平建设老年友好城市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及建议的公告

为了积极应对我县人口老龄化,推动养老服务业和医养健康产业快速发展,打造“养生福地·幸福养老”康养品牌,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中发〔2021〕42号)、《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新时代老龄工作、打造“浙里康养”金名片的实施意见》(浙委发〔2022〕31号)和《中共温州市委办公室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高水平建设老年友好城市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温委办发〔2022〕51号)及,结合我县实际,我局起草了《关于高水平建设老年友好城市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的意见及建议。

一、网上征求意见时间:2022年10月25日至11月3日。

二、联系部门及方式:永嘉县民政局,联系电话:0577-********

三、公众反馈意见及建议的途径:社会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邮箱:*********@qq.com);邮寄(永嘉县民政局1103室,邮编******)等形式反馈意见及建议。

永嘉县民政局

2022年10月25日

关于高水平建设老年友好城市的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中发〔2021〕42号)、《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新时代老龄工作、打造“浙里康养”金名片的实施意见》(浙委发〔2022〕31号)和《中共温州市委办公室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高水平建设老年友好城市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温委办发〔2022〕51号)及省、市相关会议精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推动养老服务业和医养健康产业快速发展,打造“养生福地·幸福养老”康养品牌,提升广大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现就我县高水平建设全域老年友好城市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原则,高水平构建“养老服务、健康支持、社会保障、空间环境、社会参与”等五大友好体系,全域推进老年友好城市建设,努力形成“养、医、为、学、乐”等五有新目标,全力打造具有永嘉辨识度的“养生福地·幸福养老”康养品牌,实现富裕富足、普及普惠、尊老敬老、乐活乐享的社会图景,让“中国长寿之乡”更加名副其实。到2025年,全县建成4个老年友好乡镇(街道)和20个老年友好村(社区),其中打造2个老年友好样板乡镇(街道)和10个老年友好样板村(社区),为在共同富裕大场景中建设老年友好城市、打造“浙里康养”金名片提供县域范例。

二、主要举措

(一)构建养老服务友好体系

1.扩面提质居家养老。依托可共享服务场所,新(改)建一批“共富食堂”,高标准建设示范型康养综合体,推进居家养老服务改造提升,进一步健全乡镇(街道)、村(社区)两级居家养老服务网络。探索建立助餐、助浴、助急、助医、助行、助洁等“六助”服务标准化清单。积极探索“社区+物业+养老服务”模式,重点发展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通过公募、定向捐赠、冠名等形式募集慈善资金,完善“共富食堂”长效运营机制,实现老年人助配餐服务全覆盖。完善政府购买养老服务补贴制度,为空巢、留守、失能、独居等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确保每月至少探访1次,并提供相应援助服务。到2025年,每个乡镇(街道)建有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1家以上,全县打造三星级以上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不少于50家、建成“共富食堂”不少于50家,实现居家养老服务覆盖率100%、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达100%。(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资规局、县市监局、县卫健局、县残联,各乡镇街道。带*为牵头单位,下同)

2.优化提升养老布局。按照“机构跟着老人走”的原则,以1万名常住老年人配建不少于300张床位为规划建设标准,多点布局设置养老机构,编制县级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谋划高端养老项目,每年刚性保障5%的建设用地指标支持养老机构建设。支持国有企业投入建设具有标杆性的康养、医养、旅养等主题养老项目和普惠型养老机构;支持农村地区利用集体建设用地,采取自办或以建设用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方式发展养老服务设施。到2025年,全县累计新增养老机构床位3700张以上,其中护理型床位占比力争达到58%;建成投用1家以上200张床位的公办护理型养老机构。(责任单位:县资规局*、县民政局*;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卫健局、县财政局)

3.加快发展农村养老。统筹农村区域养老服务资源,因地制宜发展农村互助养老服务,实施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照料中心、老年食堂等提质工程,促进农村基本养老服务均衡覆盖。到2025年,新(改)建农村敬老院全面完成改造提升,达到国家养老机构二级以上标准,满足农村失能、失智等刚需老年人专业照护需求。(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监局)

