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黄线东段交通安全设施工程1招标公告
蒲黄线东段交通安全设施工程1招标公告
如皋市蒲黄线东段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
(合同段:RGSG1502)
招标文件
(项目专用本)
招标人:如皋市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二○一五年四月
说 明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由交公路发[2009]221号《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以下简称《公路工程标准文件》)、九部委2007第56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以下简称《标准文件》)和招标人根据本项目实际编制的《项目专用本》共同组成。三者是一个整体,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册为《项目专用本》。
二、《公路工程标准文件》中的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合同条款及格式、工程量清单、技术规范和投标文件格式是供所有招标文件通用的标准化条款和规范;针对本项目实际对《公路工程标准文件》所作的修改、补充和具体化,分别编在《项目专用本》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评标办法前附表、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技术规范说明及有关表格中。凡《项目专用本》与《公路工程标准文件》对同一条款的规定和要求或数据有不一致之处,以《项目专用本》规定为准;《项目专用本》未列入的,仍按《公路工程标准文件》、《标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执行。
三、投标人应将《项目专用本》与《公路工程标准文件》、《标准文件》结合阅读,并按《公路工程标准文件》、《标准文件》和《项目专用本》的要求认真编制投标文件,完整地反映招标文件的规定和内容,避免投标文件因不能通过符合性审查而被拒绝。
四、《公路工程标准文件》中的所有注解均以《项目专用本》内容为准。
五、《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及《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由投标人自备。
目 录
第 一 卷1
第一章 招标公告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11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11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11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12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12
第三章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13
评标办法前附表13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20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20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20
A、公路行业标准专用合同条款20
B、项目专用合同条款20
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28
附件一 合同协议书28
附件二 廉政合同30
附件三 安全生产合同32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34
第 二 卷42
第六章图 纸(另册)42
第 三 卷43
第七章技术规范43
第 四 卷44
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44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45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47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49
三、投标保证金51
四、施工组织设计52
五、项目管理机构53
六、资格审查资料54
七、承 诺 函63
八、其 他 材 料64
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65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67
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69
三、工程量清单单价分析表69
第 一 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如皋市蒲黄线东段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如皋市蒲黄线东段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已列入2015年度建设计划,项目业主为如皋市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自筹、已落实,招标人为如皋市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招标代理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介绍:如皋市蒲黄线东段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包括对如皋市蒲黄线东段的标志、标线、波形护栏等的施工。
2.2项目工程量:详见如皋市蒲黄线东段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工程量清单。
2.3项目地点:如皋市境内。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按一个合同段实施:
RGSG1502合同段,招标的主要内容包括合同段内的如皋市蒲黄线东段的标志、标线、波形护栏及缺陷责任期的维护,造价约130万元。
2.5质量等级要求:交工验收为合格,竣工验收为优良,缺陷责任期2年。
2.6计划开竣工时间:计划开工时间2015年5月11日,计划竣工时间2015年6月11日。
2.7付款方式: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合同价(不含暂列金额,下同)的50%,第十三个月支付合同价的30%,第二十五个月按审计结果支付剩余工程款,所有未付款不计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有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的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
(2)业绩要求:
投标人2010年1月1日以后(以交工验收证书载明的交工验收日期为准,下同)有过类似项目(交通安全设施工程,下同)施工经验,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有该项目业主或行业主管部门或招投标主管部门印章,证明材料内容必须真实,一般包括但不限于: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竣工验收证书、业主证明、招投标主管部门证明等。
(3)信誉要求:
a.投标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b.投标人没有正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
c.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工程造成重大影响。
d.投标人不存在苏交监察〔2007〕13号文《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投标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中所述行贿行为而处于被禁止进入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期限内,且提供了投标人单位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告知函出具日期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以后。
(4)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①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资格,有担任类似工程项目经理的管理经验,且具有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无在建工程(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项目已经通过交工验收并颁发了交(竣)工验收证书、或主体工程已完成且发包人出具了该项目经理可撤离的书面证明,并且投标人在相关系统中完成了项目经理撤消的手续);
项目总工具有路桥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具有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②有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
(5)其他要求: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少于1名,具有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且证书持有人所在单位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并且证书有效期未到期,有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合同段投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合同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合同段投标,母公司有义务做好协调工作)。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自行登录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rgggzy.cn)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至公共邮箱(kb4444@126.com,密码kb1234)下载本项目图纸,并按招标文件要求自行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和标前会议,各潜在投标人可自行勘察,招标人可提供协助。潜在投标人如有需澄清的问题,请于2015年4月24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不具单位名称)发送至rgztb@126.com,招标人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前将答疑公示发至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rgggzy.cn),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5月8日9:00时,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号窗口(地址:如皋市市民服务中心3楼C区),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交纳招标文件及图纸等招标资料费用200元/合同段,并按投标须知第13条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银行汇票形式提交,收款单位名称为: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如皋支行营业部),账号:****************3300。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rgggzy.cn)。
7.本工程招标公告由招标人制定,招标人对招标公告的真实性负责。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如皋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如皋市行政中心大楼B座三楼
电 话:****-********
联 系 人:陆甜甜
招标代理: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如皋市海阳南路228-16号
联 系 人:张贤玉、范金融
电 话:****-********、********、150*****876(范)
传 真:0513-********
电子邮箱:nthx.zx@163.com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
1.1.2招标人名 称:如皋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如皋市行政中心大楼B座三楼
联系人:陆甜甜
电 话:****-********
1.1.3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如皋市海阳南路228-16号
联 系 人:张贤玉、范金融
电 话:****-********、********、150*****876(范)
传 真:0513-********
电子邮箱:nthx.zx@163.com
1.1.4项目名称如皋市蒲黄线东段交通安全设施工程
1.1.5建设地点如皋市
1.2.1资金来源地方自筹
1.2.2出资比例100%
