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排干清淤整治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一排干清淤整治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安市新民涝区一排干清淤整治工程已由黑河市水务局以黑市水发[2015]29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投资,招标人为北安市水毁工程修复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新民涝区水利工程薄弱,现有的水利工程不成系统、不配套、标准低、建筑物不配套等问题无法发挥正常的防洪除涝作用,涝灾已成为当地群众发展生产的主要矛盾。项目区广大农民深知兴建水利工程的重要性,也迫切要求建设防洪治涝工程,提高防洪除涝能力,增加粮食产量。所以,新民涝区一排干清淤整治是十分迫切和必要的。
2.1.2本招标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2015年5月20日,计划完工日期为2015年10月30日。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北安市新民涝区一排干清淤整治工程施工招标,共1个标段。标段名称:北安市新民涝区一排干清淤整治工程施工,合同编号:BAXMYPG-2015,主要内容包括排干清淤2479m,拆除重建桥2座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近五年(2010~2014)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报名
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2015年4月22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报名,报名可采用传真或其他书面形式,报名函上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传真及报名日期,并加盖单位公章。
4.2购买招标文件
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报名后请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类似工程合同原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等有关资料(以上资料另备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5年4月20日~2015年4月24日每日9时~11时30分,14时~17时到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至开标前应向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万元(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5月11日9时00分,地点为黑龙江农垦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哈尔滨市香坊区珠江路98-2号)。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踏勘现场
招标人定于2015年4月25日8时30分在北安市水务局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安市水毁工程修复管理处
招标人地址:北安市北安镇
联系人:修保华
电话:130*****525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驻哈地址:哈尔滨市开发区闽江路248号金地大厦402室
联系人:王亮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hrbpuze@163.com
发布日期:2015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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