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人民医院房屋拆除工程招标公告

第四人民医院房屋拆除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DZC-15066# 截止时间:2015-4-22 10:00:00 
JDZC-15066#扬州市江都区第四人民医院房屋拆除工程询价公告

招标编号:JDZC-15066# 截止时间:2015年4月22日

公司:

扬州市江都区第四人民医院需采购如下服务,请按下表格式报价并请注意如下事项:

1、所有报价均为人民币。

2、报价单请于2015年4月22日上午10:00 前密封盖章送至扬州市江都区园林路1号江都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1楼开标厅,逾期将不予接收。

投标人名称(公章):

标包号
采购项目
品牌/型号
数量
单位
单价
总价
主要配置/技术参数

1
第四人民医院房屋拆除

633.70



详见附件清单









项目采购要求:

一、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携带:1、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施工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4、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5、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及项目经理近三年内无行贿受贿无犯罪记录证明文件(原件);6、授权委托人及项目经理2014年10月至2015年3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7、投标人近五年内承担的类似工程施工合同(原件及复印件);8、拟投入本项目施工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9、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原件及复印件)。

二、投标人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或建筑物非爆破拆除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项目经理为小型项目管理师或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4、投标人近五年内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000 M2及以上的砖混结构房屋拆除工程);5、拟投入本项目的施工人员必须具有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6、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7、具有信用管理手册(省内市外企业提供扬州市建管处发放的企业资格资质核验书或信用管理手册,并经江都区建管处备案证明;省外企业提供省建设厅建管处办理的资格资质核验书或信用手册,并经扬州市建管处及江都区建管处备案证明;江都区外扬州市内企业提供当地信用管理手册到江都区建管处办理备案证明)。

三、请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本工程工期10日历天,最低限价6337.00元,投标报价低于最低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四、报价资料密封报江都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2015年4月22日上午10时00分提交截止),地址:江都区园林路1号1楼开标厅。

五、2015年4月22日上午10时00分准时开标。

六、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请提供标书正本1份/副本2份(内含:1、清单报价表;2、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3、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复印件;4、项目经理资格证书;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委托书原件;6、授权代表身份证件复印件7、授权委托人及项目经理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8、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9、投标人近五年内承担的类似工程施工合同;10、拟投入本项目施工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11、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七、付款方式:中标价即为合同价,中标人必须在合同签订后3日内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人。

八、定标:经评审的最高投标价法。

九、评标: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十、项目联系人:庄先生 电话:138*****611; 卞先生 联系电话:****-******** 2015年4月17日

合 计
人民币(大写) ¥:(小写)
工期:10日历天

备 注
1、本工程合同价款采用固定总价方式确定。

2、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各种因素进行综合报价,报价(残值费)内容包括:房屋拆除、垃圾清运、场地平整及相关的机械费用。同时,投标人还应充分考虑拆除期间各种原因所引起的费用增加(如误工费用,但不仅限于此),增加部分费用由投标人自理,不得影响残值费。

3、中标人根据被拆除房屋的实测面积,按投标报价向招标人支付拆除物残值,拆除过程中发生的人工费、机械费、管理费、施工人员保险费、风险费用等全部拆除费用皆由中标人承担。

4、安全保证金:签订本合同前,中标人向采购人缴纳人民币伍万元作为安全保证金。

5、中标人负责将扬州市江都区第四人民医院房屋拆除清单(详见附件)范围内室外地坪以上的所有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并将废弃物运出拆除现场(发包人明示保留的除外),弃运地点自行考虑。

6、中标人须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相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相关安全标准、规范、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作业,并采取有效安全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7、有探勘现场需要的投标人请于2015年4月21日上午09时在扬州市江都区双沟卫生院口集中,由招标人组织勘察现场。(联系人:庄先生,电话:138*****611)

8、其他未尽事宜在房屋拆除合同中补充。










授权委托人: 联系电话:



地址: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园林路1号(江都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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