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3.1招标范围本项目按一个合同段实施:
RGSG1502合同段,招标的主要内容包括合同段内的如皋市蒲黄线东段的标志、标线、波形护栏及缺陷责任期的维护,造价约130万元。
1.3.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32日历天
计划开工时间:2015年5月11日
计划竣工时间:2015年6月11日
1.3.3质量要求合同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 合格 ;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 优良 。
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见附录1
业绩要求:见附录2
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见附录3
信誉要求:见附录4
其他要求:见附录5
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接受
1.9.1踏勘现场√不组织
×组织
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
×召开
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2015年4月24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不具单位名称)发送至rgztb@126.com。
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招标人将补遗书发至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rgggzy.cn),潜在投标人可于2015年4月24日后自行下载,无需确认。
1.11分 包√不允许
×允许
1.12偏 离×不允许
√允许
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无。
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5年4月24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不具单位名称)发送至rgztb@126.com。
2.2.2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5月8日9:00时
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招标人将补遗书发至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rgggzy.cn),潜在投标人可于2015年4月24日后自行下载,无需确认。
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招标人将补遗书发至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rgggzy.cn),潜在投标人可于2015年4月24日自行下载,无需确认。
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证明材料原件。
3.2.1工程量清单的填写方式√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填写工程量清单
×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书面工程量清单填写工程量清单
3.2.5是否接受调价函×是
√否
3.3.1投标有效期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60天
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1万元人民币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统一采用银行汇票(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开户许可证》规定的基本帐号上开出,且投标人需在开标会上将收据递交给招标人)。任何以分公司、子公司、办事处、项目部等类似分支机构名义出票的,以及所使用银行汇票不是从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基本帐户中出票的,均为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担保,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5年5月8日9:00时之前
招标人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收款单位名称为: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如皋支行营业部)
账号:****************3300
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到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号窗口换取收据
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2010年~2015年
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2012年~2015年
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
×允许
3.7.3签字或盖章要求执行投标人须知第3.7.3款规定,无其他要求
3.7.4投标文件副本份数副本 4 份,投标人应同时递交其投标文件的电子文件一套(载体为U盘,电子文件应分“商务及技术文件”、“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并分别密封包装到相应信封内)。当副本、电子文件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未按规定提交电子文件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3.7.5装订要求所有投标文件必须采用胶装,未胶装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其他要求执行投标人须知第3.7.5款规定。
4.1.2封套上写明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内层封套:
投标人邮政编码:
投标人地址: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联系人:
投标人联系电话:
招标人地址及名称: (寄)
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外层封套:
招标人地址:
招标人名称:如皋市交通运输局
如皋市蒲黄线东段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合同段施工招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投标文件
在2015年5月8日9:00时前不得开启
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内层封套:
投标人邮政编码:
投标人地址: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联系人:
投标人联系电话:
招标人地址及名称: (寄)
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外层封套:
招标人地址:
招标人名称:如皋市交通运输局
如皋市蒲黄线东段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合同段施工招标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投标文件
在第一个信封评审结束前不得开启
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1室
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是
√否
4.2.6招标人通知延后投标截止时间的时间原定投标截止时间 3 天前
5.1开标时间和地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开标时间:2015年5月8日9:00时
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开标地点: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1室
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
开标时间:第一个信封评审结束后
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
开标地点: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1室
5.2.1开标程序(4)密封情况检查:由监标人及投标人检查
(5)开标顺序:随机开标
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0人,专家5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如皋市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人数为3名
7.3.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金额:10%签约合同价。
履约担保形式:
×银行保函
√银行汇票
9.5监督部门纪检监督:如皋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组
地址:如皋市行政中心B座3楼
电话:****-********
传真:****-********
邮编:22650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9.1踏勘现场删除原条款内容,细化为: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订合同所必需的资料可自行踏勘现场。
1.9.4踏勘现场删除原条款内容,本工程项目不适用。条款号“1.9.5”修改为“1.9.4”。
1.10投标预备会原条款内容细化为:
1.10.1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1.10.2各投标人对阅读招标文件和自行考察现场后的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将需要澄清的问题,以电子邮件形式(不具单位名称)发送至rgztb@126.com。
1.10.3招标人的书面解答和澄清的内容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以编号的补遗书发至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rgggzy.cn),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无需确认。
1.11分包本工程不允许分包。
3.4.3投标保证金原条款内容细化为:
3.4.3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由中标的投标人在签订合同前以招标人认可的形式补足。
3.5资格审查资料原条款内容细化为:
3.5.1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交以下资格审查资料:
表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全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全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全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表2 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应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如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的复印件,并提供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担任类似项目的项目经理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有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
表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等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工程接受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可以是发包人出具的工程(合同段)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委员会出具的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对各参建单位签发的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
表4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还应提供投标人单位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告知函出具日期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以后。
表5 拟委任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汇总表。应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