4.突出赋能智慧养老。探索数字化时代的智慧养老新模式,依托“颐养温州”数字化服务平台,推广康养智城、E养食堂、温州养老云超市等应用场景,实现全县养老数据“一张图”,驱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支持绿康、嘉园等本土养老机构打造智慧养老项目;探索推广家庭养老智慧床位建设,通过安装智能安全监测设备,为独居或空巢老年人提供安全居住环境。常态化开展“银龄跨越数字鸿沟”行动,帮扶老年人更好地适应“智能”时代。到2025年,全县各类养老机构实现100%纳入“颐养温州”数字化服务平台,建成智慧养老院2家以上;实施“银龄跨越数字鸿沟”培训1.8万人次。(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大数据管理中心、县科协、县消防救援大队、县财政局)

5.加快推进老龄产业。制定老龄产业发展专项扶持政策,引导民营资本、国有企业等各类投资主体进入老龄产业领域,推动本土养老服务、老年旅游、老年鞋服、康复辅具等适老产业蓬勃发展。充分发桥下教玩具挥资源优势,建设老年康复辅具租赁和老年用品展示体验中心,进一步引导扩大老年群体消费。到2025年,全县建成1个以上老年用品展示体验中心,建成1个以上森林康养基地。(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商务局、县经信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文广旅体局、县资规局、县财政局)

(二)构建养老健康友好体系

6.完善老年医疗服务。加强老年医学科规范化建设,探索开展安宁疗护试点工作,加快基层智慧健康站建设,增强老年疾病诊治能力,提升基本医疗、全周期健康管理服务。到2025年,全县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中医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比例达到85%以上、获评老年友善医疗机构比例达85%以上,实现基层智慧健康站千人以上村居基本覆盖;建成1个护理院(中心)、每万名老年人拥有医疗机构康复护理床位达到55张,至少建成1个安宁疗护病区,具备住院条件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开设1张安宁疗护床位。(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

7.深化医养康养融合。持续推进康养联合体建设,加强养老服务机构与属地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养结合巡诊工作。支持医疗机构在养老机构设置站(点),“嵌入式”开展康复、护理及医养结合服务。推进有条件的基层医疗机构设置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病床和养老床位,符合条件且自愿提出申请的养老机构(100张床位以上)内设医疗机构可纳入医保定点协议管理。按规定将家庭病床费用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到2025年,实现康养联合体乡镇(街道)全覆盖,建成1家以上接续性医疗机构,打造1个以上医养结合示范项目。(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县民政局)

8.加强老年健康管理。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推进社区健康计划,积极开展老年人健康管理和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建立健全老年健康危险因素干预、疾病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失能预防三级预防体系,推进高血压、高血糖、高血脂“三高”共管。开展老年人“光明”行动、“口福”行动和“失智老人”关爱行动,提高重点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和服务质量,支持养老机构建设认知障碍照护床位。到2025年,认知障碍照护床位数达到每万名老年人20张以上,失能、重病、高龄、低收入等重点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80%以上。(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民政局、县医疗保障局、县财政局)

(三)构建养老保障友好体系

9.健全养老保障体系。健全完善县级基本养老服务指导性目录,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推动评估结果部门互认。健全城乡特困老人供养服务制度,确保条件符合的老年人实现“应保尽保、应养尽养”。实行困难老年人救助标准动态增长机制,推进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开发商业护理险种。健全完善高龄津贴制度,探索开展“山区助老”行动,引导志愿者、专业社工等力量开展特殊困难居家老年人巡访。到2025年,实现高龄津贴全覆盖,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达到*****元/年,长护险参保登记人数不少于16万人,户籍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9%以上,特殊困难老年人月巡访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医疗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县人力社保局、县财政局、县残联)

