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牛精饲料加工厂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肉牛精饲料加工厂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肉牛精饲料加工厂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肉牛精饲料加工厂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已由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以围行审投【2022】24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县级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设计生产规模为年产10万吨反刍料和4万吨压片玉米。项目总占地面积为*****.5㎡(34亩),总建筑面积*****㎡,其中:地上建筑面积*****㎡,地下建筑面积600㎡。基底面积8641㎡,建筑密度38.13%,工程容积率0.812。主要建设主成品车间、加工车间、压片车间、原料车间、科研办公楼、门卫室、卸粮棚、粮仓、附属配套用房等生产生活设施用房时蒸汽锅炉成套设备。建设地点:河北省承德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哈里哈乡哈里哈村。计划工期:2023年12月底前完工。质量标准:设计:合格标准;施工:达到国家现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双方的代表,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文件,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10-26 09:00至2022-11-01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wc)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11-17 14: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wc)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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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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