表6 拟委任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资历表。应附拟委任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如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试验检测资格证书等)的复印件。
表7 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机械表。
表8 拟配备本标段的主要材料试验、测量、质检仪器设备表。
3.5.2以上表格所附的证明材料,除身份证原件外,投标人应将其他证明材料原件编制目录、单独密封并在封袋上应标明“证明材料原件”,同时在封袋上还要写明招标人名称、工程名称及投标人名称。“证明材料原件”在开标会上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未递交原件的复印件不参与评审,若因此导致不能通过资格审查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5.3招标人将进一步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并没收其投标担保;若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担保;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 招标人有权从工程支付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超过10%签约合同价的金额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以上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级交通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删除原4.1.1款内容,修改为:
4.1.1 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形式,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以及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应单独密封包装。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包装在相应的内层封套里,“商务及技术文件”的电子文件应与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正本包在同一个内层封套里,然后统一密封在一个外层封套中。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包装在相应的内层封套里,“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的电子文件(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应与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正本包在同一个内层封套里,然后统一密封在一个外层封套中。内层和外层封套应加贴封条,内层封套的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外层封套上不应有任何投标人的识别标志。
投标人应将其电子文件存放于一个文件夹里,文件夹名为投标人全称及所投项目名称。所有电子文件的载体采用U盘,除原件为图像文件以外的内容均应为非扫描图像文件格式,且为Word或Excel文件,不得设置密码,U盘包装袋上用油性笔注明投标人名称,电子文件与书面文件如有不一致的情况,以书面文件为准。
7.1定标方式删除原条款内容,修改为:
7.1.1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2复印件增加10.2条款:
10.2投标文件正本中所有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
10.3投标经办人增加10.3条款:
10.3投标经办人应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会并对开标结果、澄清内容等签字确认。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有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的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 绩 要 求
投标人2010年1月1日以后(以交工验收证书载明的交工验收日期为准,下同)有过类似项目(交通安全设施工程,下同)施工经验,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有该项目业主或行业主管部门或招投标主管部门印章,证明材料内容必须真实,一般包括但不限于: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竣工验收证书、业主证明、招投标主管部门证明等。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人 员数 量资 格 要 求
项目经理1名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资格,有类似工程从事项目经理施工经验,且具有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无在建工程(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项目已经通过交工验收并颁发了交(竣)工验收证书、或主体工程已完成且发包人出具了该项目经理可撤离的书面证明,并且投标人在相关系统中完成了项目经理撤消的手续),有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项目经理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项目经理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
项目总工1名具有路桥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具有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有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项目总工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项目总工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 誉 要 求
1、投标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2、投标人没有正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
3、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工程造成重大影响。
4、投标人不存在苏交监察〔2007〕13号文《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投标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中所述行贿行为而处于被禁止进入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期限内,且提供了投标人单位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告知函出具日期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以后。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人 员数 量资 格 要 求
专职安全员1名具有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且证书持有人所在单位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并且证书有效期未到期。
说明:有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
第三章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评审因素与标准
2.1.1
2.1.3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第一个信封)(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辩: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工期及工程质量目标;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承诺函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和删减;
d.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编制了施工组织设计及项目管理机构相关图表;
e.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承诺函的内容,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署)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单位章的除外)。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时效和内容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
b.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汇票形式,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之前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并符合下列要求:
a.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b.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单位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公证书,钢印应清晰可辩,同时公证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c.公证书出具的日期与授权书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若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符合下列要求:
a.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b.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单位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公证书,钢印应清晰可辩,同时公证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c.公证书出具的日期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
(6)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7)投标人未出现分包。
(8)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9)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0)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2.1.2资格评审标准(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有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的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2010年1月1日以后(以交工验收证书载明的交工验收日期为准,下同)有过类似项目(交通安全设施工程,下同)施工经验,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有该项目业主或行业主管部门或招投标主管部门印章,证明材料内容必须真实,一般包括但不限于: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竣工验收证书、业主证明、招投标主管部门证明等。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b.投标人没有正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
c.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工程造成重大影响;
d.投标人不存在苏交监察〔2007〕13号文《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投标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中所述行贿行为而处于被禁止进入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期限内,且提供了投标人单位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告知函出具日期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以后;
