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系列案件法律服务项目(重新采购)

某系列案件法律服务项目(重新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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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某系列案件法律服务项目重新采购
招标编号:SDJZD2022-109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青岛市
一招标条件

本某系列案件法律服务项目重新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最高费率不超过执行回款金额的8.0%,且支付费用总
额不超过226.488万元,招标人为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恒信城市发展小额贷款有
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以风险代理方式选聘外部律师打包代理某系列案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某系列案件法律服务项目重新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某系列案件法律服务项目重新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
资格条件
1.1资质要求
1.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够提供本次采购所需求服务的律师事
务所开标时须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原件
1.1.2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具有律师执业资格开标时须提供拟投入项目
负责人律师资格证书原件。
1.2信用要求
1出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
,未被列入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3其他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
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10月26日 09时00分到2022年11月01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详见公告内容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1月07日 09时30分
递交方式:青岛西海岸新区阿里山路11号中冶东方大厦23楼会议室纸质文
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年11月07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青岛西海岸新区阿里山路11号中冶东方大厦23楼会议室
七其他
某系列案件法律服务项目重新采购磋商公告
1.采购条件
山东建智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恒信城市发展小额贷
款有限公司委托,对某系列案件法律服务项目重新采购以竞争性磋商的方
式进行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活动。
2.采购需求
包号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
1 最高费率不超过执行回款金额的8.0%,且支付费用总额不超过226.488万元。
最高费率不超过执行回款金额的8.0%,且支付费用总额不超过226.488万元。
1宗 以风险代理方式选聘外部律师打包代理某系列案件
3.供应商资格条件
3.1资质要求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够提供本次采购所需求服务的律师事
务所开标时须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原件
3.1.2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具有律师执业资格开标时须提供拟投入项目
负责人律师资格证书原件。
3.2信用要求
1出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
,未被列入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3其他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
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公告媒介
本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上发布。
5.磋商文件的获取
5.1时间:自2022年10月26日起至2022年11月01日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2地点:青岛西海岸新区阿里山路11号中冶东方大厦2303室。
5.3投标人授权代表在购买磋商文件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出具以下材料进行报
名审核报名时的审核不代表投标时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不能提供
或提供不全的,不予办理磋商文件购买手续:
5.3.1法定代表人获取磋商文件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供
应商公章委托代理人获取磋商文件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
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3.2投标人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5.3.3无利益冲突及保密承诺书原件
5.4售价: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5未按规定获取的磋商文件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负

6.响应文件的提交
6.1提交响应文件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11月07日09时00分至09
时30分。
6.2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2年11月07日09时30分。
6.3递交响应文件和开标地点:青岛西海岸新区阿里山路11号中冶东方大厦23楼
会议室。
6.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在提交响应文件时:法定代表人参加
投标,未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的委托代
理人参加投标,未出示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第二代身份证
原件,其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恒信城市发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青岛市黄岛区漓江西路1669号A座19层
联 系 人:任增珊
联系电话:0532-83173534
代理机构:山东建智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青岛西海岸新区阿里山路11号中冶东方大厦2303室
联 系 人:孔笑
联系电话:0532-82225555/13370888112
2022年10月25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恒信城市发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地 址:青岛市黄岛区漓江西路1669号A座19层
联 系 人:任增珊
电 话:0532-83173534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建智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青岛西海岸新区阿里山路11号中冶东方大厦2303室
联 系 人: 孔笑 13370888112
电 话: 0532-82225555
电子邮件: jzd82225555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附件
无利益冲突及保密承诺书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恒信城市发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我所承诺:
一本次提供法律服务不会引发任何现实的或者潜在的利益冲突。我所还承
诺将继续利用我所既有的内部程序避免任何与贵司的利益冲突。在为贵司提供
法律服务期间,一旦我所知晓任何我所与贵司的现实的或者潜在的利益冲突,或
被要求在任何争议解决程序中代理贵司的对方,我所均将立刻通知贵司并且将
采取行动最大限度地保护贵司的利益。
二对贵司提供的有关选聘项目的任何信息资料,包括所有通过公共渠道
无法获得的以纸张实物磁盘为载体的信息和口头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我所在没有贵司书面批准的情况下不会向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政府新闻
媒介非盈利性组织公司个人,披露或提供该选聘项目保密信息,并且采取一
切法律或其他手段避免该保密信息的披露。
我所在经贵司书面批准后向选聘项目律师团队披露或提供保密信息时,保
证严格遵循为工作所必须的原则,仅在必要的范围内披露。
律师事务所盖章或主办律师
签字:
年 月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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