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室机关服务中心尼康数码相机采购项目
国务院办公厅室机关服务中心尼康数码相机采购项目
公告日期: | 2015-04-17 11:22:15 | |||||
项目名称: | 国务院办公厅室机关服务中心尼康数码相机采购项目 | |||||
项目编号: | GDC-****************7 | |||||
项目预算: | 28000.0元 | |||||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单位 国务院办公厅室机关服务中心 委托,对下列货物及服务进行网上电子政府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进行网上竞价。 | ||||||
采购项目信息 | ||||||
采购单位: | 国务院办公厅室机关服务中心 | 开始日期: | 2015-04-17 11:22:15 | |||
联系人: | 采购办 | 截止日期: | 2015-04-30 11:22:15 | |||
联系电话: | ******** | 送货地点: | 北京市西城区府右街2号 | |||
联系邮件: | gbcaigou@qq.com | 到货时间: | 采购结果公告后 3 天内到货 | |||
剩余时间: | 签约时间: | 成交公告发布后3个工作日内签署合同 | ||||
资质要求: | 1.中央政采协议供货商。2.为提供及时的售后服务,本次竞价限本地供应商或在本地有销售及服务网点的外地供应商参与。3.供应商上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按规定需要年检的,年检章要清楚)。4.供应商承诺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供货后,须对设备进行安检,安检通过后签合同付款(此过程预计2周左右)。若安检不通过,则由供货商无条件回收,此项采购将自动终止,我单位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费用。 根据《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网上竞价操作规程》(国机采办【2014】10号),采购人对产品质保或售后维保有要求的,供应商应按要求上传相应的质保或售后维保承诺函。承诺函应当真实有效。售后服务承诺函或承诺书应加盖公章并以附件形式上传。在售后服务承诺函或承诺书之外进行说明内容的不视为有效文件。 供应商在竞价时,须根据资质要求中的内容以附件形式上传相关资质证明。 | |||||
维保质保要求: | 见采购商品信息 | |||||
需求附件: | 没有附件 | |||||
采购商品信息 | ||||||
商品分类 | 参考品牌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维保质保要求 | 基本描述 |
数码设备 | 尼康数码相机 | D810主机 | 台 | 1 | 原厂 1年 | |
数码设备 | 尼康相机镜头 | AF-S 16-35mm f/4G ED VR | 台 | 1 | 不需要 | |
数码设备 | 尼康相机NC UV 镜 | NC UV镜 77mm | 个 | 1 | 不需要 | |
数码相机配套产品 | 乐摄宝单肩包 | Urban Reporter 350 单肩包 | 个 | 1 | 不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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