(5)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资格,有类似工程从事项目经理施工经验,且具有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无在建工程(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项目已经通过交工验收并颁发了交(竣)工验收证书、或主体工程已完成且发包人出具了该项目经理可撤离的书面证明,并且投标人在相关系统中完成了项目经理撤消的手续);项目总工具有路桥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具有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有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
(6)投标人拟派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名,具有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且证书持有人所在单位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并且证书有效期未到期,有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
(7)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8)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③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④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⑤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⑥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⑦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⑧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⑨被责令停业的;
⑩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3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审查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14被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15为投资参股本项目的法人单位。
2.1.1
2.1.3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第二个信封)(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辩: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投标价、工期及工程质量目标;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和删减;
d.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包含工程量清单说明、投标报价说明、计日工说明、其他说明及工程量清单各项表格)的内容,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署)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单位章的除外)。
(3)一份投标文件应只有一个投标报价,在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情况下,未提交选择性报价。
(4)投标人没有提交调价函。
(5)投标人填写完毕的工程量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
(6)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7)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条款号条款内容编 列 内 容
2.2.1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评标价:100分
其他因素分值均为0分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有效报价的确定
有效报价是指不高于招标人设定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其他报价为无效报价,无效报价不参与下一步的评标。招标人将于投标截止时间三天前在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rgggzy.cn)公布本次招标项目的最高限价,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所有通过第一个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及资格评审的有效报价的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
如果投标人认为评标基准价计算有误,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经监标人当场核实确认之后,可重新宣布评标基准价。确认后的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通过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数量发生变化。
2.2.3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2.2.4(1)施工组织设计0分
2.2.4(2)项目管理机构0分
2.2.4(3)评标价100分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100-偏差率×100×2;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100+偏差率×100×1.5。
2.2.4(4)其他因素0分
本项目的评标按以下约定办法实施:
1、评标办法
1.1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投标采用双信封形式,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不得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对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1.2开、评标按以下顺序进行:
①对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
②对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
③对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的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开标;
④对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进行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
⑤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提交评标报告。
1.3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根据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名,推荐第一名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第二、三名依次为中标备选人。
2、评审标准
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审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按前附表2.1.1~2.1.3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初步评审按“第一个信封的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资格评审”――“第二个信封的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的顺序进行。在评审过程中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不再进入下一步评审。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的规定进行评审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对施工组织设计能否满足招标文件和招标项目的要求进行评审;
(2)对项目管理机构能否满足招标文件和招标项目的要求进行评审;
(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
3.2.3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3.4 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4 评标结果
3.4.1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多个投标人在同一合同段的得分相同时,报价低的排名在前,若报价相同,则注册资本金大的排名在前,若注册资本金也相同,则抽签确定排名。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注:本工程采用双信封形式的合理低价法,即:投标文件应采用双信封密封,第一个信封内为商务及技术文件,第二个信封内为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在开标前同时提交给招标人。
评标办法正文见《公路工程标准文件》。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见《公路工程标准文件》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A、公路行业标准专用合同条款
“A、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 见《公路工程标准文件》
B、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项目专用条款数据表
说明:本数据表是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中适用于本项目的信息和数据的归纳与提示,是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的组成部分。
序号条款号信息或数据
11.1.2.2发 包 人:如皋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如皋市行政中心 邮政编码:226500
21.1.2.6监 理 人:签订监理合同后通知
地 址: 邮政编码:
31.1.4.5缺陷责任期:2年
41.6.3图纸需要修改和补充的,应由监理人取得发包人同意后,在该项工程或工程相应部位施工前 7 天签发图纸修改图给承包人
53.1.1监理人在行使下列权利前需要经发包人事先批准:
(6)根据第15.3款发出的变更指令,均需得到发包人的事先批准
65.2.4发包人是否提供材料或工程设备:否
76.2发包人是否提供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否
88.1.1发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先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签订合同后、开工前
承包人将施工控制网资料报送监理人审批的期限:收到发包人提供的上述资料后7天内
911.5逾期交工违约金:1000元/天
1011.5逾期交工违约金限额: 10 %签约合同价
1111.6提前交工的奖金:无
1211.6提前交工的奖金限额:无
1315.5.2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发包人按所节约成本的 / %或增加收益的 / %给予奖励
1416.1因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按照第16.1.1或16.1.2 项约定的原则处理
若按第16.1.1项的约定采用价格调整公式进行调价,每半年或一年按价格调整公式进行一次调整
√合同期内不调价
1517.2.1开工预付款金额:无
1617.2.1材料、设备预付款比例:无
1717.3.2承包人在每个付款周期末向监理人提交进度付款投标单的份数:3份
1817.3.3(1)进度付款证书最低限额:无
1917.3.3(2)逾期付款违约金的利率:无
2017.4.1质量保证金百分比:月支付额的100%
2117.4.1质量保证金限额:5%合同价格
2217.5.1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交工付款申请单(包括相关证明材料)的份数:3份
2317.6.1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包括相关证明材料)的份数:3份
2418.2竣工资料的份数:3份
2518.5.1单位工程或工程设备是否需投入施工期运行:否
2618.6.1本工程及工程设备是否进行试运行:否
2719.7保修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5年
2824.1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仲裁
仲裁委员会名称:南通仲裁委员会
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说明:本部分所列的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是对“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必须在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的内容的集中,招标人编制的“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不限于本部分所列内容。
