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包头市公安局石拐区公安分局电子物证实验室建设设备采购
招标编号:2022CG-108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石拐区
一招标条件
本包头市公安局石拐区公安分局电子物证实验室建设设备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包头市公安局石拐区公安分局。本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包头市公安局石拐区公安分局电子物证实验室建设设备采购,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包头市公安局石拐区公安分局电子物证实验室建设设备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包头市公安局石拐区公安分局电子物证实验室建设设备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1.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且有效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并能够承
担本招标项目实施任务
3.投标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
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为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
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4.近三年内投标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须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中国
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的查询结果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
得同时投标。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2 年 10 月 26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2 年 11 月 01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邮寄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 年 11 月 08 日 15 时 00 分
递交方式: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金地大厦 A 座 11 层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 年 11 月 08 日 15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金地大厦 A 座 11 层会议室
七其他
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包头市公安局石拐区公安分局电子物证实验室建设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包头市
青山区友谊大街金地大厦 A 座 11 层招标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 年 11 月 08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2CG-108
2.项目名称:包头市公安局石拐区公安分局电子物证实验室建设设备采购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需求:包头市公安局石拐区公安分局电子物证实验室建设设备采购,详见招标文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且有效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并能够承
担本招标项目实施任务
3.投标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
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为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
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4.近三年内投标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须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中国
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的查询结果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
得同时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时间:2022 年 10 月 26 日至 2022 年 11 月 01 日,每天上午 8:30 至 11:50,下午 14: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的供应商须提供下述证件扫描件盖章扫描成一个 PDF,
发送至 nmghtxmgl163.com,邮件主题写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审核通过后,
我公司会联系投标人,到时请供应商准备两份纸质资料逐页盖章邮寄或送至我公司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金地大厦 A 座 11 层招标部,获取招标文件。如资料不全,拒绝其
报名: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2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4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5企业名称如有变更,需提供有关行政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
6企业联系人姓名手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
四响应文件提交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2 年 11 月 08 日 15:00
提交地点: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金地大厦 A 座 11 层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2 年 11 月 08 日 15:00
地点: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金地大厦 A 座 11 层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包头市公安局石拐区公安分局
地 址:包头市石拐区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金地大厦 11 层
联系方式:0472-51100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坤奇
联系电话:0472-5110078
邮 箱:nmghtxmgl163.com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包头市公安局石拐区公安分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包头市公安局石拐区公安分局
地 址:包头市石拐区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金地大厦 A 座 11 楼
联 系 人: 杨坤奇
电 话: 0472-5110078
电子邮件: nmghtxmgl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