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人民医院零星维护维修工作服务外包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楚雄州人民医院零星维护维修工作服务外包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楚雄州人民医院零星维护维修工作服务外包项目的潜在申请人应在云南坤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云南省楚雄市彝人古镇小庙东区D151幢二层)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并于2022年11月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KLZB-2022-063;

2.项目名称:楚雄州人民医院零星维护维修工作服务外包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本项目以实际发生的服务内容按中标折扣率计费结算;(1)零星维护维修、零星修缮类工作:参照零星修缮工日计价表和楚雄地区当年当期价格信息材料价款,按中标折扣率计算后,经甲方审计科审计结算;(2)装修改造类工作,医院委托具备造价资质的造价单位按照国家最新颁布的“2020工程定额”编制清单控制价,由基建科、审计等相关职能科室组织A、B标段中标人进行内控竞争性谈判,以谈判最低价确定改造工程施工单位,按中标折扣率计算后的合同价签订施工包干结算协议书,包干结算。

5.最高限价:本项目采用折扣率(%)报价,最高限价为折扣率100%;

6.采购内容:医院所有公共建筑物、自来水供排水系统(非消防)、建筑物门窗、五金水暖洁具零星修缮修理(非设备类),室内外下水道疏通、供水设施清洗(非设备类)、水电表抄录,建筑装饰零星修缮、改造等为满足医院业务工作开展需求开展的一切建筑物及其固定安装类设施零星维护维修、零星修缮类工作;

7.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组织开展招标工作,A标段范围:南路院区工作区所有建筑物、公共部分及生活区公共部分,曙光小区工作区所有建筑物、公共部分及生活区公共部分。B标段范围:新区工作区、新营盘所有建筑物及公共部分(注:为避免维修量过大造成维修工作滞后的情况发生,参与本项目投标公司只能选择投报其中一个标段);

8.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三年,以合同签订日期计算起始时间,由于采购方工作原因导致的服务工作延期,均按照本次招标签订的合同约定条款执行;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若为分公司参与投标的,需总公司提供对本项目的授权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1.2申请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

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及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公司则按实际经营时限提供;至投标截止时间申请人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申请人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等级证明或存款证明;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6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申请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5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申请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于评标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对参与申请人进行信用信息查询。查询记录为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稿,申请人存在严重违法记录的,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申请人须提供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云财采〔2022〕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精神本项目对小微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报价部分评审,中小企业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相关证明材料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申请人拟派本项目的人员中必须包含管理员1人(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造价员1人(持注册造价员证)及水电工2人(持技术资格等级证书),须提供管理员及造价员的2022年1月至今申请人单位为其参保的证明;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三、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1.时间:2022年10月26日至2022年10月28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5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云南坤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方式:线上获取(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户许可证、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4.售价:400元。

四、申请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日14点30分;

地点: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医院南路院区行政综合楼5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1月1日14点30分;

地点: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医院南路院区行政综合楼5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

1.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5000元(大写:伍仟元整);

1.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银行保函、保证保险;

(1)银行转账:投标保证金必须由申请人公司基本账户汇款至云南坤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账户,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的名义汇入,申请人在缴纳保证金时,须在银行汇票备注栏中写明“xxxxxxxxx项目投标保证金”等有关信息;

保证金缴纳的银行及账号如下:

账户名称:云南坤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楚雄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552*****101**********

(2)银行保函:保函申请人必须是投标人,受益人必须是招标人,保证人必须是投标人基本账户的开户银行,银行保函必须正确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名称相一致。

1.3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日14点30分,缴纳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不按规定时间汇到指定账户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交付人名称与申请人名称必须一致。

2.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医院官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采购人和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3.竞争性谈判会议参会注意事项:楚雄市外的现场参会人员必须提供本人三种健康信息纸质报告(健康码绿码、出行码绿码、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结果阴性报告)。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医院

地址:云南省楚雄市鹿城南路318号

联系方式:08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云南坤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楚雄市彝人古镇小庙东区D151幢二层

联系方式:08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樊晓初

电话:151*****907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维护维修 工作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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