1.1.3工程和设备
第1.1.3.11目细化为:
临时占地:指为实施本合同工程而需要的一切临时占用的土地,包括施工所用的临时支线、便道、便桥和现场的临时出入通道,以及生产(办公)、生活等临时设施用地等。
4.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4.1.10 其他义务
(4)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a.承包人应按照合同要求,精心对工程负责,为解决任何质量、进度、安全问题而提供所需的不管是临时性的、还是经常性的监督人、劳动力、材料、工程设备,以及承包人所需的设备;
b.及时组建项目经理部,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项目经理部的临建任务,并达到发包人的要求;
c.清理施工现场,清除障碍物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的遗留问题;
d.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接至施工场地,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搭建施工临时设施,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e.维持原施工场所内道路的畅通、安全,满足施工运输及施工期间的车辆、行人安全通过;
f.办理施工所需的各种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等手续;
g.根据合同工期要求,在签约一周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供一份满足合同要求的、切实可行的年、月、旬进度计划,供监理工程师审核;
h.按照发包人提供的或认可的施工日记格式,安排专人做好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工作内容的记录,并对记录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承担因为施工日记弄虚作假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i.承包人必须保证施工所需的设备的完好,并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如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承包人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
j.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和施工噪音、环保管理规定,保护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工程施工中废料的处理工作,严禁乱倒乱抛废料。处理好地方矛盾,并承担责任;
k.工程竣工验收前,承包人必须负责已完工程成品的养护和保护工作,认真完成工程缺陷的修复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l.工程实施阶段,承包人必须积极配合发包人有关人员,做好工程的报验、统计、计量支付等工作。按时参加工程会议,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
m.尊重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对工程的协调管理,服从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的检查;
n.严格执行工程实施过程中发包人所下发的相关文件规定。
4.2履约担保
本款前补充:
承包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4天内并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向发包人提交10%签约合同价的履约担保。
4.3分包
4.3.2款约定:所有项目均不得分包。
4.5承包人项目经理
4.5.1款末补充:
项目经理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严禁兼任其他项目的项目经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派出投标书中承诺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证书由发包人在项目建设期间代保管。未征得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擅自更换项目经理,但发包人有权根据工程实施情况要求承包人立即更换不合格的项目经理。
4.6承包人人员的管理
本款补充第4.6.6项:
4.6.6发包人将对承包人派往现场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进行考勤,项目经理必须保证每月至少有21天驻工地现场,其他主要管理人员每月驻工地现场不少于28天,无论何种原因引起的缺勤,发包人将按以下标准对承包人进行处罚:项目经理1000元/缺勤日,其他主要管理人员500元/缺勤日。如果经理、项目总工一个月内累计缺勤达7天或连续二个月内累计缺勤达10天,其他主要管理人员一个月内累计缺勤达5天或连续二个月内累计缺勤达8天,发包人除按本项规定对承包人处以罚金,还有权责令承包人更换上述人员。
4.7撤换承包人项目经理和其他人员
本款末补充:
无论何种原因造成的承包人人员更换,发包人将对承包人处以罚金:
更换项目经理100000元/次,更换项目总工80000元/次,更换其他主要管理人员50000元/次。
上述罚金由发包人直接从当期计量款中扣除。
4.8保障承包人人员的合法权益
本款补充第4.8.7项:
4.8.7承包人在组织人员进驻工程现场时,应切实采取预防疫情的有效措施,配备必要的医药用品、消毒、测温、通风等设施、设备,加强疫情防控工作。承包人还应根据发包人或当地卫生、公安等相关部门的要求,建立人员流动登记、信息报告等制度,做好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工作。承包人应将其采取上述措施而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计入投标报价中,发包人将不另行支付。因承包人采取措施不力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4.11不利物质条件
4.11.1不利物质条件的范围:无。
5.2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本项目发包人不提供任何材料和工程设备。
6.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第6.1.2项细化为:
承包人应自行承担修建临时设施的费用,需要临时占地的,应由承包人办理申请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
7.2场地施工道路
本款补充第7.2.3项:
7.2.3为便于施工车辆畅通行驶,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满足工程正常施工的需要,承包人应在施工期间加强施工便道的养护和维修,始终保持路况良好,同时对施工范围内的老路出现因承包人或社会车辆通行而造成的病害及时修复。上述费用均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
7.5道路和桥梁的损坏责任
本款细化为:
承包人出入现场、施工运输,使用地方道路或航道时,应认为承包人已经接受原有地方道路、桥涵、排水沟、航道等是完好的,承包人应负责自费与地方协调、改善、加固并养护。因承包人出入或施工运输使用造成的损坏,承包人应负责自行处理。承包人在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及缺陷修复工作中的一切施工作业应保证发包人免于承担因承包人代借用、占用或使用当地道路或其他交通设施所引起的补偿费、诉讼费、损害赔偿、指控费及其他开支。
为保证道路、航道等的交通安全及运输畅通,承包人应采取以下措施:
a.施工期间,承包人必须在交通和公安部门的指导下,采取足够的引导交通措施;
b.承包人制定运输计划时,应避开现有道路或航道上的交通高峰时段。
9.2承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
第9.2.5项约定为:
安全生产费用由投标人按招标人设定最高限价的1.5%计入投标报价,并由监理工程师根据《江苏省公路工程招标文件安全生产工程量清单》的内容签证后报发包人审核支付,超出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0.1 合同进度计划
承包人编制施工方案的内容:承包人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后、正式开工前按发包人和监理人的要求将其编制的施工方案报送监理审批。
11.4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的范围:指项目所在地发生六级(含六级)以上地震、龙卷风、工地受淹及不利的降水等引起延误的情况。
不利降水的衡量标准为:
i.按本地区气象部门统计的降水资料,取最近二十年的平均降水天数为标准;
ii.按实际统计的年降水天数与i所指的年降水天数之差,每年计算一次。异常恶劣气候的时间,监理工程师将根据承包人的投标和提交的证明予以评定,但在评定时还将考虑按同等标准,用施工期限内其它月份异常良好的气候时间予以抵补。异常气候在每个月对工程进度影响的评定,应在整个合同期内以累计;
iii.不考虑每一降水过程后所影响的施工时间。
12.1承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
12.1(6)由承包人承担的其他暂停施工:无。
13.1工程质量要求
第13.1.1项约定为:
工程质量验收按《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土建工程)(JTGF80/1-2004)、江苏省干线公路建设工程施工技术指南(仅指施工工艺)及发包人下达的其他各相关技术标准的要求。
13.2承包人的质量管理
本款补充13.2.6至13.2.10项:
13.2.6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依据发包人、监理工程师按合同要求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发包人、监理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发包人、监理工程师对抽检不合格的路段,将对比施工日记记载的当天施工的路段进行双倍频率的检测,并可根据检测结果要求承包人进行返工、修改,直至推倒重来,由此造成的增加检测的费用和返工、修改、推倒重来的施工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又发现由于承包人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承包人承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
13.2.7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一经发现,监理工程师可要求承包人在规定时间内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的,可申请南通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进行检验裁定,检验及裁定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败诉方承担;
13.2.8承包人对正在施工的工程的报验,必须在资料齐全完备自检合格后,按发包、承包双方确定的报验方式,报现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应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后重新报验。前道工序不合格的,禁止进入下一道工序。
13.2.9承包人应自觉提高自身的质量管理意识,凡承包人自检合格的工程,在各级质量抽检中,一次性抽检合格率必须保证达到100%。合格率低于100%的,承包人应再次组织全面自检,对不合格的地方返工。发包人组织的质量抽检中,不合格的每个点(次)扣2000元。
15.4变更的估价原则
第15.4.4项细化为:
15.4.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或类似子目的单价,由发包人委托具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中介机构根据招标时的标底编制水平编制出变更工作子目的预算单价,将预算单价按中标价与标底价相比的下浮率同等下浮后得出变更工作项目的变更单价,并据此单价进行期中计量支付、工程结算和决算。在此单价确定之前,监理工程师可以确定暂时的单价或总额价,作为暂付帐款列入按规定签发的中期支付证书中。
16价格调整
本条约定:合同期内不调价。
17.1计量
第17.1.2项细化为:
17.1.2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工程的计量应以净值为准,监理工程师在组织隐蔽工程计量时,应及时通知发包人及承包人并三方联测现场签认。发包人保留对计量资料的终审权力。
工程量清单所列工程量是按计量的原则,根据施工图设计编制而成的,在一般情况下作为计量的控制值。工程量清单中的任何错误和遗漏,均不应导致合同的废除,也不免除承包人根据合同规定的义务和其应按图纸、规范履行合同的责任。有关的遗漏、错误和实际施工的工程量应由监理工程师按相关规定纠正。
17.3工程进度付款
第17.3.3(4)目细化为:
(4)本项目的工程进度付款如下:
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合同价(不含暂列金额,下同)的50%,第十三个月支付合同价的30%,第二十五个月按审计结果支付剩余工程款,所有未付款不计息。
21.1不可抗力的确认
21.1.1(6)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无。
22.1承包人违约
第22.1.2款补充第(5)项:
(5)由于承包人原因引起暂时停工,承包人不采取积极补救措施造成工期严重延误:
a.发包人可按签约时合同价格的2%金额扣缴承包人违约金,该违约金在投标人履约担保中扣除。即使交纳了违约金,承包人仍应按合同规定继续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及其缺陷修复;
