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武陵锰业有限公司渣场环境风险防控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重庆武陵锰业有限公司渣场环境风险防控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重庆武陵锰业有限公司渣场环境风险防控治理工程已由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秀山发改函[2021]37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秀山县清源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专项资金和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秀山县清源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秀山县溶溪镇红光居委会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该项目治理渣场面积约为15.6万平方米,堆存锰渣约150万立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堆体放坡整形、封场覆盖、地表水导排完善、止水帷幕、渗沥液处理站改造、监测系统完善、场地生态恢复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55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8726.744万元
2.4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等内容,具体范围为:/。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24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其中:
设计周期:施工图设计30日历天;
施工工期:210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其他:/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1)和(2)项资质:
(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专项设计(污染修复工程)甲级资质和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款内容;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负责施工工作内容的单位。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签订本项目联合体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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