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宁城县大城子镇人民政府委托,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环保工程施工。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环保工程施工
批准文件编号:宁财购准字(电子)【2015】00249号
采购文件编号:宁政招NZZ2015-G105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数量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预算金额(元) 附件材料
1 | 宁城县大城子镇2014年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人工造林工程)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352200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暂三级)及以上资质。建造师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建造师。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5年04月20日至2015年04月22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2:30—5:30时到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告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本项目采用竞标现场资格审查方式审核,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必须按要求提交以下资料:
1、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本项目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证,安全员岗位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担任本项目的建造师,开标现场须提供其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参加开标会议时须提供身份证和法人证书或法人证明资料。
3、提交检察机关出具的工程建设领域无行贿行为证明材料。
4、自治区以外企业须提供赤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备案手续方可投标。
以上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并将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装入投标文件正本。
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0元人民币。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15年04月27日 上午9:00
投标地点: 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楼一楼开标室
开标时间: 2015年04月27日 上午9:00
开标地点: 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楼一楼开标室六、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 : | 宁城县天义镇铁西区园林路与花园街交叉路口西侧 |
邮政编码 | : | 024200 |
联系人 | : | 姜益多 |
联系电话 | : | ****-******* |
投标保证金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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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名称:宁城县大城子镇人民政府 |
地 址 | : | 宁城县大城子镇 |
邮政编码 | : | 024200 |
联 系 人 | : | 李丽艳 |
联系电话 | : | 136*****744 |
相关附件:
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0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