b.发包人可雇用其他承包人完成部分工程。此时承包人无权对此提出反对意见并应按合同规定完成合同工程其他部分的施工和缺陷修复。在这种情况下,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的合同价格中不应包括由其他承包人完成的那部分工程的价格。监理工程师应与承包人和发包人协商后确定由于承包人违约而给发包人造成的费用增加和其他损失,并由发包人从应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扣除,监理工程师应将上述决定通知承包人,并抄送发包人;
c.发包人在向承包人发出书面通知的7天之后可以进驻现场和接管工程,终止承包人对本合同工程的承包,但不因此解除合同原承包人的任何义务和责任,或影响合同赋予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的各种权利和权限。发包人可自行完成该工程,或邀请其他承包人完成该工程。发包人或其他承包人为了完成本工程可以使用承包人的任何设备、临时工程和材料。合同终止后的有关事宜应按照第22.1.4款和22.1.5款的规定办理。
第22.1.3款末补充:
若承包人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质量或进度严重不符合发包人要求,并经两次书面警告无效后,发包人有权无条件收回本项目的全部或部分工程,另行委托施工,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
25.廉政建设
补充第25条:
在合同实施期间,发包人和承包人应根据交通部《关于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苏交监察[2007]13号文《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投标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以及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有效使用,保证投资效益的最大化。
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
(仅列出前三个附件,其他附件参见《公路工程标准文件》)
附件一 合同协议书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 (项目名称),已接受 (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对该项目 合同段施工的投标。 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本合同内容包括。
2. 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1)本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
(2)中标通知书;
(3)补遗书;
(4)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5)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6)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
(7)通用合同条款;
(8)技术规范;
(9)图纸;
(10)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11)承包人有关人员、设备投入的承诺及投标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
(12)其他合同文件。
3. 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
4. 根据工程量清单所列的预计数量和单价或总额价计算的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
元(¥ )。工程款的支付方式为: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合同价(不含暂列金额,下同)的50%,第十三个月支付合同价的30%,第二十五个月按审计结果支付剩余工程款,所有未付款不计息。
5. 承包人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总工: 。
6. 工程质量符合 标准。
7. 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8. 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9. 承包人应按照监理人指示开工,工期为 日历天。
10. 本协议书在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后,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完工后经竣交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生效。
11.本协议书正本二份、副本 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 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如果有争议协商不成的,双方约定南通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通过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
发包人: (盖单位章) 承包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二 廉政合同
廉政合同
根据《关于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 (项目名称)项目法人 (项目法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该项目 合同段的施工单位 (施工单位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特订立如下合同。
1.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严格遵守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运输部的有关规定。
(2)严格执行 (项目名称) 合同段施工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2.发包人的义务
(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承包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让承包人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发包人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2)发包人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承包人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承包人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3)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利要求或者接受承包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4)发包人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发包人工作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
(5)发包人及期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承包人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不得要求承包人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
(6)发包人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和安排个人施工队伍。
3.承包人的义务
(1)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
(2)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发包人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3)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发包人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
(4)承包人不得为发包人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4.违约责任
(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2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2)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3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发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发包人建议交通主管部门给予承包人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
5.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执行。由发包人或发包人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约请承包人或承包人上级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
6.本合同有效期为发包人和承包人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止。
7.本合同作为 (项目名称) 合同段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8.本合同一式四份,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各执—份,送交发包人和承包人的监督单位各一份
发包人: (盖单位章) 承包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发包人监督单位:(全称) (盖单位章) 承包人监督单位:(全称) (盖单位章)
附件三 安全生产合同
安全生产合同
为在 (项目名称) (合同段)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发包人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承包人 (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
1.发包人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
(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
(5)组织对承包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承包人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
2.承包人职责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和《公路筑养路机械操作规程》等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最低数量和资质条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承包人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
(5)承包人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
(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承包人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
(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
(10)承包人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11)安全生产费用按照《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使用和管理。
3.违约责任
如因发包人或承包人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
4.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
5.本合同正本—式二份,副本 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份,副本 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发包人: (盖单位章) 承包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1.工程量清单说明
1.1 本工程量清单是根据招标文件中包括的、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以及有关工程量清单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编制。约定计量规则中没有的子目,其工程量按照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所标示尺寸的理论净量计算。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2 本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及图纸等一起阅读和理解。
