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镇市自然资源局关于集体建设用地、集体农用地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制定成果听证会的公告
北镇市自然资源局关于集体建设用地、集体农用地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制定成果听证会的公告
信息索引号: | SZRZYJ/2022-***** | 公开时限: | |
发布部门: | 北镇市自然资源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文编号: | 发文日期: | 2022-10-25 | |
公开范围: | 公开 | 查阅次数: | 0 |
信息分类: | |||
信息名称: | 北镇市自然资源局关于集体建设用地、集体农用地基准 地价、标定地价制定成果听证会的公告 |
根据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有关工作的通知》(辽自然资办发[2021]83)相关要求,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22号)规定,我局拟定2022年11月25日在自然资源局五楼举行北镇市集体建设用地、集体农用地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制定成果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2022年11月25日上午9点
二、听证会地点:自然资源局五楼会议室
三、听证会内容:北镇市集体建设用地、集体农用地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制定成果工作情况。
四、参加听证会人员:
1、人大、政协特邀代表;
2、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代表;
3、村(居)代表;
4、相关职能部门代表;
5、企业代表;
6、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经依法办理登记,领取听证通知书的代表。
五、申请方式:凡申请参加听证会的,请于2022年11月18日前持有效身份证明到北镇市自然资源局报名并填写申请表。联系人:夏丽。
六、听证会举办机构:北镇市自然资源局
七、其他事项:
(一)听证会代表应当准时亲自参加听证,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无正当理由不到场或者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中途退场的,视为放弃听证。
(二)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提前了解、熟悉相关政策,了解本地区经济发展的状况,做好发言准备。会上发言时应简明扼要,有书面发言材料的请会后交工作人员。
(三)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北镇市集体建设用地、集体农用地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制定工作的科学性、合理性、必要性和可行性等发表意见和质询,并有权查阅听证会纪要。
(四)因特殊原因,听证会时间、地点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北镇市自然资源局(北镇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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