10.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推动本土职业院校设立老年医学、康复护理、养老服务等专业,落实养老服务专业人员入职养老服务机构奖补政策。进一步提升养老从业人员职业待遇和社会荣誉,实施养老护理员按技能等级享受岗位津贴政策。加强养老机构消控室人员、营养师、社工和救护员培训,将养老护理员培训纳入人社部门职业技能提升培训体系,符合条件的纳入“金蓝领”高技能人才培训计划。到2025年,全县持证养老护理员数达到每万名老年人25名以上,开展养老护理员、医疗护理员、家庭照护者培训不少于2000人次。(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人力社保局*;县教育局、县红十字会、县卫生健康局、县财政局)

11.维护老人合法权益。加强孝老敬老爱老宣传,完善老年人优待政策和家庭养老支持政策。加大对欺老虐老弃老事件的打击、干预力度,将有能力赡养而拒不赡养老年人的违法行为纳入个人社会信用记录。排查化解涉老矛盾纠纷,开展生活困难老年人临时救助。结合“八五”普法深入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普法宣传活动,建立适老型诉讼服务机制,提高老年人识诈防骗能力,依法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法院、县公安局、县民政局)

(四)构建养老环境友好体系

12.建设老年宜居环境。结合现代社区建设暨“共享社·幸福里”建设,推进既有公共活动场所无障碍设施改建,打造无障碍环境,发展适老型智能交通体系,保障老年人居住出行。扩大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惠及面,实行高龄独居老年人适老化改造补助政策,根据老年人的不同经济状况按相应比例进行补助,最高不超过8000元/户。到2025年,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50个以上,实施公共服务场所无障碍环境设施改造项目40个以上,设置适老公交专线1条以上,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全覆盖。(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残联)

13.完善养老配套设施。刚性落实城镇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达标率实现100%,对新建公共服务类场所未按照图纸建设无障碍设施的不得通过验收。支持国有企业将适合养老服务的自有物业用于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在租赁政策方面给予适度优惠。支持老年人居住比例较高的既有住宅加装无障碍电梯,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可按既有相关政策加装电梯。(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局)

(五)构建养老参与友好体系

14.扩大老年教育供给。不断完善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老年办学网络,健全“1+22+X”老年教育办学体系,组建各级老年教育联盟,发展线上线下老年教育。积极为老年人提供体育活动场所,每年安排一定比例体育彩票公益金用于老年体育活动、赛事及适合老年人的体育场所建设等。深入实施“文艺下乡”等老年文化活动,每年举办1次以上全县性老年文化艺术活动。到2025年,实现县、乡两级老年大学(学堂)全覆盖,老年大学(学堂)入学人数达到老年人口的15%,经常性参与文体活动的老年人口比例达25.5%,建成“15分钟品质文化生活圈”180个、城市书房4家、百姓健身房10家。(责任单位:县文广旅体局*、县教育局*;县委宣传部、县卫生健康局)

15.培育良好社会风尚。建立县、乡两级老年人才信息库,完善老年人就业、志愿服务、社区治理等政策措施。实施“银龄互助”行动,打造“以老助老”志愿服务品牌。将超龄就业人员纳入工伤保险范围,用人单位可通过单险种为超龄人员参保。培育一批规范化、专业化为老服务基层组织,引导慈善、社工机构等社会组织参与老年人生活服务、健康服务、精神慰藉、法律援助等相关志愿活动。到2025年,实现基层为老服务组织全覆盖,每年开展为老志愿服务活动1000场次以上。(责任单位:县人力社保局*;县委组织部、县科协、县民政局、县卫生健康局、团县委)

三、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县老年友好城市建设暨“浙里康养”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定期召开工作例会,专题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建立老年友好城市建设暨“浙里康养”工作考评机制,制定“四张清单”,细化工作措施,加大支持力度,打造标志性成果,推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强化扶持力度。各乡镇(街道)要分阶段、分批次整合属地资源供给示范老年友好型城市建设,并将老年友好城市建设暨“浙里康养”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给予相应的考核激励。通过先建后补、贴息、以奖代补、投资基金、担保基金等形式,加大对养老服务企业的培育和扶持,引导各类市场主体进入养老领域。

