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龙县农产品冷链设施奖补项目实施方案

玉龙县农产品冷链设施奖补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背景

冷链设施在农产品生产流通过程中,能够降低产品损耗、保障产品品质、调节产品上市周期、延长产品货架期,促进市场均衡供应,稳定农产品市场收益。我县农产品生产具有明显的地域性和季节性特点,由于产地预冷、分级分选、仓储保鲜包装等冷链设施缺乏,产后生鲜农产品在生产流通环节损失率高达30%以上,已成为我县高原特色产业发展的主要短板。据初步测算,我县蔬菜需冷库库容5000吨,产地冷库缺口2650吨;水果需冷库库容3500吨,产地冷库缺口2240吨。通过完善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基础设施,实现生鲜农产品在田间地头就近就地商品化预处理,可有效解决农产品损失率高、品质下降等问题,增强农产品竞争力,缓解农产品“卖难”和季节性价格波动矛盾,保障市场均衡供应,稳定农产品市场收益,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玉龙县农产品冷链设施奖补

2.项目实施地点

玉龙县县域内

3.项目实施期限

1年(2022年1月—2022年12月)

4.项目实施主要内容及规模

由实施主体根据实际需要选择确定类型和建设规模,建设冷藏库、气调库、预冷库等冷链设施。按省市新建和改扩建不超过50%、单个主体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标准,对2020年1月1日—2022年10月30日期间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和新材料建设冷藏库、气调库、预冷库等冷链设施的建设主体给予一次性奖补。

5.项目目标

全县拟奖补5个—10个建设主体,建成冷链设施10个—15个,建设总库容达到2000立方米以上。

6.项目投资及资金筹措

(1)项目投资:项目计划总投资1500万元。

(2)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财政奖补资金300万元,建设主体自筹投入1200万元。

7.项目财政整合资金使用环节

专项资金300万元,按省市新建和改扩建不超过50%、单个主体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标准,对2020年1月1日—2022年10月30日期间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和新材料建设冷藏库、气调库、预冷库等冷链设施的建设主体给予一次性奖补。

8.项目效益

通过对建成并投入诗人的冷藏库、气调库、预冷库等冷链设施建设主体给予一次性奖补,可有效解决我县蔬菜、水果等农业产产地冷库缺口1000吨以上,促进生鲜农产品在田间地头就近就地商品化预处理,可有效解决农产品损失率高、品质下降等问题,增强农产品竞争力,缓解农产品“卖难”和季节性价格波动矛盾,保障市场均衡供应,稳定农产品市场收益,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三、项目建设条件

1.以蔬菜、水果、畜禽等农产品主产乡镇、村为重点,支持在玉龙县登记注册的农业企业龙头企业、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建设农产品冷链设施建设;

2.尊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意愿,自愿申请,鼓励农业企业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自主建设农产品冷链设施,政府部门不搞包办代替;

3.推进项目管理全程公开,坚持政策内容、奖补标准与方式、受益主体确认以及项目验收等环节公开透明;坚持奖补对象确定后和奖补设施通过验收后两次公示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奖补政策规范高效廉洁实施;

4.采取“先建后补”方式,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公开申报,项目实施结束经县农业农村局组织验收合格、公示无异议后予以补助。

四、项目实施主要内容及规模

(一)项目实施内容及规模

由实施主体根据实际需要选择确定类型和建设规模,建设冷藏库、气调库、预冷库等冷链设施。按省市新建和改扩建不超过50%、单个主体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标准,对2020年1月1日—2022年10月30日期间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和新材料建设冷藏库、气调库、预冷库等冷链设施的建设主体给予一次性奖补。全县拟奖补5—10个建设主体,建成冷链设施10—15个,建设总库容达到2000立方米以上(详见下表)。

冷链设施的建设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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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实施主体

2021年1月1日—2022年10月30日期间建设完成冷链设施并投入使用,在玉龙县登记注册的农业企业龙头企业、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

五、项目预期目标

(一)项目预期目标

全县拟奖补5个—10个建设主体,建成冷链设施10个—15个,建设总库容达到2000立方米以上。

(二)项目绩效目标

(1)奖补建设主体5个—10个;

(2)建成冷链设施10个—15个;

(3)建设总库容达到2000立方米以上;

(4)服务对象满意度达95%以上。

六、项目进度计划

项目实施期限为1年: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具体实施的时间进度为:

1.2021年1月至2021年2月,完成项目实施方案编制;

2.2021年3月至2020年10月,积极开展农产品冷链设施建设,对2020年1月1日—2022年10月30日期间建设完成冷链设施并投入使用情况进行实地核查,确定奖补名单并公示;

3.2021年11至2021年12月,确定奖补方案,完成农产品冷链设施建设主体奖补;

4.2021年12月,完成项目总结、归档、验收等。

七、项目资金估算及资金筹措

(一)项目投资估算

本项目建设计划总投资1500万元(详见下表)。

冷链设施的建设投资计划表

?

(二)项目资金筹措

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财政奖补资金300万元,建设主体自筹投入1200万元。

八、项目组织实施及管理

(一)组织实施

要严格按照项目实施的步骤及时间进度,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项目实施,适时总结项目实施中的典型经验、工作成效,定期上报项目实施的进度和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并固定专人认真做好项目材料和数据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保证有关文件、报告、方案、图片及有关建设项目资料的保存整理,及时归档备查,确保项目验收。

(二)项目管理

严格按项目实施方案的建设内容和要求,全程对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项目实施完成后,项目实施主体要及时开展自检自查,并提出项目验收申请;认真组织开展项目初验,并认真做好项目建设的工作总结和竣工报告材料上报,请求各级有关部门对项目建设进行验收。

(三)资金管理

为切实管好用活项目资金,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杜绝挤占挪用现象,项目奖励资金实行一次性兑付方式,保障项目资金安全运行并切实有效地发挥使用效益。在资金管理中具体采取以下五项措施:

一是实行项目资金专款专用,禁止挤占、截留、挪用项目资金。

二是实行项目奖补资金审核制。严格按照上级批复的实施方案,严格资金审核制度,审核后一次性兑现奖补资金。对相关投资享受过项目资金或财政资金奖补的不再给予奖补,避免重复享受政策。

三是实行项目资金使用公开公示制。项目奖补资金的使用严格按照公开、透明的要求,坚持奖补对象确定后和奖补设施通过验收后两次公示制度,对拟奖补名单、奖补标准和资金等进行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以保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使人民群众全面了解项目的扶持政策,并对项目的实施进行监督。

四是实行项目资金使用监督制。由主管单位定期或不定期地对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保证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做到源头控制、制度规范、组织把关,确保资金的安全有效使用。

九、项目效益分析

????本项目为公益性扶持项目,主要是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示范带动效应。通过对建成并投入诗人的冷藏库、气调库、预冷库等冷链设施建设主体给予一次性奖补,可有效解决我县蔬菜、水果等农业产产地冷库缺口1000吨以上,促进生鲜农产品在田间地头就近就地商品化预处理,可有效解决农产品损失率高、品质下降等问题,增强农产品竞争力,缓解农产品“卖难”和季节性价格波动矛盾,保障市场均衡供应,稳定农产品市场收益,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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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农产品冷链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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