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租住房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廉租住房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兴国县廉租住房工程已由 兴发改字[2006]66号文核准立项,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性质 新建工程 ; (2)工程规模建筑面积 约4374M2 ; (3)结构类型 框架结构 ; (4)层数通 六层 ; (5)招标范围 该工程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设计变更通知书)所涵盖的所有工作内容 ; (6)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7)本项目总投资 计划投资约300万元 ;(8)资金来源及性质 上级拨款 ;(9)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 (10)计划开工日期为2007年5月 27 日,竣工日期为2007年 12 月 7 日,总工期 194 天 。 (11)工程建设地点兴国县潋江镇筲箕村许屋组 ; (12)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 合格 标准。 3、投标申请人及项目经理的专业类别和资质等级要求: 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经理三级或以上和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能有效地履行合同的施工企业。可参加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条件、标准和应提供的相关材料名称: (1)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截标后资格审查); (2)本工程投标人必备的资格条件(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证件材料原件):①营业执照;②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③安全生产许可证;④三级或以上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经理(建造师)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附本人身份证(项目经理不可兼任五大员);⑤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并出具劳动主管部门已备案的劳动聘用合同),并附本人身份证;⑥拟派该工程的五大员证件(五大员间不可兼职);⑦赣州市范围外的投标人应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二十天内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证明;⑧外埠来赣的投标人应在开标时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本项目投标备案手续材料原件,否则不接受所递交的投标文件。 5、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凡符合上述第4条第(2)小点的规定,并有意对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07年 4 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到兴国县招标投标中心报名区不记名购买招标文件,资料费400元、软件使用费100元,均售后不退。6、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它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招标人: 兴国县城市发展投资公司(章) 法定代表人: 刘定辉(章)办公地址: 兴国县凤凰大道 邮政编码 342400 联系电话: 131*****003 传真: 联系人: 钟功斌 招标代理机构:兴国县恒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章),法定代表人: 钟齐坤 办公地址 城西街166号 邮政编码: 342400 联系电话: ****-******* 传真: ******* 联系人: 刘女士 监督单位:兴国县建设局 监督电话:****-*******
兴国县城市发展投资公司
2007年4 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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