1.3本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数量是估算的或设计的预计数量,仅作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不能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实际支付应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由承包人按技术规范规定的计量方法,以监理人认可的尺寸、断面计量,按本工程量清单的单价和总额价计算支付金额;或者,根据具体情况,按合同条款第15.4款的规定,由监理人确定的单价或总额价计算支付额,
1.4 工程量清单各章是按第七章“技术规范”的相应章次编号的,因此,工程量清单中各章的工程子目的范围与计量等应与“技术规范”相应章节的范围、计量与支付条款结合起来理解或解释。
1.5 对作业和材料的—般说明或规定,未重复写入工程量清单内,在给工程量清单各子目标价前,应参阅第七章“技术规范”的有关内容。
1.6 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量的变动,丝毫不会降低或影响合同条款的效力,也不免除承包人按规定的标准进行施工和修复缺陷的责任。
1.7 图纸中所列的工程数量表及数量汇总表仅是提供资料,不是工程量清单的外延。当图纸与工程量清单所列数量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所列数量作为报价的依据。
2.投标报价说明
2.1 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子目须填入单价或价格,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2.2 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工程量清单中有标价的单价和总额价均已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劳务、材料、机械、质检(自检)、安装、缺陷修复、管理、保险、税费、利润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
2.3 工程量清单中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己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承包人必须按监理人指令完成工程量清单中未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但不能得到结算与支付。
2.4 符合合同条款规定的全部费用应认为已被计入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所列各子目之中,未列子目不予计量的工作,其费用应视为已分摊在本合同工程的有关子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之中。
2.5承包人用于本合同工程的各类装备的提供、运输、维护、拆卸、拼装等支付的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单价与总额价之中。
2.6 工程量清单中各项金额均以人民币(元)结算。
2.7 暂列金额(不含计日工总额)的数量及拟用子目的说明: 工程量清单中标明的暂列金额(不含计日工总额),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应由监理工程师按合同条款第15条的规定,结合工程具体情况,报经发包人批准后指令全部或部分地使用,或者根本不予动用 。
2.8 暂估价的数量及拟用子目的说明: 无 。
3.计日工说明
3.1 总则
(l)本说明应参照通用合同条款第15.7款一并理解。
(2)未经监理人书面指令,任何工程不得按计日工施工;接到监理人按计日工施工的书面指令,承包人也不得拒绝。
(3)投标人应在计日工单价表中填列计日工子目的基本单价或租价,该基本单价或租价适用于监理人指令的任何数量的计日工的结算与支付。计日工的劳务、材料和施工机械由招标人(或发包人)列出正常的估计数量,投标人报出单价,计算出计日工总额后列入工程量清单汇总表中并进入评标价。
(4)计日工不调价。
3.2 计日工劳务
(l)在计算应付给承包人的计日工工资时,工时应从工人到达施工现场,并开始从事指定的工作算起,到返回原出发地点为止,扣去用餐和休息的时间。只有直接从事指定的工作,且能胜任该工作的工人才能计工,随同工人—起做工的班长应计算在内,但不包括领工(工长)和其他质检管理人员。
(2)承包人可以得到用于计日工劳务的全部工时的支付,此支付按承包人填报的“计日工劳务单价表”所列单价计算,该单价应包括基本单价及承包人的管理费、税费、利润等所有附加费,说明如下:
a.劳务基本单价包括:承包人劳务的全部直接费用,如:工资、加班费、津贴、福利费及劳动保护费等。
b.承包人的利润、管理、质检、保险、税费;易耗品的使用、水电及照明费,工作台、脚手架、临时设施费,手动机具与工具的使用及维修,以及上述各项伴随而来的费用。
3.3 计日工材料
(1)承包人可以得到计日工使用的材料费用(上述3.2款已计入劳务费内的材料费用除外)的支付,此费用按承包人“计日工材料单价表”中所填报的单价计算,该单价应包括基本单价及承包人的管理费、税费、利润等所有附加费,说明如下:
a.材料基本单价按供货价加运杂费(到达承包人现场仓库)、保险费、仓库管理费以及运输损耗等计算。
b. 承包人的利润、管理、质检、保险、税费及其他附加费:
c.从现场运至使用地点的人工费和施工机械使用费不包括在上述基本单价内。
3.4 计日工施工机械
(1)承包人可以得到用于计日工作业的施工机械费用的支付,该费用按承包人填报的“计日工施工机械单价表”中的租价计算。该租价应包括施工机械的折旧、利息、维修、保养、零配件、油燃料、保险和其他消耗品的费用以及全部有关使用这些机械的管理费、税费、利润和司机与助手的劳务费等费用。
(2)在计日工作业中,承包人计算所用的施工机械费用时,应按实际工作小时支付。除非经监理人的同意,计算的工作小时才能将施工机械从现场某处运到监理人指令的计日工作业的另一现场往返运送时间包括在内。
4.其他说明
无。
5.工程量清单
5.l工程量清单表
见固化工程量清单
5.4 投标报价汇总表
见固化工程量清单
?
5.5工程量清单单价分析表综合单价
利润
税费
管理费
其他
机械
使用费
材料费金额
辅材费
主 材主材费
单价
单位
主材耗量
人工费金额
单价
工日
子目名称
编码
序号
第 二 卷
第六章图纸(另册)
?
第 三 卷
第七章技术规范
一、本工程所用技术规范参见《公路工程标准文件》。
二、承包人还应服从发包人制订的相关管理规定,且当发包人制订的相关管理规定的要求高于《公路工程标准文件》的要求时,应优先按发包人制订的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第 四 卷
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正(副)本
如皋市蒲黄线东段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
合同段
投 标 文 件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目录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三、投标保证金
四、施工组织设计
五、项目管理机构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七、承诺函
八、其他资料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如皋市交通运输局: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如皋市蒲黄线东段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 合同段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含补遗书第 号至第 号),在考察工程现场后,愿意以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的投标总报价(或根据招标文件规定修正核实后确定的另一金额),工期 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 交工验收合格,竣工验收优良 。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
4.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6.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投标函连同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二)投标函附录
序号条款名称合同条目号约定内容备注
1缺陷责任期1.1.4.52年
2逾期交工违约金11.5 1000 元/天
3逾期交工违约金限额11.5 10 %签约合同价
4提前交工的奖金11.6无
5提前交工的奖金限额11.6无
6价格调整的差额计算16.1.1合同期内不调价
7开工预付款金额17.2.1无
8材料、设备预付款17.2.1无
9进度付款证书最低限额17.3.3(1)无
10逾期付款违约金的利率17.3.3(2)无
11质量保证金百分比17.4.1月支付额的 100 %
12质量保证金限额17.4.1最终合同价格的 5 %
13保修期19.7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5年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名: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注:
1.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授权书上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2. 如果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则不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但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后应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单位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公证书,钢印应清晰可辨,同时公证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3.公证书出具的日期与授权书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
(二)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 合同段施工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申请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注:
1. 如果投标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署,则投标人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按规定的书面方式出具,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授权书上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2.在授权委托书后应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单位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公证书,钢印应清晰可辨,同时公证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无须再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进行公证;
3.公证书出具的日期与授权书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
三、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在此提供投标保证金(银行汇票)的复印件。
四、施工组织设计
1、投标人应按以下要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文字宜精炼、内容具有针对性,总体控制在30000字以内);
(1)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
(2)主要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尤其对重点、关键和难点工程的施工方案、方法及其措施)
(3)工期的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4)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
(5)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
(6)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7)文明施工、文物保护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8)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
(9)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2、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可附下列图表,图表格式可参照《公路工程标准文件》上册第183-190页。
附表一 施工总体计划表
附表二 分项工程进度率计划(斜率图)
附表三 工程管理曲线
附表四 分项工程生产率和施工周期表
附表五 施工总平面图
附表六 劳动力计划表
附表七 临时用地计划表
附表八 外供电力需求计划表
五、项目管理机构
拟为承包本合同段工程设立的组织机构以框图方式表示
