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经营业务用房及附属用房维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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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烟草公司中卫市公司本部经营业务用房及附属用房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宁夏回族自治区烟草公司中卫市公司 已经宁夏回族自治区烟草公司中卫市公司文件卫烟督察[2014]27号文件 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于自筹。招标人为宁夏回族自治区烟草公司中卫市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建设地点:中卫市烟草公司院内招标范围:图纸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计划工期:50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具有良好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根据宁检会[2010]3号、卫市检联发(2010)01号文件规定,由建设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对所有报名单位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投标单位无行贿犯罪记录方可参加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4月20日至2015年4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2:00至6: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卫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首次报名的投标单位投标人必须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法人身份证(外地企业需提供进宁备案登记证)的原件到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科备案(在中卫公共资源交易网录入本单位信息)并获得登录账号和密码。 4.2报名后的单位须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没有高利贷借贷行为的承诺书后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相关企业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宁夏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如中标结果公示后在公示期内,无高利贷借贷行为的举报投诉,按程序办理中标手续;如有高利贷借贷行为的举报投诉,经核实后取消中标资格。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3 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地点为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卫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招标人:宁夏回族自治区烟草公司中卫市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中卫市中央大道北蔡桥路口 地址:中卫市正丰香格里南门口邮编:755000 邮编:755000 联系人:贺江 联系人:石金玲 电话:****-******* 电话:159*****819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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