(三)强化宣传引导。结合县情,加大老年友好城市建设暨“浙里康养”工作宣传力度,开展一系列尊老孝老助老爱老主题宣传活动,树立积极老龄观。选树老年友好城市建设暨“浙里康养”工作过程中涌现的先进典型,打造一批具有代表性的样板镇街、村社,示范带动全社会广泛参与,让永嘉成为更名副其实的“中国长寿之乡”。

附件:1.永嘉县老年友好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永嘉县老年友好城市建设关键指标清单(至2025年)

附件1

永嘉县老年友好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黄 慧县委书记

第一副组长:吴呈钱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 组 长:张贤孟 县委副书记

郑利雨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县委、县政府联系副主任,县发展改革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力社保局、县资规局、县住建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由副县长郑利雨兼专班组长,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承担老年友好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协调推进永嘉老年友好城市建设。

附件2

永嘉县老年友好城市建设关键指标清单(至2025年)

任务类别

序号

任务名称

任务内容

责任部门

(*号为牵头)

建设试点

1

老年友好型社区(镇街)建设试点

到2025年,全县建成4个老年友好乡镇(街道)和20个老年友好村(社区),其中打造2个老年友好样板乡镇(街道)和10个老年友好样板村(社区)

各乡镇街道

友好养老服务体系

友好养老服务体系

2

乡镇(街道)养老服务中心建设

到2025年,每个乡镇(街道)建成1家以上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

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各乡镇街道

3

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建设

到2025年,打造三星级以上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不少于50家

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各乡镇街道

4

老年食堂建设

2022年全县新(改)建老年食堂30家并投入运营;到2025年,建成老年“共富食堂”不少于100家

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市监局、各乡镇街道

5

共享社·幸福里

将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未来乡村、未来社区和“共享社·幸福里”建设

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县财政局

6

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

对空巢、留守、失能、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难老年人每月至少探访1次,月探访率达100%

县民政局*、县卫健局、县残联

7

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

编制全县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并与在编国土空间规划充分衔接。每万名常住老年人配建不少于300张床位多点规划布局设置养老机构。

县资规局*、县发改局、县民政局、县卫健局

8

养老机构床位建设

累计新增养老机构床位不少于3700张,到2025年达到5500张。

县民政局*、县财政局

9

护理型养老床位占比

到2025年,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总床位数比例不低于58%

县民政局*、县卫健局、县财政局

10

公办护理型养老机构建设

到2025年,建成1家以上不少于200张床位的公办护理型养老机构

县民政局*、县卫健局、县资规局、县财政局

11

农村敬老院建设

到2025年,新(改)建农村敬老院全面完成改造提升,达到国家养老机构二级以上标准

县民政局*、县资规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

12

智慧养老院建设

到2025年,建成2家以上智慧养老院

县民政局*、县大数据管理中心

13

养老数据“一张图”

依托“颐养温州”数字化服务平台,聚焦老年人出行、就医、消费、文娱、办事等高频事项,强化数据共享、数字赋能,实现全县养老数据“一张图”。

县大数据管理中心*、县民政局、县卫健局

14

养老服务平台数字化应用

到2025年,所有养老机构、镇街级养老服务中心和村社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全部纳入“颐养温州”数字化服务平台。

县民政局*、县大数据管理中心

15

开展银龄行动

到2025年,实施“银龄跨越数字鸿沟”培训1.8万人次

县科协

16

老龄产业发展政策

依托桥下玩具特色产业等资源优势,制定老龄产业发展专项扶持政策。

县发改局*、县卫健局、县商务局、县经信局

17

老年用品展示体验中心建设

到2025年,打造老年用品展示体验中心1个以上

县商务局*、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资规局、县财政局

18

森林康养基地建设

到2025年,建成森林康养基地1个以上

县卫健局*、县文广旅体局、县民政局

友好养老健康体系

友好养老健康体系

19

医院老年医学科设置

到2025年,全县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中医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比例达到85%以上