说明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二)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
(三)近五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汇总表
(四)近三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五)拟委任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汇总表
(六)拟委任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资历表
(七)拟投入本合同段的主要施工机械表
(八)拟配备本合同段的主要材料试验、测量、质检仪器设备表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联系人电 话
传 真电子邮件
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
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
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
基本账户账号技工
经营范围
资产构成情况及申请人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
备 注
注:1、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全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全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全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二)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
姓名年 龄专 业
职称公司单位
职 务拟在本合同段
工程担任职务
毕业学校 年 月毕业于 学校 专业,学制 年
经 历
年~
年参加过的工程项目名称担任何职发包人及
联系电话
获奖情况
目前任职
项目状况项目名称
担任职位
可以调离日期
备注
注:1、应提供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招标文件所要求其他相关证书(如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的复印件,并应提供项目经理担任类似项目的项目经理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
2、应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
3、目前未在具体项目上任职的,请在备注栏说明现在负责的工作内容。
(三)近五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2010年1月1日~今)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地址
发包人电话
合同价格
开工日期
交工日期
承担的工作
工程质量
项目经理
项目总工
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
项目描述
备注
注:1、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2、应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业主证明、招投标主管部门证明、由发包人出具的公路工程(合同段)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委员会出具的公路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对各参建单位签发的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的复印件。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有该项目业主或行业主管部门或招投标主管部门印章。
3、如近三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四)近三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2012年1月1日~今)
项目投标人情况说明
注:应提供法院或仲裁机构做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还应提供投标人单位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告知函出具日期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以后。
(五)拟委任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汇总表
姓名年龄拟在本项目中担任的职务技术职称工作年限类似施工经验年限
注:1、本表填报的人员应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5的要求。
2、应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
(六)拟委任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资历表
姓名年 龄专 业
职称公司单位
职 务拟在本合同段
工程担任职务
毕业学校 年 月毕业于 学校 专业,学制 年
经 历
年~ 年参加过的工程项目名称担任何职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获奖情况
目前任职
项目状况项目名称
担任职位
可以调离日期
备 注
注:1、本表人员应与表(五)中所列人员相一致,在本表后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其他相关证书(如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试验检测资格证书等)的复印件。
2、目前未在具体项目上任职的,请在备注栏说明现在负责的工作内容。
(七)拟投入本合同段的主要施工机械表
序号设备
名称型号规格国别产地制作年份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数量(台)预计进场时间
小计其中
自有新购租赁
(八)拟配备本合同段的主要材料试验、测量、质检仪器设备表
序号仪器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用途备注
七、承 诺 函
如皋市交通运输局:
我方参加了如皋市蒲黄线东段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 合同段投标,若我方中标,我方在此承诺:
若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未要求我方在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填报派驻本合同段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及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在招标人向我方发出中标通知书之前,我方将按照合同附件提出的最低要求填报派驻本合同段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及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在经招标人审批后作为派驻本合同段的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和主要设备且不进行更换。
若我方已按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在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填报派驻本合同段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及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我方将严格按照在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填报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及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组织进场施工,且不进行更换。
如我方违背了上述承诺,本项目招标人有权取消我方的中标资格,并由招标人将我方的违约行为上报省级交通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信息管理系统。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八、其 他 材 料
证明材料附件清单
证明材料名称页码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全本)
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全本)
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全本)
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评价意见表、业主证明、招投标主管部门证明等)
项目经理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公路工程)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社保缴费证明
业绩证明材料
项目总工职称证书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社保缴费证明
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专职安全员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社保缴费证明
法院或仲裁机构做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如有)
投标人单位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告知函出具日期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以后
…………
注:1、本表中已列明的证明材料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的材料。
2、所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应统一集中放置在本证明材料清单之后,不同类别的证明材料间宜用彩页隔开并在彩页上注明对应的附表名称。
正(副)本
如皋市蒲黄线东段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
合同段
投 标 文 件
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目录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三、工程量清单单价分析表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如皋市交通运输局: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如皋市蒲黄线东段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 合同段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含补遗书第 号至第 号),在考察工程现场后,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元(¥ )的投标总报价(或根据招标文件规定修正核实后确定的另一金额),工期 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 交工验收合格,竣工验收优良 。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
4.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6.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投标函连同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二)投标函附录
序号条款名称合同条目号约定内容备注
1缺陷责任期1.1.4.52年
2逾期交工违约金11.5 1000 元/天
3逾期交工违约金限额11.5 10 %签约合同价
4提前交工的奖金11.6无
5提前交工的奖金限额11.6无
6价格调整的差额计算16.1.1合同期内不调价
7开工预付款金额17.2.1无
8材料、设备预付款17.2.1无
9进度付款证书最低限额17.3.3(1)无
10逾期付款违约金的利率17.3.3(2)无
11质量保证金百分比17.4.1月支付额的 100 %
12质量保证金限额17.4.1最终合同价格的 5 %
13保修期19.7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5年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名:
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投标人应该按照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逐项填报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量清单说明、投标报价说明、计日工说明、其他说明及工程量清单表5.1、表5.4。
三、工程量清单单价分析表
表式见《公路工程标准文件》“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第5.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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