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水利局蕉城七都溪流域综合规划服务类采购项目

宁德市水利局蕉城七都溪流域综合规划服务类采购项目

宁德市水利局蕉城七都溪流域综合规划服务类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受宁德市水利局委托,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对[******]TY[GK]*******、宁德市水利局蕉城七都溪流域综合规划服务类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宁德市水利局蕉城七都溪流域综合规划服务类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10-25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Y[GK]*******
项目名称:宁德市水利局蕉城七都溪流域综合规划服务类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
采购包最高限价:******
投标保证金:67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允许进口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C0908-其他专业技术服务蕉城七都溪流域综合规划1(项)一、采购标名 称:蕉城区七都溪流域综合规划二、采购标需实现的功能和目标:根据福建省水利厅关于新一轮流域综合规划编制工作的部署要求,依据《江河流域规划编制规程》(SL201-2015)、《福建省流域综合规划编制大纲(试行)》、《福建省入海河口整治规划编制大纲(试行)》等有关规范规程,结合流域实际情况,开展新一轮蕉城区七都溪流域综合规划编制工作,以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助力打造“八闽幸福河”,实现流域防洪保安全、优质水资源、健康水生态、宜居水环境,推动流域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三、采购标时限要求:合同签订后,中标人两个月内提交《蕉城区七都溪流域综合规划(送审稿)》,经我局审查通过后1周内提交修改稿,并提交相关资料和成果(含电子版)。四、知识产权:1、本采购项目研究的资料、成果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2、中标单位提供的成果文件必须是自主研究、自主编制的,并保证采购人在使用过程的任何时候不受到知识产权或版权的纠纷。中标单位应保证采购人在使用该方案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权利起诉。否则,由此产生的责任,完全由中标单位承担。3、中标人有责任对涉及本项目的重要信息进行保密,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其他未列明行业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 天内交货。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描述:1、根据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只接受中小微企业前来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须为原件。※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注: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描述: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工程设计水利行业(须包含: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采购包1),按照《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文件的规定执行。监狱企业:适用于(采购包1),按照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的规定执行。残疾人企业:适用于(采购包1),按照《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执行。信用记录:适用于采购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 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 (或截图)。以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结束后两小时内现场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为准。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招投标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以无效标处理。若本条款与招标文件中 其他关于信用查询条款有矛盾的,以本条款为准。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09-30 16:00至2022-10-15 23:59:59(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10-25 09:3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福建省宁德市东侨区闽东中路17号天安世家B栋301 - 1号开标室B(宁德东侨)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德市水利局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蕉南街道富春西路5号
联系方式:138*****8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拱墅区祥园路108号3幢606室
联系方式:05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典阳
电   话:0593-*******
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2022-09-3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服务类 流域 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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