县卫健局*、县医疗保障局

20

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

到2025年,85%以上的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成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

县卫健局*、县医疗保障局

21

基层智慧健康站建设

到2025年,实现基层智慧健康站千人以上村居基本覆盖

县卫健局

22

护理院(中心)建设

到2025年,建成1个护理院(中心)

县卫健局

23

医疗机构康复护理床位

到2025年,每万名老年人拥有医疗机构康复护理床位达到55张

县卫健局

24

安宁疗护病区建设

到2025年,全县至少建成1个安宁疗护病区

县卫健局

25

安宁疗护床位建设

到2025年,具备住院条件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开设1张安宁疗护床位

县卫健局

26

养老机构纳入医保定点

符合条件且自愿提出申请的养老机构(100张床位以上)内设医疗机构可纳入医保定点协议管理

县医保局*、县卫健局

27

接续性医疗机构建设

到2025年,至少建成1家接续性医疗机构

县卫健局

28

医养结合示范项目

到2025年,至少建成1个医养结合示范项目

县卫健局*、县民政局

29

康养联合体建设

到2025年,康养联合体实现乡镇(街道)全覆盖

县卫健局*、县民政局

30

“光明”“口福”行动

实施老年人“光明”行动和“口福”行动,开展老年糖尿病患者眼底筛查和老年人口腔疾病防治服务。

县卫健局

31

老年人心理关爱

开展老年认知功能筛查干预和老年人心理关爱项目。

县卫健局

32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到2025年,失能、重病、高龄、低收入等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80%以上

县卫健局*、县民政局、县残联

33

认知障碍照护床位

到2025年,每万名老年人拥有认知障碍照护床位不少于20张。

县民政局、县财政局

友好社会保障体系

34

长护险参保人数

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提质扩面,到2025年,长护险参保登记人数不少于16万人。

县医保局*、县财政局

35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到2025年,户籍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9%以上。

县人社局*、县医保局、县财政局

36

高龄津贴

高龄津贴实现全覆盖。

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

37

低保标准

实行老年人救助保障标准动态增长机制,到2025年,低保年标准达到*****元以上

县民政局*、县财政局

38

持证养老护理员数

到2025年,每万名老年人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数达到25名以上。

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

39

家庭照护者培训

到2025年,全县开展养老、医疗护理员、家庭照护者培训累计不少于2000人次。

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县卫健局、县财政局

友好养老环境体系

40

适老化改造

到2025年,基本实现高龄独居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全覆盖。

县民政局*、县财政局

41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到2025年,累计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50个以上。

县住建局*

42

无障碍环境设施改造

到2025年,公共服务场所无障碍环境设施改造项目累计不少于40个。

县残联*、县交通局、县住建局

43

适老公交专线

到2025年,设置适老公交专线1条以上。

县交通局

44

养老服务设施用地指标

每年5%的用地指标优先用于落实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县资规局*

45

城镇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

城镇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新建住宅小区养老服务设施用房套内建筑面积不应低于该项目住宅总建筑面积的2‰,且应达到30平方米/百户,并按每处最低不少于300平方米集中布置;新建社区级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应配建不少于800平方米的社区养老服务用房

县资规局*、县住建局*、县民政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

友好养老参与体系

46

老年教育办学

建成县级老年大学,乡镇(街道)老年学堂实现全覆盖,到2025年,老年大学(学堂)入学人数达到老年人口的15%。

*县教育局、县卫健委、县民政局

47

品质文化生活圈

到2025年,建成“15分钟品质文化生活圈”180个。

县文广旅局

48

城市书房

到2025年,建成城市书房4家。

县文广旅局

49

百姓健身房

到2025年,建成百姓健身房10家。

县文广旅局

50

老年文化生活

到2025年,经常性参与各类文体活动的老年人口比例达25.5%

*县文广旅局、县卫健局、县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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